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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微博建设方案

时间: 11-24 栏目:方案
篇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运行实施方案(2590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政务微博微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卫国

副组长:吴学海(兼)

成 员:丁斌、庞士磊、吴其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吴学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制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规划,拟定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的信息发布方案,组织、指导、审核、督促微博微信内容发布。

科技规划处:负责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持。建立并开通微博微信平台,组织人员培训,针对服务对象(企业)需求开展调研,完善微博微信栏目和内容,维护平台正常运行。

宣传教育中心:在政策法规处指导下,收集、整理网民在局政务微博微信上的意见,起草、编辑微博微信发布内容。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定期发布政务微博微信,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工作,主动认领网民在微博微信上的意见,研究提出应对热点问题及社会公众关切的回复意见。

三、工作步骤

(一)12月31日前,开通局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由科技规划处牵头,在局办公区域内建设WIFI无线网络,举办1至2期政务微博微信培训班,每个业务处室确定1名信息员。(牵头处室:科技规划处)

(二)20XX年1月31日前,集中发展政务微博微信成员。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重点将服务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发展为政务微博微信成员。(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三)各处室信息员每周至少要发布1条信息,政策法规处跟踪督办,每月通报。(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宣教中心负责政务信息采集、编辑,每日发布信息2—3条。信息来源以局网站、各处室信息员提供、中国安全生产报、各大主流媒体为主。信息由政策法规处审核把关后,交省宣教中心在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政务微博微信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省宣教中心收集整理,反馈给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分办相关业务处室解答。(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原则和发布内容

(一)工作原则

政务微博微信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和“公开透明、及时快捷、树立形象”的原则,围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行政执法、安全常识、应急知识、安全文化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信息,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发布内容

初期设置信息发布、新闻链接、生产安全百科(安全生产工作科普知识)、预警预防信息等栏目。根据运行实际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对栏目划分进行调整。

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进展、新成效。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信息。

3.有关生产安全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预警预防、统计分析,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及救援处置信息。

4.对不实报道、谣言及其他不良言论的回应和澄清。

5.需要发布、回复或转发的其他事项。

禁止发布的内容包括:

1.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破坏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

3.散布谣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稳定的。

4.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聚众扰乱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6.未经确认的信息和未经审定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除外)。

7.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制度。发布信息内容应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为本部门信息发布授权人员,信息发布人员的授权管理由政策法规处负责。

局政务微博微信各类信息的发布审核按以下程序执行:

1.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或省局出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政策前征求意见、印发的重要文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公文付印后起草微博微信发布内容,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安排发布。

2.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行动、活动安排,负责组织协调的部门应当在工作部署确定后,起草微博、微信发布内容,报局分管领导审定,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安排发布。

3.各部门出具的政策性答复文件,具有普遍指导性的或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应起草微博、微信发布内容,报局分管领导同志审定后,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本部门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同时交政策法规处备案。

4.需在微博微信上发布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信息和调查处理过程中的阶段性信息,由局赴现场人员负责起草,经赴现场负责人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后,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本部门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同时交政策法规处备案。

5.有关生产安全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预警预防、统计分析,以及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及救援处置信息等事项和承办部门认为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应起草微博微信发布内容,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本部门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同时交政策法规处备案。

6.各部门有关业务活动、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知识的微博、微信发布内容,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交由宣教中心编辑、排版后,由本单位获得授权的人员负责发布,同时交政策法规处备案。

7.需要局政务微博微信转发相关信息的,各单位向政策法规处提出转发申请,由政策法规处并统一安排转发。

(二)回复制度

1.一般性的评论和政策咨询由相关业务处室在第一时间负责回复或解答,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当日给出研究办理的回复,并在办结时回复处理结果。

2.一般性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由相关单位负责审定和回复。

3.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访事项,由政策法规处转交办公室按局相关规定处理。

4.涉及全局专业性的重要评论、提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研究提出答复意见。

5.较大以上舆情,由政策法规处根据舆情应对措施,组织进行及时有序回复。

6.对网民的评论和私信,要认真分析,对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积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解决,并在微博微信中发布处理结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信力。

7.各部门发现网民发表的恶意言论,可以不予理睬,性质恶劣的可报告政策法规处予以删除。回复评论时,要真诚平等,不发表与政务身份不符的言论。

篇二:政务微博(新浪)实施方案(1032字)

根据《20XX年度自治州绩效考评制度建设、效能效率、工作作风建设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巴绩办发【20XX】4号)要求,我局开通了本部门政务微博(新浪),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通(新浪)微博的目的:

新浪微博有极好的群众基础,群众数已突破3亿,每天活跃在新浪微博的群众超过2700万。因此开通微博,不仅建立了与群众沟通的良好渠道,进一步增强了政民互动,缩短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而且还有助于提高新形势下政府工作及执政水平;有利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分工及主要程序

(一)明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设置专人专岗主要负责巴州住建局微博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并负责日常信息、综合信息的发布及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发布及回复的各类信息;各科室、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主动发布和及时回复的信息。

(二)发布程序及审核:

1、主动发布、转发:

稿源由各科室、各单位提供,经筛选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即可发布,重大敏感事项发布需经局主要领导审核批示,特别重大事项由局党组讨论同意确定。

与业务有关的重要信息,如领导参加的相关活动信息,领导接受媒体采访的主题及链接,媒体报道和其他微博内容转载等。原则上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重大事项报局主要领导同意。

2、评论、回复:

挑选部分典型性评论进行回复。一般性内容根据工作分工和科室(单位)工作职责,由各科室(单位)提出回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答复,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指定牵头科室提出回复意见,并经牵头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答复。

3、关注:

可添加部分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关注对象。与关注对象保持互动。

三、工作检查及考核

定期对政务微博安全信息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信息发布情况、粉丝数进行统计。并将不及时发布和回复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中、年底的工作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科室各单位配合

在政务微博工作中,领导应高度重视,推动微博开通运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并尽快熟悉微博功能及业务;微博运营人员要精通微博操作,熟悉政务微博使用技巧,微博维护人员配备智能手机,保证24小时在线。

(二)信息内容发布原则:

1、内容贴近民生,戒单项宣传政绩;

2、语言简明,不说“官话”和“网话”;

3、注意发布时间、控制发布数量;

4、多样化表现形式,增强可读性;

5、保证高度时效性,不发过期信息。

巴州住建局

二〇XX年八月二十二日

篇三:政务微博建设实施方案(2937字)

为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回应网民关切,宣传国土资源形象,提升执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通政务微博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20XX〕103号)文件精神,拟开通运行局政务微博。现将我局政务微博实施方案设计如下:

一、实施背景

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推出的官方微博账户,力行“织博为民”。 20XX年底,随着中国第一个政务微博投入运行,政务微博得到迅猛壮大,在社会管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舆论引导、倾听民众呼声、树立政府形象、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之间沟通的便捷桥梁,成为老百姓微博问政的移动平台。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的作用,传播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政务微博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叶晓英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颜隆炯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颜隆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宇同志、彭学泉同志、胡清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匡仁秀及各单位、股室的微博信息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股室必须指定1-2名讲政治、文字功底好的人员为微博信息员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微博信息员及管理员名单附后。

三、发布内容

(一)省人大、省政协出台的国土资源重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当地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重要决策、规定等;

(三)重大地质灾害情况和处置措施;

(四)国土资源典型信访案例;

(五)国土资源小常识、法律知识及地质灾害避灾常识;

(六)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七)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对社会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和网络评论的回应;

(八)其他需要发布或转发的相关内容。

四、发布规则

发布信息要以群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把握微博发布的特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要紧扣部门业务,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回应热点问题,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动态和应对措施,人性化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确保信息能够满足公众需求。同时,要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观点立场的客观性、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强化防范虚假与不良信息传播的方法和措施,维护政务微博的准确性、权威性。

(一)内容构架。

发布的微博主要以发布市局工作讯息与服务信息为主,其次可发布或转播资讯、观点、新闻等与本局工作相关内容,同时要注重转播并评论网友提出的问题,加强互动交流,激励、引导网友;鼓励局领导以个人名义开设专题发布与工作职能相关的信息,与网友互动讨论。

(二)内容形式。

1.发布微博的文字要简洁、讲重点、通俗化,每条微博为140字(包括标点)的文字上限,尽量运用网络化语言,避免强势姿态,放低姿态与民沟通;文字发布尽量要与图片结合,全方位展示我局良好形象和执法为民的理念。

2.发布微博围绕七个话题:国土动态、地灾预报、国土知识、阳光国土、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地质环境。

3.局政务微博以及全系统干部职工开设的个人微博要及时加入到江西国土资源微博群,积极参与互动。

(三)发布时间及频率。

1.政务微博开通后微博管理人员在岗维护保证在早上8点至晚上24点,发布时间:每天9—10点、16—18点、21—24点这几段微博用户高峰时期,切勿在短时间内连续发送多条微博,微博信息原则上要求每个工作日都有更新上传,每天发送量(包括转播)为5—15条为宜。

2.政务微博信息员必须保证每周至少有5条微博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发布制度和程序。

政务微博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实行先审后发制度。一般性信息,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局政务微博管理发布员发布;重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特别重大事件的信息,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

五、责任分工

政务微博的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众多人员,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各国土所和局属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微博素材收集与发布,信息联络员名单上报办公室。各单位明确分工内部实行AB岗管理,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具体分工如下:

1.涉及局重大工作动态和局领导活动相关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报送;

2.涉及咨询、信访等问题的答复,由信访办负责根据内容落实相关股室负责,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3.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版面设计、栏目规划、内容发布等日常管理工作;

4.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及时组织报送大队的重大工作动态和行政执法活动相关信息;

5.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及时报送重大项目的相关情况。

6.其他各单位均要做好本部门微博信息的报送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微博信息公开机制。必须构建起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保证,提高政务运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公信力。

二是建立微博应急处置机制。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为蓝本,建立微博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把微博这一新媒体作为稳定情绪人心、促进处突应对、提速提质舆论引导的重要载体,使突发事件通过权威途径客观、及时对外公布。

三是建立微博监管机制。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对政务微博中出现的不良信息进行监管,对部分群众投诉或者举报进行有效的引导,促进政务微博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建立微博工作评估奖惩机制。对各单位在公开微博信息、应对网络舆情、解决网民诉求、与网民沟通互动等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并把这种评估奖惩制度化。

七、几点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舆情处置等政务微博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应急处理的时效性、便民服务的多样性、诉求回应的针对性,确保政务微博健康、有序运行。

(二)强化培训交流。通过举办论坛、组织培训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微博运维人员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微博运维知识,传授网络交流和传播技巧,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微博运维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政务微博的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发布量、转发率、评论数等指标对各单位参与政务微博运维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考核。

八、注意事项

序号 政务微博管理注意事项 禁忌事项

1 明确微博定位 发布不符合党和政府政策言论

2 配置专门管理人员 发布违法法律工序良俗言论

3 设置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人员 关闭评论功能,不听取网名意见

4 所有发布内容要审核 间断信息更新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内容公私不分

6 微博资料设置要完善 缺乏原创内容

7 将网民观点意见整理备案 介入网民争论

8 进行内容规划信息分类 说官话打官腔

9 把握发布时间和频率 单项宣传政绩

10 主动搜索相应舆论 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名族宗教话题

11 及时回复网民投诉 发布煽动性言论

12 在重大事件中快速发声、持续发声 关注不当人群

13 适当转发其他政务微博内容,合作共进 嘲讽残疾等弱势群体

14 公布事件处置最新进展 不处理投诉质疑

15 讲礼貌有风度 转发发动、危害社会稳定言论

16 发布简洁文字 泄露国家机密

17 尊重不同意见 发布内容语句啰嗦,抓不住重点

18 真诚沟通交流 轻率回复网民,妄下结论

19 语言朴实生活化 单枪匹马,不与其他政务微博配合

20 向优秀政务微博学习 口无遮拦谩骂,无理狡辩

篇四:政务微博建设实施方案(3362字)

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络主旋律”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网上服务能力和网络舆情应对水平,树立权威、公开、透明的某某县纪委监察局形象,拓展纪检监察系统与民众互动平台,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微博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服务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的最大效能,使我县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建设工作持续、平稳、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微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微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纪委委局机关各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机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任执行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实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成立相应组织。

(二)编辑队伍

主编:

栏目编辑:从优秀网评员和全县青年干部中选调3-4人。选调人员必须符合政治素质好、文字综合好、电脑操作好,具有奉献吃苦精神,爱好微博,是一个“手机控”、“微博控”。

二、功能定位与任务目标

(一)功能定位:按照河南省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微博建设为集五大功能于一体的新平台:

1、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2、服务群众,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优质的服务;

3、化解矛盾,进一步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沟通,以平等、包容的心态对待批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解疑释惑,以认真负责的精神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4、舆论引导,进一步关注民生、关注网上热点话题,用准确、权威、透明的信息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

5、网络督政,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的途径,增强网络督政的及时性和影响力,接受和快速回应群众关于“涉官、涉腐、涉纪”的网络举报。

我县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以上五项任务目标,精心组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科学配备各项资源,扎实有效开展。

(二)目标任务:

1个月:建立建成某某县纪委政务微博群,脉络清晰,功能健全。

3个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微博粉丝总数达到2万人,形成初具影响力的纪检监察政务微博。为全市纪检监察政务微博作示范。

6个月:粉丝总数达到5万人,争取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全县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全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具有影响力的平台。

同时,建设好县纪检监察网。

三、工作要求

(一)开设单位: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必须开设本单位政务微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反腐倡廉网评员开设个人微博。

(二)领导责任:各开设政务微博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负责微博建设工作,对于本部门政务微博运行管理工作全权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实名或匿名开通的微博,应由所在单位的政务微博管理人员备案并协助管理。各单位微博建设工作负责人负责各单位微博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

(三)人员配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务微博,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政务微博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微博的建设、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上报工作。在管理人员上岗前需参加县纪委政务微博办公室培训考核和备案,掌握微博建设管理要求、标准,并具备相应能力后方可上岗。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政务微博管理员的选任,可结合反腐倡廉网评员的调整进行。

(四)脱密和合法性要求:凡发布(转发)信息内容,不得涉及工作秘密,发布的纪检监察相关资讯必须经脱密后方可发布。所发布信息不得包含违宪、违法、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诽谤他人、煽动非法集会、违反社会公德的信息,以及不得含有任何其他法律禁止内容的信息。不得转发(发布)、参与网络个人的热点话题及评议,不得转发(发布)、具有严重争议的是非话题,不得转发(发布)网络谣言。

(五)链接、关注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其开设的微博上,要链接和关注县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以及全市其他纪检监察部门、个人微博,形成规模强大的微博群。不得关注具有争议的个人、娱乐明星及网络炒作的个人微博。

(六)建设完成时间:至20XX年4月1日,各单位政务微博、个人工作微博注册建设完成。

四、建设、管理标准

(一)名称:某某县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正式名称为“清风某某”或“阳光某某纪检”,各乡镇及县直单位政务微博,应以“**纪检”格式命名,如: 乡纪检, 乡纪检,某某县药监局纪检。

(二)头像: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某某县纪委监察局政务微博头像图案

(三)运行平台:各政务、工作微博的基本开设的网络媒体为新浪公司微博平台,在此基础上可向腾讯、人民网等各主流媒体网站拓展。 (四)微博发布信息内容:要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保证内容供给量,紧紧围绕微博建设的“五大功能”合理展开,以纪检资讯、廉政文化、便民服务为主,同时适当配以当前时事、热点话题。注重信息资讯的新鲜、真实度。特别注意发布信息内容的脱密性与合法性,严格遵守本方案的“脱密和合法性要求”。

(五)微博用语:微博用语要简明、清晰、准确,但切忌过于娱乐调侃,或过于生硬死板。要尽量做到“去官味”,以草根的心态和作坊化的语言,与网友进行平等、互动式交流。

(六)信息形式:一是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设相应工作栏目版块,如“清风资讯”、“清风微语”等,也可根据网上政务公开内容,设置相应办事流程资讯栏目。二是注重转发与原创并重,既要紧跟信息发展脉搏,及时转发最新时事动态,保证微博消息的新鲜度。又要坚持原创,发现自我,树立特色鲜明的微博标签,保证信息发布言之有物。三是综合利用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信息载体,图文并茂、声画并举,注重多媒体的呈现效果。特别注重灵活使用图片和视频,在文字中配发相关多媒体内容,增加文字表达力,提高信息观赏性。

(七)更新、回复时限:一是要做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答群众疑惑,一般回复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与留言群众说明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完成。二是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频度,应控制在每天发布(转发)消息3-8条。个人工作微博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是每工作日发布(转发)消息数应不少于5条。

(八)重要信息报送:如遇敏感、影响较大的话题,各级纪检监察政务微博管理人员应本着打压谣言、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正确发展方向的原则,进行积极、及时处理。遇到重大、特殊舆情时,要迅速向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如实汇报,并及时知会相关单位微博管理人员,经由领导、上级机关指示后,妥善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 以营销的理念,搞好政务微博的推介宣传工作。

(一)加强内部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在单位内部广泛宣传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建设的重要意义,倡导纪检监察干部开设自己的个人工作微博,形成规模强大的微博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网络办公、网络办案意识,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的热情和能力。

(二)广泛开展外部宣传。一是互联网宣传。在某某县 及信阳市的主要网络平台进行宣传,造大声势,扩大粉丝阵营。二在某某县内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县政府政务大厅、广场LED屏幕、宣传告示牌等位置立体化扩大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影响力,多渠道提高县纪委官方微博关注度,全面拓宽微博服务领域,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氛围。开展线上和线下的网民活动。

六、反馈改善、考核排名机制

(一)反馈改善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微博管理机构 根据微博实际运行情况,每月编写微博运行报告,同时各单位要对所辖群众、办事群众进行实际走访,听取微博建设反馈意见。由县纪委微博管理办公室对运行报告与反馈意见进行统一整理汇总、科学分析,查找微博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并出具相应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由微博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投入试运行。依次反复,不断提高和完善微博运行、管理方式,提高微博服务功能。同时,不定期召开微博管理座谈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微博管理人员可相互交流经验,学习先进做法,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二)建立考核排名机制。面向全县各个单位的纪检监 察机关微博、个人政务微博开展排名考核机制。根据各微博运营情况(内容、微博数量、粉丝数、热点微博关注转发数)进行季度排名考核,并对优秀微博及微博管理员进行相应奖励。

某某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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