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限期整改通知书
XXX业主:
由于你在XXX场镇不按规定和要求XXXXXXXXXXXXXXX,违反了《达县人民政府令11号》的第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在XXXXXXXXX年XXXX年XX月XX日前自行完成整改,否则我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进行处罚。
达县金檀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XXX年XX月XX日
XXX小区X栋X单元XXX号房业主:
您好!您家XXXX花园搭架XXXX,违反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请您接通知后,于20XX年9月XX日前自行清除,恢复小区整体外观。逾期不整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XXX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屋顶属于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在屋顶种菜是违法行为。现责令你进行整改,整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拆除屋顶种菜的所有设备、设施;
2、还原屋顶原貌;
上述内容须于6日内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XXX物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