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组深入企业督查,帮助各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按照大检查要求的制定方案、动员大会、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督导检查、加强宣讲、宣传报道、信息反馈八个规定动作,对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实施方案》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进行查漏补缺,真正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确保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督查方式
1、组织并参加所督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动员大会,并保存影像资料。
2、听取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资料。
3、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配合行业专家,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指导企业健全检查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内容
1、建立组织情况。各企业是否成立了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专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要求起草制定了相关文件。
2、动员部署情况。是否参加了镇政府组织的动员会,是否收到镇政府发放的大检查方案、告知书和自查内容及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是否按照要求召开了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大检查动员大会,是否向每位员工发放了自查告知书和明白卡。
3、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了符合各自实际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上报镇政府。
4、接受宣讲情况。镇督查组也是宣讲组,是否到分包企业进行宣讲并发放宣讲材料。
5、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自查方案及发放的自查内容和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齐全;每日排查治理隐患情况及每月自查总结是否及时上报镇安监办。
6、落实执法检查情况。镇督查组邀请专家或执法组入企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并配合工作,是否按照检查部门下达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要求按期完成隐患整改;收到经济处罚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是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在企业内部“举一反三”,是否对同类隐患和问题进行了排查治理。
7、安全生产标语悬挂情况。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悬挂、张贴、摆放安全生产标语、条幅和展板。
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明确专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建章立制,上级下达的相关文件是否建档保存并抓好了贯彻落实。
9、“打非治违”工作和暑期、汛期防范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10、其它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职业危害存在及申报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备案情况;接害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下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数量控制为零,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消防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为零”三项目标任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为党的十八胜利召开和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双节”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XX]4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结合大召营镇实际,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责任如山”理念,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辖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为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检查时间、方法和内容
此次百日安全大检查、大督查自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采取单位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重大节日和十八大期间,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必须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不间断的安全大检查。
(一)单位自查(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划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建设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情况。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到位;对于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强化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对存大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待隐患整改到位并经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建设)。
(二)部门检查(10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地进行一次大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检查组,在百日安全大检查期间不间断地对所属企业进行检查,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一遗漏。要将部门检查同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企业自查内容要求,逐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短期内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按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落实监控措施,是否存在重大隐患、是否落实“重患必停”要求等。特别是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短期内整改无望、十八大召开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的,要一律停产整顿,并指定责任人看死盯牢。
(三)政府督查(11月20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制定周密有力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要层层组织督查组,采取镇检查企业的办法,逐级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镇政府安委会督查组成人员和分工(见附件2),督查方式和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并联系。政府督查的主要内容:
1、制定并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双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情况。
2、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包括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等。
4、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和其他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等应急机制情况。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每半月向镇政府安委办上报一次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要求有关单位予以认真整改。对这次大检查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安委会将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对分工督导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将视情严肃处理。
(四)社会监督。要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高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设立百日安全大检查举报电话,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的组织大检查活动不力、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没有落实“重患必停”要求、该停未停;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逐级上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迅速将本通知以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具体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大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顶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20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保障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及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经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XX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督查检查工作方案。XX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督查检查工作共分为以下五方面内容:
一、重大节庆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节前,由镇分管负责人带队,对全镇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一次大规模安全检查,保证节假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烟花爆竹“打非”检查工作。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我镇将调整充实打非领导组,制定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举报奖励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根据县安监局要求,在常规检查外,我镇今年将安排两次大规模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检查。基本杜绝全镇烟花爆竹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保障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镇分管负责人应不定期带队下企业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
四、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安全检查工作。
因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行业特殊性,根据县安监局要求,我镇每周对三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工作由分管负责人带队,会同经发办,派出所等单位联合进行。检查应形成书面记录,并保证整改意见落实到位。
五、五个重点行业的检查工作。
1、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方面,我镇制定了开展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抽调人员对全镇工矿商贸行业开展一至两次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在非煤矿山的整治方面,我镇要重点加强对砂场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砂场除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外,重点进行道路改造,加大道路安全系数,严禁超载,切实履行了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3、在强化油漆、农药等易燃危化品经营、管理方面,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5家油漆经销点近20家农药经销点进行全面登记;按有关部门要求督促其整改,领取《安全许可证》。
4、在建筑行业和特种行业安全整治方面,根据市建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把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超重机械、临时用电、防高坠、模板支撑、施工围墙及脚手塔设施等安全列为重点。还将对全镇现有锅炉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登记,添置了灭火器材,健全了档案,强化了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职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进行年度安全检查,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为XX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