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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寄宿生规章制度

时间: 04-18 栏目:规章制度

1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文化氛围,保证住校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

1、学生住宿的寝室、床位由生管组统一安排,学生不能私自调换。

2、凡是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和不良习惯,不能自觉接受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办理住宿手续。

二、安全和保卫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带家长、朋友等非寄宿生进入寝室。

2、不得翻越围墙进出学校,不得从其它非正常通道进出寝室。

3、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寝室屋顶和爬出窗外。

4、不准在楼道走廊上及寝室内跳跑、打闹或喧哗、起哄;不得在寝室任何地方玩球。

5、寝室内严禁吸烟、点蚊香、点蜡烛、烧纸等,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

6、寝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移动电灯,严禁使用取暖设备。

7、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私自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

8、遇突发情况时要冷静沉着,及时报告陪宿老师和政教处及班主任,听从老师的指挥并按照应急疏散方案有序撤离。

9、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物品,严禁敲诈勒索和偷窃他人的财物。

10、寝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寝室和教室。

11、发生失窃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班主任报告。

12、不得私自到校外饮食,否则出现中毒、传染等状况,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13、严禁吃“三无”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14、上下楼道靠右侧通行,不得拥挤、打闹,严防踩踏事故。

15、寄宿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进网吧、迪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场所,严禁夜不归宿。

16、严禁在寝室赌博、酗酒、打架斗殴。

17、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利器携带至校园和寝室。

18、严禁破坏学校和寝室的公共财产设施。

三、请假与接待

1、寄宿生双休日、节假日一律回家。

2、请假手续为:寄宿生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批准后才能出校门。请假条由门卫收好。家长与班主任电话联系,

3、寄宿生在校生病必须请假到正规医院就医,不得私自外出或留在寝室。

4、因病就医后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的寄宿生,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否则不予批准。

5、寄宿生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6、为保证学生安全和教学秩序,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概不请假会客。

四、卫生内务

1、总体要求、寄宿生不得将饭菜、零食或饮料带入学生寝室。

2、严禁向窗外或寝室其它地方乱扔、乱吐。

3、寝室内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窗明几净。

4、严禁在寝室内抽烟、嚼槟榔、吃口香糖。

5、故意破坏寝室卫生者,必须负责打扫本楼层所有公共卫生。

6、每天早上起床必须立即整理好个人内务和卫生。

7、寝室长必须督促寝室成员搞好内务卫生。

二、卫生要求

1、地面:地面确保干净无任何垃圾和尘土,

2、门窗:寝室门、阳台门窗保持干净,木门门框不得存有污垢

3、室内的卫生工具统一放置在指定区域,严禁悬挂在窗台上。

4、墙壁、门、铁皮柜、床等公共设施,无脚印无球印。天花板上无蜘蛛网,严禁乱写、乱画、乱张贴。

5、实行门前卫生承包责任制,各门前、过道不得有任何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及时倒入过道两侧的垃圾桶内。

三、物品摆放要求

1、床铺(凉席、床单、蚊帐)应当铺垫整齐、平整。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

叠口朝前成四方,置于床铺靠窗户一端中间,枕头置于另一端中间,毛巾毯叠放在枕头底下,并保持平整。

2、经常用的鞋,置于床下地面上,鞋跟朝外,鞋尖朝里,与床沿成直线,向两床结合处靠拢,尽量按分类、数量的顺序摆放。

3、洗漱用具置于无门铁皮柜内前边沿,依次摆放整齐。牙刷、牙膏置于口杯当中,头朝上靠右,口杯把手向前。香皂、洗发水、沐浴露置于个人牙具后面。洗脸毛巾拧干后横竖各叠一下,晾置铁丝中间,保持下沿成一线。水桶统一置于靠洗漱池与床头之间,分两排摆放,脸盆按照先里后外依次置于桶上。

4、洗衣晾置:衣服悬挂于铁丝上晾晒。晾干后及时折叠置于皮箱或铁皮柜内。撑衣杆悬挂于铁丝靠墙边。

5、扫帚统一放在门后。暖瓶放置应当集中、统一、整齐放置在适当位置。

6、除以上须摆放的物品以外,所有个人其它物品都必须入柜入箱。爱护公共物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关、门落锁。

五、晚自习

1、寄宿生必须按时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和早退,严禁旷课。

2、寄宿生必须在本班教室及自己的座位上自习,不得私自更换座位。

3、晚自习期间,不得讲话和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晚自习期间和晚自习后要服从值班老师的统一安排。

六、晚就寝

1、晚自习后关好教室门窗和电灯电扇,严禁到寝室外逗留。

2、就寝铃声响后必须熄灯,任何人不得再做与就寝无关的事情。

3、就寝前,寝室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报告本寝室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

4、熄灯后,不准串寝。

5、严禁到其他寝室留宿或夜不归宿。

6、严禁就寝后从非正常通道出入寝室。

七、文明礼仪和自主教育管理

1、寄宿生必须尊敬陪宿老师和工作人员,见面问候老师,同学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2、寄宿生必须服从陪宿老师、工作人员和寝室长的统一安排做好内务卫生。

3、全体寄宿生应该主动按照学生会干部的要求接受检查,开展教育活动。

4、学生会每天及时公布内务、卫生、纪律检查评比结果,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必须严格遵守寝室的落锁制度。

5、全体寄宿生必须讲普通话,严禁讲粗话痞话。

6、未经许可,严禁(男生私自出入女生寝室、女生私自出入男生寝室) 。

八、常规评比和处罚

1、寄宿生常规评比分纳入班级量化考核范围。

2、每学期末,政教处将评比优秀寄宿生和寝室长,并给予奖励,记入学籍档案。

3、每周、每月、每学期评选文明寝室,并全校通报表扬。

4、寄宿生凡是违反《岩前中学寄宿生管理制度》,视情节扣分,一学期累计扣分达6分,全校通报批评,扣分累计达15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累计扣分达20分,取消住宿资格(此规定不含特殊规定中当即取消住宿资格的情况)。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停宿或取消住宿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取消所在寝室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1)、寄宿生私自从校门、非正常通道或攀爬围墙和寝室离校。

(2)、夜不归宿或留宿其他人员。

(3)、在寝室内赌博、抽烟、酗酒、打架斗殴、偷盗、敲诈勒索同学。

(4)、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私自动用或破坏消防设施

(5)、破坏寝室的公共财产设施。

(6)、将管制刀具等利器携带至校园和寝室。

(7)、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其他行为。

2中学住宿生规章制度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不许将打火机、火柴、易燃物品、化学药品放在寝室内,不准玩火、吸烟和燃放易燃物,以防火灾发生。

2、不准随意移动电源和电器设备,不准私接电源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扳弄电闸和使用电器;严禁点蜡烛、蚊香,严禁燃烧纸屑。

3、平时不得擅自打开和动用消火栓和防火用具。

4、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带贵重物品进入寝室,现金存入金龙卡,一旦遗失请立即挂失。

5、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不准睡在他人的床铺上。

6、做到随手关门,不私留客人宿夜,夜间不准擅自离校或缺宿,若有事外出,必须办好请假手续。严禁偷窃和变相赌博。

7、休息日和节假日留宿学生必须在生辅管理室作好登记工作。

二、寝室纪律要求:

l、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或午睡时不说话、不打闹、不看书,保证睡眠。

2、按时回舍,按时离舍,课间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条子。

3、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与整洁。进入宿舍后,不得喧哗、打闹,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

4、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要节约用水、用电。

5、经常保持寝室内整洁,被褥物品应摆放整齐,并力求一致。值周生做好寝室卫生打扫工作;出操预备铃声响后,要及时离开寝室;早锻炼铃声响过后,宿舍铁拉门将关闭。

三、寝室内务、卫生要求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蚊帐必须用帐钩挂起;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床单(席子)铺设平整。

2、衣服须挂放在衣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袜子要及时洗净挂晒到阳台钢管上。

3、鞋子放在床下鞋架上,鞋尖向内。床下不准堆放箱子及零星物品。寝室内不准放置球类器具,更不得在走廊和室内玩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4、热水瓶须统一放置在靠墙或靠窗一边。脸盆放置在洗脸台下面或脸盆架上,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保持墙壁洁白无污迹,但可以适当美化,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可以挂些名人字画、小挂件或摆放盆景等。

5、纸篓放置在便池旁或其它妥当地方。垃圾须丢进纸篓的垃圾袋中,每天早晨由值周生将垃圾袋带下,放在宿舍大门口。

6、洗发露、洗衣粉、肥皂、板刷等小件物品要求整齐摆放。茶杯、牙刷放在置物架上;毛巾叠好挂在毛巾架上,应整齐划一。

7、各种学习资料放入书柜或衣橱的下层,要求摆放整齐。寝室床位号、衣柜号、桌位号应一致,不得调动。

8、禁止向门、窗外倒水或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寝室门口、阳台上不允许堆放物品,保持阳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寝室内不准用餐、吃瓜子,不准拍球,不准玩扑克牌。

四、寝室长工作职责:

l、负责制定寝室公约和安排值周轮流表。

2、负责检查督促值周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周生请假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周工作,争取每周获得优胜寝室。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出操;抓好就寝纪律和早晨出操考勤工作。

4、协助生辅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应及时向生辅老师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生辅老师或政教处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寝室文化建设。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辅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五、寝室值周生工作职责:

1、寝室实行轮流值周制,轮到值周的同学,负责一周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轮到值周同学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星期五宿舍要大扫除一次。

3、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同学有事必须及时向生辅老师反映。

5、值周时间为每周星期日至星期六。

3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1、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开学校,凡是离开学校必须向宿管老师请假,并和家长取得联系后方能离开学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扣德育分10分,在级会上作检讨,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分(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中午和晚上学生的出勤记录,发现有缺勤的必须第一时间和家长联系)。

2、早上6:30-7:15为整理舍务和吃早餐时间,6:30之前要离开床位,7:15之前要离开饭堂,7:15之前要离开宿舍,凡违反其中一点扣扣德育分2分。

3、中午11:15-12:15为整理舍务和吃午餐时间,12:30必须上床休息,保持安静,不能到处走动,违反者每次扣德育分2分(一个中午可连续多次扣分,宿舍有人讲话,没有人主动承担责任或检举的,实行对全舍学生统一扣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学校规定各房和宿舍大门的锁门时间为下午2:00,下午开门时间为5:15,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午休纪律情况记录)。

4、晚上5:30至7:15为整理舍务和吃晚餐时间,6:30开始必须保持宿舍安静,6:15必须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违反者,每次扣德育分2分。(学校规定规定各房和宿舍大门的锁门时间为晚上7:15,晚上开门时间为9:00,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晚修前的纪律情况记录)。

5、晚上9:00-10:15为初一、初二住宿生整理舍务时间,学生放学必须回宿舍,不能到校园其他地方游动;10:15必须上床休息,保持安静,不能到处走动,违反者每次扣2分(一个晚上可连续多次扣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晚上9:00-10:30为初三住宿生整理舍务时间,10:30必须上床休息,保持安静,不能到处走动,也不能到学习室做作业,违反者每次扣2分(一个晚上可连续多次扣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夜晚宿舍有人讲话,没有人主动承担责任或检举的,实行对全舍学生统一扣分)。(学校规定宿舍大门的锁门时间为晚上10:00,早上开门时间为6:30,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晚上的纪律情况记录)。

6、在宿舍区不能干违反校规事情,也不能违反学校的安静条例,如果有违反者,按学校相关制度或条例处理。

7、每天的每个时段起床必须按学校的要求整理好舍务,违反者每次扣德育分2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早上、中午的舍务整理情况记录)。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能随地丢垃圾,到厕所方便必须冲水;按学校的要求,做好厕所清洁轮值、宿舍清洁轮值和倒垃圾轮值工作,保持宿舍和厕所的清洁卫生,违反者扣德育分5分,并追加清洁任务和相应的处分,有随意丢垃圾扣德育分5分,故意将宿舍、厕所弄脏或丢杂务在厕所的,扣德育分10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宿管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学生早上、中午和晚上的清洁情况记录,同时搞好宿舍公区的清洁卫生,保持宿舍内外和厕所的整洁)。

9、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区出现追逐、攀爬等危险动作和私自触动用电设施,严禁在宿舍出现玩火、点蜡烛和蚊香等留下火种的行为,违反者扣德育分5-10分,多次违反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分,同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每个同学的衣物箱都要上锁,并将自己的物品放进衣物箱里,钱要随身携带;假日前要将所有的衣物收拾好方能离校;学校规定的放假的晚上,不得在学校留宿(宿管人员必须监管好学生在宿舍里的安全活动情况,经常检查学生衣物箱的上锁情况,督促学生将衣服和财物保管好)。

10、爱护宿舍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要关灯、关风扇,严禁浪费开水,违反者每次扣2-3分(宿管人员要在学生各个时段离开宿舍后的关灯、关水龙头的情况)

4中学学生公寓寄宿生管理制度

一、入宿及退宿制度

1、寄宿学生先到班主任处登记填写入宿登记表后,再到学校总务处缴纳规定的住宿费用领取住宿证后方可入住。

2、学生住宿的房间、床铺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

3、寄宿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入住学生公寓,在一学年内中途不得退宿。每学年结束后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宿舍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后,总务处办理退宿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寄宿学生需要退宿,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字,政教处同意后方可退宿。

二、请假与接待制度

1、平时寄宿生不得随意离校,确有需要离校处理个人事宜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填写临时外出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给所在公寓楼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双休日、节假日不回家的同学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节假日、双休日回家的同学务必于上课前一天下午5:00前返校。

2、因病不能参加早操或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必须填请假条报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再将请假条交公寓管理员处存档备查,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3、白天上课时间没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班主任书面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4、每晚下自习后要及时回寝室并在管理员处做好登记。

5、家长与学生见面原则上要求在公寓楼外,如确实需要进入寝室必须在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进入,严禁家长在学生公寓留宿。学生星期日返校时间(星期日中午12:00—下午5:00),在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入内。

6、提前起床早读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熄灯之后私自外出和夜不归宿。

三、安全保卫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家长、亲戚、非寄宿生进入宿舍。

2、住宿生不得从其他非正常通道进出公寓楼。

3、不在楼道走廊及寝室内起哄打闹或喧哗;不得将球类等其他体育器具带入寝室。

4、公寓内严禁吸烟、点蚊香、点蜡烛、点酒精灯、烧纸等;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入宿舍。

5、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其他电器设备。

6、爱护消防设施,不要随意触摸灭火器材。

7、遇有火情、突发情况要冷静沉着,及时报告,不得拖延。

8、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已有,一旦发现取消寄宿生资格,交由政教处严肃处理。

9、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其余现金存放银行或交班主任保管,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寝室。

10、发生失窃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管理员或保卫科汇报。

四、物品摆放和常规检查制度

1、个人物品一律按规定摆放在指定部位。

2、每位宿舍成员除整理好自己个人内务外,分别利用早操前、午休时间和晚睡前对宿舍内公共卫生进行打扫。

3、发现公寓内有设施损坏,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或总务处报修。

4、公寓楼管理员对每个宿舍每天至少抽查一次内务情况,结合寄宿生其他常规,并记录在案,政教处将每周的检查结果计入所在班级每周的常规检查评比总分中,对于学期评比排名落后的宿舍将作出相应的处理。

5、尊重公寓楼管理人员,服从公寓楼管理员的管理;同学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6、爱护公寓楼公共设施和寝室公共财产,人为造成公寓楼公共财产破坏必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7、违反上述条例的寄宿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去所在班级量化评比分数,口头警告、公开点名批评,取消住宿资格,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相关处分,构成违法的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备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桐城中学,政教处组织公寓楼管理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安徽省桐城中学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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