民办非企业成立申请书
xxxx民政(厅、局):
为了促进_xxxx事业发展,我(们)发起设立xxxx(单位名称)。该组织为 (法人/ 合伙/ 个体),该组织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
xxxxx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发起组织:(盖章)
吉林省民政厅:
为了***(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拟举办***,现已完成筹备工作。
一、***(举办单位情况简介)。
二、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职务),曾任***。
三、***业务范围是:***
四、***的注册资金***元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五、***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是:***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为***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请予以审查并批准。
(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申请登记的理由;成立的可行性、宗旨、业务范围;举办者单位名称或举办者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等。)
本人保证:
一、佛山市南海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资产来源合法;
二、本单位将按照章程规定依法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收入,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XXXX
XXXX年XX年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