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评整改方案
按照市绩办发〔20XX〕16 号和市绩办发〔20XX〕18号的要求,针对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认真自查,分析原因,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州桂北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以推进工作落实为目标,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二、整改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党政机关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机关的公信力,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振全州大县雄风,推动全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
三、整改内容、措施和时限
(一)建议领导多下基层,了解民生,不要浮于形式,要多进行调研;希望领导真正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不要上级一来就做得好,上级一走就做得很差。
整改措施:全面贯彻上级各种文件精神,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健全完善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加大县领导对所联系乡(镇)进行督查指导力度,加大县直单位与乡(镇)联系力度,推进乡(镇)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优化教育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整改标准: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具体责任人:蒋经灿、王荣正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二)全州县需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希望乡(镇)政府能廉洁办事;地方政府要依法办事,特别是针对基层。
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党规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以全州县湘山寺为基地,建成一个反腐倡廉宣传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文化基地。
(2)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的制约,坚持依法办事,执政为民。通过开展“阳光五个一”活动,针对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使各项惠农政策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3)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项目、工程招标等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认真总结我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各项惠农资金的安排使用进行提前介入、跟踪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5)建立责任体系。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负责;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6)加大作风建设。一是与县信访办、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县纠风举报电话形成联动,形成了多方位多渠道的效能投诉体系,充分发挥效能监督作用。二是严格贯彻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效能第一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三是认真开展扩权强县政策落实的专项操作效能监察,使自治区、桂林市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流程办理,依法办理行政审批。
整改标准: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果,用实际行动来取信于民;乡(镇)政府严格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具体责任人:李仁山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三)全州县干部选拔需要更透明、更公开、更民主;农村基层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需要加强;村干部待遇有待提高;希望县领导多关心下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的干部;需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对乡镇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还要加大一些。
整改措施:
1、关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民主性问题
(1)扩大干部民主推荐、考察工作的的主体范围。参与民主推荐、考察的主体除了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外,适当增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服务对象、社会监督员等方面的人员参加,扩大干部民主推荐的主体,提高干部民主推荐的代表性。
(2)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逐年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数占总提拔任用干部数的比例。除了参与市县联动的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外,拿出部分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推荐、差额选拔。
(3)拓宽拟提拔对象的公示范围。除做好拟提拔干部的任前公示外,进一步完善拟提拔对象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
整改标准:公开公正选拔干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吕佳军
完成时限:长期性工作。
2、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选人用人、关心下级干部方面的问题
(1)坚持在乡(镇),在重点工程、急难险重等复杂工作中选拔任用干部,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干部,对长期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
(2)加大乡(镇)与县直单位领导干部交流的力度。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工作、默默奉献、埋头苦干的基层领导干部,根据县直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个人的专业特长,交流到县直单位任职。
(3)继续加大从农村基层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为农村基层干部脱颖而出畅通渠道。
整改标准: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选人用人力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吕佳军
完成时限:长期性工作。
3、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的培养力度问题
(1)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选配力度,在每次干部调整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数专门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
(2)从源头上抓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在公务员招考中扩大“三方面”干部的录用比例数。
(3)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整改标准: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选配力度。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吕佳军
完成时限:长期性工作。
4、关于村干部待遇有待提高的问题
(1)由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初步拟定我县离任村干和在职村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2)在上级部门没有下发新的关于提高在职村定员全额干部补贴方面的文件之前,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待遇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169号)要求,落实村干部的补贴标准。
整改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村干部的补贴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吕佳军
完成时限:20XX年1月-12月
5、关于加强乡(镇)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以开展“打造精品党建,建设美丽乡村”活动为载体,整合各乡(镇)、各部门资源,结合自身规模产业或企业,抓好创建党建创新示范点工作。从今年起至20XX年,重点抓好桂黄公路(咸水、绍水、才湾、永岁、黄沙河、庙头、文桥)、灌全公路(两河、石塘、凤凰、安和、枧塘)、全大公路(全州镇、龙水、大西江)三条党建示范带,使之成为展示基层党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成果的样板示范点,努力形成一乡(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一路(江)一景观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2)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抓好基层组织的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以“抓书记、强班子,抓发展、明思路,抓覆盖、建组织,抓规范、建制度,抓阵地、建场所,抓保障、增投入”等整改任务为重点,围绕党支部“五个一”目标,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提高措施,组织开展对标定位、进位争先,切实建好建强党支部,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
整改标准:抓好创建党建创新示范点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人员:吕佳军
完成时限:长期性工作。
(四)加强乡(镇)综治办的建设,不要光说不做,在生活上也应该照顾。
整改措施:
(1)落实乡(镇)综治办办公设施和业务经费。
(2)落实乡(镇)综治办人员政治待遇。
(3) 充实乡(镇)综治办工作人员。
(4) 加大对乡(镇)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
整改标准:加大乡(镇)综治办软硬件建设,改善工作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具体责任人:张永军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五)社会治安要加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州县治安太差,拨打投诉电话,没有相关人员处理,执法不到位;加强社会治安的管理,扫黄扫毒。
整改措施:
1、社会治安要加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社会治安的管理,扫黄扫毒
加大治安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案件和流氓恶势力团伙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丑恶现象,加大对全县娱乐场、旅馆的巡查力度,查处一批赌博机和毒品,公开销毁一批。
整改标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让群众有安全感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公安局
整改责任人:张宁生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2、全州县治安太差,拨打投诉电话,没有相关人员处理,执法不到位
(1)加强民警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2)合理安排警力,加强处警力量。
(3)实行跟案监督制度,全方位地对民警执法办案进行监督。
整改标准:及时处警、执法到位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公安局
整改责任人:张宁生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六)教育部门要多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学方面需要改进,首要的是教学质量,其次是农村的教育设施,如多建教室;希望能够提高校车方面的补助,并提高校车安全性,自从校车安全事故之后,很多幼儿园学生不敢乘坐校车,使幼儿园入学率下降,希望政府能改善此问题;希望政府对外地务工人员的孩子在工作城市的教育方面多关照多优惠,能与当地的学生在待遇方面缩小差距,外地务工人员的孩子择校费太高,监护人很难负担得起;希望农村孩子在城里读书的条件限制少点,学费少一点。
1、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
整改措施:关注“留守”群体,建立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教育;宣传留守学生的生存现状和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情况,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整改标准:确保留守儿童100%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教育局
整改责任人:蒋邦勇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2、教学方面需要改进,首要的是教学质量,其次是农村的教育设施,如多建教室。
整改措施: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全州县教学质量末位淘汰制实施方案》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加大奖惩力度,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2)加强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实施校安工程,其次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危改工程,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的改善。
整改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同时确保校安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教育局
整改责任人:蒋邦勇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3、希望能够提高校车方面的补助,并提高校车安全性,自从校车安全事故之后,很多幼儿园学生不敢乘坐校车,使幼儿园入学率下降,希望政府能改善此问题。
整改措施:校车安全做到“五个统一”,实现校车运营的安全便捷:统一校车的审批标准;统一外观标示;统一校车运行线路;统一校车车况检验管理;统一校车驾驶员的管理。
整改标准:无校车安全责任事故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教育局
整改责任人:蒋邦勇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4、希望政府对外地务工人员的孩子在工作城市的教育方面多关照多优惠,能与当地的学生在待遇方面缩小差距,外地务工人员的孩子择校费太高,监护人很难负担得起;希望农村孩子在城里读书的条件限制少点,学费少一点。
整改措施: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孩子在县城的就学问题。城镇化的发展导致我县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孩子越来越多,在县城入学难,最主要的原因是学校的办学规模没办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孩子在县城的就学问题,县城各学校要加快县城学校的建设,努力扩班增容,扩大县城学校的办学规模,满足进入县城就学的需求。
整改标准:在县城中小学校具备接收能力条件下,有“五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县城学校就读。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教育局
整改责任人:蒋邦勇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长抓不懈。
(七)县人社局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个别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态度不好。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加强对基层机关公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为民服务的观念意识、职业操守。
1、县人社局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个别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态度不好。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2)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窗口及工作人员标志统一规范、推行多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主动为参保对象提供服务,不推卸责任。
(3) 加强窗口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经办水平,在窗口设置工作人员监督台和去向牌、意见簿,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咨询及监督。
整改标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有根本好转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责任人:赵忠瑜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2、做好农村养老保险
整改措施:
(1)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
(2)加大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新农保的参保率。
整改标准:确保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服务质量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责任人:赵忠瑜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3、加强对基层机关公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为民服务的观念意识、职业操守。
整改措施: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继续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增强公务员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整改标准: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整改责任单位: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责任人:赵忠瑜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八)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需进一步完善。村里帮办半年了,还没有卡,或是有卡的,但卡里面没有钱。农村医疗保险方面,听说女的到55岁,男的到60岁会一次性补给,政府在这方面的信息公开都不见有,应该加强公开宣传。
经核查,新农合缴费时,村干部就为参合农民办了《医疗证》的,这里提的卡是农业银行为他们办理的“惠农卡”,这是一张银行卡,这张卡由农业银行发到农民手中。卡里面只有生病报了帐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报销款打入卡中才有钱,没有报账的,卡里面就没有钱;另外新农合不存在55岁、60岁一次性补给这一政策。
整改措施:
(1)将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新农合宣传工作。
(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新农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宣传。要求各单位设立新农合知识固定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在交通要道口、村委人群集中的地方书写二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
(3)县、乡(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须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患者医药费用补偿情况的公示,每月一期,公示材料要存档备查。
整改标准:加大惠农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抽调知晓率达90%(以年终考核检查为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具体责任人:蒋贤鉴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九)县城街道治理需加强,卖菜的时候,道路都被堵住了。县城城管很乱,希望可以有人对他们进行管理。县城环境卫生太差。需加强农村清洁卫生建设。
1、县城街道治理需加强,卖菜的时候,道路都被堵住了
整改措施:
(1)与县市容综合整治办公室加强对三江路马路市场、江南路马路市场及县城各农贸市场周边的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2)加强对桂黄路、中心路、滨江路、朝阳路、步行街等主次街道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对违章行为进行不间断打击。
整改标准:通过整治,县城内街道秩序有大的改善
责任单位:全州县市容局
具体责任人:蒋标云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2、县城城管很乱,希望可以有人对他们进行管理。
整改措施:加大城管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城管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执法行为和违反岗位责任制度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整改标准:城管队员依法行政,在执法过程中无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责任单位:全州县市容局
具体责任人:蒋标云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3、县城环境卫生太差
(1)加强对环卫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增加环卫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加大县城卫生清扫保洁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
(3)加大对各清扫区的环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对不认真履职的职工依照岗位责任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提高工作效率。
整改标准:通过整治,县城内街道卫生有大的改善
责任单位:全州县市容局
具体责任人:蒋标云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4、需加强农村清洁卫生建设。
整改措施:加大城乡清洁工程宣传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责任单位按文件要求履职,劝导居民遵守市容管理规定,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整改标准:农村清洁卫生现状有所改善
责任单位:全州县市容局
具体责任人:蒋标云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帮助力度,根据农作物、果树以及经济作物种植的需要,提供好的种植技术,多开展科技进村活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老百姓种的田地荒了,没有人管。
农业局:
1、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帮助力度,根据农作物以及经济作物种植的需要,提供好的种植技术,多开展科技进村活动
整改措施:继续加大对农业新技术培训及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农业新技术的知晓程度和应用能力。
整改标准:新技术的培训及推广力度加大
责任单位:全州县农业局
具体责任人:蒋玉葵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整改措施:鼓励专业合作社采取“内引外联”,与龙头企业联姻实行订单销售,把产品直接销往外地,防止收购的老板压质、压价。根据各农产品不同上市期,将农情信息及时在全州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整改标准:农业产品销售渠道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全州县农业局
具体责任人:蒋玉葵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3、老百姓种的田地荒了,没有人管
整改措施: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种植大户,大搞农业开发,使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流转。
整改标准:农村土地流转得到加快
责任单位:全州县农业局
具体责任人:蒋玉葵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
1、根据果树种植的需要,提供好的种植技术,多开展科技进村活动
整改措施: 7月-9月,集中开展三批技术培训,10-12月份根据生产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每次(期)培训要以课堂讲授与实地讲授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到重点村屯、果场现场培训相结合,培训时发给技术资料。
整改标准:水果种植技术的培训及推广力度加大
责任单位:全州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
具体责任人:宋堆连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2、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1)积极参加全国、全区水果推介会,在各项活动中宣传、推介全州水果(6月下旬和8月中旬全国葡萄年会、8月下旬广西葡萄年会等);编印“全州县水果主要种植销售大户(场)名册”,发给各种植大户(场)和外地客商,架起市场、经销商与生产者的桥梁(在7月25日前完成);在有关农产品销售网络发布产品信息;深入果场协助、指导水果销售工作。
整改标准:农业产品销售渠道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全州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总站
具体责任人:宋堆连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十一)对水库移民需加大投资力度。
整改措施:
(1)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完成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的设计申报工作。
(2)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以加大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
整改标准: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改善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县移民局
具体责任人:蒋昌群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十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交通方面,村委级公路很多还是烂泥路,希望把农村的路修得更好、更宽一点。
整改措施:多渠筹资,形成合力。想方设法采取多渠道筹资,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交通建设。一是争取发改部门将攻坚战项目列入20XX年县投资计划。二是继续充分利用上级政策,从各个方面争取交通项目资金,发挥筹资的主渠道作用,凡涉及到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实行捆绑使用。三是争取县财政今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建议有关部门减免与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的各种费用。
整改标准:完成区市下达的18条119.2公里建设任务,以及县下达计划的部分攻坚战任务,公路硬化将惠及53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具体责任人:蒋红朝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十三)水利设施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如:乡(镇)河流方面的治理;农村村民饮用水比较困难。
整改措施:
(1)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大力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二是因地制宜兴建山丘小塘坝、小水渠、小泵站、小水池、小水窖等“五小水利”设施,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加快支渠末级渠系防渗工程建设,实施田间渠道工程连片建设,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田间灌排工程体系。
(2)大力实施江河治理。加快县城、凤凰、黄沙河、庙头等重点乡(镇)湘江河规划河段防洪堤建设,提高湘江河防洪能力。
(3)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积极推进规模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整改标准: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具体责任人:唐晓军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十四)救灾物资发放不公平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灾民救助卡制度,完善救灾款物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即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组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乡镇进行抽样调查审核,建立救助台账;县民政局审批,建立救助对象电子备案表。乡(镇)民政办根据上报审批的《村民主评议记录表》名单逐户填发《灾民救助卡》。最后,救助对象凭卡到指定地点领取救助款物。
(2)加强管理,确保救灾款物规范使用。规范冬春救济资金的使用发放,做到“四个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评议公示规范、资金发放规范、台帐整理规范。对救灾物资的发放要做到“笔笔清、笔笔有台账”,每一笔救灾物资发放完后都要建立完整的档案,内容包括:县民政局下拨救灾物资的正式通知、有乡(镇)领导签字的分配方案、村委评议公示的内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物资发放花名册,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查监督。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救灾物资的监管力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自查,特别是对重灾地区、边远偏僻山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侧重监管,决不能因工作疏忽发生遗漏,同时要切实保障救灾资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整改标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救济物资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救灾救济物资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救济物资使用的效率和水平。严肃查处贪污、截留、骗取救灾救济物资等行为,保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实现。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具体责任人:高山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十五)矿山污染水沟,严禁非法开采矿产。
整改措施:
(1)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大力宣传打击非采方针政策,公布整改工作监督电话(4817761、4815387)。
(2)建立日常巡查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加大对矿区的巡查密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巡查制度,对一般矿区,每周巡查1次以上,对重点矿区每周巡查2次以上,发现非法开采及时查处。
(3)采取强有力措施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一是对非法开采的机械设备进行没收或炸毁,对非法开采的厂棚给予烧毁。二是对非法开采的窿道进行填埋。三是对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对照县委、县政府“四铁纪律”和“三不留一毁闭”原则开展查漏补缺工作。
整改标准: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减少因非法开采造成的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具体责任人:蒋炜
整改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十六)农村的村、屯住房建设没有统一规划。
整改措施:
(1)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多部门协同配合,加大自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度。
(2)切实履行规划建设监管职能,严格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责任追究制。
(3)加大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力度,做到家家喻户晓;同时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4)会同当地政府、国土、财政、交通、司法、林业、农业、农机、环保、教育、安全、水利、电力、扶贫办、爱卫办、新农办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扶持政策,深入推进新农村试点村屯建设力度,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全县村屯新农村建设工作。
(5)借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之机,扩大实施范围,改善村镇居住环境。
(6)加大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农村各项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整改标准:村庄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促进生产,方便生活的现代新农村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具体责任人:蒋向荣
整改时限:长期性工作
(十七)对触犯林业法规的干部和群众要加强管理
整改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减少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2)把打击涉林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日常议程。大力支持组建乡、村、队自治的护林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村委会的职能作用。
(3)完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有力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设立全县森林举报电话:“12119”,并向社会公开,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随时接警、快速出警,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及时破案。同时,加强森林资源源头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厉查处一切林业违法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执法人员要调离执法单位,取消执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整改标准:严肃纪律,依法行政,严处违法干部群众。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具体责任人:唐存广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十八)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改善农村文化建设。
整改措施:
(1)做好12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做好22个农家书屋建设。
(3)做好6个乡(镇)文化站信息共享设备及文化活动设备的接收与及时下发到位。
(4)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指导乡(镇)文化活动开展。
整改标准: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镇)文化活动开展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
具体责任人:刘俊春
整改时限:20XX年1月- 12月
(十九)多关心残疾人,落实惠民政策和医疗保障,对智力障碍的人群给予帮助。
整改措施:
(1)加强基层调研,组织实施“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加大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做好残疾考生补助,并建好档案;搞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报录入工作;圆满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重点改善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
(3)落实惠民政策。一是认真落实《全州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二是积极协助民政部门落实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等政策,确保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三是协助劳动部门落实城镇残疾人养老保险补助。
(4)继续实施《关于实施白内障手术给予减免优惠的通知》(全政办〔20XX〕141号),对五保对象,低保户本人,一、二级重残人员本人,在手术住院正常报帐和医院优惠后,其自付部分由县民政全部给予救助解决。其他人员在集中手术期间可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逾4万残疾人参合,并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整改标准: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帮扶政策
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具体责任人:蒋时松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二十)作为农业县城来说,没有单位对企业进行扶持,审批、办证很困难、过程太复杂、时间太长,如去质监局和国税局不好办事。
整改措施:
质监局:
1、作为农业县城来说,没有单位对企业进行扶持
(1)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免费对企业开展标准、计量、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咨询服务。
(2)对企业的一些标识的违法行为只开展警示教育,一般不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对确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不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的,采取就低不就高的轻微处罚。
(3)帮扶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广西名牌、标准化良好行为、采用国际标准等品牌建设工作,提高产品竞争力。
(4)帮扶有前置许可的企业,主动跟区质监局、市质监局联系,并帮扶企业准备各种材料,早期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便企业早日生产。
整改标准:加大帮扶企业力度
责任单位: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具体责任人:尹小军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2、审批、办证很困难、过程太复杂、时间太长
(1)主动免费帮扶企业准备各种资料,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疑问,及时上报各种申报资料;主动与上级局联系,争取上级局的支持,尽量缩短时间,简化手续,帮扶我县企业。
(2)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相关便民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印刷制作一批《组织机构代码办理业务指南》,并在办证大厅多个明显位置张贴,该《指南》要求对各种办证类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及程序等均一一列明。
(3)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代码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组织机构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其提交的批准文件或核准登记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准登记、发给代码证。我局将从人员、设备等软硬件进行不断改进,以求达到并公开承诺办证(出证)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4)加强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组织代码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首问责任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爱岗敬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整改标准:简化办证程序,热情为民服务,及时高效的办理代码证。
责任单位:全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具体责任人:尹小军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国税局:
(1)情况说明:经国税局了解,反映国税局不好办事主要是针对当前代开发票政策。由于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部分原来可以代开的货物类型经政策调整后,不再在代开的范围内,如从事碎石料生产或供应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请代开发票、租赁土地从事苗圃种植的企业不得申请代开发票等,部分纳税人因政策不熟悉,到国税局代开发票窗口申请代开没有得到批准,因而陷入了“国税局不好办事”“没有扶持农业县企业发展”的误区。
(2)继续做好代开发票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代开的产品和货物,要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的相关规定,本着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及时、快捷地审核书面资料、需要实地查验的,及时进行实地查看代开项目的真实性,符合一个,代开一个。
(3)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户以及从事碎石料生产、租用土地进行苗圃种植企业等不符合代开条件的情况,管理员岗位和发票代开岗位要及时、耐心、详细地进行政策解释工作,将不能代开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告知纳税人,方便纳税人采取措施。
(4)大力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及时把最新政策告知企业,将多举办财务人员税收法规培训班,减少纳税人由于政策不明造成对国税工作的误解。
(5)强化内部学习,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税务人员从业素质。部分意见和问题的产生与前台工作人员的态度、业务能力、业务素质有部分关系。全局干部特别是前台干部需要强化业务修养,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整改标准:及时、高效、按规定要求办理税务发票代开业务,做好纳税宣传和服务
责任单位:全州县国税局
具体责任人:邓敏雯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二十一)加大农村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播放法律条文,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为农民群众及时提供法制信息、法律知识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3)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农民工实际需求出发,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5)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为农民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
(6)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整改标准:加强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具体责任人:赵长风
整改时限:20XX年1月-12月
四、验收程序和方法
在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县绩效办牵头,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一)各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将整改效果和自评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绩效办(电话:4810066)。
(二)县绩效办组织人员采取年终抽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收;
(三)将整改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县绩效考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县绩效办负责将验收结果分别向桂林市绩效办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迅速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
(二)公开方案,接受监督。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将整改方案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完善整改方案。
(三)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抓好。
全州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20XX年7月5日
根据《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县(区)20XX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的通知》(市绩办发〔20XX〕8 号)要求,桂林市绩效考评办对恭城县20XX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进行了反馈,指出了恭城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恭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便于落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党委、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对照市绩效办反馈恭城县在公众评议中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
(一)经济建设方面
整改问题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产业,促进工业与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
整改措施:
1、做大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升月柿等农产品加工能力;壮大浓缩油茶生产规模。
2、着力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进风能发电、月柿生物提取等高科技项目建设。
3、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大以月柿为主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全年完成优质水果种植3万亩以上。
4、稳步推进林业经济发展。认真抓好毛竹的抚育和低改高工作,推广高效经济林木种植,新种毛竹面积1万亩以上、高产油茶1万亩、优质杉树1万亩。
5、做大生态文化旅游业。加强景区景点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继续办好桃花节、月柿节、关帝庙会“两节一会”,举办好全国摄影大展、首届恭城油茶文化节等节庆旅游。
6、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禁伐阔叶林和禁止开垦25度以上坡地林地、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偿等政策,加强林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绿满八桂”工程,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县生态中心、农业局、林业局、经贸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20XX年底
整改问题二: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整改措施:
1、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大以月柿为主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葡萄、食用菌、网纹甜瓜等短平快种植项目;引导、扶持农户在气候适宜的山区,发展投入少、效益高的药菊、桔梗、丹参种植项目。
2、实施水果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柑桔、月柿)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化栽培面积达6万亩。
3、抓好水果流通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规范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及产地供货证明的使用管理,确保水果出境销售渠道畅通。
4、推动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加大特种养殖和规模养殖的奖励扶持力度,推动全县养殖业由家庭传统养殖向养殖小区、专业养殖场(点)发展,完成瑶香家禽养殖公司种鸡孵化场二期工程建设,新增竹鼠规模养殖户100户。
5、稳步推进林业经济发展。积极推广高效经济林木种植,新种毛竹面积1万亩以上、高产油茶1万亩、优质杉树1万亩。
6、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抓好黄岭、邓扒、蛟津塘、社山等新村的完善工作,完成新农村示范点建设1—2个,推进20个以上“普惠制”新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生态中心、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新农村办
完成时限:20XX年底
(二)社会建设方面
整改问题一:希望20XX年县委、政府继续保持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整改措施:1、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兰洞、花田岗、金钱弄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小流域整治、农田小型水利和水毁修复项目建设。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4处,解决6336人饮水安全问题。
3、加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燕岩变至莲花变、三江输变电两条35千伏线路建设,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4、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工程加固改造、重建或避险迁移。
5、抓好平安巨塘、莲花枧头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
6、继续实施80个自然村(屯)内道路硬化。
7、完成20个以上“普惠制”新村建设任务。
8、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9、完成20个村级篮球场建设。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水利电业公司、教育局、国土局、新农办、广电局、体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底
整改问题二:交通不便,希望加大恭城的交通投资力度。
整改措施:1、力争启动灌阳经恭城至平乐高速公路、平乐(二塘)至恭城(莲花)二级公路改建项目前期工作。 2、争取启动栗木至龙虎三级公路、势江至高桂三级公路平安桥头至火车站公路建设。3、维修加固县城燕岩大桥、茶江大桥、西岭羊角山大桥,完成门等至黄竹岗公路改建。4、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计划,扶持修建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完成时限:20XX—20XX年
整改问题三:应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调解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妥善调处各类社会矛盾。
2、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3、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
4、进一步强化行业场所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现象。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调处办
完成时限:20XX年底
整改问题四:要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加强文化建设。
整改措施: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栗木镇、观音乡、西岭乡综合文化站。
2、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瑶族文化遗产保护开发。
3、加大农村文艺队伍培训力度,不断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
完成时限:20XX年底
(三)党的建设方面
整改问题:考核领导干部走过场。
整改措施:
1、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四公开”。即公开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资格和适度公开推荐结果,充分发扬民主,有效避免干部群众对推荐结果公正性和真实性的猜疑,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规范程序,扩大民主,准确考察和识别干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让群众预先知道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和考察组成员等情况,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3、健全网络,量化指标,提高考察深度。做好与相关单位协作联动的“共同考察”工作,完善与纪检、监察、政法、计生、信访、审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更加准确地了解干部。
4、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全程记实制度,严格界定考察人员责任,执行责任追究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长期
(四)作风效能建设方面
整改问题一:公车私用严重,须加强公车管理、公车改革和严禁公款吃喝。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印发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出台的具体实施意见。
2、积极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配合自治区逐步推行公务用车GPS管理系统试点。
3、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预算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逐步将公务接待费用纳入公务卡结算。
4、加强督查,对违规现象进行曝光和处理。
5、开展“阳关纠风”工作,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6、积极探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底
整改问题二: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民生;单位之间踢皮球现象,不实际解决当事人问题,推卸责任,反映问题难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
1、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努力实现行政审批“零超时”目标。
2、加强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采取电子监察与传统监察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到窗口暗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问责制,坚决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3、加强专项监察工作。对中央、区、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采取“便衣”监察,抓“个案”、抓典型的方式,努力解决行政机关一些“中梗阻”问题。加强机关作风效能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少数干部上班时间炒股、聊天、玩游戏,作风散漫、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各窗口服务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底
整改问题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败的力度,重视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
整改措施:
1、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廉政教育活动。
2、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积极开展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新任公务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3、加强“广西桂林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周渭祠)建设,以基地为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进行廉政教育。
4、加强“恭城纪检监察网”网站建设,加大网络廉政宣传、教育力度。
5、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契机,要求各单位开展廉政法规专题集中学习活动,一年不少于6次。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完成时限:20XX年底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整改责任。负有整改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整改措施,把各项整改工作分解细化,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整改,以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整改督查。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
(三)要确保整改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着力提高整改工作的执行力,对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要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明确整改时限,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改承诺公开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14年6月5日,自治区绩效办下发《关于反馈区直机关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桂绩办发〔2014〕18号),向自治区体育局通报了201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同时还反馈了由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整理汇总的公众意见、建议共308条。这些意见和建议,反映出受访者对自治区体育局工作开展存在一些意见和负面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工作改进方向。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研究部署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意见建议属于年度工作的,将在2014年度完成整改,属于长期工作的,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经过认真自查,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群众体育工作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评议的意见建议涉及群众体育工作的内容有8条,其中本系统市县部门干部职工意见或者建议4条,本部门干部职工1条,服务对象意见或建议3条;2013年度综合评议的意见建议有134条,其中本系统市县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建议33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21条,专项工作意见建议(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5条,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意见建议5条。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建议组织和开展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特别是面向基层群众的赛事活动;
2.建议加大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和资金投入;加快资金和器材的下拨,同时加强器材管理和维修;
3.建议多开展一些专业技术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方面的培训;
4.多下基层进行调研,多方面了解基层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5.推动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多开展和挖掘传统和民族体育项目。
(二)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对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体育局拟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改:
1.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创新,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自治区体育局将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广西体育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广泛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科学文明、方便群众、贴近生活、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今年8月8日—11月8日,自治区体育局将组织开展举办第六届广西体育节暨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的体育健身特点,广泛组织并指导各市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喜爱、易于参与的体育健身赛事和活动。同时积极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力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节赛事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第六届广西体育节系列活动总数近517个,其中由社会体育社团组织承办或参与合办的活动已达100多个,为历年之最。其中重大赛事活动的有:第十三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舞动广西”全区民族健身舞(操)大赛、广西“拔群杯”篮球赛、广西太极拳进社区展示推广活动、广西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等25项。这些活动赛事均是群众喜爱、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简便易行、易于常年坚持开展的全民科学健身活动。
此外自治区体育局还组织开展了“三月三”民族赛事活动,全区农民象棋比赛、《舞动广西》系列民族舞、民族健身操培训班、2014年全区太极拳培训班、2014年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广西监测等多项赛事和活动,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健身带来的乐趣。下半年,随着第六届广西体育节拉开序幕,全区上下将再次掀起健身热潮。
2.继续推进《广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自治区体育局将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雪炭工程。侧重于结合群众喜爱的集体球类项目和基础大项(足球、篮球等)布局建设社区(乡镇)多功能运动场,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今年,将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0.12亿元用于建设58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配合住建厅开工建设20个城乡风貌改造六期工程范围村和特色名村篮球场项目。截止6月底,自治区体育局已根据各市上报的申建材料,安排了项目建设点,落实资金,并下发工程实施方案。
针对建设资金和器材下拨晚的问题,今年自治区体育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处室)的沟通和配合工作,争取将建设资金早些下拨至相关市县。同时,及时向供货商反馈基层意见,并提高了篮球架的造价标准。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室外健身器材配建与维护管理机制,确保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更好地维护百姓健身权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自治区体育局将进一步理清细化各级体育部门与政府和社会在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中的角色和定位,引导体育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政策研究、制定标准、建立规范、提供服务和加强监管上来。
3.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全民健身组织社会化发展。自治区体育局将在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创新和改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方法与手段等方面下功夫,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注册。动员和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体育专业学生等面向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民办非企体育俱乐部作用,形成政府体育部门宏观管理、各类体育社团具体指导的组织体系。继续利用和发挥广西师范大学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等,为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体育局分别在防城港市、贺州市、北海市举办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来自当地社区健身站点、文化指导站和单项体育协会的体育骨干三百余人参加了培训。截止6月底,已有1169人被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4.继续加大调研工作力度,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自治区体育局将系统研究和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群众体育社团服务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体育部门和群众对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倾听社会呼声,解决群众诉求。
6月11日至19日,自治区体育局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重点调研了解各地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等方面情况。此外,利用每年召开的全区群众体育工作会议、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进行督查以及实地指导各市举办的活动赛事等契机,多方面了解各地全民健身发展状况以及当地群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情况。
同时,自治区体育局正在筹建群众体育工作管理系统。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可以及时了解各市县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动态,为作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方向。
5.以创建“两个示范区”为切入点,加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传承。自治区体育局将印发实施《创建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创建国家民族地区全民健身示范、国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区的任务指标,严格验收程序和标准,督促各地切实贯彻执行并制定本地区的创建方案和工作计划。评选命名广西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开展十大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县(市、区)创建,命名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人,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特色之乡、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馆、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建设监督。
加强宣传和推广广西民族健身舞、健身操。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展示大赛,让更多人认识和喜爱《舞动广西》系列民族健身舞、民族健身操。2014年上半年,创编完成第二期17套广西民族健身操、民族健身舞,制作光盘并下发各市县。同时,举办了两期《舞动广西》系列民族健身舞、民族健身操培训班。8—11月,“舞动广西”全区广场健身舞、健身操展示大赛将在全区范围内展开。稳步推进第十三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
二、竞技体育工作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评议关于竞技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共10条。其中本系统市县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8条;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2条。2013年度综合评议关于竞技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47条。其中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29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18条。经过仔细研究和对比,社会公众对竞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 对竞技体育给予更多的重视,增加对竞技体育投入;
2. 对各级教练员生活待遇给予更多的关心,培养力度要
加大;
3.加强与各级教练员的沟通,协调好一线运动队与基层训练单位在运动员培养输送等方面的关系;
4.赛事偏少,建议多举办一些体育赛事。
(二)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对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体育局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重视发展竞技体育。2014年,自治区体育局将研究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奥运争光行动计划》,为实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战略目标,积极打造一支在重大赛事中争金夺银的教练员、运动员人才队伍,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战略中的基础性地位,为不断提升竞技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和总体实力打下坚实基础。自治区体育局已于4月底完成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奥运争光行动计划》工作。6月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计划12月底正式出台文件。
2.加强对各级教练员的关心和培养。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奥运争光行动计划》,自治区体育局将建立和完善以比赛成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练员备战全运会、奥运会的积极性,构建符合现代竞技体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竞争机制。7月底,进一步完善教练员选拔、训练、聘用、绩效、奖励、培训、培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努力锻造更多的冠军教练员,锻造具有国际和国内执教能力领先水平的教练员。要想方设法提高教练员待遇,充分发挥教练员在训练和管理上的主导作用。
3.加强与各级教练员、运动员的沟通。自治区体育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以明年第十三届全区运动会为契机,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深入承办地进行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各项筹备工作情况,检查指导承办单位按计划,确保在明年区运会开赛前,按质量完成全运会的筹备工作。二是深入运动队一线进行调研,了解运动队的训练管理情况,为运动队排忧解难,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坚持抓好周一例会制度,广泛听取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商讨运动队备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提出解决措施并限时整改,为运动队的备战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下队管理办法,使优秀运动队、各训练基地、各项目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成为一个整体,共同关心运动员、教练员的工作和训练,解决好优秀运动队实际困难,创造优异成绩做好服务工作,使运动队各项训练管理工作得到良好的运行。
4.积极承办各类体育赛事。2014年,自治区体育局在继续办好自治区青少年年度26个单项锦标赛基础上,采取政府主导,其他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拓宽办赛渠道,承办好各级各类国际国内赛事。1月,承办2013年全国男子水球联赛总决赛。3月,承办全国男足锦标赛u-12、u-15、u-17、u-19。4月,承办2014年全国女子水球冠军赛;承办全国攀岩分站赛、乐业国际山地户外挑战赛。5月,承办2014年全国体操锦标赛;策划那个办好亚洲水上摩托艇城市公开赛。6月,承办全国春季蹼泳锦标赛。8月,承办2014年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少年蹼泳锦标赛。9月,承办中美滑水明星对抗赛。10月,承办全国水上摩托艇大赛;协助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做好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赛事组织工作。
三、青少年体育工作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评议中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共5条。其中本系统市县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3条;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1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 1条。2013年度综合评议关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12条。其中本系统市县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6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6条。经过仔细研究和对比,社会公众对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五个方面:
1.当前业余体校存在“进来出去两头难”的问题:一方面,招生困难,招不到学生;另一方面,学生毕业向高一级输送不多,学历不够,找工作困难,导致出口不畅;
2.建议加大对基层体育经费的投入; 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流失问题; 加强对县一级业余体校的资助;
3.与基层沟通不够,建议加强沟通;
4.多举办一些比赛,促进业余训练的发展;
5.以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城市为抓手,逐步推动自治区级校园足球试点工作。
(二)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对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体育局拟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整改:
1.切实解决基层业余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问题。自治区体育局将会在2014年内牵头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文件和有关要求。同时要求各市、县(区)成立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本地区体校实现两纳入,把文化教师缺口补齐;切实完善体校学生在升学、就业方面的配套政策。
同时,在2014年内将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检查办法(试行)》,并联合教育厅,对各市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和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的体制机制、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2.加大对业余体校经费投入。2013年,自治区体育局对8所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配套投入160万元;对26所广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9所共计配套投入120万元,其他基地以体育器材形式予以资助。2014年,自治区下拨国家级、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扶持经费共计440万元(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共8所每所20万元,广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共28所每所10万元)。
3.加大对业余体校日常工作的监督与管理。2013年12月,自治区体育局对部分已获得广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称号的体校和正在创建基地的体校进行了常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新增梧州市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荔浦县业余体校、富川瑶族自治县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3所体校为广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对常规检查中未达标的一所体校暂停一年的扶持经费。要求各单位所获得的扶持经费全部用于日常训练、比赛和改善科研、教学及场馆设施等方面,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或挪用。2014年底前,自治区体育局将会对所命名的基地进行抽查,对不达标的基地,视情况分别给予暂停下拨扶持经费一年、摘牌处理。
4.尽快出台《广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的基本条件、训练及输送、教练员及教师、经费及使用、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依。尤其是对出现以下情况的,将直接停发当年基地扶持经费;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获得的基地称号;同时,将在下一年度对基地进行动态增补:对无故不参加全区青少年锦标赛及自治区体育局组织的其他青少年比赛;在参加各级比赛过程中出现兴奋剂事件、运动员身份造假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比赛的赛风赛纪问题的;违规挤占或挪用各级各类基地专项经费的;在训运动员不按照自治区体育局有关部门要求参加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或自治区级体校组织的集训、试训的;擅自将在训运动员违规交流外省的;连续两年没有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运动员的;不能保证在训运动员接受适龄文化教育的;不按时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基地专项经费具体使用情况和收据(复印件)的等等方面的基地,
5.多下基层调研,完善相关政策。按照年内完成《关于广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的研究报告》、《关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组织发展的研究报告》、《关于制定广西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的研究报告》等课题的目标,深入基层业余训练网点调研,听一线声音、收一手资料、发现问题、寻求突破,为制定决策打基础,争取做到“不调研不决策”。 同时,协调好“三级”训练网关系。2014年底,要进一步加强“三级”训练网之间队伍的衔接,特别是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完善“三级”训练网络布局,建设结构合理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梯队。积极理顺关系,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县创建优势项目单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积极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业余训练。
6.增加比赛数量、提高比赛质量。自治区体育局以赛事为杠杆,促进业余训练的发展。目前全区青少年单项锦标赛仍由竞技体育处管理,赛制较为成熟和完善。青少年体育由于是新成立处室,对体育传统项目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比赛、户外营地比赛等比赛的赛制问题尚处在规律摸索阶段。2014年将对某些项目进行试点,进一步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夯实优秀苗子培养基础,待争取到足够的财政支持、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等时机成熟后,再逐步铺开。
7.以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城市为抓手,逐步推动自治区级校园足球试点工作。2014年将继续抓好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城市的工作,力争在2-3年内筹划布局首批自治区级校园足球城市,推动校园足球开展。待争取到足够的财政支持、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配合等时机成熟后,开展校际足球联赛等活动。
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评议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共10条。其中本系统市县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6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4条。2013年度综合评议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47条。其中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29条;服务对象意见建议18条。经过仔细研究和对比,社会公众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 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体育经费和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
2. 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如金秀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都提出体育场地设施较少等问题;
3. 建议场馆利用应更加合理;
4. 老年人的活动场所不足。
(二)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对自治区体育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体育局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
(1)经过自治区体育局积极努力争取,从“十一五”期间开始,中央和自治区下拨我局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资金不断增加(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十一五”期间为25317.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903万元,自治区补助9414.16万元,平均每年为5043.43万元;“十二五”前三年为378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793万元,自治区补助14044万元,平均每年为12612.33万元。这些资金80%左右用于全民健身场地建设,主要安排在基层和农村,20%左右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训练基地维修及设备购置。我局将会继续加大体育彩票的销售力度,争取更多的体彩公益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同时继续积极争取更多中央对我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扶持。
(2)自治区体育局将积极申报项国家县级公共体育场专项补助项目,做好各县体育场现状的调查摸底和项目储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无公共体育场的贫困县,安排和使用好有限的资金资源,资金着重向贫困、边远和体育设施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同时自治区局将会商自治区发改委,建议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县级田径场项目,采取奖励形式,每建一个田径场奖励300万元,加快实现贫困县每县都拥有一个田径场的规划目标。
(3)自治区体育局将积极促成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制,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要求,把全民健身事业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地财政预算、《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建议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以国家和自治区政府的文件作为依据,根据当地体育事业发展和场地设施建设的需要,提早做好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及申报,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我局将积极配合自治区重振体育雄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五年攻坚总体方案(2011—2015年)》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解决体育经费和设施建设投入困难问题。
(5)针对有公众提出北海市的场馆硬件设施缺乏,希望给予支持并解决困难的建议,市级场馆建设问题主要靠地方政府来解决。北海市“十一五”期间开始筹建北部湾体育中心,一期工程为市业余体校和主体育场。其中市业余体校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主体育场因前期工作不完善已暂停施工,需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调整投资概算。2012年6月该工程列入当地政府BT项目。目前复工的相关事宜尚需进一步理顺。二期工程体育馆的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选址已经确定。我局将会继续关注该项工程进展,在场馆建设技术标准指导、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做好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能安排市级场馆建设的专项资金补助。
2.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为加大少数民族体育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自治区局于2009年9月编制了《中国(广西)红水河流域民族体育工程规划纲要》,指导少数民族地区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据此争取到国家增加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支持。目前,全区12个少数民族县的体育馆、体育场(田径场)、乡镇带看台灯光球场和行政村篮球场覆盖率分别为33.3%、33.3%、39.4%和51.4%,虽然体育设施建设仍落后于全区平均水平,但近年来获得国家专项补助已经高于全区平均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村级篮球场建设覆盖率达69.6%,高于全区覆盖率,11个乡镇有灯光篮球场6个、带看台灯光球场3个。2014年我局会同自治区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体育总局,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500万元,用于支持罗城体育公共体育场(田径场)建设,已于7月份获得批准。
今后我局将会继续关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力争更多惠民项目资金,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体育设施建设水平。
3. 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力度。
(1)目前广西体育部门管辖的场馆共有239个,其中事业单位自主运营的场馆208个,企业单位自主运营的场馆6个,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场馆6个,采取其他运营管理方式的场馆有19个。实行全额拨款的场馆139个,差额拨款的场馆38个;自收自支的场馆22个,还有其他资金的场馆40个。2014年5月16日,《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4〕54号),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有了政策性扶持。2014年6月自治区体育局已上报《广西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情况汇总表》,待国家财政部、体育总局下发补助资金后将及时下发及做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
(2)自治区体育局将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力度。自2011年起,在自治区本级开展“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共服务试点工作, 2012、2013年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市、县两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今年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我局将向自治区政府积极建议,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并对所监管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将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继续探索我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模式,增强市场化运行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向国家相关部门建议,按照每人1元的标准,补助地方政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费用,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发。同时,我局将努力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成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申报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4. 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场所投入。老年人的活动场所问题更多的是通过实施《广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在街道(乡镇)一级建设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在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体育设施,来解决老年人的活动场所问题。2013年自治区体育局在有限资金内,安排50万元分别用于柳州和陆川县老年体协体育场地建设,为当地老年人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环境。自治区体育局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体育彩票的销售量,利用更多的体彩公益金,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场所建设的扶持。
五、运动员教育和保障、培养体育人才、加强体育干部队伍建设、工资制度改革
(一)存在问题。
2012年度反馈问题整改评议关于完善用人制度、教练职称评比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运动员保障的意见建议共7条。其中本系统市县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1条;本部门干部职工意见建议5条;同级部门干部职工1条。2013年度综合评议关于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3条。其中服务对象意见建议3条。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意见建议2条。经过仔细研究和对比,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建议完善用人制度,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2.合理安置好退役运动员;
3.建议对教练员职称评比进行改革,提高教练员待遇;
4.建议对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提高职工、运动员及教练员待遇。
(二)整改措施。
针对2013年度社会公众对我局完善用人制度、教练职称评比改革、工资制度改革、运动员保障的意见及建议,自治区体育局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制度建设,开创体育人事工作新局面。
(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理顺干部管理体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自治区体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处级、科级干部管理的意见》(桂体人字〔2012〕27号)进一步推进局系统人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建设我局组织人事工作和谐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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