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为贯彻落实事业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深入推进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二小教育事业的稳步,持续往前发展。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XX〕109号),结合我校实际及岗位设置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动岗位设置工作、成立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黄锦堂
副组长:罗雪萍、黄秋生、李万福
成员:李忠华、刘奈、危东辉、卢恺、黄俊纪、廖佩珊、吴江涛、梁兵林、魏先玲、蔡善仁、赖一虹、李均玲、罗宜填、刘娅、陈善天、邹新根、王佐东、巢英、降近谷、樊万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黄秋生(兼)
副主任:黄俊纪(兼)
成员:蔡善仁(兼)廖玉婷
二、岗位聘任原则
(一)根据宝安区编委办核定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而实施聘任;
(二)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时间先后聘任相应职务,即“先评先聘”;
(三)省、市名师,省、市学科带头人,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相应岗位;
(四)男教师年满58岁,女教师年满53岁,在正常情况下,聘任最高档岗位;
(五)新入编教师按有职数就补聘,无职数就待聘的原则,解决聘任问题,其聘任同样地执行第2条原则;
(六)专业技术内部不同等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在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高一级岗位选聘,新调入教师须在二小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高一级岗位选聘;
(七)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限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聘任人员受聘后由学校发文并发给聘书。
三、选聘办法
1、看专业技术评定时间,先评先聘;
2、若第1条件相同,则看教师工龄(教龄),工龄(教龄)长先聘;
3、若第1、2条件相同,则看在我校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科组长和行政时间,时间长先聘;
4、若第1、2、3条件相同,则看调入宝安时间年限,年限长先聘。
四、聘任程序
(一)学校成立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领导、专业技术骨干、妇女代表、工会委员、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二)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本方案并提交全体教师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公布方案,应聘教师按要求向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聘任申请与相关资料。
(四)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应聘教师进行评议,确定聘任人员。
(五)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定聘任教师名单在学校行政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六)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学校按管理权限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任工作纪律
(一)严肃聘任工作纪律,受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发现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者,实施三年降一级聘用,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教师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考核或讨论聘任时,应遵守保密纪律。
(三)聘任工作必须公平、公正,统计分值要准确、严谨,发现有异议分值交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责任人。
六、其他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西乡街道第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安委办20XX)126号、安政人[20XX]65号文、安人职[20XX]64号文、安政人[20XX]84号、安政人(20XX)107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遵照“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才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形成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择优录用,依法办事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聘任公开公示制度,坚持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充分保证全体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五级、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六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分别在七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以上;六级、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时,不同等级岗位任职年限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三)具体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任务,岗位聘用条件详见安溪第九小学岗位说明书。
三、岗位设置的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林秋田(安溪九小校长;副书记)
副组长:林吉萍(安溪九小副校长)
成员:徐国璋(安溪九小总务主任)
李煜亮(安溪九小德育处副主任、保卫处副主任)
林淑玲(安溪九小教导处副主任)
陈艺云(安溪九小教导处副主任)
谢章铁(安溪九小工会主席)
谢艺云(语文教研组组长)白精彩(数学教研组组长)
林敬宽(少先队总辅导员)林坤明(技能科教师代表)
王国良(考试进城教师代表)林琼华(年段长)
(中学转岗教师)
林吉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岗位设置工作及材料归类整理。
成员:徐国璋、李煜亮、林淑玲、陈艺云。
四、岗位聘用程序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后,拟定岗位设置与变更实施方案,召开教代会,通过方案后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公开竞聘。
竞聘顺序:从高到低,先聘层级,再聘等级。
(1)对报评晋升教师职务等级的教师,依据岗位设置方案晋升等级。
(2)申报聘任中级职称的教师,按照《安溪九小聘任小学高级教师积分标准》进行积分,并依照聘任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任。
5、确定人选。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晋级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7、按规定程序经县人事局认定,符合政策规定,凭县公务员局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核准表》及花名册,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五、岗位变更实施办法:
(一)优先晋升及照顾多数
按县公务员局核准的职务岗位及等级的职数,对照现聘等级职数,若有空缺职数,则按各等级空缺职数的90%指标(四舍五入),一是用于优先晋升等级对象,二是用于照顾多数。
1、优先晋升:
(1)被评为市级名师、省级名师且符合相应岗位等级聘任条件的,可优先聘任高一等级职务。
(2)现担任校级正职领导(校长、书记)职务三年及以上,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五年以上,所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效显著,个人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聘任高一等级职务。
(3)法定退休前3年且符合相应岗位等级聘任条件的,可优先聘为本层级的上一等级。
2、照顾多数(以上90%的指标中扣除优先晋升指标后的余额):
采用三龄”(聘龄、教龄、年龄)先后竞聘办法,即按先聘龄长者优先;聘龄相同者,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者,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者,以出生年月日(以身份证为准),前者优先。
(二)择优竞聘
各等级空缺职数的10%指标(四舍五入)用于择优竞聘。
择优竞聘对象:自愿申报,拟突破“三龄”等级聘任者。
择优聘任办法:按照积分从高到低顺序,积分相同者按照“三龄原则”晋升,积分办法详见《安溪九小晋升教师职务等级择优竞聘积分标准》。
(三)新调入我校教师岗位聘任办法
按上级文件要求,新学年工作调入我校老师,经对其考核期考核后,合格者根据学校岗位及等级空缺职数的情况决定聘任办法,或续聘、或高聘、或低聘。
1、空缺职数大于新调入教师已聘中、高级教师职务人数时:可以续聘,也可参与竞聘高一等级;但如果层级内部等级满额则按“三龄”先后顺序从高到低聘任等级岗位。
2、空缺职数小于或等于新调入教师已聘对应岗位等级人数时,按空缺职数的60%(四舍五入)用于新调入教师已聘人员聘任(按三龄从高到低顺序),未聘的新调入教师先低聘,再与原校未晋升的老师参与余下的40%指标的竞聘。
(四)因职数缺额而低聘管理办法
如果岗位及内部各等级职数缺额而需要低聘者,则按照“三龄原则”从低到高确定低聘人员。
八、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教师聘任教师职务岗位(层级、等级),聘期统一为一个学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可续聘,也可解聘。
2、对考评中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文件给予行政处分或降级处理。
3、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20条规定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参与聘任岗位等级,不得评优评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某些特殊情况,由安溪九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集体协调解决。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安溪九小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闽委办[20XX]7号和泉委办[20XX]73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不含试用期教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5%。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3%,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2%。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小中高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5。小中高设岗位数6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含附设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设置55个,其中八级岗位17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21个。初级岗位40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0个,十二级岗位20个。
3、工勤技能岗位
本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岗位等级为四级。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三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泉委办[20XX]73号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3、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对学校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4、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
按照闽改办(XX)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与考察评议
学校各学科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考核,确定可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4)研究决定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依据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岗位入围人员的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各岗位聘用名单。
(5)结果公示
张榜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各学科组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本学科组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步骤实施:
1、20XX年10月上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教代会或全体教师会集体讨论通过,报校长实施。
2、20XX年10月上旬~11月下旬,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教代会讨论。
3、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现有教职员工103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都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而且都在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担任教学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101人(副高级6人,聘任6人;中级81人,聘任50人;初级14人,聘任44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高级工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