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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才库建设方案

时间: 11-24 栏目:方案
篇一: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4382字)

为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提高会计人才素质,进一步创新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层次会计人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武汉市委、市政府《武汉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XX-20XX年)》(武发[20XX]1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XX—20XX)》(鄂财会发[20XX]31号)和武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黄鹤英才(专项)计划》(武人才〔20XX〕5号)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全面了解掌握我市优秀会计人才资源基本情况,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创新型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人才,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率先在中部崛起、建设武汉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高级会计人才保证和广泛的会计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建设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诚信敬业的高级会计人才队伍。分类设立高级会计实务人才、会计理论人才、注册会计师人才等高级会计人才库。把人才库建成面向社会、与人才市场同步联网、科学分类、信息完整、动态管理的信息平台。努力提高全市会计人才素质,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致力于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分阶段依次推进人才库建设,力争到20XX年入库人才规模达到1000人,每年入库人员150人,入库人员分配比例为:会计实务人才占50﹪,会计理论人才占20﹪,注册会计师人才占30﹪;从高级会计人才库中重点推荐、选拔70名左右高端人才入选“黄鹤英才(会计)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黄鹤英才(会计)计划”入选证书》。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培养具有较深造诣、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会计实务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努力提高会计人才综合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培养具有处理国内外新兴业务及复杂问题能力的高级会计实务人才

培养精通财会业务,熟练掌握会计法规、制度,熟悉市场规则,懂得金融、法律、内部控制、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随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能够解决单位复杂经济问题且胜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发展要求的高级会计实务人才。

(二)培养具有国家(国际)水准的高级会计理论人才

联合社会教育资源,通过对高层次会计理论人才的培育,促进会计理论、会计教育和会计改革的持续繁荣发展。努力造就一批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的知识结构,在国家(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在国家(国际)会计学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会计研究和教育工作者。

(三)培养专业能力强、国内外行业认可的注册会计师

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科学发展的意见》(鄂政办发[20XX]4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科学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XX]57号)精神,加快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努力造就一批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优异、执业经验丰富、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谙熟国内外行业规则、能够在国内外会计审计市场规范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业务骨干以及能够参与到国际企业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解决复杂经济问题的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为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保障。

(四)培养和开发其他各类会计人才

加快其他各类会计人才的培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多层次的会计人才资源,形成不同类别和层级的会计人才的合理布局,为高级会计人才提供重要储备。

(五)打造会计高级人才重点工程

一是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国家级和区域性的会计领军人才,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健全高级会计人才成长的长效机制,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标准,吸纳影响大、贡献突出的高端会计人才,为国家、省会计领军人才以及“黄鹤英才(会计)计划”培养提供后备力量。

二是高级会计人才素质提高工程。以会计人才能力要求为指引,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专业知识、综合理论知识和会计发展与改革前沿知识培训。通过不同载体和平台,优化知识结构、完善研究方法、更新经营理念,提高会计人才职业道德修养和整体素质。

三是建立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基地。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

四、工作程序

(一)入库人选范围

1、从财务管理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大中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2、武汉地区大中型企业(中央在汉企业)、上市公司的在岗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会计骨干;

3、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岗的总会计师、财务会计骨干;

4、在汉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高校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教师;

5、在汉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6、武汉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保险、融资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和经济分析师;

7、武汉地区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海归人才中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经验和显著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入库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种会计政策法规,有广阔胸怀和全方位视野,具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敬业精神,目标清晰、事业心强、与时俱进、诚实守信;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在汉工作的会计实务和理论工作者,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选高级会计人才库。

1、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2、已取得全国及省级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3、在汉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八年以上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具备十年以上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部门经理、业务骨干;

5、入选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金榜、银榜;

6、在武汉市组织的历届会计大赛中荣获前三名的选手;

7、成就特别突出的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工作者。

(三)入库申报、核准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入库的人员,登陆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点击“高级会计人才”栏目,在线填写、提交《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入库申请表》(表样附后),并将纸质文本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获奖证书、学术论文、著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报送武汉市会计学会,由武汉市财政局高级会计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评审,评审通过后每季末集中报送市财政局高级会计人才建设领导小组核准入库。

五、管理使用

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库由市财政局高级会计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和管理。

(一)人才库的日常管理。武汉市会计学会负责入库人员的登记、档案资料保管、汇总、更新及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申请人入库时的相关信息资料(单位、职务、职称、学历等)在入库后如有变动,或调离武汉市,相关个人或单位应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武汉市会计学会审核确认,以便及时更新人才库信息。进入人才库的人员由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颁发“武汉市高级会计人才”证书。

(二)强化入库人才的培养,实行入库人才轮训制度。分别采取专题讲座、组织论坛、外出交流考察等方式,组织我市高级会计人才学习培训,原则上每三年轮训一遍。使入库人才及时了解财会新制度、新规定,优先安排参加专家学者的学术讲座,通过学习与交流,夯实理论基础,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管理理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会计人员相互交流沟通平台。

(三)发挥人才集聚优势,提高人才使用效能。组织、支持高级会计人才库的人员开展论文研讨(优秀论文可推荐至《财会月刊》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著书立说、学术交流;择优参加有关专家选拔、推荐;择优入选高层次人才工程;在职称评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择优聘任为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咨询专家;择优聘任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专家;择优推荐担任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委;择优聘任为武汉市会计大赛专家顾问;择优纳入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择优推荐为武汉市相关学会理事候选人;择优向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

(四)建立和落实人才奖励等制度。对于取得特别优异成果的在库人员,给予精神奖励,并在研究活动中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同时,积极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机构(部门)推荐相关荣誉评选,不断拓宽人才激励载体,激发人才的实干创新活力。

六、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入库条件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一是成立武汉市财政局高级会计人才建设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组长,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二是成立高级会计人才建设专家审核小组,由局会计处、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市会计学会具体承办评审事宜。

(二)大力宣传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及高级会计人才库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着力建设人才重点工程。各区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以《实施方案》为指导,积极举荐本区、本部门、本系统优秀会计人才进入人才库,为会计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切实发挥会计人才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会计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对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政策支持。适当安排高级会计人才发展、培训和管理经费,形成稳定的人才开发资金来源,为会计人才培养和人才库建设提供支持。

(四)实施人才库网络管理。搭建高级会计人才库网络管理平台,便于对高级会计人才的在线检索、查询,逐步优化我市高级会计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和人才信息共享机制。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及时了解国内外会计行业的新政策、新动态。构建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推动高级会计人才的培育、使用工作格局,为我市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五)建设高级会计人才交流平台。建立高级会计人才学习研讨、成果交流、调研考察制度,安排在库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调研活动,为在库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交流环境,促进会计人才良性互动发展。

(六)做好人才评估。注重在库人才的管理和专业能力的持续提高,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估机制,依据在库人员在实务会计工作或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社会影响、认可程度、获奖情况等,结合入库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形成量化的评估标准,进行客观评价。

篇二:汉川市工商局关于全面开展人才库建设的工作方案(2524字)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省局、孝感市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四个统一”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的要求,牢固树立“两个第一”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局战略。以工商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以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人才库建设为载体,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领导人才、监管执法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目标。着眼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持续发展,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一是以实现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设青年后备人才队伍。以40岁以下青年干部为重点,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工商英才。

二是以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建设复合型的基层实用人才队伍。以工商所长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善于服务、监管、办案、维权,能解难题、勇于创新、执行力强的复合型基层实用人才队伍。

三是以提高专业技能为核心,建设专业化的监管执法人才队伍。以高层次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把握政策法规准确、服务优质高效的服务发展人才;善于识别和有效防控市场秩序风险的市场监管人才;善于突破和查办大案要案的执法办案人才;善于调解和有效化解矛盾的消保维权人才;善于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精通法律法规的工商法制人才等各类专业化行政执法人才。

四是以提高综合素质为核心,建设高效能的综合管理人才队伍。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努力建设具有较高政治素养、较强大局意识,长于组织协调,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政策研究、办公行政、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党务管理、新闻宣传等方面的高效能综合管理人才队伍。

二、入库对象和条件

(一)入库对象。全市系统符合条件的在册在岗人员。

(二)入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上年度公务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4、上年度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获得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岗位能手等。

青年后备人才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干部群众认可等条件。

三、入库方式和程序

(一)入库方式。

1、绩效考评。根据岗位的性质、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能力素质标准,以工作绩效考评为依据,坚持突出业绩发现人才。

2、群众推荐。建立在重大案件办理、重点任务完成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的机制,以民主推荐结果为依据,坚持依靠群众发现人才。

(二)入库程序。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研究的程序进行。

1、民主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即由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二是群众推荐。即在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全员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2、组织考察。市局人才管理部门组织考察组,重点考察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党组研究。市局党组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

(4)公示。

四、入库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

(一)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远程教学和网络培训作用,按照实用性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二)实践锻炼。健全人才跨区域、跨层级交流、轮岗、任职、挂职制度,在急难险重岗位、艰苦边远岗位、基层部门锻炼中培养开发人才。

(三)选拔任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优先从基层一线和人才库中挑选任用干部,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完善后备干部选拔管理,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重视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四)激励保障。坚持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事业激励相结合,为人才搭建发展平台,提供培训、交流和关键岗位锻炼机会。大力表彰在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相结合,关心人才身心健康,落实人才休假、健康检查、执法伤害保险、执法风险防范等制度。

(五)动态管理。坚持入库人才定期考评制度,经考评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从人才库中去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人才库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形成一把手主抓,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二)统筹兼顾推进。工商学会要深入开展人才理论研究,探索人才工作规律,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对不同类型和不同区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分类指导;市局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及时宣传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全系统重视、推动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各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单位要围绕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广大干部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加大工作创新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努力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带动人才工作水平和效能全面提升。

(三)营造良好环境。局属各单位要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形成见贤思齐、奋发努力的良好风尚;要针对各类人才成长特点,提供干事创业、发挥作用的平台,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育人才、锻炼人才、使用人才、成就人才,积极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用才良好环境,扎实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篇三:德州市国家税务局专业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2576字)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德州市国税系统人才库建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管理强税、人才兴税的发展战略,遵循税收工作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完善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发挥优秀拔尖人才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专业人才队伍活力,为国税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选拔原则

(一)以人为本、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选拔、激励竞争原则。

(三)统筹规划、合理使用原则。

(四)重点培养、注重实际原则。

三、选拔数量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在全市国税系统现有专业人员中按照不超过15%的入库人才比例,确定各专业人才库规模(各专业人才库规模见“附件”)。同时,根据报名情况,由市局人才库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本次专业人才选拔数量。

四、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严谨,依法办事,善于沟通协调。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税收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

4、依法治税,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全局观念。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精通本岗位工作业务,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6、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一定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熟练、业务精通,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五、基本资格

1、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选拔程序

专业人才库选拔采取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推荐、专业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和确认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根据专业人才库的准入标准、资格条件,由个人进行自荐申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工作业绩总结,科研成果或调研报告一篇,有关专业技能及奖励证书等能证明个人业绩突出的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由所在单位对个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鉴别材料真伪,提出推荐意见。各单位将符合参加笔试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和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负责各专业人才库管理的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进行复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将符合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报人才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专业技能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局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本专业人才的选拔,对各单位推荐的人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专业人才库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见“附件”)。

笔试工作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组织。考场的设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笔试主要测试:基础业务知识、专业业务技能、公文写作与调研科研等各类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需要组织面试的科室,根据单位推荐和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确定后,各相关科室将面试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面试时间由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局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程序,主要对选拔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服务技能和意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测试。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优先考虑人员,可不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但其他选拔环节均应按规定参与,由各县(市、区)局和相关科室在审核推荐环节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核,具体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综合评审。主要由市局相关各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单位审核推荐、专业技能考核和科室日常掌握的有关情况,对选拔对象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业务应用、创新能力、组织协调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向领导小组提出专业人才建议人选。

(五)确认公布。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审核推荐、专业技能考核、综合评审情况,最终研究确定专业人才库入库人选,并在系统内公布市局专业人才库人员名单,颁发证书,办理相关手续。

七、人才库建设时间安排

10月31日向局长办公会提交实施方案(通用稿),会后相关科室报送需求和补充意见。

11月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局印发《德州市国税局专业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并进行电话通知,各专业人才库相关科室对口指导,各县(市、区)局具体安排部署报名、资格审查和单位推荐。

11月2日下午4:00报名结束,相关科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人才库选拔数量,明确考试地点。相关科室准备笔试试卷。

11月4日相关科室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5个小时。

11月5日各相关科室阅卷,下午3:00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领导小组确定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1月7日相关科室组织面试。

11月8日各相关部门组织综合评审,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专业人才建议人选,并于4:00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局人才库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确定各专业人才库入库人选,公布各专业人才库人员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专业人才库的选拔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专业人才库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一)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在专业人才库选拔工作中,要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严把资格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工作,确保专业人才库选拔质量。

(二)广泛动员,严密实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周密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确保专业人才库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在人才库建设工作中,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肃纪律,加强对专业人才选拔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对发现不良问题,领导小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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