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机关会计岗位职责
1.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
(4)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材料物资核算岗位职责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物资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审查汇编材料物资的采购资金计划;
(3)负责材料物资的明细核算;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材料物资计划成本目录;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材料物资消耗定额;
(6)参与材料物资的清查盘点。
3.库存商品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负责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核算;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库存商品计划成本目录;
(3)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库存商品的最低、最高限额;
(4)参与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4.工资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
(2)审核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的明细核算;
(4)负责工资分配的核算;
(5)计提应付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等费用。
5.成本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
(2)制定成本费用计划;
(3)负责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4)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5)编制成本费用报表并进行分析;
(6)协助管理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
6.收入、利润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负责编制收入、利润计划;
(2)办理销售款项结算业务;
(3)负责收入和利润的明细核算;
(4)负责利润分配的明细核算;
(5)编制收入和利润报表;
(6)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成品进行清查盘点。
7.资金核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1)拟定资金管理和核算办法;
(2)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3)负责资金调度;
(4)负责资金筹集的明细分类核算;
(5)负责企业各项投资的明细分类核算。
8.往来结算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建立往来款项结算手续制度;
(2)办理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3)负责往来款项结算的明细核算。
9.总账报表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负责登记总账;
(2)负责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3)负责管理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
10.稽核岗位的职责一般包括:
(l)审查财务成本计划;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3)复核会计凭证和财务会计报表。
2机关财务科岗位职责
财务科是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环保资金管理以及财务内审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负责全市排污收费计划管理和专项审批办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奖惩、结算、兑现等考评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有关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初审会计人员上岗证和会计专业职称评定推荐工作。
5、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状况年报和有关统计月、季、年报工作。
6、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财务辅导、财务汇总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申办及资金结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年检工作。
8、负责上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财务稽查和财务内审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机关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制度,依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实行会计监督。
2.要认真审核原始发票:一是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计划、预算和合同等,费用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审核原始发票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原始发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审核收款单位、发票公章与签订合同单位相一致后,才能付款;审核发票是否为收款单位所在地的发票,发票性质必须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对货物购置的发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转帐支票必须附收款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
3.大额支出申报:凡支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发放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等除外)必须向市局申报,待同意后付款。4.资金调度使用:每日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余额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类、款、项科目之间的大额余款,应提出资金使用建议,合理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做好原始凭据的交接:每月25-30日将当月的票据报送市局核算中心。市局核算中心会计应认真核对、审核原始凭据的张数、金额及科目之间金额的调整,并填写交接清单。
6.现金归存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当天收入金额较大且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归存银行,确保资金安全,避免坐收坐支现金。
7.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购买物质的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质应及时登记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切实加强资产的管理。
8.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金银和各种有价证券、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
9.加强现金管理:不能以“白条”抵库,现金支付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一律以银行存款帐户支付给施工单位,不得以现金、银行存款帐户转付给个人。
10.加强票据的管理。各单位应以县(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为核算单位分别购买经营性收据和非经营性收据。严禁将气象局与防雷中心购买的经营性收据、非经营性收据混用。
11.做好会计档案管理。每次录入凭证及记账后,做好数据资料备份(双备份)。打印现金出纳账并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在账簿扉页上应当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及科目目录,有关人员应加盖印章和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