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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时间: 11-19 栏目:方案
篇一: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分配实施方案(2462字)

为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成本核算与控制为基础,以工作岗位和特色发挥、服务数量与质量等要素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县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经济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行绩效考核,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质优、特色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实行院科两级考核。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特色优势突出、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绩效工资分配以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工作量与服务效率结合目标责任考核为主,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主体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红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考核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的考核以及考核结果的收集、统计、整理、汇报、出月报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院科两级考核小组,分别对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医疗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二次考核内容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四、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分为临床(内科、外治科、康复保健中心)、护理、医技科室、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科室(含财务、锅炉房、司机、门卫、保洁、食堂、服务咨询台等)六个系列。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行为、成本效益以及根据不同时段工作考核重点调整确定的二次考核内容等指标。

(一)工作量的考核

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要考核诊疗、护理、检查人次、病床使用率、周转次等;药械、制剂科室主要考核药房服务人次、制剂生产批次、生产量等;行政后勤科室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情况等。

(二)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指标达标率。

(三)服务效率的考核

主要考核为患者服务及时性、医疗文件书写及时性、检查报告单出具及时性、蒙藏医疗法开展实施情况、传染病和院内感染报告及时性、出院病历归档及时率、各项报表数据及时准确率和考核结果出具的及时性、管理职能作用发挥(院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完成的及时性、职能部门为临床科室服务的及时性)等。

(四)服务行为的考核

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的遵守、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患者投诉、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五)成本效益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考核单元的实际收支结余、成本控制(可控支出)情况。

(六)二次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院考核办根据不同时段工作重点调整确定。

六、考核办法

(一)实行双百分考核

对工作量、服务效率、成本效益三项指标实行总分百分考核,工作量和服务效率占50分(其中工作量占30分,服务效率占20分);成本效益占50分。

对工作量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工作量的得满分,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倒扣分,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加分;对成本效益的考核,实行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得满分,未完成规定基本收支结余的倒扣分,超额完成的加分。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总分百分考核。

(二)实行院科二级考核

1、院考核办负责对六个系列各一、二级科室的考核

2、科室负责对各班组或个人的考核各科室根据医院考核方案的原则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考核到班组或个人。细则报院考核办审核通过后执行。

七、分配办法

(一)根据有相关文件规定及医院运营效益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总额,另将人员工资中的差额部分纳入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发放。

(二)设立医院发展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每季度全院在保障医院定额成本完成的前提下,从超额的绩效指标中提取35%做为医院发展基金,15%做为医疗风险基金,年终将医疗风险基金结余部分的8%纳入年终奖中核算。

(三)临床、医技、护理、药械、制剂、行政后勤系列分配比例。见附件1

(四)外出进修人员、卫生支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科室)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因公工伤人员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区域人员的均值发放至科室,由科主任统筹分配;院部返聘离退休专家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所在科室考核,院部统一发放。

(五)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

1、各考核单元绩效工资=(本系列绩效工资额/本系列各考核单元考核总分)×考核单元实际考核分。

2、各考核单元根据其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后分配到个人。

八、有关要求

1、各科室须于次月2日前将当月考勤表报送院办公室审核统计,院办公室将出勤情况及休假待遇意见于次月5日前送财务科执行。

2、物资、卫生材料等供应部门(总务科、药械科)须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各核算单元耗材支出统计表送财务科。

3、各考核小组须于次月6日前将当月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院考核办汇总;所有考核资料须交考核办存档。

4、考核办于次月10日前将各考核单元当月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表报送院长审批后交财务科发放。

5、各考核单元在考核分配表审批后5日内填报好本单元个人绩效工资应发数,上报院考核办审核,由财务科根据院考核办的通知计算相应绩效工资后发放。

6、院考核领导小组将在充分征求各科室、单元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与本方案配套的考核细则,力求考核指标的公开、公平。

九、宏观调控

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医院将根据物价调整、设备投入和维修等不确定影响因素,经集体研究,对有关考核指标和绩效工资分配作适当宏观调控,以力求公平、公正和实效。

本方案经院职工大会通过后,院部在实施过程中作适当调整。本方案从20XX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篇二:民营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1657字)

自20XX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渠县仁和医院20X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三、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医技检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等)5%,药品收入2%,门诊手术收入5%,治疗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个计算;

2、门诊注射室按照治疗收入的6%计算;

3、药房按照药品总收入的0.4%计算;

4、收费室按照收取费用总额的0.1%计算。

(二)住院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住院医生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CT等)5%,手术收入3%,药品收入按照1%计算到科室,其他相关收入按2%计算;

2、麻醉医生按麻醉费3%,其他相关收入按2%;

3、住院护士按照护理费、治疗费、抢救费的6%计算到各科,其他相关收入按2%;

4、手术室(ICU)护士按照手术病人15元/人计算(50元以上的手术)、监护费按照6%、其他相关收入按2%;

5、及时、完整书写病历10元/份(含医生护士)。

三)医技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按照科室总收入的2%计算。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院平均绩效=临床、医技、药剂科、收费、护理绩效总数/享受绩效人数

院级领导绩效=院平均绩效×1.4医务、财务、护理部主任绩效=院平均绩效×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门诊导医、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驾驶员等。

三、绩效考核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

考核小组职责: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绩效考核中的复议与仲裁。

(二)绩效考核方式:以月度考核为主,以问卷、表格、调(抽)查、巡查、测评和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部门两大部分。医技科室分医德医风、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后勤部门分为岗位职责、行为、经济和其他指标等方面。总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2、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与被考核者见面,以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绩效额*考核实际得分-违规扣发绩效。

(四)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员工守则》和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五)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按时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必须于下月5-10日与财务科核对相关统计数据。

本方案从20XX年1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篇三:中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024字)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XX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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