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方案
为做好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振兴城乡建设、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二届建委机关党委拟设委员7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由委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5名。
(二)任职条件
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城乡建设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杰
成 员:周喜波、骆进、曾怀宇、周清华、周国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喜波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委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建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8名,报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委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经委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委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换届结束后,委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委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市建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委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由委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做好机关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灵武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党委实际情况,按照党委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的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按照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和有利于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的要求,通过换届选举,将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的党员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委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增强我局机关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和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的组成和任期
目前,我局共有党员100名,其中,在职党员72名,离退休党员18名,个体工商户党员10名。根据市委组织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我局机关党委本届选举产生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5名。机关党委书记,由本局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由选举产生。本届党委任期三年。
三、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灵武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学理
副组长:吴金花
成 员:王金斌 方向 李永方 马建军 张会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室。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布署。
(二)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全体委员及科(室、队)、所、协会负责人会议,讨论确定我局换届选举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时间、选举形式以及下届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等。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在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三)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总结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报告应在选举前,经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向大会报告。
(四)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认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员的应尽义务。
四、民主公开推荐阶段
我局定于9月上旬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新一届机关党委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群众代表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员的20%。推荐大会程序:
(一)组织参会人员学习党组织换届文件及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明确推荐对象。
(二)推荐产生监票人、计票人。监、计票人从参会的党员或群众中提名表决产生。
(三)宣读明确候选人条件。
(四)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发放民主推荐票,由全体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在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中按照初步人选多于候选人40%的比例,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同时,等额推荐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选举严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
(五)向大会宣布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将初步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内“直选”阶段
(一)依据上级党组织对正式候选人的批复,以姓氏笔画为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
(二)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机关党委成员。
1、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
2、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会前请假。
3、凡组织关系在我局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我局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选举程序如下: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确定是否可以开会。
(2)审议上届党组织工作报告。
(3)宣读、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5)宣布上级党组织关于我局机关党委成员正式候选人的批复。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6)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7)组织投票。清点票数,宣布投票是否有效。
(8)清点选票。
(9)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0)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11)播放《国际歌》,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六、总结归档阶段
(一)会议结束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党员大会情况的报告。
(二)将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认真做好大会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统一部署,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将在4月份进行。现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统一换届工作的通知》(诸机工委【20XX】4号)和《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方案》(诸机工委【20XX】8号)要求,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时间:20XX年4月份。
二、班子职位配备:新一届党委会职位数确定为5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三、候选人基本条件:
1.局机关、直属单位正式党员,有被选举权,党龄在2年以上,年龄应能任满一届;
2.党性强、作风正,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书记和副书记要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书记一般应当由局级党员领导兼任,副书记一般应当由局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兼任。
四、选举工作方法与步骤: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公推直选”的办法,主要分以下四个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党委和局直属机关现任党委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实行“公推直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选举各项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以及利用公开栏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使全体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步骤等,以提高党员和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 确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和正副书记建议人选。
1.开展民主推荐。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等方法,产生公开推荐人选。重点做好以下两方工作:一是党员推荐工作。所有组织关系在局直属机关的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二是群众推荐工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众,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组织推荐具体在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及考察、候选人预备及正式人选确定的过程中体现。
2.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以党内民主推荐为主要依据,党外群众推荐结果为参考依据,讨论并提出组织推荐意见,按正式候选人(含差额)的人数1.5倍(即9名)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3.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和民主测评。将初步人选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以支部为单位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4.确定委员候选人选预备人选和正副书记人选建议名单。根据公示和测评情况,“公推直选”领导小组按不低于应选名额的20%的差额比例(即6名)拟定下届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提出正副书记建议名单。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批,批复同意后即成为正式候选人。
(四)召开选举大会。
1.选举党员代表。鉴于局直属机关党员人数较多,本次选举采用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办法。代表的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上一届委员会主持,主要议程有:一是上一届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并由党员代表大会审议;二是进行新一届党委会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进行投票选举时,先选委员,然后再选正副书记。在委员选举中,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的正副书记候选人如果没有当选,由新当选的委员会从其成员中研究提出正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再进行选举。
选举产生的委员、书记、副书记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选举工作中其他事项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条的规定,原中共天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第一届委员会已任期三年,为便于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经市局党组研究,报请天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天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局机关党委组织建设;增强效能建设成果,为局党组加强党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义仿
副组长:谈水平 姚明富 陈新发 舒红柳
成 员:王会清 汪茂国 胡彦祥 陈 军 汪长宽 杜红清 杨弦斌 马林平 伍代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会清同志兼任。
三、组织程序
(一)委员候选人的提名
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局党组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党委设立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三)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实施
1、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3、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4、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5、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人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7、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实,作出记录,由监管人签字并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字;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8、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选一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
10、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据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选举的实施步骤
1、5月21日至5月22日,由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党员会议,在全局范围内推荐10名机关党委候选人。
2、5月23日,原机关党委召开会议拟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3、5月24日,局党组研究审定候选委员名单。
4、5月25日,召开全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委员差额选举,选举产生的9名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书记1名、副书记1名,并上报局党组研究审定。
5、将党组审定后的选举结果上报市委组织、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和备案。
二OXX年四月二十六日
为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的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设置
第三届机关党委拟设委员9名,其中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委员7名。
(二)任职条件
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绍明
副组长:魏月明、费德平、张圣华、李汉生、王桂华
成 员:谢 蕾、蔡雪峰、颜邦华、王莉莉、朱德富、陈 娟、徐 劲、张利敏、卫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雪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中旬至下旬)。工作方案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等。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4月下旬)。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11名(推荐范围: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原则上以推荐分管机关的办领导、专职纪检监察员、各党支部书记为主,以及其他党务、人事、工会等党员干部),于4月23日前报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4月下旬)。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及工作实际等进行遴选,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经办党组同意后,于4月24日前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四)选举委员、书记、专职副书记(4月底至5月上旬)。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的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5月上旬)。换届结束后,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主要议程是:
(一)报告工作。上届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二)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选举委员。宣读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五)选举书记、专职副书记。由当选的新一届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六)总结讲话。由办党组书记和省直机关工委领导作总结讲话。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在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先进性建设系列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基层党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定,结合市直机关基层党委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基层党委按期换届规定,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目标要求
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总体目标,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通过努力,把基层党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风过硬、民主充分、监督到位、富有活力的坚强政治堡垒;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业务精通、工作扎实、服务群众、先锋作用突出的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务实管用、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解决部分基层党委存在的长期不换届和不按期换届问题,为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习培训。市直各基层党委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二)加强基层党委的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基层党委3至5年任期的规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把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选进党委的领导班子,做好配强基层党委班子的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市直工委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基层党委(市委审批或省管部门审批)的换届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各基层党委(市委审批或省管部门审批)进行认真筹备,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报送换届选举的请示和方案。
(三)各基层党委(市委审批或省管部门审批)委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提名的办法或通过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后交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酝酿讨论产生。
(四)各基层党委换届选举的人事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市管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省管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抄送市直工委。
(五)各基层党委原则上在20XX年11月30日前换届完毕。
(六)把基层党委(市委审批或省管部门审批)按期换届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不按期换届的基层党委,工委与市委组织部将联合下文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
五、换届时间已到应进行换届的基层党委
(一)市委审批的基层党委单位(14个):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遵义体校、贵州广播电视大学遵义分校、遵义医院、市农科所、遵运(集团)公司、市公交公司、市供排水公司、市商业银行、市物资(集团)公司、遵义日报社、市经贸委、市广电网络公司
(二)省管部门审批的基层党委单位(7个):
市国安局、省税务干部学校、遵义公路管理局、遵义石油分公司、遵义烟草分公司、贵州盐业集团遵义分公司、省地质勘查局三总队。
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中共遵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0XX年五月十二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和党内选举制度,切实做好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根据荆门《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原则,选准配优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不断增强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振兴荆门财政、服务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设置
第三届局直属机关党委拟设委员5名,其中兼职机关党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委员3名。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必须模范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党性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作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业务熟。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卓有成效地开展财政工作。
品德好。坚持公道正派,勤奋廉洁,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其他条件。
(1)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成员兼任,专职副书记由局中层正职党员干部担任,其他成员由群众基础较好、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科室负责人兼任。
(2)年龄能够任满一届,身体状况良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光泉
成 员:王 洪 裴 青 吴克金 徐 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克金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15日—6月19日)。工作方案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要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内选举工作有关文件、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等精神。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起草党员大会有关文件,为选举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6月20日—6月22日)。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各支部(总支、联合支部)在全局范围内根据机关党委委员任职条件,充分酝酿,分别推荐6名,报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定预备人选(6月23日-6月25日)。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领导小组根据各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名单、得票情况及工作实际等进行考核,按差额选举的比例要求,提出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经局党组同意后,报市直机关工委考察、备案。
(四)选举委员、书记、副书记(6月26日-27日)。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的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
(五)报批及总结(6月28日—6月30日)。换届结束后,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局直属机关党委兼职书记、专职副书记选举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五、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6月底召开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分四个阶段。主要议程是:
报告工作阶段。第二届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作党委工作报告;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工作报告。宣读选举办法;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办法。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全体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选举委员阶段。(1)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候选人的批复。(2)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
选举书记、副书记阶段。由当选的新一届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其他委员分工。
总结阶段。由局党组书记作总结讲话。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直属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紧紧依靠局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规范程序,科学运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操作,严明纪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