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方案
区事业单位人事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XX年九月
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注重业绩原则。围绕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突出工作实绩,把业绩和品德、能力作为主要标准。
2、按岗聘用原则。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进行聘用。
3、公开竞争原则。
二、岗位使用
局下属事业单位按设岗主体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按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高级岗位经局党组研究可向下调低使用,调低后高级岗位数量相应核减,不能重复使用;各专业主、副系列或岗位数量的调整应按相应程序审批。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适当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因行业特点或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依照本意见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三、竞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病假原则上全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无故不能出现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等现象,带头参加集体义务活动以及急难险重的全局性工作。产假、婚丧假、探亲假等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计算。
2、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具本市同行业上游水平;
3、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岗位优势,带头科研、创新,成效显著;
4、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公开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三年内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四、竞聘方式
1、全员竞聘。即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按照岗位竞聘条件,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
现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较差,或聘任不合理、长期不能空岗竞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局全体人员过半数同意全员竞聘时,应采取全员竞聘方式。竞聘完成后按聘用岗位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
2、空岗竞聘。即针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竞聘。
五、竞聘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确定竞聘方式;
2、个人报名;
3、竞聘条件审查,按竞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条件按取得的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4、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
5、向党组汇报;
6、办理聘任手续。
六、竞聘考核指标
(一)量化考核
1、科研成果。上一个聘期以来,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的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县级2分。获奖位次不能低于前5位,列第6位及以后的不计分。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和位次列前的,根据以上分值给予加倍计分。获奖加分就高不就低,因同一事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加分。
2、发明专利。上一个聘期以来,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分,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5分。获得专利权为三人以内的按人数折合计分,获得专利权为四人及以上的,前三名按人数折合计分,其余不计分。
3、表彰奖励。上一个聘期以来,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县级2分,本局或其他部门的计1分。
获奖加分就高不就低,因同一事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加分。
4、行政职务年限。担任正科级的4分/年,副科级的3分/年,股级正职(在本岗位)的2分/年,中层副职(在本岗位)1分/年。如按低一级职务计分高于现任职务的,可按低一级职务计算。兼职或虚职的按实际岗位计分。
5、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取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分/年。
6、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每满1年计0.5分。
7、论文著作。论文以发表刊物为准,一般不少于1500汉字。国家级刊物发表的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在核心期刊、学术期刊发表的按以上分值加倍计分。两名作者的折半计分,三名及以上作者的,前两名作者按人数折合计分,其余不计分。如重复发表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加分。
服从全局工作安排,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抽调人员、集体活动、从事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加分分值,但每项不超过5分。由办公室根据原始记录提供。
以上所列项目没有涵盖的,参照以上相关标准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加分。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量化考核分数应达到规定分值,拟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得分不能低于30分,高级不能低于50分的。达不到规定分值的原则上不予聘任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按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按得分高低予以聘用。
(二)民主评议
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或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评议会议,由竞聘人员对履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情况进行述职,主要包括发挥专业技术职务特长组织科技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提高业务能力等情况。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审查、量化考核情况填写下发《考核记录表》。根据竞聘人员述职和考核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达到规定分值且民主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聘用到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否则按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七、聘期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期管理,初级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为3年,中、高级岗位聘期一般为3至5年。各聘期期中新增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任后与当前批次人员的聘期截止日期一致。
八、组织领导
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一般5—7人组成,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称聘任工作。各成员要严格遵守竞聘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追究责任。竞聘人员应服从管理,如实提供竞聘资料,遵守竞聘纪律,对不服从竞聘管理或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XX〕206号)和江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江宁编字〔20XX〕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杨林富
成 员:管永麟 刘建平 芮志清
三、竞聘管理岗位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我局的工作需要,这次参加竞聘的岗位有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参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七级职员岗位:在八级职员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八级以上,或九级岗位满1年以上,或十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二级岗位满5年以上;
(二)八级职员岗位:在九级职员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上,或三级岗位满5年以上;
(三)参与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四、管理岗位竞聘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送备案、行文免任”等十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共设管理岗位2个,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2名。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竞聘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4月24日
4、资格审查。20XX年4月28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者,及时通知竞聘者本人。
(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民主测评(占总分值70%)。4月下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
2、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占总分值30%)。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聘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并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六、本实施意见由江宁区环保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20XX年4月15日
按照《鹤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鹤人社发〔20XX〕95号)、《鹤岗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鹤人社发〔20XX〕96号)、《对×××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鹤人社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置岗,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
三、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制订竞聘方案。岗位竞聘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最后形成本单位竞聘方案。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量化打分。组织对资审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四、竞聘的范围
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五、岗位任职条件
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参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执行。
六、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召开党委会和聘用上岗动员大会(月日—月日)
传达贯彻岗位设置首次聘用人员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引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正确对待。
(二)上报备案(X月X日—X月X日)
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向市人社局报送《岗位实施方案》、《竞聘上岗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等材料备案。
(三)组织实施(X月X日—X月X日)
一是公布方案和条件。公布竞聘方案和竞聘岗位名称、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是资格审查。岗位竞聘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
三是开展竞聘。竞聘上岗采取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方法进行。
四是确定拟聘人员。结合工作需要由单位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五是公示结果。对拟聘人员名单和拟聘岗位公示5个工作日。
(四)登记备案,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X月X日—X月X日)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报送市人社局核准。经核准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并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五)兑现待遇
根据全市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统一安排兑现工资。
七、纪律要求
通过这次人员聘用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观念,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这次参加人员聘用的对象和组织开展人员聘用工作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人员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相关纪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仅限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竞聘实施指导意见,如与上级精神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