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局长岗位职责
1粮食局局长岗位职责
对本局行政工作负总责,履行以下责任:
(一)全面负责粮食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粮食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协调工作,督促本局贯彻执行粮食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
(二)审定本局起草的粮食规章制度草案及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制定本局行政及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方案,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本局各股室开展粮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五)组织查办全县粮食行政执法大案、要案和审定行政复议决定;对重大复杂案件和事项,组织有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并依法作出决定,同时具有最终决定权;
(六)负责对部门行政及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考核评议,主持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七)负责行政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任用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管理及改革工作。
(九)负责向上级机关汇报粮食工作开展情况。
2粮食局局长岗位职责
1、主持县粮食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落实上级有关粮食工作的精神。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召集党委会议、局办公会议,研究决策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和听取汇报,对会议决议负全部责任。
3、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掌握思想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带好队伍。
4、负责全局行政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按程序和权限履行权力。
5、加强调查研究,负责检查督促并指导全局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要求,接受监督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7、负责局财审工作。
8、负责协调与上级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3粮食局局长岗位职责
主持局政务工作,主管局办公室和人事、财务、粮食调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工作。联系指导八渡、定安、者苗乡(镇)粮食管理所和县粮食购销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