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时间: 08-10
栏目:通知书
篇一: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字)
XXX:
关于湖南省星城监狱向我院报送罪犯岳建明等5人减刑案件和罪犯孙辉假释一案、湖南省长康监狱向我院报送罪犯郭艳等4人减刑案件和罪犯邱招德假释一案,本院受理后,已依法组成合议庭。现因合议庭组成人员龙新国因公休假,不能参加上述案件的庭审,故合议庭组成人员变更为审判员陈利文、黄仲奇、王波,由陈利文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并主审。
二○XX年十月三十日
篇二: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187字)XXX:
关于湖南省星城监狱向我院报送罪犯何学军等7人减刑、假释案件和湖南省女子监狱向我院报送王珲等20人减刑、假释案件,本院受理后已经依法组成合议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公示。现因原合议庭组成人员龙新国有事不能参加上述案件的庭审,故合议庭组成人员变更为审判员陈利文、黄仲奇、助理审判员严新龙,由陈利文担任案件的审判长并主审。
二○XX年二月六日
篇三: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更换人员通知书(133字)XXX:
原告XXX诉被告XXX九分一案,我院已立案受理。
本案远合议庭组成人员XXX(书记员XXX),现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本案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合议庭变更后由下列人员组成:审判长XXX,合议庭成员XXX、XXX,书记员XXX。
特此通知。
二0XX年X月XX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