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为扎实推进20XX年智慧城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城市一体化”为主线,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统一运营原则,认真实施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1349”工程,根据轻重缓急,边规划、边整合、边实施,突出重点,做深做精以18个专项规划编制为重点的基础性工作,分类、分块、分步开展3大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系统的深化和融合,确保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开局良好。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
1.组织专项规划编制招标。1月底前编制完成有关总体采购招标文件,2月上旬提交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定,2月底前进入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总体采购招标流程。
2.确定专项规划编制招标单位。组织赴杭州等地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引入全国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面的权威单位。坚持依法规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4月上旬完成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总体采购工作。
3.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4月中旬启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5月完成规划初审稿,征求各部门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提交市领导小组审定。6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
(二)制订标准规范
根据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启动11个标准规范制订工作。依据专项规划设计和分工,6月份明确各标准规范编制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开展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其中《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国资委负责,《绍兴市智慧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由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智慧办”)负责,《绍兴市视频监控建设共享规范》由市公安局负责,《绍兴市智慧城市安全保障规范》、《绍兴市智慧城市产业扶持政策》由市经信委负责,《绍兴市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绍兴市智慧城市数据标准规范》、《绍兴市智慧城市应用标准规范》、《绍兴市数据交换与共享规范》、《绍兴市智慧城市资源开放利用规范》、《绍兴市智慧城市服务标准规范》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
(三)推进项目建设
1.启动项目招标建设
优先安排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智慧健康、智慧交通等三大工程建设,需新增资金约1。2亿元。
(1)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工程。完善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建设城市公共设施部件库、经济运行库、政务资源库,完善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服务请求系统。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实施。
(2)智慧健康工程。推进智慧医院试点,建设智慧社区卫生服务工程和智慧健康基础平台。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
(3)智慧交通工程。建设交通基础信息、应急资源等综合数据库,完善“易行绍兴”、城市交通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管理、河道通航管理等系统,增加AIS基站。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6月份启动相关工程的财政预算申报或发改委立项工作,10月份完成工程项目立项和招标采购工作。
2.加快项目建设投运
根据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部门申报的20XX年新建和续建信息化项目技术预审情况,已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并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相一致的11个部门项目,可先期建设实施,合计建设资金约1。13亿元。
(1)绍兴市政务云平台项目。该项目2月份完成租赁投运后,可为部门提供云主机、云存储、云数据库等基础设施服务。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实施。
(2)老城区停车诱导系统项目。该项目3月建成后,可对老城区各停车场停车位进行实时采集、统计和发布,诱导车辆停放。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3)市民卡项目。该项目5月建成后,可实现市民生活多领域“一卡通用、多卡合一”。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实施。
(4)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项目。该项目6月建成后,可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交通动态监测功能,实现对道路交通流量的全面监测、评价和调控。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
(5)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8月建成后,可实现社区首诊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规范转诊,并提供转诊过程记录与监管,推进分级诊疗。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实施。
(6)“易行绍兴”三期项目。该项目10月建成后,可在原有平台基础上扩展综合交通信息查询方式,增加交通救援信息服务模块等内容,方便公众出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7)智慧城管项目。该项目12月建成后,可利用云计算和物联网,优化城市管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能力。由市城管办负责实施。
(8)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该项目12月建成后,可较好地研究分析全市污染源分布及排放动态,掌握全市区域环境质量及受制因素,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由市环保局负责实施。
(9)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三期项目。该项目12月建成后,可推进我市救助、福利、慈善等业务信息化管理和服务。由市民政局负责实施。
(10)综合交通指挥平台项目。该项目12月建成后,可统一监控和管理公路、运管、港航等视频监控信息,提升监管水平。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11)智慧公路一期项目。该项目12月建成后,可有效整合公路管理相关业务系统,提升管理效率,方便公众出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
(四)组建运营公司
由市国资委牵头调研绍兴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主要负责代建业务、项目运营与维护、后续商业化开发等工作,并可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市一盘棋,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的决策职责和市智慧办的协调职责,统筹规划、统一运营、市县联动,确保各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要强化有章议事,尽快建立健全有利于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人员招聘和公司运行的规章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整合工作力量。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抽调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充实市智慧办人员力量,确保有人办事。市招投标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做好专项规划招标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做好运营公司的组建和业务指导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统筹,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3.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具体工作举措。市智慧办要会同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跟踪监测和考核,定期对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顺利实现年度目标。
4.积极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专家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阶段性成果,普及智慧城市相关知识和应用技能,提升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通过试点示范、典型带动,推广普及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成果。
一、工作目标
信息化与城市化深入融合并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一流水平,信息资源普遍共享,公共服务更加高效,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更加精准,公众生活更便捷,“智慧城市”框架初步形成;保持城市信息化综合水平领先地位,构筑智能、生态、宜居、可持续发展城市。TD-LTE(4G)、智慧旅游等专项试点、住房建设部智慧城市综合试点通过验收。
二、工作重点
(一)信息基础设施领域
1.基础网络设施工程。20XX-20XX年共投资10亿元打造“光网城市”,推进宽带提速,完成200万的宽带用户光纤到户(FTTH)改造。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抓好TD-LTE(4G)国家规模商用试点,三年共投资约35亿元,建设约7400个基站,20XX多个室分系统,分四个阶段逐步实现4G全覆盖,提升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业务融合发展。
2.公共信息资源工程。加快建设法人、宏观经济、建筑物等公共基础数据库等,完善并推广空间地理、人口基础数据库,启动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灾备中心等一批公共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智慧城市业务发展。
(二)建设与宜居领域
1.智慧城建工程。加快建设三维城市仿真和规划辅助决策平台,实现城市规划智能化和可视化。构建全市统一的房地产数据库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平台,提升管理效率和监管能力。编制城市道路、排水、垃圾处置、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管网等信息化专项规划,应用信息技术有效整合资源,综合指导城市建设。构建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管平台,实现工程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绿色建筑项目监管等应用平台,提升项目建设监管能力和管理效率。
2.智慧家居工程。以住宅为平台,为信息化为手段,通过建设统一管控平台,实现家电远控、节能照明、安防报警、智能停车、物业集约管理等多种功能,打造服务、管理为一体的高效、安全、便利、环保的居住环境。
(三)管理与服务领域
1.智慧旅游工程。依托物联网、云计算、通信网络、数据挖掘等技术在旅游体验、产业发展、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以游客为本、网络支撑、感知互动和高效服务为核心,构建以移动终端应用和信息主动推送为特色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个性化的旅游服务;构建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酒店等5大智慧旅游体系和建设旅游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旅游咨询服务信息平台、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等8大智慧旅游重点项目,提升行业监管和旅游公众服务能力。
2.智慧环保工程。建立覆盖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化网络,通过整合建设环保基础数据库,建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市县二级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3.智慧交通工程。以整合各类交通数据为基础,以提供交通综合信息服务为主线,建设包含交通设施感知体系、智能交通云平台和6个应用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和贯穿交通政务、交通管控、交通指挥、交通服务、交通决策为一体的智慧交通综合体系。
4.智慧医疗健康工程。以卫生部“35212”卫生信息化战略为指南,构建市、县两级卫生信息平台,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建设电子健康
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库,组建一张卫生专网,建立数据标准和信息安全两大体系,最终实现健康数据共建共享。
5.一卡通工程。拓展市民卡在商业消费、公共事务的应用,逐步建立一个以智能卡为载体,覆盖全市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的商业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水平。
6.智慧城管工程。利用TD-LTE(4G)技术对“数字城管”系统进行拓展和升级,打造“智慧城管”平台,提高管理效率。
7.智慧天网工程。以“3211”为总体建设框架搭建视频监控“智慧天网”工程,提高科技含量,提升治安防控效能。同时积极培育、推动安防报警服务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安全的需求。
8.智慧海洋工程。构建以三个平台(综合管理、综合服务、基础设施),五大重点工程(基础设施提升、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监控、智慧决策)为核心的全市海洋渔业信息化综合体系,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智能监管、协同管理水平,以及应急指挥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规划建设阶段(20XX年)。引入智慧城市管理架构,在详细调研、需求确认的基础上,从城市建设、政府管理、社会治理、产业提升、民生保障等多层面进行整体规划。统筹编制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重点突出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家园等项目,并完成论证、立项、审批工作,启动部分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商业模式,明确试点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等。
(二)应用推广阶段(20XX年)。根据规划阶段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建设。争取完成部分智慧旅游、智慧交通试点项目开发建设,并在县(市区)开始试运行。启动制定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机制。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基本建成投入应用,并通过上级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完成有关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制定和论证,并上报省部,推广应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支撑保障。建立“智慧温州”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智慧城市的各项规划、项目建设、政策制定等进行论证,提出决策参考。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有力保障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重大融合项目建设。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重点引进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依托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重点培养“智慧温州”建设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二)强化顶层设计。市经信委牵头,从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角度,抓紧完善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统筹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责任,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三)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招标采购、评估验收、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完善项目监理、绩效评估机制,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全面提升政府资金投资效益。
为紧紧把握新一代网络和信息技术发展以及数字化应用向智慧化应用发展迈进趋势,深化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建设智慧苍南,根据浙江省《20XX年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方案》(浙信办发〔20XX〕7号文件)和《温州市智慧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温委发〔20XX〕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内涵和战略意义
“智慧城市”是指按照科学的城市发展理念,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决策分析优化等信息技术,将城市运行的各个核心系统整合起来,实现人、物、城市功能系统之间无缝连接与协同联动,从而对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商务活动等多种城市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城市形态,进而创造幸福美好的城市生活。智慧城市是数字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是信息技术应用的升级和深化。
建设智慧城市,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赢得先发优势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事关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作。智慧城市建设早抓一步就能先人一步,就能抢占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制高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高点、城市未来发展的制高点。建设智慧城市,对于促进我县双海双区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改进和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我县的城市发展战略,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六城九市”联创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新一轮信息技术发展机遇,坚持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市场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融合,全面推进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应用体系和居民信息应用能力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对美好生活的感知度,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幸福苍南。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建设内容多,资金需求量大,必须统筹规划建设,合理布局,科学安排建设项目,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效率。
统筹发展、资源整合。统筹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协调发展,加快智慧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大力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的共享协同和建设管理集约化、资源利用社会化,走低成本、高效益的智慧化建设之路。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围绕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际需求,找准突破口,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综合防范,保障安全。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络应用市场主体各方面的权益、运营秩序和信息安全,增强抵御风险和自主可控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到“十二五”期末,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城镇化实现深度融合并成为城市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全县建成基本完善的智能化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普及率居于全市前列,实现城区光纤全覆盖,4G网络建成并实现全县覆盖;智慧公共服务、智慧企业、智慧社会、智慧产业四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娱乐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智慧化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普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智慧城市”框架;智慧产业取得新突破,实现“布局优化,规模倍增”;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全面支撑工业强县和信息社会全面发展格局。
(一)基础网络工程。推进光纤到户工程,打造“光网城市”,完成30万的宽带用户光纤到户(FTTH)改造。加快“无线城市”建设,配合温州市4G国家规模商用试点建设,计划投资约5亿元,建设约1200个基站,分阶段逐步实现4G全覆盖,并在全县各主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WIFI覆盖,打造“无线城市”。
(二)城市公共数据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采集、共享使用的原则,加快建设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人口、建筑物等五大公共基础数据库,完善并推广。建设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和个人信用管理平台;启动建设城市云计算中心、灾备中心等一批公共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支撑智慧城市业务发展。
(三)智慧城管工程。加快建设三维城市仿真和规划辅助决策平台,实现城市规划智能化和可视化。建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编制城市道路、排水、垃圾处置、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管网等专项规划,应用信息技术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城市建设各部件要素资源信息共享共建,构筑智慧城市管理模式。
(四)智慧旅游工程。加强物联网、云计算、数据挖掘等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以感知互动和高效服务为理念,面向移动终端实现信息主动推送,以游客为本,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个性化的旅游服务;构建以旅游管理部门、景区、旅行社、旅游酒店为主体的旅游监管信息系统、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等智慧旅游体系。
(五)智慧环保工程。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覆盖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化网络,通过整合建设环保基础数据库,建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市县二级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管理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六)智慧交通工程。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包含交通设施感知体系、智能交通云平台等6个应用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和贯穿交通政务、交通管控、交通指挥、交通服务、交通决策为一体的智慧交通综合体系。
(七)智慧医疗健康工程。以卫生部“35212”卫生信息化战略为指南,构建市、县两级卫生信息平台,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建设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库,实现市民健康数据共建共享。
(八)市民“一卡通”工程。整合资源,拓展市民卡在商业消费、公共事务中的应用。实现水、电、气、交通、通信、医疗等领域的便捷支付。建立一个以市民卡为载体,覆盖各种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商业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水平。
(九)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全县海域海港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完成一批60马力以下渔船“一键报警定位”手机终端安装。
(十)智慧产业工程。制订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政策措施,设立两化融合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提升发展仪表仪器、金融电子机具等智慧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构筑智慧管理体系,深化企业产品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产品智能化、管理现代化和营销电子化应用水平,提升劳动生产率和核心竞争力。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努力形成“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的工作机制。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海洋渔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安监局、县风景旅游局、县审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县城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档案局、县金融办、人行苍南县支行、县供电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信苍南分公司、移动苍南分公司、联通苍南分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涉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事项。
(二)强化资金人才保障。成立县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工作,帮助制订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重点应用体系建设方案。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基础性、全局性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业等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城市建设。
(三)加大督导力度。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智慧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