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走访慰问方案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重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和市委的相关要求,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市中街道一对一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时间安排20XX年6月
二、参加慰问帮扶活动的人员
市中街道全体脱产干部、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三、慰问的对象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四、慰问帮扶的内容街道党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层层抓落实,明确责任到人。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与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从解决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手中,营造和谐的党内关系。
1、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协调街道内企业开展捐赠活动,为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捐赠药品、棉衣棉被及生活必需品。
2、普遍走访。管区成员收集辖区内部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名单,进行汇总并报请党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根部“千名干部下基层大走访”活动中包村干部负责区域制定相关帮扶名单,办公室做好相关联系工作。各包村干部对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要普遍走访一次。在思想上给予关怀,同时根据困难在物质上给予相应帮助。
3、收集建议。询问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好影像、文字记录,同时将记录交予党建办公室进行存档保存。
五、要求
1、要具体掌握走访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分工,确保结对慰问帮扶活动落到实处。
2、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期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慰问活动,努力使此次活动成为密切党内关系的具体实践。
20XX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按照惯例街道会在中秋、国庆前夕对辖区内的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经费由街道自筹(元旦、春节资金由区财政拨付)。
一、慰问范围要求:
1、必须是双拆户中的困难家庭;
2、低保边缘户;
3、低保户不在此次慰问范围内。
二、慰问标准:
1、特困户每户500元(以一类大病为主)。
2、一般困难户每户300元。
三、拨款由财政所负责实施。
四、具体走访慰问由各民生办按慰问标准实施执行。
五、慰问发放要签字备案,签字表必须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不得代签。慰问活动结束后,各民生办要将签字表报街道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备案。
六、节后将由街道纪工委、财政所、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科对节日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和上门的方式,随机抽查各民生办走访慰问户数10%的家庭慰问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各单位责任。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我街道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问题,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广泛开展“走基层、察民情、送温暖”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2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集中慰问活动时间为2月9日至10日。村(社区)慰问活动由联系村(社区)的党政负责干部牵头,联系各村(社区)群众工作站的市、区单位、网格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将走访慰问的活动总结和已签字名册于2月13日前交街道民政办(慰问名册要求手工填写,经慰问对象、经手人签字后加盖村(社区)行政公章)。慰问结束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慰问情况对慰问资金进行督察,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联点领导统领全局,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专干和联点干部为主要负责人;各村(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核准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慰问资金到位。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区)要准确掌握特困群众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确保一方平安。民政办要统筹协调好春节慰问工作,严把重点困难对象审核关,确保慰问资金和物资及时、足额到位。经发办要及时调拨财政专项春节慰问资金。党政办要对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和综合报道。各相关办线要参与支持联系村(社区)的特困对象生活救助和走访慰问工作。纪检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帮困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贪污、挪用行为。
值此20**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更好的让街道内贫困家庭及弱势群体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及时把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进困难群体家中,街道工委、办事处将于近期进行走访,现将走访慰问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时间
20**年1月16日—1月21日
二、慰问形式
1、街道领导到联系点走访慰问,每个联系点走访不少于4户。
2、机关各科室随分管领导到各联系点上门走访慰问。
3、各社区、各村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
三、慰问原则
1、扎口管理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各类慰问对象按照低保边缘户的标准由各社区、各村上报。街道民政办梳理后,按不同对象归类相关部门,慰问标准、经费按统一标准执行。
2、普惠慰问与防止重复相结合。认真周密地做好困难家庭的摸底、统计、分类工作,确实做到应救助的要一户不漏,同时避免重复慰问、均衡慰问和互相攀比。对一户符合多项救助标准家庭,原则上不得重复救助,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救助。
四、慰问对象、标准及责任分解
(一)城乡低保对象
对93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550~1100元(1人户550人,2人户900户,3人及以上户1100户),此类人员由街道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银行打卡发放,低保户到各社区、村签字确认。
(二)低保边缘对象
对40户台胞、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62名大重病患者,135户残疾户,2户困难学生家庭,191名7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985户失地困难农民家庭,28户妇联慰问对象,31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共计1861户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人)700元,此类人员由各村、社区按照上报确定的名单进行现金发放。
(三)其它对象
22名重点优抚对象、16名参战涉核人员、2名由民政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2名大屠杀幸存者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人600~800元,此类人员也分别划归到相关单位进行现金发放。
此次春节走访全街道共慰问20XX户(人),发放慰问金近130万元。
五、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要将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把为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好节日期间的生活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节日慰问和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事务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各村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各类慰问对象的选择、标准以及经费支出实行统筹安排,扎口管理,相对均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3、资金落实到位。各社区、各村要动员组织多方力量和资源,广泛筹措救助慰问资金,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良性互动的局面。慰问发放要签字备案,签字表必须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不得拆分、不得代签,签字确认表于20XX年2月10日前上交街道民政办。各联系点领导上门慰问家庭,家庭情况须先上报民政办备案,慰问时拍照片留存。节后将由街道纪检部门、财政所、社会事务科对节日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和上门的方式,随机抽查各社区、各村走访慰问户数10%的家庭慰问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各单位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扶助困难群体,广泛参与慈善捐赠,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对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