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量化评估教师的工作绩效,更好地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委员会及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绩效考核项目: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师风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三、制定方案原则:
1、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四、考核细则:
(一)、师德考核(1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经调查核实扣除师德考核1分。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女学生。如发现并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2分。
3、热爱学生,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较大影响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每学期5000字的读书笔记及心得,不做与政治学习无关的事。违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乡统一举行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者扣除师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诿,不服从分配(学校各处室、教研组等安排的工作必须服从,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违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危害学校声誉,违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当之风,当众顶撞领导,说别人闲话,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累计扣分)。
9、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如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随地吐痰,讲粗野话等)发现一次扣0.5分。
10、严禁在工作期间打牌或打麻将等,违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师出勤(15分)
1、一学期工作期间,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记1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6天记10分;病假累计不超过15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记5分;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记2分;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此项不记分;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此项不记分。
2、旷正课每节扣3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早操、周日例会每次扣1.5分。
3、旷升旗、会议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一学期累计不超过3次从第4次起按事假进行扣分)。
4、病事假把功课对调好并告知教导处备案,则不扣考勤分。
5、病假必须有医院的证明,每学期4天内不扣考勤分,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不列入病假4天范围(以出院单为凭),但住院的当月和本学期不得满勤奖,病假5天以上每天扣0.5分。
6、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到期未上班,每天扣2分。
7、学历进修的教师,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经学校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数为准自行调课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者,按旷课处理。
8、教师外出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必须先把功课对调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语、数、英学科外的其他学科系数为1,英语、数学和一、二年级的语文系数为1.1,三、四、五年级的语文的系数为1.2,六年级语文系数为1.3。学校安排六年级语、数、英的课外辅导系数为1。
2、附加工作量:当班主任的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男55岁以上(含55岁)女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周加2课时工作量。
3、教师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课时量×该科系数+兼任学科周课时量×该科系数+附加分 (语、数)。
4、教师的工作量分=20×(教师的周课时量÷全校周平均课时量)+本学期代课分。
5、班主任工作,从绩效工资中提取20元/每班每月,另行考核后加入班主任绩效工资。
(四)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学习笔记(2分)
2、教学资料上交(2分)
3、教师备课(5分)
4、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5、听课与评课(4分)
6、考试及试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动(3分)
(五)教学效果(30分)
1、按期中考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个名次相差0.3分。
2、教师带语数多科头的按最高分名次记分。
3、①后勤人员、②学前班、幼儿园教师、③非检测科目及教辅人员的考绩得分是全校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时制止,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模、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位晋升、年度考核的依据。
2、作为发放教育绩效工资的依据
教师一年的绩效工资总量=上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本学期量化分÷本学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动绩效工资总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①、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②、考核时个人提供履行职责的条款和履行的职责情况的总结及有关材料,据此,考核小组进行逐条逐项考核,登记考核情况并作出评价。
③、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成绩合并于“德、能、勤”进行考核,按90%记入总分。考试科目成绩同年级无法比较的,教学成绩合并“德、能、勤”按100%记入总分。
④、教师考核有关德部分的考核采取评议打分的办法,教师互评占60%,校领导评议占40%(其中学生问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评分依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决,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响恶劣的;
②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工作不负责任,动辄撂挑子的;
④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学质量低,一直不受学生欢迎的;
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师生评价很低的;
⑦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⑧不讲社会公德,言行不检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⑨旷工累计3天以上,请假累计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文件精神,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意见,结合市局会议精神,特制订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遵循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5.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6.关注基础,重视进步。
四、考核内容
(一)基础性考核(700分)
1.育人习惯(200分)
2.教学习惯(200分)
(非专任教师按岗位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3.工作量考核(150分)
4.工作效果考核(150分)
(二)3+2发展性考核(300分)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学校自行组织实施,采取问卷调查、过程检查记录、竞赛评比、阶段展示、成果汇报、试卷测评、领导测评和教师互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领导、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多个评价主体,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履职情况、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记录分处室逐项通报;
2.学期考核分处室逐项通报;
3.汇总处室考核结果;
4.采用教师个人签字通报考核最后积分(包括所有考核项目各项具体说明)。
5.最后复审(教师可以对考核结果质疑,分管领导负责解决,如有异议组织再次评价)
6.学期考核结果汇总上交局人事科。
六、发放办法
(一)每年分春季、秋季两个学期发放;
(二)学期考核,学校严格执行《绩效工作考核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后造册,报教育局审核,再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三)奖金分配:
1.积分奖
每学期依据绩效考核细则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配。
2.岗位奖
(1)班主任按政教处考核积分分三类考核:一类每学期800元,二类每学期750元,三类每学期700元;
(2)领导岗位据工作情况参照班主任津贴分三类考核;
(3)教研组长按考核情况分三类考核:一类每学期300元,二类280元,三类260元;
(4)文印、维修岗位每学期据工作量奖励500-700元;
(5)冬春两季早训体育教师根据训练效果补助10——20元;
(6)专任教师年龄达50周岁以上仍在一线教学,每学期补助100元;在后勤岗位达5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学期补助50元;
3.比赛奖
(1)市级大型比赛辅导教师团体奖(主要指运动会):第一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未获得团体前三名,但单项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300、200、100元;
(2)艺术节集体项目(2人以上)辅导教师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奖励2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3)艺术节个人项目辅导教师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如获得市级以上奖励,集体奖每上一个级别另奖200元,个人奖每上一个级别另奖100元;
(4)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前三名按名次分别奖励200、150、100元;未获得前三名者,每人可获得参与奖50元。
七、考核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褚灵兰
成员:李晋玲、常月丽、杨鹏、程厚忠、李清、王倩、李爱玲
1.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2.管理考核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个人反馈,期限为2天。出现考核异议,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解释、核实、更正。
3.管理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
4.本考核方案由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孝义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若上级有新的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5.本方案如若有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如因自己工作失误造成较严重后果、因家长举报形成不良影响、市局予以通报批评等情况者,要在绩效考核中扣除较大分值。
2.如因绩效差距对学校安排的岗位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得学校同意可换岗,如学校不同意(自身不胜任、学校现有岗位无空缺),而教师本人又不同意工作安排,学校对该教师做出离岗决定,其他事宜学校研究决定。
3.方案中所有的考核项目分管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选择性考核。
4.方案一学期一次积分,学校存档,不仅要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评模、晋级、评聘的重要依据。
5.本方案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