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建设进程,根据岑巩县《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治国方略,紧紧我县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学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全校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成果,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
我校依法建立了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我校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为我校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以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环境。认真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做到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提高全体教职工依法治校(教)水平;认真做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法制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全校师生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帮助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维护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干部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定期组织法制课任课教师进法律知识培训。
(二)、严格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将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收费项目于标准及涉及学生、教职工权益等事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布。
3、(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建立健全学生学法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法制进课堂,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特别要学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毒、禁赌条例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1、抓好课堂法制教育。制定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充实教学力量,将课堂法制教育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之中,与道德教育、心理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紧密结合,与交通安全、禁毒、国防、环境等专题教育有机整合,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法制教育活动。利用班(校)会、法制宣传周(日)、升旗仪式教育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普法竞赛、学法征文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
3、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在各学校开辟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挂图、举办法制图片展、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提高学生对犯罪的认识和抵抗能力。
4、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的共同管理渠道。认真做好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书信交流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确权利与义务,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到依法执教。
(五)建设阵地,营造氛围。选择适当的位置建设“法治广角”、“法治宣传长廊”,给师生提供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板报、橱窗、网站、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好“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周、法制宣传日”活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9月前,成立思旸镇第一小校“县法治创建工作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至11月,根据创建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县法治创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开展自检自查和总结工作,并上报材料。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以后)。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使我校法治化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思旸镇第一小学
二0XX年九月二十日
为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上级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 “法治县” 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和谐汉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创建“法治县”是依法治县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是一项全面的法治建设活动;是我县在新形势下确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提高我县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的执政权威的重大举措。创建“法治县”的目标是要为建设“平安汉寿”、“和谐汉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其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法治基础建设。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全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健全全民普法教育网络,按照“两个增强、三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普法工作规划。紧扣“法治县”建设进程,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考试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合格上岗制度;不断健全青少年校内校外法制教育机制。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现代法治理念传播,引导群众树立崇尚宪法、遵守法律、依法维权意识,使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确保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以村民自治、城镇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县”创建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县”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每个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力争通过”法治县”创建活动,使城乡基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抓好依法行政,确保公正执法。一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高效便民的法治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二是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以公正便民为主题,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制度,使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汉寿”建设取得的进展,实实在在地享受“法治县”建设取得的成果。
(四)坚持依法办事,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调节功能,努力把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依法规范、引导、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依法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规范信访行为,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信访接待的有机结合。
(五)深化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治安防控网络,深入推进基层系列创安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预防犯罪体系,积极推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矫正、禁毒禁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城乡应急管理体系,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加强民生工作,规范法律服务。把扶助弱势群体纳入法制轨道,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群众的司法救济力度。强化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扩大受援面。积极开展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服务。
三、创建步骤
创建“法治县”活动,从年月起至 年月止。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以宣传 创建“法治县”活动内容为重点,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县总体方案,组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法治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创建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法治县”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落实本实施方案所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调研,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三是迎接检查验收阶段。按照常德市“法治县”创建工作标准进行自查。各责任单位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对照查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迎接上级验收。
四、创建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法治县”活动的重要性,把这一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重大问题。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意见,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宣传,打造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法治县”建设的宣传报道,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全县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创建“法治县”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宣传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 “法治县”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要把“法治县”创建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落实。在进行社会宣传活动时,要重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要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要健全机制、加强保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以现代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及《关于加强自治区法治文化建设的通知》(新治办〔20XX〕39号)精神,按照自治州《关于加强自治州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巴治办〔20XX〕1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自治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同心协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富强、文明、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自治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体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所持有并遵循的心理意识与行为方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是党和政府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生动体现和集中反映。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确立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使法治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为法治焉耆、和谐焉耆提供坚实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三、工作目标
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做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对坚持以现代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具体举措,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20XX年底前,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全县每个乡镇(场)、村(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学校。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平台、阵地建设,是面向全社会各族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有效途径,是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辐射力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将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利用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资源优势,投入一定资金合理选址,科学规划,通过完善设施、充实内容,修建、改建等多种方法,在休闲场所、流动人员集散地、主要街区、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建设一批以法治元素为主要基调的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园地、画廊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基地。进一步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扩大法制刊物、节目、栏目的覆盖面,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各乡镇(场)至少要有五个一,即:1面法治文化墙、1个法治文化园地、1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1个法制宣讲团。各村(社区)至少要有四个一,即:1面法治文化墙、1个法制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1个法制宣传小分队。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至少要有三个一,即:1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1个法律图书角、1名法制宣传员。各学校至少要有六个一,即:1个固定的法治橱窗(法治文化长廊)、1个法律图书室、每学期开展1次模拟法庭、1次法制征文、1次法制专题板报或手抄报比赛、每班要有1个法制园地。
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有机结合,与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并利用法治标语牌、法治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法治常识、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公交(出租)车等媒介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积极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摄影书画展览、法治征文评选、法制影视巡演等法治文化活动。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等文化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乡村。各乡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通过花儿演唱、麦西来甫、阿肯弹唱、托普秀儿等地方民俗文艺活动,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注重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优秀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作用,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歌舞艺术表演、影视剧和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计划,鼓励、引导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作品,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不断增强法治文化作品的渗透力。
五、督促检查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要研究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推进地方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2、加强沟通,落实职责。各乡镇(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广电、文化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法治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及社会团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其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注意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法治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吸引更多群众自觉投身到法治文化建设中来,努力壮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要在20XX年底前,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全县每个乡镇(场)、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各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将纳入自治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内容,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依法治州办公室将不定期到各县(市)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做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将予20XX年底,对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将通报全区。
为进一步巩固水务系统法治建设成果,推进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制定本年度法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在规范公共权力、促进改善民生、依法保障民权、提升法治意识等方面,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依法治水,构建和谐水环境,服务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水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要点
1、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决策权力与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议事规则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和决策程序组织实施,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结果公正合理,特别要严格执行5万元以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商品采购、资产处置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工程招投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力度,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维稳工作的前置审核。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考录用人员,公推直选选拔干部。
2、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完善101%服务品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利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着力强化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巩固“开放型”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成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率达100%。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辅助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
3、切实规范水政执法行为
明确执法责任,全面实施办案网上流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使省水利厅出台的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落实行政问责,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和办案质量。进一步推行执法公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有序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开展执法巡查活动,建立内外结合的执法评议机制,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受社会监督,预防和及时纠正错案。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乱纪、徇私枉法行为。继续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五看、五查、五比”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即:看工作表现,查工作实绩,比工作干劲;看服务态度,查服务质量,比敬业精神;看执法效果,查执法动机,比执法水平;看工作标准,查工作效率,比奉献精神;看工作环境,查言行举止,比窗口形象。
4、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项目决策、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诚信社会建设,构建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5、强化公共服务管理职能
充分发挥法治在水利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依法治水,依法保护水资源,构建和谐水环境。不断深化综治工作,依靠法治保障、巩固和发展平安建设成果。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6、积极开展法治共建活动
与法治共建点—闵桥镇甫坝村开展共建活动,定期深入共建点,了解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共建点班子共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协助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7、推动社会矛盾的法治化解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信访接待和处置制度,着力畅通信访渠道,依托领导接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短信信访、手机信访等“阳光信访”五大平台,推动社会矛盾的及时、依法、有效化解。
8、扎实推进法治惠民建设
将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维护民生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切实解决影响生命安全、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保障、服务和维权等类别梳理权力清单,制定相应措施,推动民生权益的保障和改善。
9、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制定水务局“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水法规意识。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公务员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5天。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全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述平安考核。
10、深入抓好法治文化建设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年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具有水务特色的法治文化设施,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载体,宣传水务系统法治建设。
11、积极投身法治县创建
按照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要求,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法治金湖创建活动,完成法治金湖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水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季建国
副组长:朱兴家
成员:卢金成李益民王治民王学华陈卫东
陈鹤桐周开斌
法治联络员:罗红兵
具体职能科室为局法制科,卢金成同志兼任法制科科长。
各单位要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明确一名法治联络员,法治建设和办事机构制度健全、活动正常,为创建活动的健康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健全制度机制。法治、依法行政责任制全面分解,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健全有效,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非行政执法的单位(科室)学法守法、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等制度健全、继续推行行政主要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单位和科室执法主体和程序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符合要求,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许可相关事项依法公示、依法听证,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时限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做到“四有六公开”,即单位有公开载体、窗口有服务指南、集体有服务承诺、个人有岗位职责,做到执法信息、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开。
4、规范服务行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达到行政审批职能、权限“两集中”。各单位要设立工作牌、职责牌、去向指示牌、办事指南牌等“四牌”;认真执行首问首办制度,对企业、群众和基层单位到本机关、单位办事提供周到服务;编制机关办事流程时限表,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规范执法行为,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认真学习省水利厅出台的自由裁量文体,执行标准、范围、幅度具体明确,保证自由裁量规范运作。
5、规范民主管理。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民主管理,努力把各项经济、社会事务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落实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要求。各单位要保证工会、职代会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措施,依法加强社会公共安全机制建设,特别是防汛防洪体制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开放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诚信个人”等创建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评议,群众满意率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