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1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服务闽北跨越发展总体目标和“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现将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融入,有效服务闽北跨越发展
及时传达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来福建视察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XX市委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增强参与和推动闽北跨越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要求,结合闽北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力度,发挥司法行政在推动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深入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今年1-11月,全市各律师所共办理案件396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250人次,共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6662万元。公证工作为XX市区快速车道开通、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等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保证重点工程建设得以顺利进行。今年1-11月,全市共办结公证案件11724件,收费246万元。成立了闽北第一家专门从事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和林业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福建天祥司法鉴定所,弥补了我市在该项业务方面的缺憾。今年1-11月,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807件。
二是建立律师参与涉法信访长效机制。与信访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在信访部门设立律师接待日,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本地律师参与当地政府信访工作,主动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三是积极参与抗灾赈灾。6月中旬闽北遭灾后,我们迅速动员全系统积极投入抗洪救灾工作,XX市局、延平、邵武、武夷山、顺昌、松溪等局领导还亲自带领工作组深入各自挂点村,帮助村民开展抗洪抢险和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共投入抗洪救灾1137人次;解救、疏散和转移群众15547人次;抢救粮食、房屋、商品等各种物质设备计162万元。同时,下发了《关于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主动开展灾后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提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保障灾后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对11名因受灾影响未进行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报的考生,我们反复向省司法厅及司法部申请,帮助他们成功进行了补报名。应受灾企业申请,XX市公证处连续五天加班加点为受损企业的财产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涉及财产达3000余万元。
四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作用。围绕武邵高速公路建设、京福高铁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及林权改革等突出问题,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主动靠前,送法上门,普法到户,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促使群众了解并支持国家的重点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做好法律服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可行性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共担任各类常年法律顾问789家,民事代理1249件。
二、突出稳定,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全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抓好春节、“两会”期间等常规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等重点地区,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重点对象、“世博会”召开期间、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今年,又突出抓好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工作,全方位、多层次、逐地逐校地对学校周边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消除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今年1-11月,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964件调处成功10762件成功率97.8%,其中,我们围绕灾后出现的房屋倒塌、农作物被淹补助、非正常死亡等群众性纠纷,及时介入排查调处,共排查涉灾矛盾纠纷447件,调处成功414件。继续加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做大做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品牌,成效明显。
全市10个调处中心建立一年多来,共接受省内外来电来访咨询663人次,经过沟通交流、说服疏导,不需要受理立案就达到化解纠纷效果的案件有161件,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89件,已调结166件。其中,市本级调处中心共受理调解申请46件,已调结38件,与同期卫生部门统计数相比,纠纷发生数和赔偿额两项指标均降低约40%,医患纠纷的发生频率、激烈程度、参与人数大大下降。我市调处中心的作法被誉为“南平解法”,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多次在省市的综治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市委雷春美书记,省司法厅陈义兴厅长等领导也多次在各种场合及调研中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司法部、卫生部,卫生厅、司法厅等部门也多次到中心开展调研。新华社,《法制日报》、《福建日报》、《南方都市报》、《海峡都市报》、《法制日报》、《闽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XX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工作机制做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我市医患纠纷处置机制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扩大,省内外不少地方都来学习取经。
三、重心下移,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抓住中央、省上、市里支持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司法所建设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和综治责任的考评范围,加强督导。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事宜,议定由市财政给予每个司法所5万元的资金补助,裴金佳代市长还专门到我局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并强调要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省司法厅陈义兴厅长亲自挂点南平进行督导,兰斯文副市长也多次带领我局领导下基层帮助解决有关的资金配套等问题。目前,全市通过新建、购置、调整、划拨等多种手段,分期分批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今年的44个建所任务进展顺利,个别县市还自我加压,超额完成任务,届时,每个所将都有超过180平方米的办公环境,并辟有专门的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办公室、人民调解办公室、法律援助站等。此外,加强了司法助理员的招考和副科级所长的配备力度,全市核定的287名司法助理员编制,目前已使用216名,到20XX年底前编制有望基本使用到位。在副科级司法所长的配备上,加大了与编办、人事等部门的沟通,今年全市就新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6名,达到65名,配备率为47%,近日,全市又公开招考10名,总数达到75名。认真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目前,延平、武夷山、邵武、建阳、光泽等5个县(市、区)已于10月份发放到位,其余的也在逐步落实当中。
四、健全机制,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以抓好“五五”普法验收为契机,重点推进以“法律六进”为代表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6.18”灾后重建、劳动力转移、重点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特别是广大乡村、集镇,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和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3.23”案发生后,我们在认真反思的同时,重点加强了“法律进校园”宣传力度,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注重青少年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升学校师生依法防护意识。
2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
20**年,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三个基地”,打造“三个中心”,实现“三个翻番”的奋斗目标,按照全区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市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创建平安乌兰察布、法治乌兰察布中,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做好基层司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全面进步与发展。
一、工作成效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顺利完成了自治区对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迎检工作。召开了全市“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市”暨宣传贯彻《XX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启动会议,印发了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XX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活动,确实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讲师团开展了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巡回演讲活动,以局科室包点的“法律六进” 推进活动。征订发放了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社区居民以及中小学生等各个不同普法群体的法律宣传教育读本和宣传资料,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26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和报告会365场(次),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15场(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2.8万余份。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旗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到目前我市XX县获得全国“法治旗县”荣誉,XX县公蜡忽洞联合行政村、XX县城关镇南官行政村、XX县小海子镇向阳行政村、XX县永兴镇板城行政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确定了XX市民主法治示范(嘎查、社区)村28个。加大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着力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法制长廊、普法栏目、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文化广场等亮点工作深入推进,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博、书法绘画等普法形式丰富多样。
(二)劳教(戒毒)工作。以创建平安场所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完善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通过场所改造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大队民警值勤、备勤、巡查制度,加强对劳教、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康复四大现场的全天候、全方位直接管控,确保管理不脱节、不漏管、不失控,连续9年保持了劳教(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三)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联调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市已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94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106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520个,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40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9个,其它调解委员会9个,人民调解员人数达到10198人。初步建立了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中心,以基层调委会为依托,以调解员、信息员为基点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网络。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市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337件,调解成功12987 件,调解成功率97 %以上。基层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制止群体性上访9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起,为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警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我市现有司法所106个,通过自治区验收达标司法所101个,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307名,其中占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63人,本科学历109人,大专学历155人,落实科级待遇的73人。全市编制内司法所全部达到自治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基层司法所实现了一所一房,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添置了电脑、摩托车、汽车等设施装备,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配强配齐了司法所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保证了基层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为一方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加大了社区矫正工作力度。20XX年XX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从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工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详尽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管理。截至20XX年底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1161 人累计接收矫正对象 2614 名累计解除矫正对象 1453人。
接管工作依法守章,程序规范,做到无缝对接,全部纳入正常监管中,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我市《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加强对乡镇司法所设立的安置帮教工作站的管理,加大了村级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指导力度。目前,全市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人数为1113名,安置帮教人数为946人。司法所对重点帮教对象接收率达到90%,排查帮教率达96%。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重点经济开发、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组织完成了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
20XX年,全市律师共办刑事案件156件,民事诉讼代理620件,行政诉讼代理10件,非诉讼法律业务84件,法律援助案件124件,担任法律顾问65家,收费214余万元;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民事类公证5690件,经济类公证7204件,涉外公证386件涉港澳台公证22件,收费297余万元。司法鉴定机构检案546件。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纵横交织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努力实现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全覆盖。20XX年全市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5个、配备工作人员303名,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53个、配备联络员984名。截止20XX年12月15日,全市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268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2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106 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讼1341件。比20XX年的2115件增长了153件,已登录2226件,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XX件指标任务。提供法律咨询5600 余人(次)。
20XX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共上报彩票公益金案件212件,通过18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25件,残疾人案件8件,老年人案件27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案件18件,未成年人案件16件,共援助人员311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服务原则,严格管理,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今年对全市98家法律服务所,14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为基层政府、村级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担任法律顾问403家,代理诉讼事务2280件,非诉讼事务1121件,解答法律询问13219人(次)。
(五)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全面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印发了局机关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局机关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的执行。建立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精细化管理,树立了司法行政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援助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1.加强督查管理,确保司法所职能充分发挥。
实行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联系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同时明确要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继续放在主要位置,抓紧抓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警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达到机构单设、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
今年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五个检查组深入11个旗县市区及部分司法所、村委会、社区,进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调研,特别是对开展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帮助、协调司法所解决实际问题;使之更好地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又有效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际效果。
一是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宗旨,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信息分析报告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直报制度。各旗县市区定时上报当地矛盾纠纷案件分析,对当地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切实达到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二是根据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化解矛盾实效,依照《XX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特困户、刑释解教人员、上访户,独生子女户等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了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把握、早处置。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乡镇苏木、嘎查村两级调委会推广动态“调解”,达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四是积极丰富实践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增强人民调解法的权威。五是加快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步伐。今年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市级医疗纠纷和劳动争议、环境纠纷三个专业性调解组织。11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旗县市区也建立了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环境纠纷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其他旗县市区也抓紧专业性调委会的筹备和组建工作。
3.认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劳教(戒毒)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通过场所改造和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机制,层层签订“四防”责任状和目标责任状,全面建立了安全责任网络,加大了安全检查力度。从矫正学员不良行为习惯入手,因所制宜,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加强心理咨询和矫治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场所矫治文化,规范劳教、戒毒人员行为养成。实行大队规范化管理,落实大队民警值勤、备勤、巡查制度,加强对劳教、戒毒人员生活、学习、劳动、康复四大现场的全天候、全方位直接管控,将劳教、戒毒人员一切行为活动纳入监控视线,确保管理不脱节、不漏管、不失控。
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基本信息核查、衔接、建档立卡、走访等措施,强化帮教管理,减少了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通过落实责任田、最低生活保障、原单位安置、从事个体经营等手段,强化安置帮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今年,全市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强化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的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管。目前,基层司法所从事矫正工作人员中占政法专项编制为240人,由社区干部以及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区离退休老党员和群众为主的社会工作者211人,社会志愿者1016人。通过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和社区矫正奖惩制度,规范对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公益劳动管理和外出就业管理、社会调查评估、手机定位管理等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确保刑罚的规范执行。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均实现了一人一档。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了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和协调应急处置制度。对“人户分离”的矫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联系矫正人员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成功移交出18名矫正人员异地托管。
同时,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平时的监管考核力度,针对矫正人员的悔罪态度、日常表现,按照“宽严相济”政策,我市对1名在矫正期间表现优秀的矫正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一年的减刑。对4名不服从监管导致脱管现象的矫正人员启动了撤销缓刑程序,重新依法收监执行,这些做法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正面效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各旗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当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公益劳动基地,对社区矫正人员统一开展法制教育、心里辅导和社会认知教育,对有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过度性安置。全市已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就业基地 6 个、教育基地 4 个、社区服务基地 5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手机定位、电子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平台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实现与监狱及公、检、法等部门社区矫正信息资源共享。全市11个旗县市区已全部建立gps手机定位管理系统,使用率、社区服刑人员覆盖率达100%。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
3市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坚持“两个服务”,突出“三项重点”,围绕“四个建设”的工作思路。即: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深化法制宣传,加强矛盾化解,夯实基层基础,紧紧围绕“法治咸阳”建设,“平安咸阳”建设、“小康咸阳”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为共建大西安、实现大跨越,履行了职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自查,我局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力推进“和谐咸阳”建设。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市13个县市区司法局、151个乡镇(办)司法所,主动加强与所在地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法律服务所的协调联动,建立三调联动组织机构,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有机的结合,形成调解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百所千委抓化解,力促咸阳大和谐”、春季民间矛盾纠纷百日排查调处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由司法所长、司法员、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矛盾排查调解小分队,深入到全市2400个村组、社区开展了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大防范”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80件,调成6871件,成功率97.26%,防止群体性上访6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4件,涉及金额20XX万元,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初始,稳控在当地。推广了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的经验,全市已有80%的县区实施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分批分次组织全市280名基层人员参加20XX年全省社区人民调解员暨新任司法所长(司法员)培训班。专业化、行业化调委会建设不断拓展。
在巩固和加快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基础上,在法庭、学校、车站、婚姻登记、大型建设工地等部门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5个。创新调解形式,诉调、检调等工作方式已广泛普及。武功、泾阳、XX县等县在实行诉调对接、检调对接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其中XX县诉调对接室自去年成立以来,共接待、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500件,诉前调解结案168件,诉讼中调解结案844件,分流化解1700件,实际诉讼立案1447件,只占全年接待数量的41.3%,发挥出了诉调对接工作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惠进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勇先后对此项创新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咸阳”建设。
认真履行特殊人群专项管理组组长单位职责,及时召开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工作制度和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体系,建立13支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推广了“八个一”社区矫正工作法,推进安置帮教“四有”工作模式,积极与相关企业、学校等单位联系,建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就业、教育、公益劳动等基地56个,利用基地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活动78场次。其中,继XX区在陕西银杏敬老院设立社区矫正劳动基地之后,渭城、兴平、泾阳、三原、武功等县区分别也在敬老院、东周儿童村、社区服务站、法治文化广场等设立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自20**年9月份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48人,解除矫正880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368人。
各县市区还开展了“超前帮教”,“亲情帮教”等系列帮教活动,先后组织走访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和刑释解教人员112人次,送亲情、送乡情到监所达120人次,组织服刑在教人员亲属到狱所探望123人次,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到企业和经济实体就业26人,鼓励自谋职业,创办经济实体32人。
三、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咸阳”建设。
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组织筹划全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 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并制定我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指导标准,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正在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于6月底全部结束。不断创新法律“六进”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部门、行业法规的宣传。上半年利用3·5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共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千余场次,接受法律咨询万余人次,共发放各类法律书籍、法律知识彩页等普法资料近30万本(份)。利用现代化的普法设备,打造新的普法阵地。
在举办了全市数字电影播放员培训班之后,从 5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全市开展了 “百部千场”法制数字电影大播映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播映活动420场次。着力抓好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打造普法精品的工作理念,组织力量编印了XX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法制读本《警钟长鸣》和《XX市青少年以案学法读本》10万本,免费发放给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大中小学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市局正在编印《领导干部学法读本》和《公务员学法读本》,各县区也编印了一批新的普法教材。依托“法治陕西大讲堂”的资源优势,市、县共举办3期“法治陕西大讲堂”专题讲座,市县领导干部800多名参加了讲座。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和法治阵地建设活动。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行政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XX县委、县政府开展 “法治旬邑”创建工作经验得到省市两级的推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继续开展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XX县防洪堤法治文化广场、XX县中心广场、XX县太村镇琅琊洼村法治文化街、XX县普集镇后稷路法治文化街等一大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下,全市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掀起了新高潮,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7个,法治文化街273条。认真做好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司法网站、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市电视台、咸阳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各类新闻信息报道稿件约200多篇,在XX市司法局网站发表司法行政信息500余篇。我局副局长魏定平同志创作的36万字34集电视连续剧《咱们的司法所长》,陕西省未来出版社已通过审稿,目前正在编辑出版之中,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为此书专门作序,给予充分肯定。电视片拍摄工作已经省司法厅向司法部专题汇报后,受到了国家司法部的关注和重视。
四、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服务“小康咸阳”建设。
继续做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的律师法律服务和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先后邀请陕西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谭秋桂教授为全市律师做了“诚信和专业是律师的根本”及“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解读与评析”报告,极大地提高了全市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917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400件、民事案件560件、非诉讼代理20件,担任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0家。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840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6%,其中援助公证1300件。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北京中信公证处王明亮主任为全市100余名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讲授公证业务知识报告,提高了全市公证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对5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监管力度,组织5家鉴定机构的85名执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截止目前,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案件452件,鉴定结论采信率98%,我市的司法鉴定工作实现了9年零投诉。完善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咨询接待及12348专线电话平台规范化运作,安排专人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并季度通报情况。扩大服务网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公证和法律援助窗口,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来电10465人次,代书231份,办案712件,民事501件,刑事110件,非诉讼101件。其中市中心上半年共办理案件161件,其中民事84件,刑事67件,非诉讼10件,相较去年同期提升19.8%。按照省上“三官一律”进农村、进社区的要求,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律师、法律工作者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广泛开展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4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工作队安排在襄州区伙牌镇张伙、焦洼、董岗和沈岗4个村开展走访民情活动。三个月来,在市委“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和襄州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市局党组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角,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广大村民的“所思、所忧、所盼”,为群众送法律、解疑难,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好评。
截止到5月20日,已对4个村共27个村民小组、968家农户全部走访完毕,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共113名干警参加了走访活动,先后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9条,为驻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XX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教材800多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市局工作经验先后被市委“三万”活动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中国日报》等有关新闻媒体刊载转发和推广。
一、主要工作方法
(一)党组重视,坚持全员参与。
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动员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
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农村社会调查、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调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劳动,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
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情况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体会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信任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
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六不准”纪律,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表态,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路,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
针对驻村空巢户、候鸟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花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帮助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
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
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20XX年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事务科学化管理。
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市场,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
二是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
三是建立广播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安全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
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
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自然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劳务输出,提高农民收入。
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专业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标语、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村民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深刻的认识;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村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建议
(一)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各级党政机关要建立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工作机制,每年选派机关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越是艰难困苦,越能锻炼人,越能考验人”。机关干部只有真正深入基层,才能了解老百姓想什么,要什么,干什么,才能找准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挂职锻炼,使广大机关干部学会换位思考,不断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持与驻点村联系。
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继续深化“三万”活动成果,保持与驻点村联系,牢牢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坚持把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最关心的地方、最盼望的地方,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创新工作,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实行包村联户制度。
以“转变干部作风、关爱困难群众、密切党群关系、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领导包村、部门包组、干部包户、党群结对为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在人才、资金、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千方百计为农村和农民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姻、帮贫扶困、互促双赢的新格局。要建立组织对接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对农村“两委会”班子实行定点帮扶,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农村党组织在引领发展、服务管理、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促进农村基层组织依法办事。
(四)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作用,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正义。
三个月的走访活动,我们走遍驻点村的每家每户,深切感受到党的富民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深刻变化。尽管农村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信赖是有口皆碑的。通过开展“三万”活动,使机关干部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
我们将认真总结“三万”活动工作经验,结合收集整理民情民意,研究制定机关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办法和举措,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三万”活动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力量。进一步加强与驻点村的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帮助村民排扰解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