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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反恐怖工作方案

时间: 11-08 栏目:方案
篇一:柘荣县水利局部门反恐怖工作预案 (3123字)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担负着防灾减灾、兴利除害的重要职责,水利设施和水源的安全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鉴于近来国际反恐怖形势趋于严峻,重大国际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恐怖手段不断升级,危害愈加严重,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对水利设施和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减少次生灾害损失,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水利反恐怖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水利局宁水防汛[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反恐怖工作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反恐怖工作目标:防止水利工程设施及水源遭受恐怖袭击,全力避免发生重大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水利局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持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和大坝安全鉴定专家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青岚、龙溪水库、城关堤防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组成。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局机关、局下属各单位的反恐怖工作,在县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县水利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防汛办,负责具体工作。

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应依据水利部制定的《水利部门反恐怖预案编制大纲》的要求,制定相应具体预案,并报同级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主要防范对象与类型

(一)主要防范对象

1、全县中型水库和重要小(一)、小(二)型水库大坝。

2、县城区、乡(镇)及重要生活供水水源地。

3、主要报汛设施。

4、防汛通讯设备和指挥调度中心。

5、易燃易爆及化学毒剂等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

(二)主要防范类型

1、利用各种手段,袭击并危及水利工程等设施、设备。

2、在溪流、水库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资等。

3、攻击防汛通讯系统及各类水利数据中心。

4、需要水利部门参与处置的其他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阶段划分与职责分工

反恐怖工作分为日常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两个阶段,针对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制定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按照水利部反恐怖工作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乡(镇)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应明确制定相应职责分工。

(一)日常防范阶段

1、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局机关、局下属各单位及各乡(镇)水利工作站的反恐怖工作,指导制定相应反恐怖工作预案。

(2)认真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3)组织成立专家组,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县防汛办

(1)保障防汛通讯系统的畅通。

(2)储备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并加强防汛物资的防盗、防抢和防丢失的保卫工作。

3、局办公室

(1)组织做好局机关及检查督促局属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管辖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2)保持与各级水利部门通信联络畅通,充分利用内部保卫力量,并加强与当地武警、公安、治安联防的联系。

(3)加强局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水利部门职工对恐怖袭击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水政监察大队

(1)以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对溪流、地表、地下水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

(2)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巡查。

5、水利股

(1)负责组建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抢险专业队伍,确保抢险专业队伍在事发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恐怖事件现场前期处置工作。

(2)督促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保卫,重大节假日、汛期等敏感时期督促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组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袭击盗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

(3)定期组织力量对局属水利工程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进行检查。

(4)指导灌区和乡镇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5)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6、纪检监察室

负责执行局反恐怖工作预案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阶段

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后,各单位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同行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级政府反恐怖协调小组,各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重大恐怖袭击事件可直接报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报告。

(2)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告后,立即召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处置意见和要求。

(3)组织专家对事发单位提出的应对措施及方案进行论证,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需要迅速调集部门资源和力量,指导事发单位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局反恐怖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局反恐怖工作领导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

(3)迅速了解事发现场险情、灾情,跟踪收集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事件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4)组织协调事发单位有序进行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反恐怖工作。

(5)指导事发单位及时调查恐怖袭击事件,书写报告备案。

(6)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局反恐怖工作预案。

3、县防汛办

(1)按程序经领导批准,用防汛通信系统发布有效适度的应急示警。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可能导致洪涝灾害发生时,按照防洪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和相关的抢险救灾工作。

(3)当遭到恐怖袭击造成防汛系统崩溃或各类水利数据中心数据中断时,应及时与通讯部门联系,组织力量尽快恢复系统运行和数据传输,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行需要。

4、局办公室

(1)做好局机关和检查督促属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2)注意把握舆论导向,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积极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职工的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维护社会稳定。

(4)在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资、炸药、燃料等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发生被破坏或被盗事件时,指导和督促事发单位发出危险警告,标志被破坏地点,保护现场,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和易爆易燃物质的爆炸,必要时组织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帮助事发单位协助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打击犯罪。

5、水政监察大队

(1)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水利部门按照同级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使用被污染的水源。

(2)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检测水体被污染程度,确定污染范围,并加以防范。

(3)指导事发地水利部门提出紧急情况下供水水源点的取水替代方案,供政府决策。

6、纪检监察室

负责反恐怖工作的纪律检查工作,并协助指导事发单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安定群众情绪。

7、水利股

(1)针对工程破坏情况,指导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尽快恢复水利设施、设备的运转。

(2)指导事发地水利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向水库下游可能受安全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3)指导事发单位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损失,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4)调查收集水利工程的灾害损失,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并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5)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输水渠道、管道及乡镇供水厂等农村水工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指导事发单位做好向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转移工作。

(6)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水利行业水电站工程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指导事发单位及时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物转移工作。

篇二:南平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预案(3263字)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担负着防灾减灾、兴利除害的重要职责,水利设施和水源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鉴于近年来国际反恐怖形势趋于严峻,重大国际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恐怖活动手段不断升级,危害愈加严重,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对水利设施和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减少次生灾害损失,结合我市水利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反恐怖工作原则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反恐怖工作目标是:防止水利工程设施及水源遭受恐怖袭击,全力避免发生重大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水利局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水政科、财务科、建管科、农村电气化科、农水科、安办、设计院、工程处、总公司等负责人组成。市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反恐怖工作,在市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水利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汛办,负责反恐日常工作。

(二)按照要求,水利部门反恐怖工作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同级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相应具体预案,并报同级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主要防范对象与类型

(一)主要防范对象

1、大中型水库(电站)和重要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电站)大坝。

2、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生活供水水源地。

3、各级防汛通讯设备和指挥调度中心。

4、其它需要防范的重要水利设施。

(二)主要防范类型

1、利用各种手段,袭击并危及水利工程等设施、设备。

2、在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资等。

3、攻击防汛通讯系统及各类水利数据中心。

4、需要水利部门参与处置的其他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阶段划分与职责分工

反恐怖工作分为日常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两个阶段,针对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制定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按照反恐怖工作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水利设施管理单位也应明确制定相应职责分工。

(一)日常防范阶段

1、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反恐怖工作,指导制定相应反恐怖工作预案。

(2)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组织成立专家组,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市防汛办

(1)保障防汛通讯系统的畅通。

(2)储备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并加强防汛物资的防盗、防抢和防丢失的保卫工作。

3、局办公室

(1)组织做好局机关及检查督促局属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管辖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2)保持与各级水利部门通信联络畅通,充分利用内部保卫力量,并加强与当地武警、公安、治安联防的联系。

(3)加强局反恐怖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水利部门职工对恐怖袭击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水政科

(1)以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对江河湖泊,地表、地下水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

(2)建立健全水政监察制度,加强执法巡查。

5、建管科

(1)负责组建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抢险专业队伍,确保抢险专业队伍在事发时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恐怖袭击事件现场前期处置工作。

(2)督促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保卫,重大节假日、汛期等敏感时期督促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袭击盗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

(3)定期组织力量对市属水利工程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检查。

6、农水科

指导农村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7、农村电气化科

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管理单位安全运行和反恐怖工作。

8、安办、设计院、工程处、总公司等科室或下属单位

负责做好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反恐怖工作,做好所管工程、设施反恐怖工作。

(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阶段

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后,各单位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级政府反恐怖协调小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重大恐怖袭击事件直接报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1)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水利厅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告后,立即召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处置意见和要求。

(3)组织专家对事发单位提出的应对方案及措施进行论证,提供技术支持。

(4)根据需要迅速调集部门资源和力量,指导事发单位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市水利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局反恐怖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

(2)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

(3)迅速了解事发现场险情、灾情,跟踪收集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事件及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4)组织协调事发单位有序进行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反恐怖工作。

(5)指导事发单位及时调查恐怖袭击事件,书写报告备案。

(6)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反恐怖工作预案。

3、市防汛办

(1)按程序经领导批准,用防汛通信系统发布有效适度的应急示警。

(2)在恐怖袭击事件可能导致洪涝灾害发生时,按照防洪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和相关的抢险救灾工作。

(3)当遭到恐怖袭击造成防汛通讯系统崩溃或各类水利数据中心数据中断时,应及时与通讯部门联系,组织力量尽快恢复系统运行和数据传输,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4、局办公室

(1)做好局机关和检查督促局属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2)注意把握舆论导向,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积极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职工的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维护社会稳定。

5、水政科

(1)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同级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使用被污染的水源。

(2)指导和督促事发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文部门迅速检测水体被污染程度,确定污染范围,并加以防范。

(3)指导事发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紧急情况下供水水源点的取水替代方案,供政府决策。

6、建管科

(1)针对工程破坏情况,指导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尽快恢复水利设施、设备的运转。

(2)指导事发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及时向水库下游可能受安全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3)指导事发单位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损失,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4)调查收集水利工程的灾害损失,制定维修加固方案,并及时向局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7、农水科

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输水渠道、管道及乡镇供水厂等农村水利工程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指导事发单位做好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8、农村电气化科

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水利行业水电站工程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指导事发单位及时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9、安办、设计院、工程处、总公司等科室或下属单位

当恐怖袭击事件危及所管工程、设施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指导事发单位及时向下游可能受威胁地区发出警报,应急抢险和人员财产转移工作。

五、反恐应急专家组

组长:刘国文

副组长:李俊立

成员:吴建雄、陆意刚、陈遵鹤、李春、陈小。

篇三:陈大镇水利安全反恐怖工作预案(1432字)

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基础设施,担负着防灾减灾、兴利除害的重要职责,水利设施和水源的安全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鉴于近年来国际反恐怖形势趋于严峻,重大国际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恐怖活动手段不断升级,危害愈加严重,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对水利设施和水源的恐怖袭击事件,减少次生灾害损失,按照梅列区水利局《梅列区水利局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水利安全工作的通知》(梅水利[20XX]8号)要求,结合我镇水利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水利安全反恐怖工作原则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以防为主,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水利安全反恐怖工作目标是:防止水利工程设施及水源遭受恐怖袭击,全力避免发生重大次手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水利工作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分管水利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三农服务中心担任,成员由三农服务中心成员、各村(居)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农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按照要求,水利反恐怖工作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范对象与类型

(一)主要防范对象

1、河道堤防和重要小(一)、小(二)型水居大坝。

2、镇、村重要生活供水水源地。

3、易燃易爆及化学毒剂等危险物的存放场所。

(二)主要防范类型

1、利用各种手段,袭击并危及水利工程设施、设备。

2、在河流、水居及其他地表、地下水源中投放化学毒剂、放射性物质等。

3、攻击防汛通讯系统等。

4、需要水利部门参与处置的其他恐怖袭击事件。

四、工作阶段划分与职责分工

反恐怖工作为日常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两个阶段,针对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制定镇水利工作反恐怖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各村(居)也相应明确制定相应职责分工。

(一)日常防范阶段

1、镇水利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在水利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各村(居)的反恐怖工作,指导制定相应反恐怖工作预案。

(2)认真做好上级下达的工作。

(3)组织相关技术组,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处置恐怖事件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各村(居)

(1)保障防汛通讯的畅通

(2)储备一定数量专业性较强的防汛应急抢险物资,并加强防汛物资的防盗、防抢和防丢失的保卫工作。

(3)以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对河流、地表、地下水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指导。

(4)加强日常保卫时期。重大节假日、汛期等敏感时期加强组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袭击、盗窃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并定期组织对水利工程重点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

(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阶段

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后,各村(居)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水利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在1小时内应逐级上报。

(1)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告后,立即召集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处置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应对措施及方案,进行论证,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事发单位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迅速了解事发现场险情、灾情,并跟踪收集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通报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组织协调事发单位有序进行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等反恐怖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反恐怖工作预案。

(5)防止有害气体的散发和易爆易燃物质的爆炸,必要时组织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帮助事发单位协助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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