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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 04-13 栏目:规章制度

1小学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 则

第二条 教职工宿舍分配对象、申请程序

(一)入住对象:本校招聘的教职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员,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间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如需调换房间,须向总务处申请,征得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其他空房间不准擅自占用。

第三条 宿舍实行有偿入住方式进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间内的水电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每间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费每吨1.33元,电费每度0.62元,住宿教职工需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

(二)入住人员请自觉爱护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维修情况,请联系后勤部周电工。

第四条 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片,须经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防止财产被盗等盗窃事故发生。

第五条 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画。

第六条 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 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 规范宿舍楼用水、用电行为,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第九条 凡入住宿舍楼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条 教职员工要按时就寝。为保证员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入住者不得随便携带非直属人员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门将关闭,门卫将不再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 因调动、辞职等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第十二条 为保证入住教职员工的居住质量,宿舍内水电及生活设施齐备,公寓内安排宿管员进行管理,走道、楼梯等公共区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

第十三条 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本条例有总务处负责解释,自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

2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以上10点希望住宿在学校的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3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4小学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教师家属来校,必须在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家人来校住宿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属于下列情况者,可在教师宿舍同住:

①经确定属于真正的夫妻关系,并经同套房的教师同意。

②经确定属于亲兄弟关系。

③经确定属于亲姐妹关系。

④经确定属于父子关系。

⑤经确定属于母女关系。

3、教师的亲戚或朋友留宿,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

4、不是直系家属,谢绝进入教师宿舍。如有要事,必须先登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传达室值班人员与被访教师联系后,可在传达室会面。

5、谢绝男士进入女教师宿舍探访(女教师的丈夫除外)。

6、住校教职工人人负有本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轮流值班,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发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

7、教师在没有加班的情况下,必须在10时之前进入宿舍。晚上11时关门后进入宿舍的教师,必须自觉在门卫登记簿上登记。

8、教师宿舍管理员必须坚持每天打扫,搞好环境卫生;教师必须搞好自己的住房卫生。

5小学教师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教师宿舍防火和安全工作,引导教师自觉遵守纪律,安全用电,保障全体住校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有关教师宿舍用电的管理规定通知如下,并遵照执行:

1.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保障住宿教师生命和财产安全;

2.宿舍內不得违规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炖锅、电褥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违者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4.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或其它用电设备。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5.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6.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请不要超负荷用电,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做好自我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给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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