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方案
一、企业改制方案的宗旨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是一家主要由总经理先生投资组建的,以生产制造行业GMP论证设备为主的企业。注册资金为XXX万元人民币。为了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准备进行以员工持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制方案。
开发公司的改制拟在企业内部进行,主要是在企业内部吸收员工入股。通过股权变动既可使开发公司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可以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使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企业改制方案的方针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各地企业改制方案的经验,结合开发公司的自身情况,企业改制依据以下方针进行:
①各股东可用现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形式入股,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应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各股东共同认可才有效;
②各股东原则上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③公司股权设法人股和职工股两种,职工购买股权价格予以优惠;
④按自愿入股原则,此次职工股募集限在开发公司内部进行。
三、公司改制后股权处置原开发公司是主要由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此次改制后,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投资需要,将吸收开发公司的员工主要是管理层员工参股,成为开发公司的新股东。有关股权处置安排如下:
①新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保持XXX万元不变,合计XXX万股,每股净资产1元。
②开发公司管理层职工共X人以1元/股的价格向FT公司购买150万股股份。
③新开发公司的股权结构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股本(XXX万) 比率(%)
FT企业发展公司 XXX万 70%开发公司职工(X人) XXX万 30%四、公司职工股权结构根据职工在开发公司中的岗位分工以及对公司经营的贡献情况,结合开发公司的分配考核制度,以及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此次改制公司的职工股的分配拟主要在公司的管理层员工范围内进行。而在公司的职工股内部分配划分为两个层次。
职工股分为两个层次:
即核心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层(部门经理)。
相应的职工股内部结构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人数(X人) 股本(XXX万) 人均数比率(%)
核心层:X 人90万 30万/人 70%中层:X人 60万 20万/人 30%
关于职工股层次划分的说明:
职工股层次划分的方法是在我们对大量实行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的成功或失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有效方法,它既能够体现大部分职工的利益,又能够充分反映效率优先的原则,特别是通过各层次之间的持股比例的差异,以及相应的获得期股的比例的差异,取得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长期激励的初衷。因此我们给不同层次职工以一定的比例差,并且没有将普通职工纳入分配范围。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普通员工与高级管理人员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看,是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的。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一般职工被称为“依赖性资源”,企业的核心资源被称为“唯一性资源”,也即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这种核心资源在通常情况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资源一旦离开,企业的其他资源就会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企业的价值减少。而一般人力资源属于从属地位,属合作性资源,不可替代性很弱,相反他们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他们的离开,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价值,反而会使自己的价值减少。
因此这两种人力资源由于地位的不同,在考虑股权分配的时候,就应区别对待,对企业所有者来说,应该考虑主要对“核心资源”的长期激励问题。
五、职工股中实股、期股股权结构根据当前企业改制方案工作实践以及有关政策精神,此次开发公司的改制方案在职工股的股权设置方面引进了期权股的概念。这里所指的期股制度是公司大股东(出让方)同公司经营者(受让方)商定的在一定的期限内经营者按照某个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法。
此次开发公司的期股制度操作由大股东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持有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期权股。具体有关开发公司职工股中期股的操作管理细则由“期股制度管理办法”加以规定。
根据上面职工股层次划分的方案,职工股中实股和期股的结构比例相应安排如下:
职工股划分为两个层次,相应的职工实股、期股股权结构列表如(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下:
股东实股期股总股数核心层 X人 12数万 XX万 XX万(人均)(X万)(XX万)(XX万)
中层 X人 8.4万 51.6万 60万(人均)(2.8万)(17.2万)(20万)
合计 XXX万 XXX万 XXX万六、关于企业改制后公司股权处置的说明前述公司改制后的股权处置方案是建立在总的改制意向框架基础上的,由于我们在此次企业改制方案设计中采用了期权股的概念,并且在期权股的转让中采取由大股东出让的方式进行实施,即职工股中的期股部分在职工全部兑现为实股之前,由大股东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待期股全部兑现后,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职工个人名下。因此相应与职工股中期股处置的是两个不同企业改制方案,前述的股权处置企业改制方案在当期的表现应该是:
职工股150万股中129.6万股以期股的形式转让给职工,特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股本(XXX万) 比率(%)
FT企业发展公司XXX万=(XXX+XXX)万95.92=70%+25.92%公司职工(X人)20.4万=(XXX+XXX6)万4.08%=30%-25.92%七、关于此次企业改制方案中期股概念的说明及与“期权”比较关于本次企业改制方案中所采用的“期股”概念,是一个借鉴国外股票期权概念、结合中国企业所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个创新。它是指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签订的一个合约,约定由所有者出让一部分股份给经营者,并且允许经营者在先享有该部分股份的收益权和分红权的基础上,逐步分期以初期约定的价格购买其股份。这类似于分期付款的购买方式。并且双方一旦达成合约,期股受让方就必须按照约定条件和期限实施购买行动。从这一点上讲是不同于股票期权的。
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它通过期权的受让方获得一个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而不是股份本身。并且受让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购买(行权)或者不购买,这也不同于期股受让方必须按期购买的行为。
而期股的特点之处在于它赋予受让方的权利可以使得受让方在不需要大量自有资金的情况下,即可以获得其所在公司的股份。同时又将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兼有长期激励和约束的功能,是连接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较好的一种利益纽带。
八、操作细则
1、公司的职工股,限在开发公司在册在岗职工内部发行;持股职工根据持股份额,享有开发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
2、职工股权结构中的期股部分在职工全部兑现之前,由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在本方案中期股的总数为129.6万股。职工期股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与实股相同比例计算。
3、期权股是大股东(出让方)与经营者(受让方)约定的在一定期限内(3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变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红利可按约定向大股东购买期股。
4、职工持有的股份在职期间不得转让,不得退股。
5、持股职工如经单位批准正常调离公司,应按当时现行价格(或每股净资产)办理退股手续,不再继续持有股权。
6、持股职工如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按赔偿优先原则赔偿损失,余额按现行价格退股。
7、持股职工自然死亡的,其股权可由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按现行价格全额退股。
8、持股职工退休时,其股权可继续持有,也可以按现行价格全额退股。
9、各种职工股的发行、赠送、退股和转让一律由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办理手续。个人不得私下交易,私下转让的股权无效。职工退股时只能由公司受让,公司有权决定退股股权的处置。
10、持股职工因自行离职、辞职、被公司辞退、除名等情形离开公司的,应在1个月内办理退股手续,逾期办理者即失去持股资格。
11、相相应持有期股的职工的行为按照“期股制度管理办法”规范。
九、实施步骤
1、由董事会决议建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具体负责员工持股计划宣传、股权发行、股权登记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2、待职工股募集资金工作结束后(此处职工股募集资金指的是实股部分的资金筹集),与其他股东共同进行验资工作。
3、验资完毕,进行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工作。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5、待经过几年运转,职工股中的期股转为实股后,再次进行股权变动,并进行工商登记。
6、公司通过不断的期股计划以及包括增资扩股在内的资本运作、股权的变动,一方面保证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和利益;同时给予经营者长期的激励和约束,以维护所有者的利益。
附奖金分配
方案一、定义奖金即年终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
二、奖金总额的设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状况,由股东会决定提取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奖金总额发放。
三、发放范围
根据职工在XXX公司中的岗位分工、工作年限以及对公司经营的贡献情况,结合公司的分配考核制度,以及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此次奖金分配方案拟主要在公司的管理层员工范围内进行,公司拟在奖金内部分配划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管理层(总经理、副总)、中层(部门经理、副经理、总监助理)、营销骨干层、技术骨干层、生产骨干层。
四、发放依据结合职级、工作年限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配系数,计发奖金。具体奖金分配系数见下表:
营销骨干的奖金分配系数主要依据年销售额确定,具体分配系数如下表:
五、奖金计算公式
单位奖金(1个系数)=奖金总额/系数总和各个人应得奖金=单位奖金×各个人奖金系数
六、发放程序经批准的奖金数,由人事部负责操作,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七、其他说明
(一)职工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正常离职的奖金处理办法
1、股东会讨论决定是否给予该职工年度奖金。
2、如果股东会决定支付奖金,则按下列公司计算:
该职工应得奖金=(单位奖金×应享有的系数×工作天数/365)×50%
(二)职工在合同未履行完毕之前,经公司同意离开公司,一律不予发放年度奖金。
(三)享受奖金待遇的职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按赔偿优先原则赔偿损失,以前年度享受的奖金数额公司有权扣回。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深化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集体企业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进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关切度,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毕节市《关于**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拟将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集体资产量化并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可行性方案如下:
一、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基本情况
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为供销社所属的大集体企业,成立于1952年,现位于毕节市中华南路51号,原隶属毕节市七星关区供销社。企业注册资本670万元,企业现账面总资产1448.8万元,净资产218.1万元。企业在册职工30人在岗10人,内退离岗等70人。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组建近五十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经过全体职工的艰苦努力,各年均完成了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得到了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认可。
二、企业改制的必要性
近年来,由于集体企业产权单一,责权不明,资金短缺等问题,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市场开发不利,发展速度缓慢,经济效益不明显。通过市场实践和学习,职工认识到虽然企业经过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内部管理机制,但由于体制没有根本转变,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要解决企业当前的产权不清,责权不明,相对效益低下的局面,实现企业快速发展的目标,对原有企业进行公司制度改建势在必行。
三、企业改制的原则
1、坚持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根本利益,通过改制使职工受益,使企业快速发展。
2、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逃避银行债务。
5、坚持“产权多元化、股权集中化、要素股份化”的原则,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股权结构既要有利于企业的决策、经营和发展,也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和职工利益。
四、具体改制方案
1、资产量化
将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为准)218.1万元人民币全部量化,参与资产量化的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在册并在岗职工。职工可自愿将量化的资产出售或出资入股新的公司。允许公司经营层按1:1的比价出资购买其他职工量化的资产并出资入股,出售协议另行签订。
2、新公司组建方案
①改建后的公司名称为:毕节市农资及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尚未核准)。
②公司住所:毕节市中华南路51号。
③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明细表
④按《公司法》建立公司法人治理机构。
⑴由股东组成的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
⑵公司董事会设董事3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⑶公司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⑷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⑸公司副经理和其他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3、其他有关事宜
①改制后的公司承继滨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
②在册职工由改建后的公司接收。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各项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新的有限公司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将企业中党、团等组织关系、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工作移交地方管理。
附件:
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资产量化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企业改革步伐,推动企业发展,根据大经贸发[2003]229号文件《关于加速推进我市工业系统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考虑我厂集体企业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制定如下资产量化办法:
(1)工龄量化方式: 根据毕节市统计局公布的20XX年度毕节市平均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量化,一年工龄量化一个月,按实际工龄计算。
(2)参与工龄量化的对象:20XX年12月30日在册并在岗职工。
(3)参与工龄量化时间计算的取舍: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档案记载的工龄为准。
(4)参与工龄量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分数的确定办法:
(5)岗位工龄。计分办法见下表:
顺号 人员类别 岗位工龄系数 备 注
1 经理 200% 由人事部门提供任免通知
2 副经理 100% 由人事部门提供任免通知
3 中层干部 60% 由人事部门提供任免通知
(6)其它事项。工龄量化由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改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与确认,量化结果向全体员工公布。
(7)参与工龄量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年度内不做调整,年度终了后按本量化办法再做调整。
工龄量化的计算公式如下:
量化值(现金价值)=20XX年度毕节市平均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N+岗位工龄系数×M。
注:N为工龄数;M为任职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8)量化的资金来源从主管部门授予经营管理的资产中支出,支出量化资金后经营管理资产的剩余部分作为改制后的公司资产,由改制后的公司分五年平均返还给毕节市七星关区供销社。
(9)七星关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并报七星关区供销社批准后执行。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XX〕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XX〕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XX〕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XX〕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XX〕560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三、职工安置办法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1)企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实行此办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3.(如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4.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其内退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费××万元,社会保险费××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1.本企业××名退休人员的安置办法将按《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XX〕560号)要求办理移交属地管理手续,附《中央省属驻穗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和《中央、省属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按《关于印发广东省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XX〕1010号)要求办理依托企业管理手续,附《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2.移交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按接收方××市政府××号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退管活动经费××万元,支付××县(区)退管机构(依托管理办法的应明确预留方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万元,共××万元。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1.离休人员人数。
2.(如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经×××老干局同意,离休人员移交×××老干局管理。
3.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及依据、总额(具体与当地老干局联系)。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1.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附《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2.欠缴社保费××万元,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收益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由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统筹解决)。
3.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改制后在××社保局(或社保中心)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1.改制前××名职工在××医保经办机构参加了医疗保险。
2.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对距退休年龄10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内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万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万元。
3.按照××市《××××》(××〔××〕××号)第××条的规定(附具体文件),××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万元,重大疾病补助金××万元,共××万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1.工伤(职业病)职工××名,安置办法及总费用。
2.其中1-4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3.其中5-6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预留费用的依据及金额。
4.7-10级工伤职工人数(附花名册)、安置办法、所需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1.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2.经确认拖欠职工集资款××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3.经确认拖欠职工医疗费××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4.经确认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1.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万元。
2.职工安置费用按照《××××》(××〔××〕××号)的规定,从×××中支付。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经××年××月××日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决议(可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参考样本》)及相关资料附后。
五、有关事项
方案中有关条款如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相违背的,以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备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主管部门请求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没有主管部门的由企业直接出具公函;
2.职工安置方案(含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及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管理服务备案表或依托企业管理备案表);
3.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资料,包括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签到表、会议记录以及投票结果、会议决议;
4.其他对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的资料;
5.改革的文件依据以及涉及的政策法规,包括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革的书面意见,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或改制的文件依据、涉及的政策法规及具体内容。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物资系统体制和机制,实施好甘肃省物产集团“十一五”企业发展规划,促进物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物资系统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甘肃省物产集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集团历史沿革: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甘政函[20XX]65号文)于20XX年9月由原甘肃省物资局及其直属有净资产的企业改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原物资局局机关及直属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并授权集团公司托管资不抵债的直属企业,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吸纳原省物资局所有无净资产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组建了甘肃省物产集团(属法人联合体)。
2、所属成员单位及构成:甘肃省物产集团共管理35个企事业单位,其中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3户(包括集团公司机关),托管成员企业18户,事业单位4户。
3、人员状况:截止20XX年年底,甘肃省物产集团现有各类人员总计4941人。其中在册国有职工2963人(在岗人员1673人,下岗、进中心、内退、保留关系等1290人);离退休人员1354人(离休102人,退休1252人);其他人员(含集体职工)624 人。
4、资产状况:截止20XX年底,集团汇总22户企业账面资产和歇业多年的9户企业最后一次汇总数据,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0.8亿元,负债总额为12.5亿元(尚不含9户歇业企业所欠银行利息),净资产为-1.7亿元,负债率则高达116%;根据省审计厅甘审经贸发[20XX]113号《甘肃省审计厅关于甘肃省物产集团截至20XX年6月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意见》审计结果,甘肃省物产集团在扣除各类资产损失后,资产总额为7.4亿元,负债总额为12.148亿元,净资产为-4.799亿元,负债率为164.2%,集团绝大部分债务是托管的14户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所负。由于无力经营,这些企业近年困难状况不断加重,已成为制约整个集团发展的沉重包袱。物产集团总体上是一个严重资不抵债且长期亏损的企业集团。
5、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集团总体严重资不抵债;二是大部分企业歇业、停业、无法正常运转;三是盘活土地困难;四是下岗职工多、就业压力大;五是职工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层次低、整体素质不高;六是负担离退休人员费用沉重。
从上述的基本情况来看,集团公司从20XX年由原省物资局改制以后,经过几年的拼搏,尽管有所发展,但集团整体上仍然存在着三个基本没有改变:一是资不抵债的基本状况没有改变;二是长期亏损的局面没有改变;三是困难企业的困难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造成这样的现状,主要是集团所属国有企业产权单一,机制、体制不活,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所以,集团必须在继续抓好当前生产经营的同时,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搭建发展平台,尽快推进物产集团的改制。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改制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坚持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贯彻落实省委 “发展抓项目、改革抓创新、和谐抓民生、保证抓党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企业改制的中心任务。
2、基本思路
加强领导、整体规划、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由“松散型集团体制”改制成“紧密型集团公司体制”,下属企业实行“一控二参三退出”的模式进行改革。
3、改制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三不启动”原则,即资产重组不落实、职工安置不落实、托底资金不落实不能启动企业改制;
3)、实施改制要依法进行,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总体目标
以搞活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为目标,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团所属子公司及成员单位的改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物资系统国有资产运营新体系。
三、整体改制思路
1、集团所属企业现状
根据集团现状,将下属30户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正常经营企业,其标准为:有净资产,运营正常,包袱较轻,基本不拖欠职工工资,“三金”能正常缴纳,该类企业有10户,占企业总数的33.3%,各类人员为3087人,占总人数的66.4%;第二类为困难企业,其标准为:有较多的应收帐款或债权,却很难收回,企业能勉强维持运营或暂时歇业,离、退休职工较多,负担较重,职工工资和“三金”不能按时发放和缴纳,该类企业有6户,占企业总数的20%,各类人员为112人,占总人数的2.4%;第三类为特困企业和名存实亡企业,其标准为:严重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基本上已停止经营,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三金”已多年无法继续缴纳,无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该类企业有14户,占企业总数的46.7%,各类人员为1448人,占总人数的31.2%。
2、具体改制意见
1)、企业的改制
将甘肃省万达实业总公司、甘肃省陇西物资储运总公司、甘肃物资(集团)总公司、甘肃省润通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联泰柏道路集中供热站、甘肃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皋兰物资储运石化工贸总公司、甘肃省木材总公司、甘肃省兰州物资供应站、甘肃省金属物资储运供销总公司共10户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引进外来投资和鼓励职工参股等方式改制为国有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将甘肃省化轻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润美花卉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润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甘肃润成工贸有限公司、甘肃省六通实业公司、甘肃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6户企业分类整合后改为国有参股企业或股份合作制的民营企业。
对甘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甘肃省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甘肃省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甘肃顺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省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甘肃龙运物资联合经销公司、甘肃省物资配套供应公司、甘肃省物资进出口总公司、甘肃省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甘肃省物华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物资大厦、甘肃物连公司共14户已严重资不抵债,基本无任何有效资产,扭亏无望的企业,在妥善安置好职工的情况下,停业或依法破产。在实施过程中,集团鼓励并帮助职工自愿进行重组,重新组建股份制、私营、合伙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改制,在集团总体方案报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批准后,各企业分别形成具体改制方案,对人员安置、资产处置、资金筹措等各类问题做出详细测算后,经集团初审,报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行。
2)、所属事业单位的改制
集团下属共有四户事业单位,甘肃省经济学校、甘肃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这两户事业单位根据行业对口原则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甘肃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公室、兰州金属交易市场这两户名存实亡的事业单位在妥善安置好职工的情况下,停业或注销。
3)、集团公司机关的改制
集团公司机关将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基本结束后,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改制。
3、集团改制目标展望
1)、集团改制力争在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全面完成改制后的集团公司将是一个经营状态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大型企业集团,届时集团公司的销售额将由20XX年底的12.2亿元增加到18.6亿元,利润额由现在的亏损173.5万元转变为盈利300万元,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20XX年底的14890元增加到22800元,集团公司的净资产将由现在的-1.7亿元增值到1.2亿元(主要为土地增值),并确保以上各项指标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
2)、充分利用兰州是全国主干交通枢纽和欧亚大陆桥的重要通道的区位优势,发挥集团现有仓储企业的地理位置和方便、快捷的装卸运输作用,大力吸引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物流企业来集团公司投资参股,力争兰州甘藏物流园项目在集团所属的甘肃省金属物资储运供销总公司(河口公司)建立。
3)、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物资系统国有资产监督运营新体系,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履行好“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职能。
4)、加快资源整合。全力支持所属库站和能正常经营的企业,使集团公司所属的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整合经营相同品种和无特色的企业,逐步组建成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集团公司。
5)、在今后一段时期乃至整个“十一五”期间,物产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就是全力实施“三个三”工程(发展商贸、物流、实业三大板块,强化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三大措施,实现扩大营业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三大目标)。改制后的物产集团公司将以搞活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现代流通业为目标,形成以产权多元化、国有资本有一定控制力、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化流通企业集团,最终达到“国家增税、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的。
四、职工安置
1、改制后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对在册国有职工全部实行身份置换,并确保在岗人员总人数的70%以上改制后有就业岗位,对原不在岗而要求安排岗位的人员,根据要求上岗人员的素质及能力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是否安排重新上岗。对实行停业或依法破产的十四户特困企业的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后自主择业,若该类企业退出国有,进入市场改为民营企业时,应优先考虑原企业职工的重新就业,集团公司所属控股或参股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该类企业职工重新上岗。
2、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职工在本人与企业都同意的情况下可实行内退,对内退人员按国家规定预留相关费用,达到内退条件而不愿内退的职工不能置换身份,企业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3、改制后,集团所属成员单位的离休干部全部交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未正式实施前,原则上继续由原单位管理,也可由原单位与改制企业协商具体管理方式。
4、有集体所有制职工的企业,在改制中应与集体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方式和标准参照本单位国有职工身份置换标准执行。
五、资产处置
1、对拟将改制为控股或参股企业的资产,在支付置换职工身份补偿金和欠发欠缴职工的各项费用后,剩余的国有资产由改制后成为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继续使用;对外的债权和债务(包括银行贷款)由改制后企业承接。
2、十四户特困企业绝大部分已无任何资产,只有少数几户有少量有效资产,在改制中将少量有效资产通过变现后作为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欠发欠缴的各项费用;对外债务(包括银行贷款)通过依法破产来解除债务关系。
六、改制费用测算及来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社部发[20XX]21号、省委发[20XX]7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集团所需改制费用项目进行了分类测算。改制费用包括七大项,即:1、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预留距法定退休年龄 5年内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3、预留离休干部医疗费及管理费;4、预留退休职工管理费;5、历年欠发欠缴职工的工资、“三金”等各项费用;6、安置其他人员所需费用;7、改制直接成本。该七项费用均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测算。据此,我们初步测算出集团系统需改制资金共20628.69万元。甘肃省万达实业总公司等16户企业所需12452.04万元改制费用,可以从这些企业的净资产和盘活土地等方式中予以筹措,但甘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等14户特困企业所需的8176.65万元改制费用,企业自身已无力解决。
七、请求解决的问题
1、物产集团总体上是一个严重资不抵债且长期亏损的企业集团,净资产为-1.7亿元,无力用自有的资产来完成改革任务,14户特困企业无任何有效资产,已歇业多年,只能退出市场,这些企业都是20XX年省物资局改制为集团公司时,因改制不彻底而遗留下来的托管单位,是物产集团整体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如果政府不给予资金扶持,整个物产集团的改制将无法启动。安置这14户特困企业职工经初步测算需资金8176.65万元(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4021.2万元,预留离退休人员费用940.9万元,欠缴养老金、医保费896.17万元,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2136.38万元,改制直接费用182万元)。由于上述企业已资不抵债,自身无任何资金来源,其所需改制资金,恳请省政府予以解决;这十四户企业的其它遗留问题,在依法破产时,请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2、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43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采取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土地资产40%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土地资产的60%可用于职工身份的置换;又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活国有土地有关问题的批复(甘政函[20XX]74号)第四条规定:涉及分批分期综合开发国有土地的范围和面积,经土地评估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让手续或转增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据此精神,为使集团顺利改制,请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集团下属所有国有划拨土地评估后一部分用于职工身份置换,一部分转增国有资本金。
3、鉴于物产集团公司机关改革将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基本完成以后启动,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持整体稳定,恳请省政府将现在财政供给机关每年125.4万元的补贴包干经费,继续保留至集团全部改制完毕。
4、为加快我省物流企业的发展,扶持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改革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恳请省政府每年继续拨付简易建筑费和贷款贴息250万元;为促进甘肃省现代物流业的建设,建议省政府设立甘肃省物流发展基金,以支持甘肃省物流企业的改革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5、从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省委办发[20XX]8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的原则,集团拟将改制后企业离休干部102人和原省物资局54名退休干部全部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便于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请求在甘肃省物产集团公司组建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该中心为事业单位性质,编制5—7人,经费由省财政供给;离休干部所需医疗统筹金、特需费、公用经费、取暖费及老干部去逝后遗属的困难补助等费用均由省财政供给;截止目前,共拖欠离休干部医疗费、取暖费、特需费、公用经费等合计110.6万元,请求政府财政拨款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