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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考核方案

时间: 11-19 栏目:方案
篇一:乡镇干部考核方案(1277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镇干部职工的管理,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高质量的完成本职业务工作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推进我镇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华铭(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永祝(党委委员、分管组织工作)

成员:

聂祥雷(纪委副书记)

罗昌录(双考办负责人)

王思超(双考办工作人员)

二、考核管理原则及对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个人年度考核与分管工作实绩相结合。考核范围为镇政府的在编行政干部、事业干部、招聘干部。

三、考核管理内容

干部职工考核实行“月考核、季总结、年总评”制。考核内容分为民主测评、考勤、业务工作、机动工作等四个方面。

(一)民主测评(20分)

民主测评分为半年和年终测评二次。采取无记名填表投票的方式,民主测评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各档次分别设定分值,确定“优秀”为20分,“称职”为18分,“基本称职”为15分,“不称职”为10分,根据测评结果实行量化计分。具体计算方法是:测评分=(“优秀”票数×20+“称职”票数×18+“基本称职”票数×15+“不称职”票数×10)÷参加测评人数

(二)考勤(10分)

1、考勤每月汇总公示一次,将每月出勤情况与出勤工资挂钩。由双考办将每月出勤情况汇总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后留财务室备案。

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需持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特殊情况除外)。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并将假条交镇双考办存档。

3、迟到、早退、脱岗等发现一次扣1分,扣出勤费50元,旷工一天扣2分,扣出勤费100元。

(三)业务工作(40分)

1、全体干部职工要努力钻研业务,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业务工作考核以年终乡镇目标绩效考核标准为准。由分管领导和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计算公式为:(上级业务工作考核得分÷业务工作分值)×40=业务工作个人绩效得分。

(四)机动工作(30分)

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做到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塞责。出现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酌情扣1-5分。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从20XX年度起,股级干部年终绩效津贴平均每人每年3600元,一般干部年终绩效津贴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是否修改金额?)

2、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模、年终绩效奖励挂钩。股级干部绩效考核前5名的每人享受3800元年终绩效津贴,后5名的每人享受3400元年终绩效津贴。中间名次每人享受3600元绩效津贴。一般干部考核前10名的,每人享受3200元年终绩效津贴,后10名的享受2800元绩效津贴,中间名次的享受3000元年终绩效津贴。

3、绩效考核资料一人一档,存档镇双考办备查。

五、本考核管理办法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镇双考办。

篇二: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1019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XX〕1号),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

2.坚持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责;

3.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体系;

4.坚持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收入待遇等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1.综合管理:包括财务管理、行政管理、考勤管理、医德医风、村卫生所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基础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等方面。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及医疗管理。

3.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县卫生局与县财政局联合,按照《20XX年乡(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及《德化县20XX年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表》,采取平时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平时检查分值占10%),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年底分别对16所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送县财政、人事部门审核,并上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

四、其他

1.考核结果运用。该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卫生院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各单位应预留第四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待考核后由卫生局按考核成绩统筹发放;根据《关于印发〈德化县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卫[20XX]134号)精神,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包括副院长主持工作的)、副院长(院长助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2倍、1.5倍,即个人岗位系数分别为1.0、0.5,该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由县卫生局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安排;实行托管制度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的绩效考核以托管院为主,占80%;被托管院的工作情况作为参考,占20%。

2.绩效工资分配。结合岗位系数和考核分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总量/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得分总数*考核得分数*个人岗位系数;其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得分总数*考核得分数*个人岗位系数

篇三: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2285字)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制度建设,强化医院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以及本院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在区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基础上制定此方案。

一、行为准则

(一)道德守则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崇尚科学,开拓进取,团结合作,勇于奉献,自觉承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

4、恪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5、文明行医,不以职业牟利,不向患者索要馈赠,不开搭车药,搭车检查,拒收“红包”,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6、注重医患沟通,保护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关心、爱护、理解、尊重患者。

7、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范围和类别,客观、真实、及时书写医疗文书,依法出具有关医学证明,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8、勤奋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9、履行职责,随时接受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的指令和义务。

10、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行为守则

1、在医疗场所或诊疗活动中应着装工作装,佩戴胸卡(标明姓名、科室、职务或职称等)。

2、仪表端庄,衣帽整洁。男医务人员不留胡须、长发,不穿背心、短裤、拖鞋等;女医务人员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着装忌薄、露、透。

3、提倡讲普通话,语言温和、清晰、亲切、通俗,使用尊称。

4、使用文明用语。

5、工作期间不进行非医疗性活动,不大声喧哗、聚众聊天,不在医疗场所及公共场所吸烟。禁止酒后从事医疗活动。

6、诊查患者时态度和蔼、神态自然,亲切耐心,举止优雅。

7、诊疗行为体现人文关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

8、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

9、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医疗文书,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

10、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需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1、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争议时,医务人员须立即向科室责任人报告,同时依法按程序处理,并向患者耐心解释说明,防止矛盾激化。

1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须分类弃置,废弃的针头、刀片等锐器弃置于专用利器盒内,敷料、棉球、棉签等弃置于内衬黄色塑料袋的密闭容器内;易患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敷料、棉球等弃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并加以警示标识。

二、考勤、休班制度。医院实行定时考勤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早8:30分,12点下班,下午2:30分上班,4:30点下班。点名不到者为迟到,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每月6天休班,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成员向院办公室交休班条。在班人员抽查二十分钟不在岗,按休班处理,如累计旷班3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

三、值班期间禁止搞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牌、玩麻将,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如发现扣当事人10分。本院职工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发生争吵,听从劝解者不追究,若不听劝阻,逐步升级有院内外人员参与者,不问谁是谁非,双方一律停班,凡在院内打架斗殴,闹事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对不服从管理的报镇政府,区卫生局处理,后果自负。

四、收款室为临床科室收款的合法科室,发现其他科收款为私收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停职检查者上报镇纪委,卫生局纪委处理,严重予以除名。收款室应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收款,收款后开发票,项目必须填全填清,杜绝开假发票,谁违反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各科室每天对帐,一日一清。

五、卫生制度

1、医务人员应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风尚,做到勤打扫、勤整理,保持室内外清洁。

2、积极维护公共财物及办公室卫生,做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室内及走廊不随意放置杂物。

3、院内卫生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卫生区由院办公室统一划分到各科,并责任到人,各卫生区域应保持洁净。

4、每周一或周六,院办公室将组织卫生检查小组成员逐科检查,当月如发现三次清扫不彻底,扣除该科室责任人的当月绩效工资的50%,扣除该科室人员当月绩效工资的10%。

六、药库、中西药房是医院的经济重地。非本科室人员不得随便出入。药品应分类摆放,保持清洁,同类药品先进的先卖,近期失效的及时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同时报告院长办。药库微机化管理,不定期抽查药品,发现药品短缺,扣该科室所有人员当月绩效工资。

七、严格财务管理,实行院长财务一枝笔。所有开支报销均有院长签字即可报销,无院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便支取现金。否则,扣除财务科人员的当月绩效工资。

八、婚假15天(包括六天休班),丧假半月,产假六个月,其他按有关文件执行。病假、意外伤害由对方赔偿的,休班期间一律没有工资。经调查核实,确为病假,工资照发,无奖金、无点名费,病假工资为区财政每月对每人的拨款数额。凡弄虚作假,开假病历者,一经发现核实,除停发工资,并交区卫生局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每月总工资除26天,休几天扣除几天。

九、每月28号前各科负责人把下月排班表一式两份交院办公室审定,否则扣科室负责人10分。

十、科室出现医疗事故,科室承担30%,其余职工承担30%,医院承担40%,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认真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医院不负责任。

十一、经医院同意派出进修人员,每月450元。

篇四: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1409字)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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