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时间: 11-21 栏目:方案
篇一:安生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835字)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近年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决定自2月份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李奎任组长,何炎任副组长,曹泽辉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曹泽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干部到安全生产施工现场、重点线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各、村、单位在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当前实际,按照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对重点督导点、路段要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一)重点行业领域

1.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路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项目开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办公楼、家属住宅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下列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

5.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6.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深入排查治理下列12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保护生命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未按规定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辅件、安全装置保养维护不当,设备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

12.受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范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要立足实际严肃查处。

四、工作安排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X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3月底前)

1.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打非治违”的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迅速传达落实到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干部群众,努力营造关注支持、全员积极参与“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到位。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治理台帐,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1、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2、各单位从3月中旬开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乡安监站适时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报送情况。年底将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一处重点、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制度督办整治隐患点,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各单位在切实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有计划、规范化、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格考核问责。设立并公开“打非治违”举报电话:15074280804,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和挂牌督办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含)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从4月1日开始,每月1日要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单位专项行动的相关经验、做法及情况汇总表报送乡安监站(联系人:曹泽辉,电话:15074280804)

篇二: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250字)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国土资源行政监管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国土资源系统领域非法违法无证开采生产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矿山企业,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滨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开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整治重点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外来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30日)

通过开展动员教育、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增强企业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企业不断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①、对所辖范围内所有非煤矿山的开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掌握情况。

②、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进行整治。

③、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依法打击,使非法违法行为纠正率达到100%。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8月10日)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做好总结上报等工作。

结合当地政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配合市、县安监等部门对非煤矿山开展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分局务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好“打非治违”工作。要落实信息上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每周周五、每月29日前向市局上报辖区内“打非治违”情况周报和月报。

(二)采取有力措施。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予以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按照省、市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强化基层监督管理,解决矿业开发中的问题,落实标本兼治之策。

根据全市“打非治违”统一部署,市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篇三:乡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664字)

为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井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赵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英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民爆物品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派出所

责 任 人:姚景海 、侯世宏 、聂会侠

职责:

1、做好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排查工作。

2、做好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犯罪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交警三大队、 镇交通站

责 任 人:张国喜 、张进才

职责: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用车载客、“黑的”拉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查处。

2、加强对镇级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维护工作。

3、加强镇级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好道路警示标志的设立和管理。

三、煤矿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安全办 、煤管站

责 任 人:孟英田、王五丰

职责:

1、严格落实领导包矿、人员驻矿责任,严把停工停产关,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

2、做好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3、严格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技术规范通风排水。

四、非煤矿山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建华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管理站 、克井国土分局 、克井派出所

责 任 人:孟英田、 刘安和 、姚国礼、 杨立新、 侯士宏

职责:

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防控,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督导技改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地面企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杨东

责任部门:经贸办 、煤炭市场办 、克井工商所

责 任 人:苗社青、 卢为民

职责:

1、做好地面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地面企业基建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机械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涉铅企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

2、做好煤炭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治理工作。

六、镇区人口密集场所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占文

责任部门:克井派出所、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责 任 人:侯世宏、 纪青军 、李苏苏

职责:

1、对宾馆、网吧、酒店、洗浴中心、商场、超市、市场及其它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重点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3、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永明

责任部门:综治办

责 任 人:姚景海

职责:

1、做好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指导科教文卫中心做好文化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工作。

八、防火安全及河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徐东升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小勋 、范江波

职责:

1、做好防火安全。

2、做好河流安全。

九、建筑工地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王峰 、赵占文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移民办

责 任 人:纪青军 、任会军

职责:

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对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十、农村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郭红旗

责任部门:各管理区

责 任 人:张建波 、张建奇 、王文江、 崔麦社

职责:

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冬季防火、沼气安全、农村建房、鞭炮类易燃易爆品等进行排查整治。

十一、食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计生办、 克井工商所、 克井卫生院 、农业服务中心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会梅、 卢为民、 吴建亮 、张小勋、 李苏苏

职责:

组织人员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对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详细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

十二、教育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小娟

责任部门:克井中心校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宗录 、李苏苏

职责:

1、做好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各学校危旧校舍、围墙、大门、食堂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整改。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基建安全工作。

5、做好无证幼儿园的关停工作,做好托教机构车辆无证营运的取缔工作,做好车辆超载查处工作。

三、工作举措及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各小组要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联络人员,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小组每月10号、20号、30号分别上报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经责任领导签字后书面报至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数量、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

4、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706231。对举报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篇四:环保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1714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委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环境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威,促进“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达到“三个100%”(重点领域监督监察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企业开展自查“三违”率达到100%),进一步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由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执法大队负责对所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并严格加强安全监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四、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执法重点:

(一)非煤矿山的执法重点

一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三是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四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五是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的执法重点

一是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二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三是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的行为;四是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五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行为;六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下旬)

4月下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5月30日)

这个阶段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三个结合”(即:企业自查与执法行动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整改提高阶段

6月1日至6月10日,对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督查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存漏洞

要精心策划,全面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要有“地毯式”的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特别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要重拳出击,全面清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存漏洞。

(三)密切配合,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

要联合公安、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