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授权委托通知书
时间: 08-02
栏目:通知书
篇一:解除授权委托通知书(189字)
北京市XXX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XXX诉XXX纠纷一案,本案原告已委托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鉴于,本案原告已解除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特向贵院发出此通知函,原告撤回原授权委托,自本通知书向贵院递交后,委托代理人XXX律师不在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其此后所签署的任何诉讼法律文书对于原告不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通知人:原告XXX
XXXX年XX月XX日
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XXX诉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已委托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自即日起,解除在该案中本公司与XX律师的委托代理关系,撤销对XX律师的授权,其此后所签署的任何诉讼法律文书对于本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通知人: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人民检察院:
XXXXXXXX一案已由XXXX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至贵院审查起诉,本案犯罪嫌疑人XXXX以授权XXX律师、XXX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XXX的辩护人,现本人特向贵院通知如下:
1、自即日起,解除XXX律师、XXX律师与本人在本案中的委托关系,原《授权委托书》即行终止。
2、本人另行委托XXX律师、XXX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XXX的辩护人。
通知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