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打非治违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根据《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安委会发[20XX]10号)精神,就我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将在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深化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真正做到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专项检查行动自8月15开始至12月底结束。期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民政局要全力做好民政服务设施安全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老年公寓、军休所、救助站、殡仪馆、家具公司、社区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安全措施、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大排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收养性福利机构收养、供养人员严禁使用电器、钝器。同时,对各自承担的民生工程在建项目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对各自承担的民生工程在建项目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维稳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大局和安全意识;局机关各科室要对各自办公室的文件、财产进行清查,对涉密文件妥善保管,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内部不出问题。
2、检查内容。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及《铜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铜安委会发[20XX]10号)精神,加强监管检查情况及“三基”、“三化”巩固提升工作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情况。四是落实安全检查的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是严格落实事故重点跟踪挂牌督办制度,从严从快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健全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检查的重点区域
此次大检查突出消防、防汛防滑、用电用气、食品安全、收养供养人员安全、建筑工地、车辆管理、应急值守等方面。主要检查内容:
1、消防:各类机构和服务场所按规定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未经消防安全设计、运行前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取易燃材料装修、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2、防汛防滑:进入防汛防滑期以来,各区县民政局、局属各单位重点区域、部位防汛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3、用电用气:燃气接口、软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私自改装燃气现象;电路线路是否老化、超负荷运行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情况。
4、食品安全:蔬菜、肉蛋、水果、粮食等供应渠道是否安全;生、熟食是否分开存放;有无霉变食品仍食用等现象;防盗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5、收养供养人员安全:是否有收养供养人员外出走失情况;收养供养人员房间是否有铁器、钝器等危险物品;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给收养供养人员食用生、冷、过期或霉变食品;收养供养人员思想状态,是否存在自伤、互伤、他伤等隐患。
6、建筑施工: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必须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落实情况;有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行为查处情况;清查基坑、清查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较大工程安全隐患。
7、车辆管理:现有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8、应急值守: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零报告制度,遇重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查组组成及时间安排
(一)督查组:
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民宗局局长侯东强
副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张逢义
成员: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王妙云
耀州区民政局局长刘向阳
王益区民政局局长刘建中
印台区民政局局长路启来
宜君县民政局局长张印全
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刘吉政
市民政局救灾科科长王伯平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杨开祥
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贺从义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科长杨长权
市殡葬管理处主任程达勇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韩延成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刘志久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王安安
市低保局综合科副科长马晓
市福利家具公司经理陈凯
(二)时间安排:
1、8月15日至25日,安排部署阶段;
2、8月26日至9月底,全面排查阶段;
3、10月1日至10月底,集中整治阶段;
4、11月1日至12月底,巩固提升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任务措施,层层传导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副职按照“一岗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大检查引向深入。要切实把每项任务、措施和要求都落到实处,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放心一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和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大检查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各项措施落实,制定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等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仍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相应资质。加强机动车辆、饮食、建筑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坚决杜绝没有安全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边查边改,整治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无论大小,影响不影响,都要迅速整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做到返还于未然。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究。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认真,造成事故多发频发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坚持批评、约谈、通报。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行为,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XX〕6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XX〕12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成安委〔20XX〕23号)要求,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现将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止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为“六个新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油气管道、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爆器材、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是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二是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充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企业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等问题;冶金、有色、涉氨企业和职业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违反规程标准等突出问题;
三是打击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客车客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四是打击消防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各领域重点内容
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跨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许可,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及非法占压的。
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和打击治理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或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以及许可证过期后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将企业或某个生产品种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以及从业资格证书过期的。
三是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
四是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打击养老机构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对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理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以及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的。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9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
1、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对养老机构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养老机构向社会公告。
3、组织养老机构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20日至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养老机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养老机构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下属事业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各下属事业单位要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各下属事业单位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局领导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开展。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宣传、落实等工作。各下属事业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去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政行业实际,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早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民政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电力等行业领域内开展行动。
(二)重点对象: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发生过较多事故的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和超深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业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5)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不当的;
(6)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三、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发动。要及时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打非治违”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深入排查摸底。对本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仔细摸底,作好记录登记。
3、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证照过期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上级部门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业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4、认真开展检查,巩固集中行动效果。经常开展日常检查,严防非法违法反弹。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真正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构建“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领导机构
组 长:庾光祖(局长)
副组长:陆建国(纪检书记)
赵吉瑛(党委书记)
马 骥(老龄办主任)
周建平(副局长)
任爱梅(工会主席)
任善俊(社区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各股室、院、中心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在全国统一开展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有关“打非治违”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三)完善措施,严厉打击。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因事故或可能导致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公开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督查,落实责任。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重点督办。凡因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措施不硬导致“打非治违”整治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