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电监会及华能澜沧江景洪水电站贯彻建设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9月17日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部监理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为建立反违章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 “百日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为保证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个施工单位对反违章的重视,我部决定成立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田洪均
成员:殷家强、王保贵、付泽平、陈全、李婷婷、黄俊敏
三、 整治范围
本次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集中在景洪水电站展览中心工程整个施工区域内开展。
四、 重点和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监理部督促整改、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次活动自20XX年10月初至20XX年12月中旬结束。分四阶段进行:
1. 宣传动员(10月06日至10月15日)
2. 排查整改(10月16日至11月24日)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一律登记建档,按照“谁排查、谁治理,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认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第二阶段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活动小组要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整改的给予重罚或直接下达停工令,责令其停工整改。
在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排查整治的同时,对其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编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项目组织机构等方面是否健全、完善;在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方面落实情况是否到位。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限期整改,经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按照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给予罚款或不给予支付月进度款。
3. 集中整治(11月25日至12月03日)
4. 复查整治结果汇总(12月04日至12月13日)
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根据每月的排查整治情况,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汇总,上报我部。
五、 工作要求
根据华能澜沧江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下发文件要求,请中国葛洲坝集团景洪施工项目部、云南宏昌建设有限公司景洪施工项目部按照下列时间向我部报送相关材料:
1. 20XX年10月04日前报送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活动方案。
2. 每月2日前报送本单位上月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情况。
3. 20XX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反违章“百日整治”活动总结以及20XX年反违章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县安全发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镇中心校要求,我校决定对校园治安防范、校舍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方面以及校园内所有场所开展安全发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推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班级及科室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学校及幼儿园的安全发展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街道教育安全发展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内容
结合我校教育的安全发展实际,集中对校园治安防范、校舍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方面以及校园内所有场所开展安全发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9月12日为全县“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阶段。结合实际制定的实施方案于9月13日报街道中心校安全办公室。
第二阶段:9月13日至12月30日为自查自纠整治阶段。各班级,学校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当场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解决;有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整改。
第三阶段:12月11日至12月底前为迎接验收阶段。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街道中心校安全办公室。迎接街道中心校督导检查组对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终班级安全管理成绩的主要内容之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班级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办公室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单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负责人。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班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二)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学校将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栏、QQ群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各班级各科室要定期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举报受理情况,并及时向全校公布举报处理情况。
(三)规范检查,严格标准。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要对各班级及科室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
(四)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各班级及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对重大安全问题采取联合执法。各班级安全委员为此专项整治活动的联络员,专门负责工作信息报送,按时报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和谐校园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切实改善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综治委、教育局《关于博白县开展五类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到20XX年8月上旬,为期100天时间。
二、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稳定的校园。
三、活动目标
通过学校及周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校园内火灾、盗窃、食物中毒、学生踩踏、建筑物倒塌等安全隐患得到较好的排除;学生矛盾纠纷、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来校滋事等得到有效地遏制;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交通秩序、治安状况、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得到明显改善,财产损失和师生伤亡事件明显减少,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建立起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秩序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及周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李昌勇
副组长:何桂才 江锋 高光丽 周奇 周军
成员: 李琰 李诚 门卫 汤景明 阙光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周奇兼任。
(二)摸底自查阶段(6月10日起到6月16日)
开展校内班级、宿舍及周边摸底自查,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行动,各班级、处室对危害师生及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学生于20XX年6月16日前报政教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
1.联合城关派出所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逐一检查,严厉打击。
2.各年级组、公寓楼对管辖内不思进取、上课睡觉、无故缺课、有打架、敲诈的学生,进行专项登记教育和帮扶。
3.联合派出所、工商、文化、电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台球室、棋牌室、校外住宿的出租屋等经营性娱乐场所检查,坚决取缔各种违法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4.各班级、处室、商店、师生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并确定防患整改对象,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落实责任人,加强法制安全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划定巡逻人员责任片区、建立巡逻治安队、安全管理和应急反应组织三支队伍,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由学校政教处牵头,派出所、卫生、工商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理提升阶段(8月11日起到8月31日)
各班级、各年级组、处室、商店、师生、公寓楼针对检查验收阶段存在的问题,再次对学校进行整治,巩固百日集中整治的成果。
为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认真查找校园消防及其它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事故在校园发生,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校自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校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校园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升检查消除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安全宣传教育的能力,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结合起来,突出防灾重点,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近期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工作预案、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制度情况。
(二)校园冬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是从容易造成事故的校舍、上下楼梯、设施设备等重点场所部位、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师生应对突发事件时逃生能力等方面排查。
(三)组织开展一氧化碳中毒、大雪天气安全和紧急疏散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演练活动情况。
(四)冬季采暖安全情况。(重点是大功率用电器、裸露电器、火炉取暖等设施。)
(五)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事件的具体工作措施情况。
(六)冬季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准备情况。
四、工作步骤
校园百日安全整治活动按照动员部署、检查落实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强力推进。
(二)方案实施、检查阶段: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狠抓整治工作重点,深入、扎实、全面展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总结阶段: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五、工作要求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周密地安排部署百日整治活动工作,将校园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一方平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XX市20XX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委党组研究,现制定市发改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最、五制”要求,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取消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瞭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以“落实投资自主、推进投资便利”为主题,以“三落实、三开展、三建立”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彻底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问题和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中梗阻”的问题。
1.三落实。即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单位对社会承诺的落实,个人履行岗位职责规范的落实。
2.三开展。即开展网上审批活动;开展“我为基层谋项目”活动;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
3.三建立。即建立网上申报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网上联审平台,投资项目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服务型机关的运行体制;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个人考评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16日)
召开全委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本委职能,制定“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大讨论活动;大力营造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浓烈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橱窗、标语、简报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并就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进行公开表态。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7日—6月16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
2、深入开展自查。各科(室)围绕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的内容开展自查。
3、认真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收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17日—7月26日)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组织民主评议。
1、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
2、公开承诺。在媒体和有关会议上公开进行行政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4、加强网上申报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网上联审平台;投资项目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5、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6、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制度建设,规范行为。
7、兑现服务承诺。回头看20XX年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确保每件承诺事项均有着落。
(四)验收测评阶段(7月27日-8月15日)
检查验收结果占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得分的60%,占年度民主评议综合评议得分的10%。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百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XX同志任组长的市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专班人员的职责,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2、注重协调,密切配合。此次“百日整治”活动涉及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各科室要密切配合,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共创服务型机关的整体合力。专班人员要强化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推进发改委机关在优化经济环境方面有实实在在的转变。
3、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此次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对消极应对、不予配合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不予评先。
4、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百日整治”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本委专班深入基层,严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顶风违纪、不认真整改的典型。凡被专班查处的,要全委予以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化市局和县委提出的“四通工作法”精神,迎接我县省级卫生城市的复检,巩固城区市容秩序环境管理成果,进一步创造整洁、有序的夏季夜间环境,根据当前我县城区冷饮摊设置和夜间秩序实际情况,特制定夜间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整治活动的领导,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成效,特成立局夏季夜间秩序百日整治领导小组。
二、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街道和公园、广场、绿岛、沿溪大道、入城口等公共场所。北至,西至出入口。管理重点为三桥周边冷饮摊点、桥南临时水果市场、工人东路与路交叉口龙虾店、劳动路新华书店周边、工人东路延伸段和春晓路渣土乱倾倒现象等。
三、整治方式
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
四、整治内容
1、规范管理城区各主街道和公园、广场、绿岛、沿溪大道、入城口等公共场所冷饮摊的设置;
2、规范管理城区主次街道夜间占道摊点,取缔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和夜市摊点;
3、整治全城临街工地存在的占道、污损问题和工程运输车的抛洒滴漏现象;
4、整治流动摊贩、店面延伸、灯箱乱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倒垃圾、黄包车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
5、整治其它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
五、整治目标
1、冷饮摊规范设置,定点摆放,周边无污染现象;
2、主街道两侧无污水横流,无乱堆放,渣土运输无撒漏、无乱倾倒现象;
3、街道整洁无垃圾,秩序良好。
六、整治时间
从6月23日——9月25日。每晚7:30—9:30,七个组轮流值班,全城巡查,实行长效管理。
七、各科室工作职责:
1、综合科:对城区已审批冷饮摊点、占道摊点情况进行整理,摸底调查未审批摊点的基本情况,形成表格材料,并进行张贴公布,为各个小组管理提供依据。对未审批摊点,及时做好补充收费工作。同时,根据本科室业务职责,做好广告招牌等其他管理工作的登记、指导和落实工作。
2、监察大队:根据管理需要,准备相关执法文书和执法工具,对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如马路市场、店面延伸、灯箱乱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乱倒垃圾、黄包车非法营运等,现场纠正、规范或取缔等,对重点管理区域安排专人蹲点监管,如工人路与飞鹤路交叉口龙虾店、新华书店周边、三桥冷饮摊、桥南临时水果市场等。并协助渣土办做好渣土管理方面的其它工作。
3、渣土办:对城区在建工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掌握在建工地夜间渣土运输情况、占道情况等;对乱倾倒渣土相对集中的路段,跟踪监察管理,防止抛洒滴漏等污损路面现象的产生。
4、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每日汇总活动情况,梳理存在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论据。协助带队组长,做好活动安排,并保持与其他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5、三包办:做好城区门前三包情况的摸底调查,梳理存在问题,并配合业务科室做好违章处理等工作。
6、纪检室:根据局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考勤纪律、车辆使用等检查工作。
7、其他科室: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监察管理工作。
八、整治要求
1、全体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执法证件。
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向带班局领导请假,考勤工作参照局考勤制度执行。
3、业务科室成员应带好审批及管理资料;各中队带齐执法凭证和数码相机。所暂扣物品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并贴上标签,以便处理。
4、执法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执法,讲究技巧,严禁语言、行为简单、粗暴,影响城管整体形象。
5、重点管理区域的具体蹲点人员,由各带队组长安排。
6、环卫处整治方案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