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计算机病毒犯罪案例

时间: 06-26 栏目:案例
篇一:计算机病毒犯罪案例(535字)

好奇高中生黑客受惩处 被告人马强系安徽人,家住江苏省镇江市。去年7月19日17时,他出于好奇心理,在家中使用自己的电脑,利用家中电话拨号上镇江169网,使用某账号,从网上又登录江西169多媒体通讯网中的两台服务器IP地址,从两台服务器上非法下载用户密码口令文件,并使用黑客软件破译了部分用户口令并通过编辑修改文件,使自己获得ADM服务器中的超级用户管理权限。同月21日18时,马强采取上述同样方法登录了江西169网ADM服务器中,进行非法操作,并删除了系统命令。同月23日17时,马强又采取上述同样手段,造成一主机硬盘中的用户数据丢失的后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先后三次故意进行不当操作,对江西省169网中存储数据进行增加修改,对磁盘进行格式化,造成硬盘中用户数据丢失。由于其玩弄计算机网络,使ADM服务器两次中断服务达30个小时之久,后果严重,影响较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被告人马强刚刚高中毕业,在校表现一直很好,出于好奇、耍聪明的动机,偶然犯罪,犯罪后能够认罪、悔罪、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且其所在地居委会已建立了帮教小组,要求法院从轻判处,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篇二:计算机病毒犯罪案例(195字)

1986年7月22日,港商李某前往深圳人民银行和平路支行取款,微机显示,其存款少了两万元人民币。两个月后,该市迎春路支行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某省驻深圳办事处赵某存入的三万元港币,经微机检索,也不翼而飞。

后经侦查认定,上述两笔存款均被犯罪分子,即计算机操作员陈新义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和隐形印鉴诈骗而去。这是我国发现的首例计算机犯罪——利用计算机伪造存折诈取银行存款案。

篇三:计算机病毒犯罪案例(419字)

25岁的吕薜文,是广州市人,高中毕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吕薜文于1997年4月加入国内“黑客”组织。去年1月至2月,他盗用他人网络账号以及使用非法账号上网活动,并攻击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广州主机(即“视聆通”广州主机)。成功入侵后,吕薜文取得了该主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并非法开设了两个具有最高权限的账号。此后,他又多次非法入侵该主机,对其部分文件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等一系列非法操作,包括非法开设四个账号作为自己上网之用和送给他人使用、安装并调试网络安全监测软件(未遂)。同时,他为掩盖自己的行为,还将上网的部分记录删除、修改。

更为严重的是,吕薜文于去年2月25日和26日,三次修改了该主机系统最高权限的密码,致使密码三次失效,造成主机系统管理失控共计15个小时的严重后果。此外,吕薜文还在去年2月12日对蓝天BBS主机进行攻击,获得该主机最高权限后又为自己非法开设一个最高权限用户账号。

篇四:计算机病毒犯罪案例(367字)

1998年1至2月,广州籍电脑“黑客”吕某密谋盗用他人网络帐号以及使用非法帐号上网活动,并攻击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网广州主机(即“视聆通”广州主机)。成功入侵后,他取得了该主机系统的最高权限,并非法开设了两个具有最高权限的帐号。以后,吕某又多次非法入侵该主机,对其部分文件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等一系列非法操作,包括非法开设四个帐号作为自己上网之用和送他人使用、安装,并调试网络安全检测软件(未遂)。

同时,吕某为掩盖自己的行为,还将上网的部分记录删除、修改。更为严重的是,吕某于1998年2月25日和26日,三次修改了主机系统最高权限的密码,致使密码三次失效。此外,吕某2月12日还对蓝天BBS主机进行攻击,获得该机最高权限后又为自己非法开设一个最高权限用户帐号。从而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吕某因此成为国内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犯。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