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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改革方案

时间: 05-18 栏目:方案

1保定市总工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结合保定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个中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主线,以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推进工会组织和工作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地把全市广大职工组织动员起来,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

以改革增强工作活力,以改革赢得职工信任,推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切实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和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作用。

(一)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更多关注、关心、关爱职工群众,把党的意志和主张、党对职工群众的关怀落实到工会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二)大力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深入推动思想教育、问题整改、体制创新,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群众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脱离职工群众的突出问题。

(三)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推进市总机关的组织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改革,营造形成务实高效、奋勇争先的浓厚发展氛围,增强市总机关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着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工作下沉、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倾斜,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三、改革措施

(一)改革市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机关机构设置

1、增强工会领导机构广泛性、代表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更多把普通群众中的优秀人物纳入群团组织的要求,提高市工会领导机构中一线优秀人员比例。本届市总委员会委员中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劳动模范的比例,由3%提高到12。6%;常委会成员一线职工、劳动模范的比例由8%提高到16%;市总领导班子中增设1名基层工会干部、劳动模范为兼职副主席。深化工会代表常任制、委员提案制,提升对工会代表和委员的规范化管理水平,集中工会代表和委员的智慧,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2、精简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和编制。更好适应基层工作和职工需要,通过整合机构、优化职能,进一步形成眼睛向下、面向基层、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格局。在这次改革中,拟精简机关内设机构%,精简人员%。

3、改革机关干部使用管理机制。打破年龄、身份、学历壁垒,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起一支专职为主、挂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机关干部队伍。

进一步优化专职干部素质结构。侧重从具有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基层工会干部、劳动模范等优秀人才中考录、遴选市总机关干部。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会专职干部推荐交流机制,促进工会干部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系统内的交流任职,把工会工作岗位作为增强干部群众观念、锻炼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基地。

建立健全挂职干部选派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提出挂职岗位和人选条件,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市总挂职,同时选派机关干部到地方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推进工会干部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双向交流。

切实发挥兼职干部作用。工会兼职人员主要从各行各业思想素质好、热心职工群众工作的基层工会干部、一线职工、劳动模范中选用。制定《市总工会关于发挥兼职副主席作用的暂行规定》,领导班子研究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应充分听取兼职副主席意见,涉及兼职副主席所属行业(系统)的调研、会议、活动,可由兼职副主席牵头负责或协助负责有关工作。拓宽市总机关各部门、各驻会省产业工会接收使用兼职干部渠道,制定《市总工会机关接收使用兼职干部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兼职干部熟悉基层、了解职工、联系广泛等方面的优势,及时把社会各方、基层工会和一线职工群众的真实情况反映上来。

(二)创新组织引导职工的载体和方式

4、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引导职工群众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新路,组织广大职工积极投身“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劳动竞赛,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劳模“双百双创”劳动竞赛,开展“双先双带”劳动竞赛。创新劳动竞赛的组织形式,推行多层级、项目化的竞赛活动,注重发挥一线职工的主体作用,提高职工的参与率和受益度。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十三五”规划中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实施劳动竞赛项目制,加强运行管理和效果评估,增强竞赛实效。深入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吸引广大职工普遍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孵化一批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提升工作站,培育一批金牌工人、能工巧匠,推出一批保定特色的“大国工匠”。推动建立产学研一体化职工技术创新机制,完善职工创新成果评选、奖励、展示、交流机制,促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5、创新劳模评选宣传和管理服务。在组织劳模评选过程中,严格评选标准,向基层一线倾斜,切实提高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在劳模中的比例,实现与各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相融合。运用网络信息手段,加强劳模网上学习培训,提高劳模动态管理、精细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劳模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行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带动形成尊重劳模、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气。

6、创新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职工道德模范评选及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评选,拓展“中国美R26;劳动美R26;赶考行”主题教育,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做好新时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继续实施职工文化“十百千万”示范工程,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保持全市各级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工会自有文化阵地的公益属性。深化职工书屋创建与管理工作,及时开通电子书屋,推动职工读书活动进基层、到班组。运用新媒体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和人文关怀,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打造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释疑解惑、情绪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正确对待利益关系调整,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三)完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和服务职工工作体系

7、健全职工维权机制。大力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和集体协商代表培训,探索建立集体协商工作评价制度,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成效。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成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在广大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继续做深做实职代会“六项推动建立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促进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有效解决。推动建立市总工会与省内兄弟总工会之间、市内各县级总工会之间的维权联动机制,为职工群众及时提供维权服务。逐步建立和推行在企业民主管理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整改意见书、处理建议书“两书制度”。市本级编列职工法律援助专项预算资金,市、县两级工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规范法律援助流程。发挥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作用,开展“平安班组”、“平安岗位”竞赛,以班组和岗位为突破口,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8、健全职工协商民主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在产业聚集度高的开发区(园区)和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在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工会工作议事会议制度、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促进提高一线职工和工会干部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中职工、工会工作者和政协工会界别委员作用,充分表达职工诉求和工会主张。

9、健全农民工服务机制。创新农民工入会方式,采取网络化跟踪,灵活会籍管理、发展团体会员、劳动力市场入会等形式,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重点维护农民工劳动就业、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益,注重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

10、健全以精准帮扶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职工体系。以县级职工服务中心为重点,加强县级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形成“一站式”服务职工平台,推动纳入当地政府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动态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监控分析等制度,实行依档帮扶、因困施助、因需施策,提高服务精准度、精细度。大力实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利用小额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生产资料物资支持等方式,对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因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下岗的困难人员和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等三类重点人群,进行造血式帮扶。

11、健全以工会会员卡为载体的普惠化服务体系。通过洽谈合作、工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职工工作。重点开发面向持卡工会会员,涵盖工会维权帮扶、金融服务、商贸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多方面的优惠项目,为职工群众提供普惠化优质服务。抓住政府转变职能的机遇,主动承接适合工会的服务职能,挖掘和拓展服务职工的资源手段,切实提升服务职工的能力。深化市总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

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并重的原则,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服务职工水平。

(四)大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

12、健全有效覆盖的基层工会组织体系。深入实施“四级联创五个好”工程,推动县、乡、村、企四级工会组织联创联建。突出抓好开发区(园区)建会,着力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因地制宜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联合会,推动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推进工会组织向“两新”组织、新型业态、新兴产业延伸,形成完善的基层工会组织网络。探索创新职工入会方式,依托园区、楼宇等成立联合工会,或在县(区)所属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下建立综合分工会,吸收职工直接入会,实现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组织覆盖。推行会员实名制管理,建立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接转的机制,实现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13、创新基层工会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增强工会组织代表性。着力推进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监督。坚持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作,让其广泛参与到工会活动设计、工作部署中来。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听取会员群众意见,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

14、打造工会网上“职工之家”。适应“大智移云”时代要求,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县级以上工会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办符合职工特点、实用性强的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创建工会工作网上平台,开辟网上申请入会、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等新途径,让职工群众在网上找到工会组织。重点加强市总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展示全市工会工作新动态、新成绩的重要窗口。市、县两级工会分级接入省总OA办公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会网上协同办公。提高工会干部运用新媒体能力,直接与职工网上互动,用职工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和形式,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15、壮大基层工作力量。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市总工会精简的行政和事业编制,用于工作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县级工会、开发区(园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各类开发区(园区)要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明确1-3名人员负责工会工作,其中至少1名专职人员。乡镇(街道)工会主席一般由同级党委副职兼任,并配备1名专职工会干部。市总工会统一组织,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逐步为乡镇(街道)工会配备1名专职工会工作者,建立和完善选聘、履职、考评、奖惩、退出为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发挥作用。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以及联合基层工会主席由区域行政、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党员负责人或聘请政治素质强、工作热情高、群众口碑好的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担任。探索兼职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工会视条件,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实行工作津贴制度。探索建立与基层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动机制,增强群团工作合力。继续扩大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立工会志愿者队伍。建立工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完善工会志愿者招募、配备、服务、评价、激励和工作保障机制,增强各级工会机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工作力量和专业水平。

16、强化基层经费保障。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推动工会经费重点向基层和服务职工倾斜,年度用于维权、帮扶、培训和开展职工活动等业务支出,市、县两级工会均不低于本级预算支出的50%。加大工会经费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工会倾斜力度。加大工会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工会内审和会员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向工会会员公开。建立完善内控制度,通过财务大检查等手段,保障基层工会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7、发挥产业工会职责作用。支持产业工会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维权服务工作。按照产业工会与地方工会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产业工会和地方工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围绕产业战略布局和发展、维护产业职工合法权益等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和工作建议,有效发挥产业工会作用。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8、改进工作运行模式。为推进市总工会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重点工作项目组,由市总班子成员、县级干部牵头,打破部门界限,抽调精干人员,脱离原来的工作岗位,经费单独设立,年终单独考核,形成项目化工作机制。

19、建立健全市总机关干部直接联系职工制度。把深入基层服务职工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下基层周”、信访接待、学习锻炼等制度,实现下基层常态化、制度化。市总机关干部全部建立基层联系点、职工联系人,当好基层和职工的服务员。

20、建立以基层工会和职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建立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需求调查制度,每年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征集年度重点工作和为职工办实事项目,以此为重要依据,确定年度重大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项目,形成以职工和基层为中心的工作目标、任务、项目形成机制,强化职工群众和基层工会的全过程参与。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和职工服务阵地实行错时服务制,错开职工生产时段,做到按需服务、精准服务。探索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1、建立以会员群众为主体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会员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下评上”工作机制,让会员群众成为评议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的主体,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突出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完善县级工会年度工作评价办法,定期向党政通报工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提高督查实效,督查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六)加强工会组织党的建设

23、充分发挥市总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市委和省总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向市委和省总请示、报告制度,争取每年召开一次市委工会工作议事会,帮助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与县级党委协调推进工会工作制度,市总党组主动与县级党委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县级工会工作遇到问题。依法依章程加强对下级工会领导,建立市总定期听取县级工会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制度,县级工会每年向市总进行一次述职,形成各级工会之间协同联动、运转有序机制。

24、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政治性作为工会的灵魂,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工会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25、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市总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持“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塑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总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总工会改革各项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二)统筹安排改革工作进度

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市总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相关的改革任务。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总结改革情况,梳理制度机制成果,改进完善相关措施。

(三)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工会干部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勇于革新,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积极做好正面解读宣传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鼓励基层试点。支持县级工会在深化改革创新中探索改革方法,积累改革经验,省总将对各地改革试点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并总结推广各地成熟做法,丰富全市工会改革实践。认真督促检查。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解决,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2上海市奉贤区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奉贤区群团改革实施意见》要求,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破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增强工会的实力、活力、合力以及对群众的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推动奉贤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结合本区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组织体系,建设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会组织

1、理顺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对接市总工会机构调整设臵方案,对区总工会部室进行改革调整,把内设机构调整为基层工作部、劳动关系部、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和办公室5个职能部门,优化职能配臵,理顺纵横关系,提升工作效能。基层工作部以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会员为重点;劳动关系部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重点;权益保障部以加强扶贫帮困、救急济难和劳动保护为重点;宣传教育部以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为重点;办公室以宣传信息和综合保障服务为重点。

2、强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实行管办分离,把部室服务职工的有关具体事务由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接,做实做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做优做活功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劳动模范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和工作特长,向政府积极争取承接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项目。建立相应的运行机制,采取项目化、市场化的办法向政府或企业购买服务,把更多职工群众吸引过来、凝聚起来,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枢纽作

3、健全“小三级”工会组织体制。建立健全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总工会——村居(园区、行业)工会联合会——企业工会(联合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在开发区和具有管委会职能的园区建立总工会,统筹协调区域工作资源,为基层企业工会提供有效指导和便捷服务。着力做实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立健全“上代下”维权机制和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增强为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实效。切实加强实地实体型企业独立建会,以会员满意为工作标准,促进“双实”企业工会有效运作。

4、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根据职工流动频繁、就业分散等情况,在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依托村居委等平台组建沿街商店联合工会。在中心城区依托商圈或专业市场业主组建落户商铺联合工会。依托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组建建筑工地联合工会。依托劳务公司组建派遣职工联合工会。创新探索企业体制外职工直接入会模式,实现对农民工、流动或分散就业员工、非正规就业者和劳务派遣工的组织覆盖,构建纵横交织、覆盖广泛、联系紧密的网络化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中来,确保工人阶级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二、改革干部管理,打造德才兼备、勤勉务实的工会队伍

5、优化工会领导班子结构。按专职、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其中专职干部不超过50%)配备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区总工会主席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副主席职数为5名为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1名挂职副主席和2名兼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根据分工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期2年;兼职副主席从有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中挑选,发挥好反映职工意愿诉求、加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镇、街道总工会主席由1名副处级干部兼任,配备1名正科级领导职务专职副主席,2-3名兼职副主席,配备1名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和若干名工会社工。社区、开发区和具有管理职能的园区总工会主席可以按党政同级副职专职配备,或由同级党委副职领导兼任,有条件的配备专职副主席。村居、经济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由党支部成员兼任,创造条件逐步配备专职副主席,加强“小三级”工会中间层面的工会力量。配强企业工会主席,探索建立工会主席岗位津贴制度。

6、创新工会用人机制。建立“2+1”区总工会工作人员使用机制(“2”是指总工会专职干部和选派的挂职干部,“1”是指工会志愿者)。专职干部招录一般采取遴选方式,从基层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中,选任富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和能力、热爱工会工作的人员。建立挂职干部选派制度,推荐总工会专职干部在基层工会挂职,选派符合职位条件、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到总工会挂职。挂职期限不少于1年。挂职期间保留原单位职务,由挂职单位统一安排使用、统一管理考评。区和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总工会建立工会志愿者工作站,制定志愿者管理服务办法,完善志愿者招募、配备、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增强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工作力量和专业水平。

7、提升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模和质量。按照市委“强基层”要求和我区加强“小三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以每20XX-3000名会员或30至50家工会配备1名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比例,到20XX年,全区应配备工会社工120-150名。功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工会社工的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薪酬管理、职务晋升等事务。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按区总工会核定的总职数,在年末确定下一年招录计划,向社会组织提出购买服务的申请,并负责对工会社工的绩效考评。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由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列入财政预算,市、区按有关规定对符合工会社工使用要求的给予一定补贴。

8、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在地方工会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中的比例。区和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基层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人物、一线职工的比例。基层一线人员在区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中占80%以上,在区总工会全委会委员中占40%以上,在区总工会常委会委员中占15%以上。更好发挥工会领导机构作用,让更多基层一线职工群众参与议事决策。

三、改革运行机制,形成面向基层、贴近职工的工会特色

9、工作制度要适应职工的时间规律。规范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职工援助服务分中心建设,扩大园区、规模企业职工服务站等阵地建设,贴近职工提供更便捷服务。工会干部要根据基层要求,随时能参与活动、提供服务、加强指导。区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要实行“弹性时间工作制”、“错时工作制”,职工在下班后和休息日能找到工会服务窗口咨询、诉求、理赔。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就业招聘洽谈会等,要让更多企业和职工有空参与,方便到达。

10、工作项目要适合职工有效需求。做大做优工会会员卡、救急济难互助会、爱心超市、流动书箱、妈咪小屋等职工服务项目。工会组织实施培训、竞赛、帮扶、维权等工作项目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制定工会工作任务清单,增强工会服务职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健全落实工会干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通过主席每周四接待日、主席和部长“六联系”制度、重点工作课题组制度以及网上联动方式等,更直接、更经常、更有效地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

11、工作载体要引入互联网思维。针对“职工群众在网上”的新变化,要强化“互联网+”的思维,建设网上工会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广泛、特色鲜明、互动活跃、联系紧密的职工网群。发挥市、区总工会网站、微博、微信、“12351职工服务网”、“12351职工服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组合作用以及与下级工会网络平台、职工个人微博微信的互动作用。探索建立网上工会组织。开展网上宣传、阅读、竞赛、咨询、娱乐等网上活动,建立网上职工需求收集和分析平台,形成网上职工舆情收集反馈机制,探索职工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加强职工群众网上维权帮扶服务平台建设,使职工能够在网上随时随地找到组织、听到声音、参与活动、得到服务。

12、工作方法要增强引领激励作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会系统要每2年推荐评选表彰区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区总工会承担好每5年推荐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上海市劳动模范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具体工作。

四、加强综合保障,增强党委坚强领导、各方有力支持的工会合力

13、规范工会双重领导制度。贯彻落实工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双重领导的基本制度,完善工会干部组织工作规范和流程。在工会组织换届选举或确因工作需要调动任期未满的领导干部时,同级党组织推荐领导班子人选应与上一级工会充分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经相关程序后,依法履行民主程序。要确保工会领导班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4、完善党建带工建机制。把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具体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党委会确保每年一次听取工会情况汇报,明确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任务,研究协调解决工会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协调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它部门的资源,加强互动联动、共建联建,有效开展活动和服务群众。

15、加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把建设新时期“工人的学校和乐园”作为职工文体场馆改革创新的根本宗旨。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好区工人文化宫。有效整合资源,在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建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在规模企业建设“职工之家”。把职工文体场馆建成面向职工的教育培训中心、交流展示中心、体验互动中心、创作传播中心,真正成为职工精神文化的家园、成长成才的学校、人生出彩的舞台、健康身心的港湾。

16、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区和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财政落实好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费、政府委托工作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等经费,按规定足额划拨机关、事业单位等拨款单位的工会经费。国有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工会经费。充分使用好企业地方教育经费附加,促进职业培训。改进工会经费收缴方式,通过工会经费差异化管理,按照会员会费、工会经费、财政资金1:1:1.5的比例配臵农民工入会专项经费,推动非公企业建会,切实解决农民工入会和基本利益的问题。规范使用好中央、市帮扶专项资金和市总转移拨款。压缩区总工会行政和业务经费开支,确保更多工作经费惠及职工。强化工会经费使用监管,完善工会内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职工会员监督的多方位监管体系。

3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由中共湘潭市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制订湘潭工运发展规划,开展工运理论研究,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予盾。

(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五)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七)开展与境内外城市工会的和交流合作工作,发展同港澳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开展国际工运的研究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设11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决定督查催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印、保密,承担市总工会上下及内部联系、协调口接待;负责起草全市性工会工作会议的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工运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工运信息;负责综合统计,编纂《湘潭工运》、《湘潭工人运动史》、《工会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财产管理、机关保卫、收发、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组织部贯彻执行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地方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班子;制订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

(三)宣传教育部负责全市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全市有关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负责对市工会直属的工人文化宫进行业务指导和全市厂矿俱乐部、文化宫的评比竞赛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的宣传报道刊发行工作;承担市职工文化协会日常工作。

(四)女工部(加挂湘潭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全市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承担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民主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及厂务公开、民主评干工作;研究和指导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定期进行民主管理动向分析和理论研究,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培训;指导县(市)区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六)经济工作部负责全市工会群众生产、劳动保护、职工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参与全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和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生产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承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全中“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工会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的审批、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监督基层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对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督促按时上缴团体会费;负责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七)法律保障部负责工会的法律宣传、法律报务、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工会劳动保险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努力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物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调查了解困难企业职工情况,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普法宣传,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湘潭市职工困难互助会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财务部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研究制定工会及有关劳福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审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对各级工会组织及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性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监督、管理、编制预决算。

(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方针、政策;审查监督同级工会组织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抓好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同级工会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调整与执行情况,承担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按期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市部工会委员会、市部工会常委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政工科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和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管理、职工奖惩和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参加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工作,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部工会和基层工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和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承担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按章程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好本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及违纪案件的查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纪检组长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正副部长(主任)18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业编制3名,属于行政性质,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4中华全国总工会改革方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总党组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的要求,重点参与了6项改革任务,同时根据工会自身的职责,全总自己提出了要主动参与的、与职工利益关系密切的16个方面的改革。围绕推进和落实这些改革任务,全总党组、书记处高度重视、主动参与,精心部署、积极作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了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全总党组、书记处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重点部署和工作步骤,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任务,明确工会参与改革的重点任务及措施,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二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全总十六届三次主席会、十六届二次执委会议就参与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部署,作出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深化改革作贡献的决议》。4月24日,全总召开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对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作出全面部署。此后,全总党组、书记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不断推进改革进程。

三是成立专门机构。522日,成立全总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全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党组同志担任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研究制定了《全国总工会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和《全国总工会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措施》;围绕工会参与的项改革任务,逐项成立专项小组,每一项改革任务由一名党组同志负责,由全总有关部门牵头,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总参与目标,规划了参与路径,明确了职责分工。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基层宣讲宣传,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支持参与推动改革。编辑出版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职工学习问答》,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了职工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决心。

针对中央《分工方案》中要求全总参与的六个方面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关于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重点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职工群众在就业、收入、社保、民主权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具体利益诉求,起草了全总参与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工作规划;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组织开展了“化解产能过剩与职工权益维护”专题调研,还组织全国政协工会界部分委员开展了“化解铝业产能过剩与行业职工权益维护”的专题调研。

(二)关于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一是加强立法参与。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法》《公司法》等的修改,推动列入全国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第156项规划项目。二是推进基层民主。上半年,全总组织开展了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问题大调研活动,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对完善基层工会内部民主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刘云山、李建国、李源潮同志都对全总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调研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对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修订完善了《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三)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一是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成功举办了“中国梦劳动美”20XX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特别节目等一系列职工文化活动。

二是大力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协调中央主流媒体宣传劳模先进事迹,与中宣部联合发布并集中宣传10个“最美职工”。开设了全国劳模网上展馆,开展了“劳模进职校”活动,命名了一批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职工教育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XX-20XX)》。推进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20XX年新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1000家。

(四)关于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了劳动关系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各全国产业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企业民主管理,下发了《关于20XX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意见》和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等。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工动态信息联系点制度。加大劳动纠纷调处力度,推进大中型企业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了一批职工群体性事件,取得了好的效果。

(五)关于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是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收入分配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工作。二是参与了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的修改,加强最低工资问题研究,推动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合理调整。三是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定下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和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推动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了对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四是参与了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六)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全总发出《关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争做职工志愿服务者的倡议》,成立了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职工委员会,推动建立社会化工会帮扶服务工作者和职工志愿者队伍。全总自己提出要主动参与的16个方面的改革,也明确了责任部门和目标要求,目前主要还是加强研究,跟踪改革进展。

关于明年的改革工作,刚刚闭幕的全总十六届三次执委会议作出了明确要求,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引导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支持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继续落实好中央分工方案对工会提出的任务,突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重点,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代表好、维护好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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