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用好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和一体化管理的考核机制,优化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流程,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卫生室的体制性质与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
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同时,加强对规定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坚持以考核结果落实补助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及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资金来源及考核对象
本方案涉及资金为基本药物制度财政配套补助经费,考核对象为全镇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聘用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依据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岗位职责、出勤率、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依据是《王助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标准》、《王助镇村卫生室一体化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遵循“绩效考核、优绩优筹、兼顾公平”的考核原则,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合理拉开分配档次,提高各室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镇一体化管理领导组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管理和组织领导。镇镇卫生院对照《王助镇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进行日常监管抽查、季度督查、半年和年终考核。抽查、季度督查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半年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40%,年终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得分的60%。各卫生室负责人对照《卫生室基药、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每月进行卫生室内考核并报镇卫生院。
(二)考核形式
1、查阅台账:查阅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资料、病历及处方等。
2、现场检查:调阅电脑相关信息、医改政策宣传、药品价格公示、药房管理等。
3、召开座谈会:召开单位职工、患者及家属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4、走访、电话调查:走访、电话调查每室每人不少于10个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5、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测评:召开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会议对各卫生室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
6、每月由室长实行室内基药、公共卫生服务等考核。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镇卫生院参照市制定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考核标准制定本镇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内容、要求、指标及考核评分办法,每半年考核评估一次,考核结果跟年终绩效考核分配挂钩。
六、分配方案
(一)人员管理
以镇为单位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的标准核定乡村医生编制数48人,辖区内统一安排,年龄老、中、轻相结合,原则上每站配备1名女乡村医生,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人员竞聘上岗和到龄退岗制度,实行考核竞聘上岗,合同制管理。竞聘上岗人员均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和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
(二)收入分配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收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包干使用的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材料费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等。基药补助分配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
(1)村卫生室聘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800月/元,工龄津贴自正式聘用起,按每满1年2元的标准递加。
(2)退休返聘人员:基本工资800月/元,具备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包含乡镇级)、执业医师资格者依次递增100月/元。
(3)室长津贴:卫生室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镇卫生院聘用,聘用后室长享受200元/月/人的室长津贴。
(4)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含水费、电费、电话费及办公用笔纸等费用,标准:200元/月,超不补差不扣,包干使用,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并发放(负责人)。
以上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运行经费均按季度进行发放。
可以获得全额基本工资报酬的必备条件:认真执行服务卫生室内部管理制度,当月满勤,完成单位分派的全部工作任务,工作无主观故意出现差错和事故,遵守单位劳动纪律,无商业贿赂问题,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2、奖励性绩效工资:
(1)卫生室在职工作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补助经费在支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房屋建设债务偿还款(含本息)、事业发展基金、福利经费、医疗责任保险、公用办公经费、运行经费等费用后,余额部分根据情况确定年度绩效工资基数的标准,进行考核分配。
(2)编内退休返聘工作人员:参照在职人员同等绩效考核。
各室绩效考核工资基数与各室年终考核得分挂钩;
乡村医生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实行室内考核浮动,考核依据为各室考核结果及镇卫生院对各人的测评结果。
年终绩效考核工资、奖励经费于年终考核后,上级基药补助经费结算到位后次月下发。
七、福利待遇
统一为在职人员(包括实习期满一年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执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集体负担。
八、奖惩措施
1、根据村卫生室全年的基药及一体化管理考核得分情况,居前三名的村卫生室评为“王助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集体”,依次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在年底将评选我镇基本药物实施和一体化管理先进个人三名,分别奖励400元,以资鼓励。
3、违反请假制度,每人每月休息天数累计超过6天,超过部分扣50元/天。病假超过1个月发放60%基本工资。事假、旷工期间不计工资。事假、病假、旷工期间无绩效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自动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4、上班时间不在岗、去向不明,发现一次扣50元。
5、违反会议制度,迟到一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重大事情除外),无故缺席者扣20元/次。
7、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违规使用20XX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任何药物,在室外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扣当事人1000元/次。若在室内发现采购或使用非统一配备的基本药物,全站人员均扣1000元/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使用非基药达三次的当事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清出乡村医生队伍。
8、恶意竞争、互相拆台、有损集体形象和利益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9、室长带头违反管理制度或伙同其他人员违规,从严处理,甚至撤销室长职务。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10.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不规范结报,私自随意收费,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室长各500元,涉及的村卫生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一年累计违规收费达三次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处罚在月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年度绩效工资中扣除,严重者可停发、扣发基本工资。
九、加强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花钱买服务,就是要回归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必须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培养一支全心全意为医疗卫生事业作贡献、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卫技队伍。坚持绩效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是对政府负责,对百姓负责,对管理工作负责,对职工自己负责。
2、建立组织,制定方案。镇政府建立由驻镇镇卫生院、财政所等部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基药补助经费考核发放工作。考核中要将基药制度实施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实际情况纳入考核,真正起到绩效与工资挂钩的作用。
3、加强培训学习。镇卫生院、各卫生室要组织全体乡村医生认真学习县、镇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提高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技能,建立合理用药的观念,引导群众建立良好用药习惯。
4、加强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鼓励群众对各基层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强化唐城镇卫生院对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指导,有效调动村卫生室人员积极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唐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知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季度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核兑报酬,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基本医疗:查阅资料,包括村卫生室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培训记录、处方、病例等相关文件和医疗文书。现场检查医疗设备、内部设施、服务流程和就诊环境等。
2、公共卫生: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各卫生室及各村包点人员就辖区居民的建档工作负全责。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必须入门逐户建档,广泛宣传,确保居民认识、了解并自愿配合建档,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已经建档的居民,要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好档案的维护及完善工作,对于尚未建档的居民,要在总结借鉴上一年度建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保在20XX年底全部保质保量的完成建档工作,严禁不入户在家私自胡编居民档案,杜绝出现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已经给他们建了档案。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我们要严格追究各卫生室负责人及各村包点人员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给予处罚。
(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各卫生室是其辖区居民健康教育的执行者,各卫生室负责人负总责,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
各卫生室要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确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组织实施过程,工作人员等;在医院的支持下面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医学科普读物等)每年不少于12种;有条件的可以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每个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利用各种世界健康主题日或节假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6次;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分裂症患者或家属、孕产妇、0—36月儿童家长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每2月不少于1次。各卫生室必须踏实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发放资料必须到户、到居民手中,严禁不发放或应付了事,医院将根据各卫生室完成的实际情况给予奖惩。
(3)预防接种。按照接种程序为适龄儿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5)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包括进行健康评估、病情监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对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在医院的支持下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询问患者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及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综合评估。此项管理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医院将给予卫生室负责人及包点人员处罚。
(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
(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各卫生室要掌握其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有关情况,动态管理他们的健康档案,在医院的支持下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记录在档案中,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指导(包括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此项管理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医院将给予卫生室负责人及包点人员处罚。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卫生监督。建立辖区内医疗卫生结构、集中供水、学校、“五小行业”本底资料,按要求开展集中供水、五小行业、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巡查,开展相关行
业卫生监督培训,协助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每月10日前上报卫生监督信息报表。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
(11)中医药管理。建立本村0-36月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摸底资料,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体质辨识并建立服务登记表,按照中医药管理服务指南每年为目标人群至少开展1次中医药健康保健指导工作。
(12)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
(13)参加公共卫生培训、会议情况,居民满意度评价。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听取村委会和群众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的依据。
六、考核时间
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全面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
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每项工作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
(二)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低于80分的按其所得分的百分比作为经费发放比例。
为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充分调动全镇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武胜县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卫生室
(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
1、卫生院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
组长:梁豪
副组长:唐德平、杨益
成员:毛业斌、周凌念、朱云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实行150分制,分值9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7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最后一名的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诫勉半年处分,其他医务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一次。
4、对100分以上居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奖励村卫生室负责人1000元;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且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免去村卫生室负责人职务,并上报县卫生局。
5、对乡村医生一年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上报县卫生局,建议县卫生局收回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6、在市、县各项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给镇挣得荣誉的村卫生室,对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在市、县各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给镇造成影响的村卫生室,对该村卫生室负责人给予批评和交流,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村卫生室的管理,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枢纽和网底作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彬县卫生局20XX年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综合职能,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考核、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
(一)建立四个机制。逐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的评价机制。
(二)实现四个转变。村卫生室的工作重点由单纯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
(三)实现一个目标。以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为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村卫生室考核工作委员会
组长:席坤谋
副组长:杨亚白
成员:刘小彬、刘春锋、杨海燕、郭海峰
职责:
1、负责制定《彬县卫生局20XX年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负责全县村卫生室考核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3、根据考核结果兑付卫生室补助经费。
(二)、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药房、医疗、财务、公卫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职责:
1、各镇卫生院在局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本考核方案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组织考核。
2、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
3、根据考核结果兑付补助经费。
四、考核内容
1、药品“三统一”管理、零差率销售。
2、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组织管理。
4、医疗服务质量。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详见《彬县20XX年度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评分表》。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各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按照考核标准现场逐项考核评分汇总,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考核领导小组,卫生局按辖区内卫生室的10-20%进行抽查。
(二)考核办法。
1、查阅资料。查阅村卫生室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门诊日志、处方、病历、药物购进及销售票据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村卫生室的内部设置、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等。
3、走访调查。走访10个农户,并进行问卷调查。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5-10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综合分值为100分,分为三个档次:综合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反馈各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签字认可。
八、奖惩机制
1、本次考核对综合分值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90-94分的按90%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85-89分的按85%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80-84分的按80%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70-79分的按70%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60-69分的按60%发放补助;对综合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不在发放补助。
2、未实行药品“三统一”管理、零差率销售的卫生室,不发助资金。
3、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各医院根据其工作量进行核算,并足额拨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4、对考核优秀的村卫生室全系统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注销其执业资格,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九、几点要求
1、各镇(中心)卫生院要按照考核标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标准统一、客观公正。
2、本次考核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各镇(中心)卫生院要按时完成考核任务,不得拖延。
3、考核结束后,各镇(中心)卫生院赶11月13日以前书面报告考核结果,并将评分表等考核资料报卫生局。
4、卫生局对考核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随机抽查,对未按照本方案开展考核工作,弄虚作假,影响考核质量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为了贯彻落实平乡县卫生局精神,促进我乡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高标准建设卫生强乡,检验和考核20XX年度村卫生室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经研究,定于20XX年7月上旬对村卫生室进行上半年目标考核。现把考核办法制订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严肃考核纪律,加强监督,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建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郝玉辉
副组长:李建兴王万里
成员:王国芳、张玉霞、郑晓梁、李晓燕
职责:负责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发挥组织、指挥、实施、协调、监督的职能。
二、考核科目及依据
(一)公共卫生服务
1、传染病防控
责任人:李建兴
2、孕产妇、儿童保健
责任人:李晓燕
3、健康教育
责任人:张玉霞
4、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责任人:王万里
5、慢性病防治
责任人:王国芳
6、老年人保健
责任人:郑晓梁
(二)、基本医疗
责任人:王国芳
(三)、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责任人:李建兴
(四)、群众满意度
责任人:王万里
考核依据:(1)平乡县寻召乡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2)平乡县寻召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要求
1、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郝玉辉
副组长:李建兴
成员:王万里、王国芳、张玉霞
2、考核细则:
按照《平乡县寻召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平乡县寻召乡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核。
3、职责:
以上责任人具体负责完成考核工作,对照考核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标准统一。通过严肃认真、全面细致、务实创新的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各村卫生室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人员每日考核后将当天情况及时记录,考核结束后于8月10日前,由组长负责组织汇总,写出书面考核报告。
4.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以及群众的满意度等。
5.考核时间。分为每月督导、每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6.考核办法。分为查看资料、工作报表、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听取村民和村委会意见等形式。
7.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做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及各类政府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考核记录”栏。考核结果为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9-71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其他
1、两次具体考核时间:上半年从7月15日至7月22日,年终20XX年元月18至25日每天检查2个村卫生室。
2、参加考核人员每日7:50分到卫生院集中,于8:00整准时出发。
3、车辆安排:冀EVR808负责此次检查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