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时间: 11-21 栏目:方案
篇一:酃湖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179字)

去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上级各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从全国各地区的安全事故教训来看,“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的问题依然突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我乡在酃湖新城开发的大背景下,“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乡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乡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3、房屋建筑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

6、非法违法用工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9、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0、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1、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也要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村、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位。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由乡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单位,乡政府领导将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整治。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乡安监站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乡安监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乡安监站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乡安监站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各单位也要明确责任人员。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各村、场、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打非治违”工作,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乡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责任,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乡安监站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篇二:路口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756字)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打击非法”工作成果,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长沙县20XX年度“打击非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路口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3月中旬起,在全镇开展为期10个月的“打击非法”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覆盖率、计划执法到位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彻底排查整改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镇长石争任组长,纪委书记商瑜、副镇长杨再兴任副组长,镇安监站、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交管站、小城办、中心校、水管站、交警五中队和各村(社区)治安员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三、重点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现象、安全隐患比较多的村(社区)和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4)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5)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6)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10)生产企业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11)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体运输作业和职业危害严重且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四)重点工作分工

派出所重点负责消防安全、剧毒化学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的整治。

交警五中队重点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反“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

安监站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专项整治和城市工业灾害防治。

国土所重点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等行为。

交通站重点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旅游包车市场。

小城办重点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中心校重点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工商所重点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四、时间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

1、广泛宣传发动。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把“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到村(社区)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镇组织对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重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镇将按照包片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镇将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证照过期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县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镇将进行总结讲评,向县安委办公室报送好总结材料。并做好县安委办公室对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于本级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上报县政府相关部门,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摸准情况,重拳打击。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非法违法窝点。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6106739。

(四)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谢飞,联系电话:86106739。

篇三:安生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835字)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近年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决定自2月份起开展为期1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李奎任组长,何炎任副组长,曹泽辉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曹泽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干部到安全生产施工现场、重点线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各、村、单位在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当前实际,按照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对重点督导点、路段要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一)重点行业领域

1.建设和养护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2.路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项目开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办公楼、家属住宅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下列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

5.建设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6.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深入排查治理下列12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保护生命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未按规定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辅件、安全装置保养维护不当,设备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

12.受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范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要立足实际严肃查处。

四、工作安排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平时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XX年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3月底前)

1.广泛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打非治违”的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任务要求迅速传达落实到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干部群众,努力营造关注支持、全员积极参与“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健全机制,确保“打非治违”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到位。要严格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治理台帐,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1、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2、各单位从3月中旬开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乡安监站适时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报送情况。年底将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一处重点、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制度督办整治隐患点,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各单位在切实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有计划、规范化、全覆盖”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格考核问责。设立并公开“打非治违”举报电话:15074280804,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和挂牌督办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含)以上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切实加强信息报送,从4月1日开始,每月1日要把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单位专项行动的相关经验、做法及情况汇总表报送乡安监站(联系人:曹泽辉,电话:15074280804)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