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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时间: 11-22 栏目:方案
篇一: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2324字)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0xx年1月25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就业援助活动,使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更加广泛和深入;使创业带动就业的氛围更加浓厚;使就业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符合条件的人员都享受到社保补贴扶持政策务,使特困失业人员得到资助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爱。

四、领导小组

经鱼泉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副乡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社保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鱼泉乡社保所。就业援助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援助对象

(一)认定为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四)农转城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我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

六、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筹划准备阶段(12月24日—20xx年1月4日)

1.广泛宣传动员。

制作就业援助卡,公布就业援助专线电话:。结合基层就业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就业宣传进家入户”活动,深入到家家户户,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重庆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问答》、《就业服务联系卡》等宣传资料,确保援助对象能够了解到国家和市、区两级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本次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引导援助对象进行登记,主动寻求就业援助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再就业工作的氛围

2.办理登记认定。在鱼泉乡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立就业援助窗口。开通就业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测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荐、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证件现场办理、贷款扶持、劳动人事代理、优惠政策落实等一站式服务。分类建立基础台帐

3.开展全面普查。组织发动,调查摸底。把该项活动作为新的一年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村委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详尽地掌握每一户家庭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做到宣传到位,家访到位,登记到位。

4.储备就业岗位。提前收集一批技术含量低、就业稳定性强的岗位信息,创造一批灵活就业岗位,开发一批社区公益性岗位,掌握一批社会公益性岗位。同时,要通过广播、电子大屏幕、信息发布栏等岗位信息发布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5日—25日)

1.送岗位

利用赶集日,在街上举办以“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为主题的专场招聘会,广泛收集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进场,给群众发放宣传单、就业援助卡,同时为援助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政策咨询及办理、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等服务,确保多数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能够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其中,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成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2.送服务

鱼泉乡社保服务大厅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免费为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一站式服务”,确保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服务,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鼓励缺乏就业技能的登记求职援助对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推荐、信贷融资、开业指导、政策扶持等服务,扶持自助创业。对零就业家庭、一户多残家庭的失业人员等困难援助对象,要以落实就业岗位为重点,安排专人提供精细化的就业援助服务。

3.送政策

根据援助对象范围和落实政策的需要,提前协调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对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要及时落实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政策;对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等援助对象,要重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政策;对实现就业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要作好税收优惠、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工作。

4.送温暖

要结合“大下访”、“三进三同”以及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在活动期间对难以实现就业且家庭困难的援助对象为重点,开展“送一封慰问信、发一笔慰问金、赠一件慰问品”的“三个一”活动,帮助解决困难援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回访总结阶段(20xx年1月26日—31日)

1.开展跟踪回访。对活动期间难以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要登记造册,完善援助计划,帮助其在后续日常帮扶工作中实现就业。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援助对象,要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及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就业援助月活动后,通过电话、上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回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就业援助月”活动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服务。

2.开展总结分析。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和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做好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要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契机,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度。落实专人负责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相关工作,做好相关统计,汇总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XX年一月六日

篇二: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1996字)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残疾人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桂人社函[20XX]136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31日

三、援助对象

(一)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城镇居民中持有《残疾证》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城镇低保家庭失业成员、城镇因病致贫家庭成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失地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一)走访到户。对市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和实际情况。

(二)登记到人。对市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掌握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

(三)帮扶到位。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对援助对象和援助效果要抓好跟踪服务,搞好援助后续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政策宣讲。在活动期间结合实际,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传单手册、宣传车等形式,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深入基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开展政策宣传,使市内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使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要求。

(二)做实登记认定。在活动期间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实行分片包干,耐心细致地开展走访普查和入户调查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准确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特别是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切实做到排查到人、实名登记、信息入库,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援助方案。

(三)广泛收集岗位。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岗位搜集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发便民商业、物业管理、文化体育、家庭服务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业;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搜集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的空岗信息,鼓励其参与到结对帮扶工作当中,提升援助对象的就业质量;以县市区为单位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社会公益类岗位,构建健全完整、动态更新,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

(四)集中实施帮扶。在活动期间及时为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集中做好帮扶工作,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我市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利用政策汇集优势,集中时间为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做好分类帮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面对面”、“一对一”的重点援助,强化人岗匹配,提高援助实效。

(五)强化跟踪问效。在活动期间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及时对专项活动中已援助的对象进行回访,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

六、活动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分工配合。成立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冠荣局长为组长,覃广金副局长、市残疾人联合会 杨洪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落实就业援助月活动各项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践行群众路线,坚持真情服务。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努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务实节俭,注重实效,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定期援助与不定期援助相结合,形成制度性安排,以切实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真正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

(三)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残联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研究制订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活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分别上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强化务实作风,做好统计总结。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部门以及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请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篇三:街道“再就业援助月” 活动实施方案(1758字)

按照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XX]189号的要求,为确保XX地区“再就业援助月”(以下简称“援助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宣武区XX街道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援助月”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元月11日—2月6日

元月11日,部署“再就业援助月” 活动的具体工作;

元月12日—元月15日,街道办事处筹备“援助月”工作;

元月15日—2月2日,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援助月” 七项具体活动;

2月3日—2月4日,总结“援助月”工作,并上报援助月统计报表、书面总结。

三、“援助月”活动内容

此次“援助月”活动以“帮你再就业、我们共同努力”,“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掌握谋生手段和技能”为主题,通过大力开展送经验、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为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具体活动内容七项:

送温暖慰问活动

按照市、区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 “送温暖”和慰问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生活困难的城镇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

补助对象:现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未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96元的城镇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给予200元的一次性补助。

送经验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街道社保所组织再就业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失业人员再就业事迹宣传,通过先进事迹“典型引路”的作用,扭转其他失业人员就业、择业观念。

送政策

社保所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走访失业人员家庭,把政策送进援助对象家中。

向每个援助对象提供一份宣传材料,使他们了解可从政府哪些部门得到何种帮助,如何得到帮助,可享受哪些再就业扶持政策。开展一次上门政策咨询,向援助对象介绍有关政策,解答他们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了解每个援助对象在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帮助其协调解决。

送岗位 街道社保所、职介所通过社区公告栏、橱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发布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为失业人员提供上门服务,送岗位到家。并针对失业人员上岗情况进行跟踪,提高推荐就业成功率。

街道社保所、职介所广泛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推荐安置一批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街道社保所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非财政拨款的)和社区就业岗位。

送技能

向援助对象提供适合其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信息,把“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掌握谋生手段和技能”落实到实处。选择市场有需求、且适合失业人员从事的职业(工种),发布培训信息,指导有培训意想的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向每一位愿意接受且符合再就业培训政策条件的援助对象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鉴定服务。落实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场地安排、后续扶持等环节的一条龙服务,帮助有条件的援助对象成功创业。

送服务

实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就业助理服务。

对近期失业后急于就业的失业人员根据空岗信息收集、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及时进行“岗位配餐”。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失业人员,引导“低门槛”就业、弹性就业,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即时提供各类需求服务,做到足不出户、足不出社区;不能即时做出承诺的,竭尽所能给予援助。 援助对象开展一次职业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分析自身就业,选择求职方向和培训需求,提供创业参谋。 对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为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个人档案保管及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告知援助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并指导其到有关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四、“援助月”活动要求

1. 此次活动是市、区、街三级劳动保障部门“两节”期间为失业人员送温暖的重要内容,为使活动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月”作为“三个代表”要求、体现执政为民的大事,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2. 认真组织好“送温暖”工作。要按照“送温暖”的补助标准,在春节前将一次性适当补助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

3. 再就业援助活动月结束后,要将活动对象中的特困人员,作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助对象,搞好跟踪服务,尽快帮助其通过自食其力的劳动改变生活上的困境。

XX办事处

篇四: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1207字)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再就业援助月的通知》1号文精神,迎接全国劳动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推进我街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工作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现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主题

“解就业人员之难,我们真情相助”

二、 服务对象

1、 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享受低保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下岗失业两人以上的家庭及就业困难的丧偶离异家庭中的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来愿望的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2、尚未就业的和灵活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复员(退伍)尚未就业的人员。

4、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求职人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援助,使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实现再就业;通过技能援助,使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掌握一门技能;帮助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障补贴和稳定的就业岗位,推进就业援助的制度化。

(一) 送政策。街道办事处在春节前组织一次政策咨询、就业信息交流活动,详细讲解政策内容及享受政策的具体要求,使每一位被援助对象了解适合自身的有关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二) 送服务。各社区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契机,开展一次为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确定具体服务内容。为每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就业援助计划,并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使援助落实到实处。

(三) 送岗位。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要利用“劳动力市场”网站和辖区优势,对特定的工作对象在1-2个社区主办招聘会,使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及时获得岗位信息,帮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援助月期间落实就业岗位。

(四) 送技能。各社区在入户调查,走访的基础上,掌握援助对象的职业技能状况和技能培训需求,由街道与区就业训练中心联合举办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

四、时间安排

五、工作安排

(一)举办启动仪式,营造良好氛围。我街选择两个社区联合举办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接着举行政策咨询会、现场招聘会。

(二)摸清重点对象,制定援助计划。各社区制定本辖区内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计划,在摸清各类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援助行动。

(三).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到辖区单位寻求岗位,现场招聘或对口录用。收集各种用工信息,以满足求职人员择业需要,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四)依托街道社区,做到服务到人。各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每一位援助对象提供一对一帮扶服务,记录服务的具体情况和服务效果,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再就业和就业后社保接续的问题。

(五)搞好相关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社区将再就业援助活动摸底情况报街劳动保障所,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和报表报街劳动保障。

(六)在“实”字上下功夫。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活动一定要落实到实处,在“实”上做文章,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搞攀比,真正做到为老百姓办一些实事。

篇五: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1872字)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残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XX】67号)文件精神,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扶余市就业服务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为了使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帮助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为工作目标,通过政策宣传、走访认定、岗位援助、政策帮扶、跟踪服务,努力实现被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二、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下旬----20XX年2月下旬。

四、援助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进行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三)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失地农民等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援助对象。

五、工作目标

(一)走访到户。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摸清人员底数,登记造册;掌握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登记到人。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掌握就业需求,纳入就业信息监测体系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帮扶到位。根据每一位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对援助对象做好跟踪服务,搞好援助后续服务。

(四)服务到家。及时为援助对象提供上门“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确保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需要帮助的家庭。

六、实施步骤及具体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开展政策宣传(20XX年12月下旬至—20XX年1月上旬)

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就业服务局、各乡镇、社区分别开展各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拉过街横幅,上街设立宣传台,印发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人员要深入街道、社区、行政村,力争使所有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知晓政策、落实政策。

第二阶段:逐户走访认定(1月中旬)

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活动,做到走访上门、排查到人,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所有援助对象实名登记,了解掌握记载所有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困难, 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援助方案。

第三阶段:实施岗位援助(1月下旬)

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乡镇人力资源市场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信息,并分别召开专场招聘会,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用工企业、单位,让供需双方面对面实施对接,把就业岗位送到就业援助对象手中。

第四阶段:实施政策帮扶(2月1日---2月15日)

活动期间,市、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要及时为所有认定的援助对象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集中做好帮扶工作。针对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为有技能需求、创业意愿、就业需求、实现灵活就业等援助对象,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落实政策帮扶活动,让所有援助对象享受到党的政策关怀。

第五阶段:进行跟踪服务(2月16日—2月25日)

在活动期间,一方面要加强检查督导。人社局、残联、就业局要适时通过阶段性检查,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促进活动的积极开展,防止走过场。另一方面要通过电话或走访形式对被援助对象进行回访, 听取他们的反馈意见,了解援助效果,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真情服务。人社、残联、就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都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 努力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真正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注重分工配合。市人社、残联、就业服务部门要指导、组织基层平台,按照各自负责本辖区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具体援助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全面、顺利开展。

(三)做好统计总结。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各级残疾人服务机构,要设专人负责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相关工作, 掌握典型人和事,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社局。活动结束前,要做好活动情况的统计工作和总结,并于2月20日前上报市人社局。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XX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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