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3号)、安康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人发[20XX]27号)、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紫政办发[20XX]122号)和紫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紫阳县财政局、紫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通知》(紫人劳发[20XX]2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我镇各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民主选举教师代表,成立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华军
副组长:胡齐刚、陈军
成员:
校委会成员:曾启波、郑太重、陈海波、储军
年级组长及教师代表:陈海波、张昌义、刘勇、黄成才、詹世铁、邝安国、李怀明、陈一志、张峰、龚丽、杨勇、陈敬军。
三、实施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实行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办法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力求科学合理,讲究实效、最大限度的发挥其激励作用。
五、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的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规范后的津补贴+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和30%。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经考核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学校制定考核办法,按照上级相关规定逐月考核分配,分学期(年度)发放。绩效工资必须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要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的拉开分配差距。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教职工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经考核结果在基本合格以上的,按县人劳局、财政局统一确定标准,一般按月随工资卡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未完成单位规定工作任务的,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转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平时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校长考核得分总和×校长个人考核得分。
其中: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从乡镇(单位)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照每人1.1的系数提取。
○2校长的绩效考核得分由学校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学校校长目标责任考核情况占总分的50%,个人绩效考核占50%。
2、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班主任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考核得分总和×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
其中:
○1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额以标准班额人数(45人)为参照基数,按标准班额为每班每月100元(最低30元),按每班学生数占标准班额人数的比例发放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
○2班主任的绩效考核得分由班级学生人数和班级目标责任与绩效考核得分两部分组成。
3、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教职工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
其中:
○1教职工包括任课教师、职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奖励绩效工资额-(校长+班主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3教师个人考核得分:工作量占60分、工作效果占40分、加分(10分)、扣分(按实际计算)四部分组成。
教师个人考核得分=(工作量得分+工作效果得分)×个人职称(职务)系数+加分-扣分。
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是将学校各个岗位的工作均折算成课时,以课程标准和学校课程设置情况计算出任课教师的课时量,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工作量折算的课时总量小学一般为任课教师课时总量的8--9%、初中为13—15%。工作量得分标准分为60分,实际得分按照公式:工作量得分=个人实际工作量÷学校平均工作量×60计算。
职称(职务)系数:员级为0.85,助理级为1.0,中级职称为1.05,高级职称为1.1。
加分主要是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间作出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奖励,加分一般不超过10分。
扣分主要是指被考核人在考核期间请假(法定假除外)、旷工、违反职业道德、出现工作失误等,由学校酌情从被考核人得分中减分,减分一般不封顶,直到得分扣完为止。
加分和扣分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4、具体周课时量及标准:
确定工作量的主要依据是各科教学的实际备课量、作业量、课外辅导量、实验课等。依据《教育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教人[20XX]8号)文件精神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作如下规定:
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12节,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2-14节,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每周16-18节。依此计算,各学科系数为:
课时量分为岗位课时量(国家规定的岗位课时量)和标准课时量(标准课时量=国家规定的岗位课时量×学科系数)
不同学科间按照学科系数提取方法进行核算。音乐、体育(体健)、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系数为1;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系数为1.16;物理、化学系数为1.25;语文、数学、英语系数为1.5;在以上学科教学的工作量中,包括作业、实验、考试、兴趣小组以及学校统一要求进行的各项常规活动。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老师组织课外活动的,可根据参与活动的学生人数和时间,提供完整的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成果向校长和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参照其它科自己辅导标准备酌情加分;对担任文化课考试科目跨学科、跨年级教学的,可上浮0.1个系数。担任术科跨学科、跨年级教学的,可上浮0.05个系数。
班主任类:班主任按工作绩效享受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外在参加学科教师工作量时,班会课记为每周1课时,另外再一节奖励课时。
老教职工类:为了关心爱护年老的教师,老教职工享受以下优惠,男教职工年龄满57周岁以上者,课时量在实际担任学科岗位课时量基础上加计1课时;女职工年龄满52周岁以上者,课时量在实际担任学科岗位课时量基础上加计1课时。
自习课课时核算方法:自习课按系数0.5计算为1标准课时量校委会成员课时量计算方法:校长课时量:以当学年校内任课教师核算最高总课时量为准,系数为1;副校长课时量:系数为0.9另加上岗位课时量。
主任级: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和总务处主任的课时量系数定为0.7另加岗位课时量。
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副主任、团委书记的系数定为0.4另加岗位课时量;年级组长每周2课时;教研组长每周1课时。
部门干事的工作量:部门干事承担的部门工作量,根据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实绩,由部门
领导和考核小组,比照当年普通科任老师的课时量核定。
教师同时承担教辅、后勤工作的,以及后勤管理人员折算课时标准由学校依据其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参照普通科任老师的课时量60%-90%确定。但后勤、教辅工作人员折算的课时总量按规定,初中不得超过15%。
5.工作效果考核为40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早操:早操每次扣0.2分。
会议:每两次旷会按旷工半天计算;例会、校级会议和大型活动集会请假每4次为一天事假计算;迟到、早退4次按一次旷会计算;部门工作会议纳入各部门工作考核之中。
请假:事假当月累计1-2天每天扣2分,3-5天每天扣3分,6-14天每天扣5分;病假在15天以内者,按事假的二分之一扣除。凡请病事假15天以上者不再参加本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旷工:旷工每天按月绩效总额的三分之一扣除。旷工超过3天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备课:由教案评审小组确定等级,分为A、B、C、D等,A等不扣分,B等扣1分,C等扣3分,D等扣6分,没有教案的扣10分。
作业:由作业评审小组确定等级,分为A、B、C、等,A等不扣分,B等扣1分,C等扣2分,没有批阅作业的扣5分。
教研:根据教研活动记载,对没有或缺少教研活动的适当扣分;
辅导:缺少一节扣0.5分;
监考、阅卷:缺1次扣2分,迟到扣1分,教学质量:按学校考核方案计算。
计划总结:缺1项扣1分
本职岗位履行情况:由考核小组打分。
学校临时性工作参与情况:根据记载,酌情加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满意不扣分、基本满意扣1分和不满意扣3分。
师德和安全管理:出现体罚或严重体罚并造成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1-5分。出现安全管理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加分项目:按学校原考核加分项目指
六、实施步骤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全面推开、稳步实施、平稳过渡、逐步完善的总体原则进行,从20XX年7月开始实施,每半年发放一次。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奖励性绩金额分配的对象
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②严重违反师德的;
③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④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的;
⑤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⑦因人个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⑧离职学习的。
2.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金额参评的对象
①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
②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业务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出差及婚丧嫁娶产等法定假按正常工作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工作纪律及要求
1、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的正确思想。对考核结果及时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考核结果确定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应当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九、本办法暂用于本学期,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涉及重大和全局利益的规定,考核领导小组保留修改完善调整本方案的权利。本方案具体内容由蒿坪中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根据《周集乡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我校具体实际,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农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10分、考勤2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3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
1、教师职业道德(10分):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查实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在教学质量抽测中弄虚作假;
(3)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4)向学生推销教材之外的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
(5)拈轻怕重,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6)参与赌博、邪教等活动;
(7)工作日午间饮酒;
(8)工作时间带孩子;
(9)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10)受到乡级通报批评。
受到区级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师出勤情况。
(1)病假3天扣1分
(2)事假一天扣1分
(3)旷课一天扣3分(旷课指无辜不请假缺课、调课)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仅限计划内生育)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不计入应出勤数。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每期考核一次。计算方法为:20-病事假、旷工扣分=每期考勤分。
3、工作量(20分):工作量包括学科工作量(学科工作量在期初分配时尽量平均)和临时工作量两项。
(1)其中学科工作量占15分,以实际上课节数计算。达到学校平均节数记满分,每少上一节减0.5分,每多上一节加0.5分(科学、品德、劳动每节按0.8节计算;体育、音乐、美术每节按0.7节计算;担任两个班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课者,每周加记1节)。教师从事的其他工作量(按《范庄小学其他工作分配》执行)如图书、仪器、电教、档案、财会管理、课间操、少先队、安全、教研等,每人所分配工作都是5项,少完成一项扣0.5分。
(2)临时工作量(5分)指学校临时指派的工作,如集体义务劳动、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等占5分,每请假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每学期期末计算一次。计算方法为:20-学科工作量扣分和临时工作量扣分。
4、教育教学过程(30分):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具体分值如下:
(1)备课:(4分)每月底按《周集乡中心学校关于备课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打分,每有一次赶不上当时进度的扣0.5分,中心校检查时提出批评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上课:(5分)按《上课制度》的要求上课记满分,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一次扣0.5分:接打手机、打瞌睡、无故离开教室、抽烟、无特殊情况坐着讲课;私自调课一节任课教师双方各减0.2分,造成空班者各减0.4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6分)每月底按《周集乡中心学校关于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要求》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打分,方法同备课。
(4)课外辅导:(3分)按全学期实际辅导次数计算,每请假1次扣0.1分,缺习一次扣0.2分。
(5)听课:(2分)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10节记2分,每少听一节扣0.3分(弄虚作假者一次扣0.4分)。
(6)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及活动:(6分)按时参加中心学校召开的全体教师会、集体教研活动记1分,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继续教育、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记1分;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教研、培训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共4分,按实际参加次数计算。缺席不得分,迟到、早退、请假(不含因公事请假)扣一半分。
(7)评阅试卷:(2分)按实际测试次数及试卷评阅质量计算分数(包括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及单元测试等)。每少评一次试卷扣0.1分。
(8)值日:(2分)按全学期实际值日次数计算,每请假1次扣0.2分,缺席1次扣0.4分。(和考勤不重复扣分)
5、教育教学业绩(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分值及计算方法如下:
(1)教学质量抽测:(10分)以中心校抽测为准,每高于上学期或上学年一个名次者奖1分,每低于上学期或上学年一个名次者扣0.5分,以10分为基础(说明:如一人多次抽测则取其平均分;本学期没有抽测的按全校平均分计算。)
(2)备课和作业批改:(5分)以中心学校和学校备课调评与检查分数为准。本学期没有调评和检查的按全校平均分计算。中心校对备课和作业调评或检查时提出批评者一次扣0.5分,中心校对备课和作业调评时第一名奖1分、第二名奖0.7分、第三名奖0.5分,后三名分别扣0.5分、0.3分、0.1分,扣完为止。
(3)教育教学获奖:(5分)本学期在上级教行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大赛、优质课评选及课题研究中获得奖励者,省、市、区、乡分别记2、1.5、1、0.5分(以荣誉证书及上级文件和中心学校存档记录为准,同一奖项以高者为准,不重复计算)。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师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师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师绩效工资
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的分数要进行折合,比例为1:0.86:0.75,即初级职称1分相当于中级职称的0.85分、高级职称的0.75分。
(三)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每学期末发放一次。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大屋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转变师风、教风、校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客观、公正评价每位教职工每学期的工作绩效,充分体现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考核小组)
组长:陈光进
副组长:况贤明
教师代表:教代会选举产生3名
三、考核办法
1、每学年结束,将从教师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打分。
2、每位教师实行标准分100制,具体按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与特殊贡献、考勤五部分进行量化打分。
四、设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180元/学期
2、中层干部:副校级300元/月学期主任级200元/月学期
3、其他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安全管理员、报账员180元/学期;
五、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奖金来源:上级部门拨付给学校的奖励性资金,具体为:xxx元
2、计算办法:
(1)总金额(奖励性总额—特殊岗位津贴总量)÷全体教职工总分=考核分每分所得奖金。
(2)教师奖金=考核分每分所得金额×该教师学年考核分+特殊岗位津贴
六、考核量化办法
1、师德(10分)
以《东湖开发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标准》为依据进行量化打分,最终以10%的比例折算计入绩效总分。是否具备职业良心,是不是敬业作为师德考核的前提。特别注重以下现象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上班闲聊,坐班睡觉、玩游戏;说风凉话扰乱学校正常秩序,上课抽烟、接打手机等。有以下行为者师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①缺乏必备的教师职业良心,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明显不敬业。②参加有偿家教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教育教学秩序④损害学生或学校利益⑤经常对学生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管理方式和行为。
2、工作量(20分)
(1)核定教师工作量,达到实际工作量平均值给20分。每多一节或少一节以20分为标准各加或减0。5分。
(2)后勤部工作量得分由总务处核定。
(3)教师工作量以所带年级为主;以主课头为主;若分跨年级,累计计入。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1)常规(10分)
以《吴泗小学教学常规量化评分细则》为依据,常规检查按每月打分进行,每月在95分以上得绩效分2分,低于95分,差1分扣0。2分,累计计算。当月2分扣完为止。
(2)学校要求各项资料、活动、学习等(5分)
各处室教育教学任务完整及时,未上交每项扣0。5分(累计计算,此项扣分无下限)
(3)教学事故(5分)
学校发现1次扣0。5分,学校以上发现1次扣1分。班级发生重大学生事故且给学校带来很大影响或经济损失,当事教师1次扣5分。事故认定由校委会依据相关文件执行。(性质极其恶劣或多次,由校委会讨论另行扣分)
4、教育教学业绩(40分)
①考核科目(统考学科)
②参考标准、(大屋陈小学各项平均值)
③核算类别、1)单科、2)捆绑(统考科目之和以班核算)。
④具体核算方法:
1)单科每人起评分18分,以大屋陈小学单科及格率、优秀率、人平分三项总和平均数为起评分每超过3分加0。1分封顶18分每低3分减0。1分保底11分(其中不到3分按3分计算),带双科及以上科目按平均数计算。
⑤捆绑计分以班核算,每人起评分18分,每班统考总成绩以大屋陈小学总成绩平均数为起评分,计算方法同上
5、考勤(10分)
全期全勤得10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每天7节计算),事假1天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缺会1次扣0。1分。迟到、早退1次扣0。1分。具体参照《学校考勤制度》核算。特殊情况由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
6、特殊贡献(10分适用全体教职工)
①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的教职工加2分,得到一、二等奖另加1分、0。5分。
②工作突出得到各级各类荣誉或表彰(含先进个人、优秀个人、优秀班主任等):校级加0。5分,区级2分,区级以上加3分(同种荣誉或表彰以最高级别计算,班级集体奖除外,学校团体奖由校委会讨论加分)
③本学期在各级刊物发表教学设计、教育叙事、论文、专著等,区级奖加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加4分。(单篇累计计算,同篇以最高级别为准)
④辅导学生获奖,区级加0。5分/人次,最高加1分;市级1分/人次,最高加2分;省级1。5分/人次,最高加4分;国家级3分/人次,最高加6分。
⑤以上各项以证件或通报等为依据。
⑥因工作需要,学校在中途安排工作,自愿接受加1分核算,且相关各项按学校校委会讨论同步实施。
以上各项累计计算,加满10分为止。
七、有下列情况者,其光谷教育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①无正当理由,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未完成学校本学期规定的工作量或岗位任务的。
②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③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④迟到、早退达到每月5次,或旷工(课)超过每月2天。
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⑥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坏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的。
⑦在职不在岗人员。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龙川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差距。
四、工作小组
组长:袁艺凡
副组长:袁远辉、叶添文、邝永辉
成员:袁国平、张国安、叶志标、袁远辉(小)、黄贤镜、叶兴昌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职工绩效工资每年按学期分两次考核发放,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分别在7月份和次年1月份)。
六、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每学期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二)考核细则
1、考勤(总分20分)
(1)考勤计算方法
①上课:无故旷课每节扣5分;请假(含事假、病假)缺课按请假代岗(代上课)办法处理,不扣考勤分;迟到、早退3次按缺课1节计算。婚假、丧假和产假,培训、函授请假(下同),按龙教(20XX)42号文件执行,不扣考勤分。
②早读课:缺岗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请假3次扣1分。
③请假(法定假除外)学校未调整课程,由他人代上课的,每课时由请假者支付代上课者每节15元;法定假和公假的代上课费由学校支付。培训、函授凭通知请假,要求调整好课程,不扣考勤分。
④因教师请假代上课一个月以上的,由学校调整课程,不计算代上课费,由学校另计代上课工作量。
⑤教师大会、科组活动未请假缺席按旷工论处,每次扣5分;因病请假每次扣1分,因事请假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3次扣1分。
(2)量化分计算
无故旷课每节扣5分,旷工每天扣10分;婚、丧、产假按县教育局《请假休假规定》[龙教(20XX)42号]执行。考勤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3)教职工各项扣分于次月初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每学期汇总结算绩效工资
(4)各项扣分按绩效分值计算扣发绩效工资。
2、工作量(30分)
(1)、工作量计算方法(以周为单位)
①行政人员:行政人员工作量及考核办法详见行政人员岗位考核细则,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行政工作量为10节;教学工作量按周课时实际计算;未任课的行政人员以人均工作量计算。
②班主任:班会、劳动、自习以实际课时计算,其它工作量及考核方法详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③12个学科科组长由学校发给工作补助,不计算工作量。
④科任教师
上课:任课以实际课时计算。工作量统计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两组进行。早读课以0.5课时计算。晚修坐班以1课时计算。
⑤教务、后勤人员:周工作量以课时9节计算。
⑥跨级跨科以1课时计算,但既跨级又跨科不累加工作量。
⑦各兴趣小组,专项管理小组的工作量详见相应考核细则,学校发给工作补助,不再计算课时工作量。
⑧教师评优评先、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论文论著发表、课题研究、组织专项活动,由学校按有关方案发给奖金或工作补助,不再计算课时工作量。
(2)计算公式
①、高(初)中人均周工作量=高(初)中教职工周工作总量除于高(初)中教职工人数
②、高(初)中教职工工作量得分=高(初)中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于高(初)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3、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科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课教案、上课、布置批改作业、监考、评卷、各类材料上交、服从分工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每项得分扣完为止)。
(1)、科任教师:
①、备课(5分):以课时备课,教学环节齐全得5分。每缺1教时,扣0.5分。
②、上课(5分):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得5分。上课严重不负责任的每次扣0.5分。
③、作业批改(5分):认真批改作业,全收全改得5分(作业量:语文、数学、英语科每周布置批改作业不少于2次;全学期语文科的作文不少于6次;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美术科每周布置批改作业不少1次,作业量适中)。每缺1次扣0.2分。
④、质检测试(2分):完成监考工作得1分。无故不参加或参加监考不尽职,每次扣0.5分;每次质检测试评卷、统计工作完成得1分,未完成或不负责任的扣1分。
⑤、教研工作(2分):参加科组教研活动和撰写教研论文、试卷分析各得2分.各种材料上交(含论文、计划、总结、成绩册、教案、教学反思等),每少交一项扣0.5分。
⑥、服从分工(1分):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未超出工作范围或超岗,而无故不服从者,每次扣0.5分。
(2)、教务、后勤人员
服从学校分工,工作认真负责,依时上班,完成各项任务得20分。工作过程得分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上班情况、任务完成效果进行评定。无故不服从者,扣1分。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根据值日检查、值周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笔试科目专任教师:以年级学科平均分为依据(实验班除外),高于年级平均分1分,每分加工作得分2分;低于年级平均分1分,每分扣工作得分2分。
(2)、非笔试科目(含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科目)专任教师:期末成绩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上课效果进行评定(九年级第二学期体育成绩以中招考试成绩计算)。
(3)、后勤、教务人员:全勤工作,依时按质按量完成得30分,期末工作成绩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平时上班情况进行评定。
七、绩效工资分配
①高(初)中教职工绩效工资=高(初)中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除于高(初)中教职工绩效工资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
②教务后勤人员绩效工资=高(初)中教职工平均分值×教务后勤人员个人考核得分。
八、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1)以下情况应停发或少发绩效工资。
①、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②、脱产进修学历的;
③、借调在教育系统内部上班的(借调人员在借入的工作单位参加考核);
④、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40%、50%、70%、90%、100%。
(2)离岗退养人员、患重大病教师(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规定重大疾病的20个病种)、按规定休产假教师不参加绩效考核,直接发放其本人基数的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每学期计算5个月,上半年为1、3、4、5、6月分(2月份作寒假直接将基数发给教职工);下半年7、9、10、11、12月份(8月份作暑假直接将基数发给教职工)。
(4)按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的通知,从20XX年1月份起,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基数为每人每月500元的金额参与绩效考核与分配。
九、本方案经20XX年月日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生效。执行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
针灸理疗科绩效工资分配按照医院《分配制度方案》指导原则执行,注重按劳分配、兼顾公平、奖罚分明的原则,激发科室内部活力,提高主人翁意识,切实促进科内业务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康复科实际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由科主任、诊室责任人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2、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计酬”的原则;
3、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4、注重工作任务(质量、数量)的原则。
5、科室在进行内部分配前可以按照绩效10%的比例,提取科室基金,作为科室宣传、学术交流及公共活动基金,使用情况应在科室内公开。
二、考核对象及目标
1、考核对象:本科室所有定岗定位聘用人员及新进人员。
2、考核目标:
(1)充分调动科室职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新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2)打破大锅饭,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杜绝医院养懒汉。
(3)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和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价廉、便捷、安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项目服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科内成立由科主任、诊室责任医师组成的考核小组,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每月下旬对当月科内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构成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原工资总额的60%为基本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原工资总额的4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医院收入结余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本工资根据每月考勤等情况按月发放,事假、旷工扣除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当月个人岗位考核得分结果发放。85分以上者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70分—84分发放90%基础性绩效工资,60分—69分发放80%基础性绩效工资,60分以下者发放60%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个人基本工资充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一)实行全员聘用制。
根据本科室实有人数,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在人员聘用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本人申请、述职评议、择优选择、双向选择。做到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结果四公开。建立转聘、解聘、辞聘制度,对落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制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和《绩效工资实施细则》须经科室内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办审批备案。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先提取科主任奖励基金和加值班费用,剩余部分根据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主任奖励基金。提取科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设立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本科室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业务量大、特殊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
2、加值班费提取。每个加值班班次(含白班、中班)按不超过50元/次计算,节假日按每班次(24小时)不超过80元计算。康复科根据科内考核周期内实际发生的加值班天(次)数,计算科室实需加值班补助额,从本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先行提取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实行工资数量和工作质量双考核。工资数量实行加分制,即干一项工作加相应分数,上不分顶,下不保底,体现优劳优酬;工作质量实行减分制,起始分数为100分(即工作纪律15分、医德医风15分,规范管理10、工作质量60分)。每月根据个人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得分即为个人考核分数。
1、成立考核评审组织:由院长任组长,院长助理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服务数量、医疗质量、服务行为、满意度等指标。工作质量100分:
A工作纪律15分(附考核细则)
B医德医风15分(附考核细则)
C规范管理10分(附考核细则)
D服务质量60分(附考核细则)
工作数量0分起步(附考核细则)
(一)业务收入和服务数量
1、业务收入(40分)(见附表1)
2、服务数量(20分)(见附表2)
1、临床岗位主要考核内容
(1)服务数量指标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部治疗人次等。
(2)服务质量指标主要考核门诊病历合格率、处方合格率、差错缺陷发生率,门诊住院病人人均费用、药占比率等。
(3)服务行为指标主要考核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惠民措施的执行等。
(4)业务收入指标主要考核当月收入增减率。
2、计算方法:所有工作岗位考核分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A工作纪律15分+医德医风15分+规范管理10分+服务质量60分=100分(100%);
B工资数量0分开始计算;
C个人绩效考核得分=A*B*个人岗位系数;
D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科主任奖励基金-加值班费)/考核总分数*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绩效考核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次月中旬发放。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在考核周期内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也是作为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一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年度内三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绩效考核均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待岗(类同试用)1个月,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五)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调查核实,以岗位确定考核得分的50%计算。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2、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损害的;
4、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5、以医谋私擅自免收、少收或者是自立项目乱收、多收各种医疗服务费用经调查核实的;
6、对损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六)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取消本人绩效工资,并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规定骗取医保资金情节严重的;
2、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事故情节严重的;
3、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造成相应后果的;
5、无特殊情况,弄虚作假、开假证明请硬假者。
七、相关规定
(一)事、病假期间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按本院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学习的人员,要与医院签订协议,报集团批准后,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享受国家有关规定补助。
(三)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自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起施行,暂试行并不断完善,若因人事岗位变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