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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队伍建设方案

时间: 11-22 栏目:方案
篇一:六合区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836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1、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2、建设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成区、街镇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20XX年9月,普遍建立行政村(居、社区)、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应急志愿服务,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的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街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街镇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各街镇牵头负责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居、社区)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每个行政村(居、社区)都有一支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二)建立健全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1、防汛抗旱队伍。由区水利部门负责组建。区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要突出针对性,与重点镇、村、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防汛抗旱队伍结合起来,人员可包括水利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及有关镇防汛防旱人员。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统一组织各级防汛抗旱队伍开展培训和演练工作。

2、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由区安监部门负责组建,同时,指导和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对不具备单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能力的小型企业,要督促其与邻近建有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气象灾害应急队伍。由街镇政府负责组建相关技术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村(居)民等参加的街镇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台风、强降雨、沙尘暴、冰雹、雷电、冰雪等极端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4、卫生应急队伍。由区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指导和督促各医疗单位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5、水上搜救队伍。由区交通部门、海事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导和督促重点区域建立相应队伍。水上搜救队伍主要承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

6、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由区住建、水利、供电等部门分别负责组建区级供气、供水(排水)、供电等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督促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组建相关队伍。各类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7、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由区农林部门负责组建,人员包括兽医、卫生、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畜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8、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由区质监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保有单位组建相应队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队伍要突出技术性,吸纳各类特种设备检验师加入。

9、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区应急办负责组建区级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负责组建基层面上及各类专业的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本镇、村(居、社区)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

三、建设要求

1、队伍规模。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应在8O人以上,各街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应在50人左右,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上,行政村(居、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应在20人左右。要求把素质好、能力强、热爱应急管理工作的基层工作者和有救援经验的志愿者选拔到应急救援队伍中来。队伍组建后,组建单位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2、装备建设。组建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各种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定期更新、轮换制度,加强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保证应急救援装备状况良好,能够随时投入应急救援行动。

3、队伍管理。各应急救援队伍要设立队长,明确联络员,建立花名册,确定24小时联系方式,明确集结地点和工作任务。各类应急队伍由组建单位统一领导管理,应急状态下,接受区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

4、培训演练。组建单位对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工作负总责,应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培养实际应对能力和指挥水平。

5、检查验收。由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区、街镇两级综合性应急队伍和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年底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开展专项检查。行政村(居、社区),企业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建设工作由各街镇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将情况报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区各有关部门是推进我区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结合地区特点和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应急队伍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推进工作,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任务。

2、加强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经费渠道,以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工作经费的需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区、街镇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专业应急管理机构要把应急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加强对各街镇、区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全区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区属园区应急队伍建设,参照街镇应急队伍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

篇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方案(2342字)

为有效贯彻落实抗灾救灾工作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在抗灾、防灾、救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对突发气象灾害的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党政领导、政府各部门抗灾、防灾、救灾工作提供有效的气象保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队伍建设方案。

第一条组织机构

局长担任重大气象灾害服务应急队伍总指挥,负责全县重大气象灾害服务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收集上报工作,(局长离开单位期间,由主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总指挥),气象业务中心、办公室、防雷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具体人员见附件)

第二条职责分工

重大气象灾害的气象保障及服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度。

(一)依据市气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本县气象灾害的抗灾、防灾、救灾气象服务工作,为党政领导、政府各级部门抗灾、防灾、救灾工作提供有效的气象保障服务。负责全县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灾情调查。

(二)办公室负责安排政务值班,负责重大气象灾害及相关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实施所必须的电水、通讯及车辆的保障工作,共同做好灾情的调查工作,负责承担《泗阳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新闻发布实施细则》、《泗阳县气象局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所明确的相应职责。

(三)业务中心负责全县气象部门业务服务管理协调,负责全县气象仪器设备和网络通信保障等相关业务的管理,负责移动气象站维护、使用,共同做好灾情的调查和灾后评估,承担《泗阳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新闻发布实施细则》、《泗阳县气象局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所明确的相应职责。

(四)气象台负责24小时业务值班,做好重大气象灾害及重大突发危害性事件天气监测、预报业务工作,经总指挥同意发布、解除预警信号,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服务建议,负责县台气象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全县气象仪器设备和通讯网络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做好灾情调查和灾后评估工作,承担《泗阳县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新闻发布实施细则》、《泗阳县气象局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所明确的相应职责。

第三条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程序

(一)下列情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

1、中央气象台发布了灾害性天气预报,而本地区正处在预报区域内;

2、省气象台作出本地区未来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

3、上游地区已出现了灾害性天气,有可能影响到本地区,省气象台发布了灾害性天气预报或严密监视灾害性天气变化的指令。

4、当发现气象灾害前兆,即雷达回波观测到较强回波即将对本县产生影响时。

(二)气象灾害预警工作

1、在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应加强值班,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

2、视气象灾害天气过程临近时间、强度变化的程度发出预警,并报告本局领导,由领导确认后及时向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值班员要注意对雷达信息、自动站信息、闪电定位信息等的监控,加强向上下级和邻近气象台站相互间的通报和会商;

本站出现灾害性天气时,要及时向上级台站报告,并与下游可能受影响的气象台站开展联防,报告内容有灾害性天气的种类、强度、时间、地点、移动方向等;

3、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应严格遵守有关气象法律和法规;

4、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及警报,应经局领导批准后才能签发;

5、当灾害性天气过程有明显影响本地的趋势时,要及时发出警报;

6、向党政领导、政府各部门,抗灾、防灾、救灾工作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应通过有效快捷的手段,如电话、传真、专人汇报、书面材料等;

7、向公众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应通过有效快捷的媒体,如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96121”天气预报电话等;

8、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建立即时插播制度;

9、在本地电视台、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电子显示屏幕播出灾害性天气预警标识;

10、气象灾害性天气预警服务书面发布通过《重要天气公报》;

11、当灾害性天气过程已无影响本地的趋势时,应及时解除预警。

(三)气象灾害应急措施

1、关注全年各时段的重点气象灾害,为党政领导、政府各级决策部门及时制作气象灾害的预测和预报服务,发布《重要天气公报》、《气象专题服务》、等决策服务材料;

2、当预报中、短期有灾害性天气过程时,要严格执行《泗阳县气象局汛期气象服务应急预案》。要严密监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加强与省气象台的会商和邻近各县气象台对灾害性天气过程联报、联防,发布灾害性天气过程预警,做出《重要天气公报》、《气象专题服务》的决策服务;

3、当遇有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立刻要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除业务正常值班外,局长参加值班,负责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签发气象灾害天气警报。

4、当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持续时,局领导应每小时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趋势随时向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通过媒体发布气象灾害天气警报。同时继续跟踪监测,注意灾情发生,做好后续预报服务。

5、在当地出现气象灾害时,要主动、准确、迅速收集气象灾情,如有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气象服务小组,使用移动气象站开展现场监测服务,并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核实灾情,根据灾情的收集情况分批上报,按照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12-24小时内上报调查后的灾情的要求,及时地向中国局、省局报告灾情。

第四条气象情报的发送

1、灾情发生后及时编制《气象灾情快报》,及时送至党政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时报送中国局、省局相关部门;

2、其它气象情报要根据领导和有关决策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作和报送。

第五条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

灾害性天气出现后,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和评估灾情,对灾害影响及灾后重建提供建议,形成灾情评估报告,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篇三:太原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1997字)

为加强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太原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 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构建“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 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水平。

二、建设目标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以全市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的市、县(市、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乡镇(街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响应及指挥平台逐步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设备基本满足应急救援需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建立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或工作会商制度,制定队伍建设规划,构建完善组织体系和应急保障装备。

2.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清徐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任务,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建设步伐;20XX年底前,市综 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部挂牌成立;20XX年底前,各县(市、区)所有乡镇(街办)建成应急救援队伍;20XX年底前,完善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指挥体系、工作制度,救援装备和物资设备基本到位,能够满足处置突发灾害事故一般需要。通过3年努力,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 建立。

(二)完善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

1.20XX年底前,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年按比例递增。20XX年底前,营房设施、装备配备、业务工作、岗位津贴、伤亡保险等经费基本得到保障。20XX年底,各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全部达标。

2.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掌握本辖区应急装备物资和人才资源状况,组建紧急联动机制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20XX年底前健全完善社会化应急保障体系和装备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三)健全应急救援指挥调度机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按照事件类别和响应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处置应急工作。

2.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根据本区域内危险源和可调用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灾害事故处置预案编制工作于20XX年完成50%、20XX年完成80%、20XX年全部完成。

3.20XX年立项兴建市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XX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与公安、消防、安监、卫生、交通、民政、地震、市政、环保等联动单位指挥 中心(值班室)的互联互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到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指挥平台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达到“统一指挥、科学调度、 快速反应、协同紧密、通信畅通”目标。

(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 队伍加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研究,大力开展专业训练,熟悉掌握新技术装备操作应用,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20XX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综合应 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制度。强化联动演练,建立实战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灾害事故 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市、县(市、区)政 府是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统一指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综合应急 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划,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和政府任期目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量化工作任务和指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应急保障。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要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预算,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体、接受社会捐助和利用国外贷款为补充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并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落实《太原市城市消防专业规划(20XX-20XX)》,不断完善公共消防站布局,加快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和特种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推进应急救援信息化进程,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扩充综合应急救援力量。

(三)加强检查考核。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篇四:枝江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2584字)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救援装备、应急平台、人员素质、联动机制等建设,有效提升骨干队伍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建设目标。到20XX年底,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完成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补充更新,初步建成应急通信信息系统,加强培训演练工作,使应急救援队伍成为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到20XX年底,完成应急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得到提升,建成功能全面的通信信息系统,培训演练工作得到完善,应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应急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建设原则

立足自身,属地为主。应急救援队伍是我市应对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的主要力量,为我市的安全发展提供保障。应急救援队伍成员所属单位、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支持和配合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我市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依托现有,因地制宜。根据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现状、易发事故类型、救援资源等实际,充分利用湖北省化肥厂和我市三宁、开元、山水、香青、三友、安宁等化工企业及我市公安消防大队等现有队伍和应急资源,以安委会办公室为平台成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湖北化肥厂、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个应急救援大队和若干中队。

一专多能,平战结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立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适当加强其他领域应急救援训练和装备配备,实现一专多能,力争在危险化学品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应急队伍应积极参与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预防性检查、预案编制修订、救援队伍业务指导等工作,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应急队伍作用。

装备精良,技术先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以能够迅速、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为目标,加强救援装备建设,保证救援装备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加大引进国内外先进救援技术力度,着力提升救援技术水平。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组织机构。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班子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湖北省化肥厂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救援大队大队长组成,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李万江任中心主任,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湖北省化肥厂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志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的协调等日常工作。

湖北化肥厂、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个应急救援大队均要以重点车间为主下设至少3个中队,同时,另成立开元、山水、香青、三友、安宁5个应急救援中队,并与两个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每个中队配置应急人员不少于12人,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气体防护、工程抢险专业技术人员。各应急救援中队应依托应急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技术装备。

应急救援队伍除应配备满足本企业救援需要的装备外,还应配备满足应对我市危险化学品救援任务需要的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新闻采编设备等装备器材以及必要的药剂。

应急救援队伍使用的装备、器材、药剂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成套性。应急救援队伍应做好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救援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通信信息系统。

危险化学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建立功能全面的应急信息平台,全面掌握各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救援中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的通信联络方式,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能有效通过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网络通信等手段,与各应急救援队伍取得联系,实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应急救援队伍的互联互通,做到信息报送畅通、指令接收无误、救援行动及时。

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挑选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组建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信息库,摸清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建立台帐,上报市危险化学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应急救援中队要与所依托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将协议及基本信息数据报市危险化学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政府应急办。

四、建设与运行保障

(一)投入机制。

各相关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出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依托单位要加强与协议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协议单位做好救援任务人员调配、培训、演练等工作,依托单位要落实本单位救援队伍人员的工资、福利、补助、保险、抚恤等相关待遇,保障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的运行经费和装备的补充更新,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运行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值守、接警处置、预防性检查、培训考核、应急演练、装备管理、技术资料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工作记录和档案,包括值班、会议、训练和演练、事故处理等记录以及装备管理、事故处理评估报告、隐患排查情况等档案资料;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促进应急救援技术进步。

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和演练工作,通过日常训练、培训、考试、技术竞赛、交流、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救援技能,提升实战能力。

(三)应急响应。

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区负责与就近原则。遇到危险化学品事故需要应急救援时,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应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应急救援单位应合理调配装备、器材、物资和人员,确保在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10分钟内出动,尽快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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