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规章制度
1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2盖世集团网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并负责在线客服工作。
第三条公司网站技术人员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并做好网站备份、域名续费、服务器升级、网站空间升级等工作,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集团新闻、园区动态、各分栏目要保证每周更新,集团网站新闻每月至少更新5篇,分栏文章至少更新50篇;齐河网站及济阳网站也分别按此执行,三个网站要上浮动广告并且每月更新一次。
第五条页面改版、公司介绍等相关文字更新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文案,报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六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集团各部门、齐河园区办公室、济阳园区办公室分别落实责任到人,由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集团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这个要保证按时定量;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分别由各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仓储、货运各市场部提供;
3、人力培训、放假通知等人事活动由人资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工程部提供;
5、企管方案更新、改进等材料由企管部专人提供;
6、各部门培训、联谊等活动由各部门专人拟稿提供;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网站管理员1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网站管理员1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八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九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且自己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信息中心处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1—13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学校网站管理维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实验中学”校园网站。
第二条、“实验中学”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三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信息技术组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对口管理;信息技术组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管理
第五条、学校信息技术组是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信息采集
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并且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发布不真实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
1、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第四章安全与管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八条、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严禁将外来计算机存储介质(软盘、光盘、MO等)在联网的计算机上使用,如工作需要,应在使用前做好病毒的检测和清除工作;
(四)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五章网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每天更新一次网站内容。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网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的公开,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市局办公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5、网管理员在经领导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4、职工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市局网站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上网人员应定期观注病毒信息,定期检测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管理员应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干部、职工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干部、职工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干部、职工有义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络管理员应及时掌握网内网络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办公室应定期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办公室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干部、职工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对职工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工作室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局办公大楼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人员协商实施。
3、在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局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职工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单位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