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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方案

时间: 11-17 栏目:方案
篇一:临汾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645字)

按照临汾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人发[20XX]37号)、市局年度考核安排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年度考核的客观、公正而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考核目的,切实做好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保证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长:****

组员:****、****。

考核领导组具体负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考核标准,做好考核日程安排,制作民主评议表决票,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安排考核日程

201*年11月26日――30日,为第一阶段,领取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填写年度考核花名册,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审批优秀比例,制作民主评议表决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年12月3日――17日,为第二阶段,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及规定,明确考核目标、意义、方法。

201*年12月10日――14日,为第三阶段,个人准备述职报告,以书面材料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

201*年12月17日――22日,为第四阶段,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档次。

201*年12月24日――28日,为第五阶段,公示考核结果,填写个人登记表。

201*年元月7日——元月31日,为第六阶段,填写单位考核意见,总结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在人社局进行审批、备案。

三、考核结果报批

1、人社局审批、备案。

2、单位存档,归入考核档案。

篇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1000字)

根据西人社[20XX]61号文件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地做好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的质量和品位。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顺强

副组长:陈国强、兰勇、叶波

组员:张兴荣、王化荣、龚远荷、覃传德、学军、李尔坡、陈国刚、凌凤羽

二、考核范围对象:

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清正廉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等次:

1、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分配指标:市教育局分配优秀指标:优秀比例不超过15%

本校45人,优秀指标6人。

六、评选年度优秀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12月28日前交书面申请到校长办);

2)、12月29日下午4:00全乡教师集中开会;申报人员进行个人述职,内容为本年度工作实绩。

3)、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民主测评不过半者无资格参与年度优秀考核。(民主测评结果按20计入考核总分、考核组测评结果按30计入考核总分)

4)、考核组考核(50计入总分)。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5)、公示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对6名优秀的候选人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优秀人员,报教育局备案。

七、具体时间安排

1、12月26日,公布考核方案。

2、12月26日-12月29日,教师采用蓝黑、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得涂改,12月30日交表到校长办)

3、12月29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教师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测评、考核,确定优秀候选人并给予公示。

4、12月30日-1月3日,部门主管领导填写评语及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填写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签章,盖好学校公章。

5、1月4日,填写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统计表,报送西昌市教育局。

篇三:年度区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795字)

为确保20XX年度区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张店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运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分析,对被考核单位一定周期内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二、工作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核心,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有效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客观、公正、公开,业绩和能力兼顾,激励和问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范围

20XX年度区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是20XX年1月1日前设立且未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确定206家事业单位纳入今年的绩效考核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综合考核主要是对事业单位基础和共性问题的考核,专项考核主要是针对不同行业和事业单位的特点,通过差异化指标进行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考核指标占40%,专项考核指标占60%,同时实行奖励加分。

区事业单位考核办负责制定综合考核指标(附件2),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所属事业单位实际,负责拟订专项考核指标并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办审定。

(一)综合考核指标(40分)

1、事业单位监督管理(20分)

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机构编制、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印章和证书管理、信息公开、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2、社会评价(10分)

主要考核事业单位职责履行、服务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满意度情况。

3、领导班子及队伍建设(10分)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拓创新、改革意识、工作实绩、实干精神、务实态度、决策水平、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廉洁勤政等情况。

(二)专项考核指标(60分)

1、业务开展情况(25分)

主要考核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创新、成果与受奖励情况等。

2、社会效益情况(20分)

主要考核单位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情况(15分)

主要考核单位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运行及功能发挥情况、资产安全及管理运营情况等。

(三)奖励加分

1、获得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2.5分;获得中组部、人社部、本系统国家业务部委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1.5分;获得国家其他部委表彰奖励的加1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5分;获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本系统省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省直其他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

4、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

1、各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对照考核指标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张店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附件3)和《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专项指标评审一览表》(附件4),一式两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主管部门。

2、各主管部门在完成所属各事业单位专项指标考核后,认真填写被考核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专项考核得分,于20XX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办。

(二)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由区监察局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网上直评等方式测评各事业单位的社会满意度,确定社会评价得分,并将得分情况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办。

(三)组成考核组

根据考核任务的不同,分别组成综合指标考核组和专项指标考核组。综合指标考核组由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各主管部门负责组成专项指标考核组,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专项指标考核。

(四)实地考核

1、考核预告。区事业单位考核办按程序向各被考核单位发布考核预告,公布实地考核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2、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在履行职能、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内部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4、查阅资料。考核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照综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和专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提出评分建议。

(五)确定等级

区事业单位考核办汇总各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得分、专项考核得分、奖励加分情况后,提出考核等级建议,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

(六)公示备案

区事业单位考核办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事业单位考核办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重新进行考核后再确定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公布考核结果,并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备案。

七、考核结果及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的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15%,得分60分以下的定为C级,其余的定为B级。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工作的意见》(淄事考委[20XX]2号)规定,严格落实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价、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和绩效工资总量、干部管理使用和评先树优的“五挂钩”政策。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考核结果为C级的,该部门不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同时,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给予单位一次性财政奖励(20XX年度在区属学校和医院、卫生院实行)。

八、有关要求

(一)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区委、区政府深化改革,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参与,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核的相关工作,加强工作研究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研究确定20XX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目标任务要尽量细化,突出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并认真填写《张店区区属事业单位20XX年度目标任务表》(附件5),于20XX年3月底前报区事业单位考核办,经审核后,作为各事业单位20XX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和参与考核工作的单位及人员要全面把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实现考核的预期目的。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1294字)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度化有关事项的通知》(莆委组参〔20XX〕7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以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步骤,是实施奖惩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年度考核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与平安建设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与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结合起来,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组织,讲求实效。要通过年度考核,全面考察全体干部职工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各项决策指示,在实际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我市实施“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市执法局成立20XX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郑希文任组长,黄少英、张建山任副组长,成员由胡胜潘、柳金玉、祁煌、郑建忠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考核的对象、内容、方式

1、对象

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对象为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

2、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标准,提高考核质量。

3、方式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使被考核人的下级、同级、部门领导都能以适当形式参加测评,增强考核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接触面合理确定测评范围。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主要采取绩效考评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平时进行的绩效考评情况作为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细化、量化的要素和标准,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组织工作人员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在公开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单位和分管领导对每个工作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恰如其分地确定等次。为增加考核的透明度,要求实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制度,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几种特殊人员的考核处理办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及上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和备案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月16日前,动员部署。1月23日前,个人总结,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一式二份)。市绩效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市人事局统一下达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在个人述职、集体评议的基础上,科室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人员评定等次(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本单位范围内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工作人员,而后由领导小组审定优秀等次人员,研究上报考核结果。最终确定的考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与被考核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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