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我炎汝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全线路基挖方为51.65万m3,挖石方23.65万m3,挖土方28万m3;填土方57.5万m3,沿线以残积亚粘土、砂质粘土、碎石土层为主,土层和全风化层呈硬塑-坚硬状,干燥-稍湿,受地下水的影响不大。二、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我项目部进行的土方开挖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臵、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臵防护栏杆。
2.基坑周围必须设有防护设施。
3.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保障现场道路通畅,行车安全。
4.土方开挖顶面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且对高边坡挖方段采用安全防护措施。
5.基坑开挖时,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底层向四周挖土。
6.基坑顶如有动载,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严禁小于1.0m。
7.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随时观测基坑两侧周围结构稳定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9.施工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臵状态良好时方可使用。
10.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故障时的处理能力。
11.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设备规定使用严禁超出规定的适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12.驾驶室或操作室内不得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1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1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措施。
15.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进行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16.严禁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
17.施工现场使用挖掘机开挖自卸车运土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严禁盲目作业。
18.在基底配合机械开挖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土体稳定性及施工机械,确保人身安全。
19、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臵警告标志。
20、泥沼段施工,挖出的废土应堆臵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21、运土方的车辆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通过窄路,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
22、挖掘机发动机启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3、平地机作业一般须有专人现场指挥,驾驶员对作业环境要进行动态观察。
24、压路机启动时,要特别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确认没有人员和障碍物,压路机靠近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两台以上的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上纵向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25、推土机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起铲刀倒车。望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此措施施工,以保证人身安全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石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我项目部进行的石方开挖施工,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石方开挖应根据现场岩石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确定开挖方法。对于软石和强风化石能用机械开挖的采用机械开挖,不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石方,采用爆破作业开挖。
2、采用机械开挖石方时,施工机械要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方可作业,不能带病作业,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石方开挖前,施工技术人员应根据现场实际地质地貌,精心准备,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调配好现场施工机械,务必将机械停在稳定、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地段,做到机械施工时,现场指挥,严格把关。
4、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5、采用爆破作业的石方路段,石质部分采用深孔多排微差法开挖,使弃渣落入山坡坡脚,再用运输车运至填方路段。
6、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查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执行。
7、锻制钢钎时,锻工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煊钎和淬火支架必须牢固。截断钎子时,开锤及停锤用力应轻。热钎和冷钎应分开放臵并以标志识别。
8、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9、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用人力冲击法打松软岩眼时,应清理现场的障碍物。双人、多人冲钎时动作应协调一致。
11、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12、机械扩眼,应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眼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要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电动凿岩机的电缆线宜悬空挂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是否正常。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门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站立或工作。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13、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破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14、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5、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6、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17、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得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摩擦。管口要用安全绞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18、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而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烘时,起爆药柱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火索点燃后,人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后15min(硝化甘油炸药应经过30min),等孔壁岩石冷却后,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19、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20、装炮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炮孔(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21、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22、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臵。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显的规定。
23、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国家有关的规定。
24、导火索起爆应采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离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25、露天爆破,一人连续点火的导火索根数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严禁脚踩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
26、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人点炮数应大致相等。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信号管响后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信号管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27、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
28、机械配合爆破开挖时,对于松动面较大或爆坡面较广的地段,应采用阶梯式开挖,以免造成滑坡或大块岩石掉落伤人。
29、超出粒径的石块运至填方路段采用炮机击碎过程中,炮机安全范围内严禁站人,以免击碎的石屑飞溅伤人。
30、石方应填筑均匀,以免羊足碾在碾压过程中机械失去平衡,造成机械损坏和意外伤害事故。
一、挖土施工安全要求
1.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但坡度陡于1/5或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放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4.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2)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3)遵循先整冶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4)爆破施工时,严防因爆破震动产生滑坡;
(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作好一段;
(6)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基坑(槽)和管沟施工安全要求
1.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雨季施工或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道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2.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3.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每侧工作面宽度应符合表2-2的要求。4.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作为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下列要求:
密实、中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m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和碎亚粘土
1.25m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m坚硬的粘土
2.0m基坑(槽)或管沟挖好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注:挖方深度超过本要求时,应按第五条的要求放坡或作成直立壁加支撑。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见附表1)
注:
1、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管沟按管沟外皮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3、有外防水的砖沟或混凝土沟时,每侧工作面宽度宜取800mm。
5、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开挖后暴露时间不超过15d的,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表2-3的要求。
不加支护基坑(槽)边坡的最大坡度(见附表2)
6.坑壁垂直开挖,在土质湿度正常的条件下,对松软土质的基坑,其开挖深度宜小于0.75m;中等密度的(锹挖)土质宜小于1.23m。密实(搞挖)土质宜小于2.0m。粘性土中的垂直坑壁的允许高度尚可用下式决定:
hmax=2c/K·tan(450-ψ/2)-q/γ
式中K-----安全系数,可采用1.25;
γ-----坑壁土的重力密度(kN/m2);
ψ------坑壁土的内摩擦角(0),对饱和软土,取φ=0;
q-----坑顶护道上的均匀荷载(kN/m2);
c-----坑壁土的粘聚力,对饱和软土,取不排水抗剪强度cm(kN/m2);
hmax-----垂直坑壁的允许高度(m)。
7.基坑深度大于5m且无地下水时,如现场条件许可且较为经济、合理时,可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可采取台阶式的放坡形式,并坡顶和台阶处加宽1m以上的平台。
8.深基坑或雨季施工的浅基坑的边坡开挖以后,必须随即采取护坡措施,以免边坡坍塌或滑移。护坡方法视土质条件、施工季节、工期长短等情况,可采用塑料布和聚丙烯编织物等不透水薄膜加以覆盖、砂袋护坡、碎石铺砌、喷抹水泥砂浆、铁丝网水泥浆抹面等,并应防止地表水或渗漏水冲刷边坡。
9.基坑(槽)或管沟需设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10.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作坑壁支撑时,混凝土达到与设计强度后,方许进行挖土方。
11.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可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桩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12.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13.基坑(槽)、管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土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
(2)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回填;
(3)沟(槽)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
(4)回填土料、每层铺填厚度和压实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如设计允许回填自行沉实时,可不夯实;
(5)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和四周同时进行;
(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14.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应按照本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底以下0.5m~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采用排水时可不受此限;
(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路基箱(板)或梢排等;
(3)相邻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作好基础;
(4)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邻近四周不得有振动作用。挖土宜分层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陡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原因引起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5)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挖除;
(6)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或建筑物(构筑物)附近,应立即转运至规定的距离以外。
15.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照本节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场地平整后至基坑(槽)、管沟开挖宜间隔一段时间,以减少基土的膨胀变形;
(2)基坑(槽)或管沟的开挖、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和回填土等应连续进行,并应避免在雨天施工;
(3)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场地或冲刷边坡;
(4)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曝晒或浸泡。必要时可预留一层不挖,待作基础时挖除;
(5)采用砂地基时,应先将砂浇水至饱和后再铺填夯实,不得采用基坑(槽)或管沟内浇水使砂沉落的施工方法;
(6)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宜选用非膨胀土、弱膨胀土或掺有适当比例的石灰及其他松散材料的膨胀土。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地上**层,地下**层。建筑物最高点高度为***m,建筑总面积为*****m2,框架结构,基坑开挖深度分别为*****m,±0.00m相对于绝对高程****m,现场自然地坪高程均为****m。
二、主要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
2、《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4、《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33)
三、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土方开挖工程事故的类型
(1)影响边坡附近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2)引起机械事故;
(3)边坡土堆放材料倾落;
(4)土方塌落直接伤人。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1)开挖较深,放坡不够:或通过不同土层时,没有根据土的特性分别确定不同的放坡坡度,致使边坡失去稳定而造成塌方。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时,末采用有效的降、排水措施,土层受到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而湿化,内聚力降低,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稳定而引起塌方和滑坡。
(3)边坡顶部堆载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坡体内剪接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塌方。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3、危险源的监控
(1)根据土的种类,力学性质确定适当的边坡坡度。
(2)当基坑深度较大时,放坡开挖不经济,或环境不允许放坡时,应采取直立放坡,并进行可靠的支护。
(3)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
(4)在基坑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坑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边坡缘0.8米以外,高度不超过1.5米。
四、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的设计
1、一般规定:
严格按照土方开挖施工中的质量控制要点,定位放线控制。
2、构造要求:
参照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设计的构造要求内容实施作业。
3、设计计算:
按照土方开挖工程安全技术设计的计算内容程序施工。
五、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要求
1、施工准备
(1)勘察现场、清除地面及场地障碍物、摸清工程实际情况。
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人防情况、临近建筑、电缆线路、煤气管等,有针对性采取安全措施。
(2)做好施工现场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畅通不积水。
(3)保护测量基准桩点,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轴线位置,尺寸准确。
(4)做好施工区域内的“四通一平”(通水、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地平整)。
(5)根据设置的内外控制网(主控制和水准基点)和基础平面。进行基础定位放线,测定开挖基坑的上部边线和基坑底部边线的位置和标高,对基坑设置支扩已定出支护的位置线。灰线、标高、轴线、经复核、检查、验收、方可挖土施工。
(6)本工程土方分多次开挖,第一次首先沿护壁桩内边缘开挖3m深、3m宽沟槽,使基坑外侧首层土应力预先释放,桩支撑体系逐步均匀受力,—两天后再分层向下向后延伸开挖(第二次、第三次以此类推)。
(7)施工步骤见下图(土方开挖施工步骤)(见附图)
2、土方开挖方法
(1)上方开挖选用4台wy200(1.0m3)反铲挖掘机及人工配合,并配—定数量20t自卸车确保土方外运。
(2)首先第—次沿扩壁桩桩边缘开挖3m深、3m宽沟槽土方。
(3)选定的部位基坑开挖第二次从自然地坪挖深1.5~2.0左右,第三次挖至设计标高上预留200mm,保留原状土,待验槽后采用人工辅助开挖。
(4)基坑按1:0.2放坡,边挖边退,周边基底考虑0.8~1.0m宽工作面。
(5)土力开挖应结合基坑现场实际状况,采取先浅后深的施工程序,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3m左右修一次边壁至设计标高,再统—进行一次修壁清底。
(6)基坑开挖时,在基坑对着的出口的大门口处,预留一条临时汽车拉土坡道,临时汽车坡道部位(宽4m,坡度15%)便于今后挖土工程基础时土方的第5次开挖外运。
3、土方开挖技术要求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严禁超挖,防止扰动土体,若万一有超挖则对局部超挖地段,采用级配砾石回填。(2)集水井坑加深部位位置及标高,由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按定位轴线确定。
(3)机械挖土标高:
①基坑-5.100m
方用人工铲平至基底标高,标高误差和平整度见下表。(见附表1)
③挖土机开挖施工中必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等人员,密切配合监控、指挥、基坑挖掘分两个头(—个头由东面至西面,另一个头由南面至北面)汇集到地下室二层处的中央(出土口大门处)开挖,要做到轻掀、慢移、轻放、严禁碰撞护壁桩或工程控制桩,并在挖掘过程中注意对工程控制桩的保护。
④挖土接近基坑底时,由现场专职测量员用水平仪将水准标高引测至坑底,每4~6m设置一标高控制点,并组成标高控制网。
⑤在基坑开挖时,严禁机械扰动原状土层,原状土预留200mm。采用人工辅助修整到设计标高。
⑥扩壁桩完成待土方挖至-5.300m后,每天作好护壁桩的观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根据现场作出处理方案。
六、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土方开挖完成后参照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表验收。
七、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
1、土方开挖安全措施
(1)人工开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间距,一般大于2.5m,2台机械挖掘,挖掘机下面严禁站人,以防挖掘机转动伤人。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操作中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危险作业。
(2)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及时加固处理。
(3)基坑的围护:(见图2-2剖面图)
①土方开挖要探明地下管网,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②在距基坑边0.8m周围用φ48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杆间距4m,高出自然地坪1.2m,埋深0.5m。基坑上边3m范围内不许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各施工人员严禁翻扩身栏杆,基坑施工期设警
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5)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基坑内扔杂物,向基坑下传递工具时要接稳后再动手。
(6)坑下人员休息要远离基坑边壁处,以防不慎。
(7)施工机械一切服从指挥,人员尽量远离施工机械,如有必要,先通知操作人员,待回应后方可接近。
2、排水措施
(1)基坑开挖采取坑内明沟排水法。坑壁周边设一圈砖砌(M5水泥沙浆;1:2水泥砂浆抹灰)排水明沟,沟尽宽250mm、沟深300mm,坡度为1%,以保证坑内积水排向集水井。
(2)集水井沿基坑周边设置尺寸1000×1000×1200mm(深)间距为20~30m,设置一个240mm厚砖砌集水井,见图。
(3)每个集水井内池底铺设碎石过滤水层,井边用竹框保护,用污水泵日夜抽水,每个集水井内设置一台污水泵,必须有专人负责。八、土方开挖工程应急预案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作业人员、班组长、现场负责人、项目部安全主管等应逐级上报,并联络报警,组织急救。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逐级上报:一般程序为现场事故知情人员,作业队、班组安全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发生重大事故(包括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3)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当支护结构系统位移量过大时,应停止开挖施工。当出现边坡失稳或坍塌现象时,应采取土包或其他材料反压加固坡脚,以防事态发展,并尽可能在坡顶削坡减少荷载,必要时回填。
(4)人员伤亡应急处理
1)向项目部汇报;
2)应立即排除其他隐患,防止救援人员遭到伤害;
3)积极进行伤员抢救;
4)做好伤亡者的善后工作。
(5)应急培训和演练
①应急反应组织和预案确定后,施工单位应急组长组织所有应急人员应急培训。
②组长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分项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
③在确认险情和事故处置妥当后,应急反应小组应进行现场拍照、绘图、收集证据、保留物证。
④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⑤单位领导将应急情况向现场项目部报告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⑥在事故处理后,将所有调查资料分别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
(6)应急通信联络
遇到紧急情况要首先项目部汇报。项目部利用电话或传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采用相应救援措施。各施工班组应制详细的应急反应计划,列明各营地及相关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并在施工现场营地的险要位置张贴,以便紧急情况下使用。
(7)应急措施
支护工程极为复杂,影响安全的因素较多,必须随时做好应付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的准备,确定合适的应急措施。
①现场应备有施工材料及设备,如水泥、钢管、模板、竹跳板等。
②在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局部位移量过大,应立即停止挖土,并进行土方回填或用袋装土包反压,待边坡稳定后,局部采用反铲压入钢管固土等措施加固。
③若遇土质特别软弱时,必须在基坑内外各打一排护壁桩。
④如遇下雨基坑边坡采用彩带布覆盖,确保边坡不被雨水冲刷,以防边坡塌方。
⑤土方开挖后每天做好桩的位移观察,并做好记录。
⑥现场基坑周边护壁砖墙砌筑完成后,如出现局部位移量过大(土体有裂缝倒塌迹象等因素),应立即采取Φ48钢管加固,外侧插立胶合板或竹跳板挡土措施。
⑦配备一定数量的水泵,一台WY-200E挖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