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卫生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改善市场环境和卫生质量,给广大市场商户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经营环境,结合现今水果市场的经营实际,制定本卫生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卫生整改的重要性。卫生保洁是市场服务的一个窗口,它直接体现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服务水平。落实抓好市场卫生整改,改善市场环境,可有效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对稳定市场客户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和对卫生整改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通过水果市场两年来的经营发现,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较为淡薄,都习惯将垃圾、烂果、污水到处乱扔乱倒。可通过广播、制作标语、倡议书、上门宣传解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场商户中营造浓厚的卫生整改氛围,增强市场商户对卫生整改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保洁队伍建设。保洁专员做好“卫生日检查登记表”,对场内卫生保洁情况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解决。督促承包商对保洁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明确保洁员纪律规定,对保洁员定岗、定区域、定责任,明确清洁工作标准,细化保洁事项。
四、强化日常管理,改善保洁设施,落实卫生黑点的保洁工作。针对商业B1街、西瓜大棚、7、8号大棚等卫生黑点,要加强日常保洁力度,对以上区域加设垃圾桶,与商户做好解释沟通,让其自觉将垃圾、烂果倒入垃圾桶。并对商业B1街垃圾桶摆放地方实行定期每户轮换。
五、定期开展“大清扫”工作。每月组织清洁工对全市场进行大清扫,主要是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空旷地、闲置地的垃圾、余泥等杂物,填平积水,清理沟渠,疏通下水道。通过大清扫工作,一方面可以改善市场环境卫生,另一方面可以融合清洁工,让各自知道平时保洁疏漏的地方,以后自觉加强对该区域清理。
六、加强市场“牛皮癣”的清理。“牛皮癣”是市场卫生工作的一大难点,是“常清常有”。在每星期做好清理的同时,建议公司设立专门的公布栏,对有商户要公布信息的,待公司审核后在专门的公布栏张贴。
七、加强除“四害”工作。水果市场“四害”孳生较多,因此除“四害”工作不能放松,要联系专门部门定期开展灭鼠灭蝇工作。还要积极发动商户参与除“四害”工作。
八、循序加大处罚力度,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卫生整改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以相应处罚为辅。对劝导,解释后仍恶意破坏环境卫生,乱扔垃圾者,可通过广播、“信立天下”进行曝光或进行10元至200元经济处罚。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为配合搞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针对县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县城区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解决农贸市场摊点破坏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行为。通过上下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明显改观,市场设施进一步提档升级,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环境整洁、交易有序、消费安全的购物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目标
农贸市场内外环境美化,服务功能齐全,区域布局合理,硬件设施完善,市场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井然,食品质量安全。
三、整改标准及任务
1、市场内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商品区域标志及摊位号牌等统一整齐,美观醒目。
2、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无积水;场容场貌环境整洁,无非法广告张贴涂鸦;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通道畅通;市场外划定停车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
3、商品摆放整齐,做到“鸡进笼、鱼入池、菜上台(架)、肉上案、货放柜”,销售活禽有相对独立的区域,污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落实隔离屠宰和定期消杀,保持清洁卫生。场内各行各业经营秩序井然,无占道经营现象。
4、市场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实行定位、定责、全天候保洁制度,保持市场场地卫生清洁,垃圾清运及时,无残留陈积垃圾和杂物。各类经营摊点备有垃圾收集容器,场内有条件的建密闭垃圾屋。定期消杀,灭除“四害”。
5、市场内应按要求设置符合卫生管理标准的公共厕所;公厕标志明显,通风设施好,清洁卫生,定期检查、维修、清洗设施和用药物消杀,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以政府办副主任为组长,督查室、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联社、城管办、经信局、零阳镇、农业局、市场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方案制定、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信息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农贸市场是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是百姓必需食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其日常管理和设施建设折射的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因此,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是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市场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荷花路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是经信局和供销联社、白宫城菜市场的主管部门是零阳镇政府、大世界农贸市场的主管部门是农业局)是市场建设与环境、秩序、卫生、物业管理具体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针对路边市场、占道经营行为,城管办和市场主体要引导流摊流贩进场入市经营,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安排摊位并提供便利和优惠;财政要从财力上支持引导市场的硬件建设与日常管理,解决整治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公安局要搞好保驾护航,维护稳定。各部门和单位要搞好对接安排,深入基层,齐抓共管,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强督查。商务局、工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农贸市场在具体实施和整治效果方面的督查指导,督促主办单位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实现政府满意、群众称赞双赢。
六、整治步骤及时间
1、制定方案。3月12—3月20日,商务局、工商局要安排专人深入到三个农贸市场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
整治方案。
2、组织实施。3月20日—4月30日,科学安排实施整治行动:一是各级各层召开会议,领会精神,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是
以市场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为主,采取印发传单、悬挂横幅,上摊口头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三是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
落实责任,分工协作,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实施全面整治。
3、检查验收。5月中旬,由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督查室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无证、溢摊、占道经营、硬件设施不到位、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垃圾袋装化、卫生保洁等重点、难点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对农贸市场的整治与巩固占道摊点整治成果相结合,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卫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把我市早日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目前猇亭区内共有成形的农贸市场六个,分别是古老背市场、中心市场、爱民市场、云池市场、虎牙市场、长江市场,共计门面、摊位300余户,摊位使用率88%。除此之外,在桐岭路与正大路交汇处还有一个自发形成的“露水”市场,主要进行蔬菜批发交易。 此次整治活动范围是猇亭区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包括露水菜场、非法马路市场,以及市场外的“溢摊”行为。其中以六个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做好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通过规划疏导、拉网过筛、集中查处、督查整改等整治手段,实现下列目标:
1、取缔一批非法农贸市场;
2、限期取缔一批“露水”市场;
3、基本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4、使所有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
三、整治重点
1、对市场业主要按“三优一规范”的要求促进其规范到位,摊、店划行归类,卫生保洁落实,喇叭口秩序良好,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现象,保持主干道通畅(3米以上)。
2、市场内要有良好的治安秩序、良好的交易秩序及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加强商品市场安全管理,组织市场业主及经营户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检查各市场消防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督促业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市场安全。
3、市场内要有完善的配套设施、政策法规的宣传栏、复称(尺)设施要建立完善,协调工作要及时,办事效率要高。
4、市场内管理人员要实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佩牌上岗,制度建全,设立“一表八簿”。
5、市场内投诉处理及时,开展“放心门店”“文明(示范)经营户活动,无欺行霸市现象。
6、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市场内经营户要按规定亮照亮证,商品摆放要卫生、整齐、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类上市商品要划行归类、明码标价,重点加强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肉食品、粮油、水产品、豆制品、酒、饮料、糕点等商品的监管。严防“白条肉”及假冒、劣质商品上市,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重点商品(肉食品等)要建立购货台帐,实施信誉制度,市场内无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商品现象。
四、整治实施办法
1、以市场主办单位为主,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逐项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家禽笼、防蝇防鼠防尘、公厕、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防火防盗等方面的缺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对需要解决硬件设施的重点市场名单,区政府要协调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确保整改到位。
2、由区政府牵头,立即取缔非法马路市场,限期取缔“露水”市场。
要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对辖区内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逐个分析,分别提出整治意见,作出妥善处理。对已按城市规划布局建成但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要在整治期间内处理好相关问题并投入使用。对已经进棚入室但还不完全符合市场要求的,在整治期间要完善条件,纳入规范化管理。对可以退路进棚入室的自发农贸市场,目前先作露水市场处理,限定期限进棚入室,到期再作取缔处理。对既不能退路进棚入室,又没有必要改为临时露水市场管理的自发露天农贸市场和马路农贸市场,一律在整治中予以取缔。
3、以各市场为责任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日常管理。
各市场负责人是创卫达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照创卫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要做到市场布局合理,场牌、标牌、指示牌、公告栏美观醒目,摊位摆放整齐,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台账管理。食品摊位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受过卫生健康教育,食品销售符合卫生规定;肉类商品经过检疫,票据(红票、白票)、验讫章齐全;豆制品挂牌经营;蔬菜经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后上市。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和及时进行卫生保洁。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地,及时清运垃圾,进行药物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取缔无证照经营,严禁溢摊和占道经营。各类市场管理资料和创卫资料保存完好,建档管理。
4、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消灭农贸市场的溢摊现象。
农贸市场溢摊现象,是由于经营者为逃避交纳管理费用,市场管理者对其缺乏制约手段,少数街道受利益驱动任其泛滥等多种因素造成。溢摊现象不消灭,必然侵害市场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农贸市场整治中,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解决市场溢摊问题。要推广 “场街共管”模式,由各农贸市场出资,由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负责对溢摊问题实施全天候死看硬守。
5、以工商部门为主,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巡查。
经整治规范后,各农贸市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真正实施长效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长效管理的措施,并随时检查督促市场管理者按规定的要求实施日常管理。要严把发照关,对市场外围的门面房禁止从事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以及蔬菜等的交易。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就业矛盾,应按照有关的规定或政策,对安排一定比例的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农贸市场可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对不执行管理规定仍收取农民直销摊位市场管理费的、或不设置农民直销摊位的市场管理者,必须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