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工作总结
1湛江市伏季休渔工作总结
我市从20XX年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到20XX年来全市休渔总渔船数为24720艘,其中20XX市休渔渔船总数为2615艘。多年来,在湛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下,休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渔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渔区社会秩序保持稳定,休渔渔民生活得到保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休渔取得的主要成效
休渔,是国家为了推进海洋捕捞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项以资源保护为中心的新的渔业管理和资源养护制度。九年的休渔,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实践检验,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使子孙有鱼吃,就要不捕子孙鱼”的道理日益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所认识休渔实践表明,每年两个月的休渔,为主要经济鱼类繁衍和幼鱼生长提供了较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地保护了产卵群体和幼鱼资源,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据统计,20XX年休渔8月份开捕后,当月全市海洋捕捞产量由上年同期3.32万吨,增至3.80万吨,增11。根据我市20XX年开捕第一个月北部湾海区底拖网生产情况析,渔业资源较20XX年同期有所回升,渔获物增长50.87增长鱼类大多数是低质鱼类和其它杂鱼。
休渔制度是一项时效性强、管理对象集中、管理强度大的制度,而且制度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这对海洋与渔业部门也都是全新的考验。此外,我市休渔有如下特点:一是休渔范围广,海域大,监管任务繁重;二是休渔适逢台风多发和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多,安全责任重大。这给我们工作赋于了重大的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投入更多的力量,才能保障休渔工作顺利开展。多年来,我市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及其渔业执法队伍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统一认识,迎难而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各项休渔任务,经受了考验,大大地提高了社会的知名度。
二、主要做法宣传开路是我们党历经沧桑得出的重要经验,也是构建民主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我们坚持把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普法宣传贯穿于休渔工作始终。据统计,几年来,全市先后投入宣传经费近60万元,在各重点渔港设立休渔倒计时牌30个,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一批,办宣传栏30多个,出动宣传车100多车次、宣传船60多次,派发《休渔管理办法》、《休渔期间“三防”规定》和《渔民须知》等宣传册子25600份。此外,还利用当地电台、电视、报刊,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休渔氛围,极大地推进休渔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休渔渔船日常监管,合理配臵安全资源是确保渔船安全渡过休渔期的关键。多年来我们坚持做到:每年休渔前都根据各渔港的锚泊、避风条件以及休渔渔船的数量划定渔船停泊区,并按各休渔船的锚泊、避风能力确定休渔渔船停泊位臵,绘成简图,在渔港、渔村张贴公布,同时书面通知到船,确保渔船有序停泊。防火是休渔的重头戏。休渔期间,渔船密集停泊,甚至一船挨一船,加上船上留值人员少。一旦一船着火,很可能发生火烧连环船的重大事故。
为此,我们除了强制休渔渔船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外,在渔船密集点设立消防值班点,24小时派人值班,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在主要渔港和渔船密集点配备高压消防水泵78推式灭火器326个,灭火筒1230个,灭火炮111个,防火毡58张。20XX年,我们把重点放在救生设备,尤其是救生筏的配臵上。根据省局的要求,我们抓紧渔船回港休渔的契机,强制配备救生筏,全市共配备救生筏的渔船1226艘、配备率达100%。我市各地在休渔期间不定期开展休渔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由于在安全管理上特别重视,措施得当,下足功夫,努力抓早、抓实、抓好,所以在这些年休渔期间,经受了多个台风袭击和高温天气的考验,全市渔港、渔区、渔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渔船、渔港、渔民安全度休。
应急分队在休渔期间,每天要到休渔渔船停泊区检查一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在休渔工作中,我们积极抓好服务渔民工作:一是组织职务船员培训班、消防培训班、养殖技术培训班、法律法规培训班等。仅20XX年,在休渔期间,全市共培训渔民1570人。
二是妥善安排渔船保养、维修。
三是组织渔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外出观光旅游以及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渔民的精神生活。四是解决特困渔民生活问题,保障渔区社会稳定。休渔期间积极筹集资金购大米、食油等,分发给生活困难渔民,为他们排忧解难。
休渔第一年,休渔渔民都比较老实听话,待上两个月。
第二年起,在休渔期间往往有些渔民抱着侥幸的心理出海。因此,我们加大海上巡查力度,休渔期间,渔政船除白天巡查外,强化夜间巡查,有效遏制非法捕捞行为。20XX渔期间共处罚违规渔船107艘(其中违反休渔规定渔船10艘),罚款14.02万元,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主要经验和体会这些年来,每年各级政府都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休渔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到会讲话,部署休渔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伏休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在休渔期间亲临渔港渔区、渔村检查工作,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为休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及其下属的渔政渔监管理机构也成立伏季休渔工作小组,制定休渔实施方案,层层签定责任状。由于休渔制度的执行主体是广大渔民群众,休渔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渔民是否理解国家的休渔政策,并自觉加以执行。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发动、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休渔的各项规定普遍得到渔民群众的理解赞同。绝大多数渔民都毫无怨言并按规定做到“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
这些年来,我市各级渔业执法队伍在各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渔业执法人员按照休渔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广大渔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实施休渔制度作为一项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克服人员少、经费缺、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日夜坚守岗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到渔区、渔村、渔船中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休渔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湛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很困难,地方财政仅解决渔政人员经费,没有安排工作经费。而我们开展休渔管理没有专项经费,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个别大队甚至连给执法快艇加油的钱都没有。建议海区局争取部局的支持解决各地休渔工作经费。
以湛江市为例,全市登记在册渔船有16000多艘,而纳入休渔对象的不到2700休渔渔船仅占全市渔船总数的16%。大家都认为底拖网破坏资源严重,刺网有利于保护资源。事实上,长达5-6海里的三层刺网对资源的捕捉能力并不亚于底拖网。很多渔民建议要休大家都休,这样更能体现社会的公正、公平,更能达到真正养护渔业资源的目的。因此,建议将所有作业渔船纳入休渔对象,做到真正的休渔。根据国家休渔有关规定,休渔期间所有渔船必须回船籍港停泊。由于我市真正能停泊渔船的港池少,休渔期间渔船基本上是密集在几个重点港湾,不少渔船还要在港外停泊。尽管各重点渔港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由于渔船过于密集,加上有些港池退潮时,所有渔船都搁浅,一旦发生火灾或遭受暴风袭击,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建议只要求休渔对象回港休渔,不硬性规定回船籍港停泊。
2青堆镇伏季休渔工作总结
我镇从今年6月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到9月结束,累计3个月来全镇休渔总渔船数为189艘。多年来,在青堆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下,休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渔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渔区社会秩序保持稳定,休渔渔民生活得到保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休渔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大大增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意识。
休渔,是国家为了推进海洋捕捞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一项以资源保护为中心的新的渔业管理和资源养护制度。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实践检验,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要使子孙有鱼吃,就要不捕子孙鱼”的道理日益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所认识。
(二)渔业资源得到了恢复性增长。
休渔实践表明,每年3个月的休渔,为主要经济鱼类繁衍和幼鱼生长提供了较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有效地保护了产卵群体和幼鱼资源,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
(三)大大提升了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地位。
休渔制度是一项时效性强、管理对象集中、管理强度大的制度,而且制度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这对海洋与渔业部门也都是全新的考验。此外,我镇休渔有如下特点:一是休渔范围广,海域大,监管任务繁重;二是休渔适逢台风多发和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多,安全责任重大。这给我们工作赋于了重大的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消耗更多的资源,投入更多的力量,才能保障休渔工作顺利开展。多年来,我镇水产办在镇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统一认识,迎难而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各项休渔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渔民群众认识
宣传开路是我们党历经沧桑得出的重要经验,也是构建民主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我们坚持把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普法宣传贯穿于休渔工作始终。派发《休渔管理办法》和《渔民须知》等宣传册子150份。此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休渔氛围,极大地推进休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确保休渔渔船安全休渔
加强休渔渔船日常监管,合理配置安全资源是确保渔船安全渡过休渔期的关键。多年来我们坚持做到:
1、合理规划休渔水域,妥善安排休渔渔船锚泊、避风场地。
2、加强消防、救生器材的配备。防火是休渔的重头戏。休渔期间,渔船密集停泊,甚至一船挨一船,加上船上留值人员少。一旦一船着火,很可能发生火烧连环船的重大事故。为此,我们除了强制休渔渔船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外,在渔船密集点设立消防值班点,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加强休渔期渔船“三防”监督。我镇各港口在休渔期间不定期开展休渔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限期整改,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由于在安全管理上特别重视,措施得当,下足功夫,努力抓早、抓实、抓好,所以在这些年休渔期间,经受了多个台风袭击和高温天气的考验,全镇渔港、渔区、渔船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渔船、渔港、渔民安全度休。
(三)服务好渔民
在休渔工作中,我们积极抓好服务渔民工作:一是组织职务船员培训班、养殖技术培训班、法律法规培训班等。二是妥善安排渔船保养、维修。三是组织渔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渔民的精神生活。
三、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的重视是取得休渔成功的关键。这些年来,每年水产办都以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休渔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到会讲话,部署休渔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伏休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在休渔期间亲临渔港渔区、渔村检查工作,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为休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渔民理解与支持是取得休渔成功的基础。由于休渔制度的执行主体是广大渔民群众,休渔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渔民是否理解国家的休渔政策,并自觉加以执行。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发动、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休渔的各项规定普遍得到渔民群众的理解赞同。绝大多数渔民都毫无怨言并按规定做到“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
(三)管理到位是休渔取得成功的保证。这些年来,我镇水产办在各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广大渔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实施休渔制度作为一项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克服人员少、经费缺、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到渔区、渔村、渔船中去,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休渔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320XX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
近日,黄渤海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20XX年伏季休渔管理经验,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渔政管理的工作重点。黄渤海区三省一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厅(局)长,部分重点地(市)、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会议。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李彦亮到会指导。
黄渤海区渔政局副局长吴德强对20XX年黄渤海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今年全海区共有包括刺网在内的近7万艘渔船、40多万渔工渔民参与伏季休渔,休渔秩序大局稳定,没有发生大规模的违规和严重暴力抗法事件。这得益于各级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到位,管理机制创新,工作责任落实。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吴德强副局长提出了“四项重点”,即继续加强涉朝韩敏感水域管理,积极开拓渔政管理新领域,研究、探索渔船标识管理办法,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李彦亮对黄渤海区20XX年伏休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黄渤海区伏休管理典型经验总结得好,工作建议也提得好。伏休工作应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重视渔港、渔船、渔民的管理,慎重应对暴力抗法行为,加强对休渔成果的评估、论证、宣传,力求伏休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4东营市20XX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农业部对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了新的调整。针对新的伏休政策,我市采取早动员、早部署、早引导、早防范、早行动的指导原则,按照农业部、海区局、省厅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管理措施,圆满完成了今年伏休管理的各项任务,休渔秩序基本保持稳定。总结与分析今年的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伏休组织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是搞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关键。海区局、省厅伏休会议结束后,根据农业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制定出台了“东营市20XX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伏休领导小组,于5月22日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分管局长、渔监站长,渔政处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主要检查员,市边防支队、市伏休社会监督员、重点渔业乡镇、村(社区)、渔民协会部分渔民代表参加的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集中传达了海区、全省伏休会议精神及国家、省、市有关伏季休渔管理的各项规定,与各县区局、各有关单位签订了伏休责任书,从组织领导、舆论宣传、监督措施等方面量化分解,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同时,将伏休管理工作与年终政务考核相挂钩,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也为伏休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结束后,各县区局立即行动,相继成立了由分管县(区)长或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组长的伏休领导小组,并争取当地政府及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支持与配合,极大的提高了管理的层次和力度。休渔期间,市、县两级部门上下联动、相互协调,根据伏休管理形势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总结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管理措施,促进了伏休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重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使伏休新政策真正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对伏休新政策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渔民守法、安全意识为主线,在宣传工作上狠下功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和引导渔民自觉遵守休渔规定。
一是将新的伏休政策作为宣传重点,在全市开展了伏季休渔宣传周活动。5月25日至27日,由市渔政处组织各县区海洋与渔业局、各渔政站、渔业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伏季休渔及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广播、张贴标语、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渔港、渔村、渔船、收购站点,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5辆次,参加人员60余人次,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幅、通告3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全民支持伏休的意识和参与伏休的自觉性;
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从5月25日至31日,在东营电视台黄金时间制作了“实施伏季休渔,保护渔业资源”及“渤海伏季休渔时间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的电视宣传公益广告进行连续播报。6月1日中央电视台四频道《新闻60分》、山东卫视早新闻、5月31日山东新闻联播、东营电视台《新闻联播》、《0546新闻眼》栏目、5月27日东营广播电台《海洋与渔业综合资讯》栏目、东营日报等各大媒体相继对伏休新政策及我市伏休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营造了良好的伏休舆论效果;
三是结合我处开展的“渔政执法人员联系渔民户”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召开渔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渔民群众对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意见,宣传伏季休渔的各项规定,使渔民家喻户晓;;四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增加管理工作透明度。在全市聘请了6位伏休社会监督员,公开了二部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伏休期间共接监督举报电话18个,我们依法进行了核实、处理,并结果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了渔政执法管理形象。
三、完善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各项管理任务。
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和全面的监督管理是完成休渔管理工作任务,维护好休渔秩序的保证。自始至终,我们把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来抓。
(一)突出重点,加强休渔渔船停港管理。
对全市应休渔渔船实行停、离港报告制度,推行网络化管理,将应休渔渔船进行了划片包干,落实到每位检查员,逐艘落实伏休渔船停泊位臵,随时掌握渔船动向。各县区局、各渔政站还自行印制《伏休渔船定点停靠通知书》,将伏休内容以明白纸的形式下发到每艘渔船,落实伏休责任。各渔政站与各县区港监、船检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地的监督检查,严格渔船进出港管理,坚持每天清点船数,严防其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
特别是就农业部、省厅关于加强涉朝韩水域渔船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我们重点对150马力以上从事外海作业的大马力渔船,实行了定点、定时的动态管理方式,先后3次组织渔政检查员及县区船检人员赴石岛、羊口等地对大马力渔船实行了逐条核实。并派出检查组进驻石岛,对渔船实施严密监管,落实伏休停港位臵,配合各县区局召开渔船船东座谈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与各渔船船东签订责任书,以书面形式向渔船主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渔船进入朝韩交界水域作业的紧急通知》,要求其渔船禁止进入朝韩交界敏感水域作业,坚决杜绝涉外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伏季休渔秩序。
(二)严管重罚,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
自6月1日休渔开始,我市即实施了全面的海陆监督检查,为保证伏休执法的连续性和效力,海上渔政执法船和陆地检查组分工协作,实施了严密的监管措施。陆地管理由各县区局、各渔政站联合公安、边防、工商部门配合,成立治保、帮教、宣传、巡查为一体的综合管理小组,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渔港、码头、收购站点、水产批发市场进行全面监控。市伏休领导小组还抽调部分检查员成立了陆地流动检查组,对广利港、红光渔港、东营港等重点区域组织了多次集中检查行动,保证了伏休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海上管理,渔政处及各县区局渔政执法船全部投入到管理一线,由市伏休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按黄河南、北海域成立了两个管理船队,采取巡回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所辖海域进行不间断巡航检查,形成强大声势。针对当前涉朝韩水域渔船管理及伏休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处对海上管理重新进行了部署,抽调渔政站部分执法人员充实渔政船管理力量,协调边防部门,为两艘渔政船各配备两名边防战士,加大执法力量。渔政船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渔港实施24小时坚守,昼夜巡查,坚决制止渔船私自出海和违规生产。
对违规渔船的查处,采取按规定上限罚款,没收渔获物、网具,对情节严重的渔船一律实行了异地扣押,有效地打击了违规渔船,震慑了违法者,有效地维护了海上管理秩序。目前,伏休期间,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检查员一律取消节假日休息,不分昼夜全部工作在管理一线,海上渔政船出航150余航次,航行10000余海里,组织海陆联合大检查10次,查处违规渔船50余艘,全部按省伏休管理执法规程进行了严肃处理。各县区局、各渔政站组织港口检查40余次,检查休渔渔船1100余艘,查处违规案件30余起,有力的维护了伏休秩序。
(三)结合管理,强化渔业安全生产。
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渔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充分利用休渔期间,广泛开展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认真做好渔船和渔港码头的防火、防盗、防风及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为检验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渔业船舶火灾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海上抢险救助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伏休期间海上休闲渔业出现的休渔渔船及三无船舶私自载客出海存在的安全隐患现象,我们组织渔政、渔监、社区、边防等部门,在全市集中进行了清理,进一步整顿了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为进一步丰富社区渔民生活,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和伏季休渔管理,6月18日晚,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办、东营区渔业局和黄河路街道办承办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伏季休渔、保护资源”,的“庆祝建国60周年黄河颂艺术团广利港文艺专场演出”在广利港举行。通过管理形的创新,有效地宣传了渔业安全生产政策和伏季休渔理念,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渔民的关心与爱护。
四、今年伏季休渔效果评价
一是保护了渔业资源。今年开捕渔船出海率98%以上,开捕后,渔船单位马力捕捞量成倍提高,产量约占全年产量的70%以上,渔民普遍反映,今年近海渔业资源恢复明显,主要捕捞品种海域资源量明显增长,生产效益将大大提高;二是提高了渔业生产效益。目前我市近海捕捞渔船主要捕捞品种有毛虾、梭子蟹、青蟹、对虾、杂鱼等。捕捞毛虾渔船日产量约4000-5000斤,平均日产值5000元;梭子蟹日产量300-400斤,日产值20XX-5000元;对虾流网,日产对虾50-60斤,日产值3000元,渔业资源通过伏休期间的繁衍生息,种群数量、质量和品种都有了明显的好转。三是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强化了资源环境保护和法制意识,社会各界对伏季休渔的关注程度也逐年提高,渔民也由被动休渔变为主动休渔。同时,通过在伏季休渔期间举办各种类型的渔业法律、安全生产技能、职务船员培训班,提高了渔民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伏季休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新的伏休政策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今年伏休制度对休渔时间、休渔类型进行了新的调整,部分渔民对新政策还不适应。如:我市大部分渔船作业类型为流刺网,新伏休政策允许单层刺网在非增殖保护区外生产,如渔船纷纷更换单层刺网出海生产,将对伏休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二)海蜇资源基本在7月上旬进入我市近海海域,海蜇作为我市近海渔业资源主要捕捞品种,随着海蜇个体的长成,部分渔船出现违规苗头。由于海蜇在近海海域成长期较短,待达到可捕标准,资源已退出近海海域。我市捕捞渔船马力较小,作业范围仅限于沿岸近海,捕捞能力有限,对于海蜇资源的捕捞、利用存在不利因素。渔民受利益驱使,违规捕捞,且极易引发大规模违规事件,管理形式十分严峻。
(三)渔船监管难度大。在今年新版捕捞许可证换发中,渔船证件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数据不符、功率不符、所有人不符、私自买卖、租赁等现象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们渔业政策的制定、执行都带来了一定难度,比如燃油补贴发放不及时,渔船IC卡推广缓慢,许可证年审、换发,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伏休渔船监管都受到了影响,使我们的工作也很被动。休渔渔船停泊地点也较为分散,特别是大马力渔船基本在石岛、羊口等外地停靠,给渔船动态管理,特别是涉朝韩水域渔船的管理增加了难度。
(四)伏休期间,部分应休渔船受雇于滩涂护养场,在护养场内进行贝类生产,甚至捕捞共性资源,影响了休渔秩序。现行的渔业法律法规及伏季休渔管理规定没有明确对护养海域内渔业资源管理的依据和办法,给伏季休渔、执法操作和资源管理带来了难度。
(五)个别渔民存有报复心理,故意拨打伏休举报电话,制造事端,今年多起举报事件经查实后纯属恶意举报、捏造事实,扰乱了伏休管理秩序,同时给管理工作及人力、财力带来很大的压力和负担。
六、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新伏休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渔民守法、安全意识为主线,在伏休宣传教育上狠下功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和引导渔民自觉遵守休渔规定。教育管理上改变过去那种“违规-查处-违规”的管理方式,抓住管理时机,加强对重要渔区和重点地区的全面监控,在限制网目尺寸、控制渔获物幼鱼比例,打击违规作业等方面加强管理,将休渔短期效益转化为长期效益。在休渔作业类型上,建议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钩外所有类型。
(二)海蜇资源是近海捕捞渔民收入的主要部分,能否合理利用海蜇资源,不仅是近海捕捞渔民的权利,同时也影响到伏季休渔秩序的稳定。建议对海蜇资源进行着重资源调查,以便制定出切实可行、合理的海蜇管理办法和开捕期。
(三)规范渔船管理,加强伏休渔船监管。一是加强渔船管理,应着重规范渔船证件、档案管理。管理上,渔政、渔监、船检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应加强部门间相互协作,严格证件办理程序,避免渔船私自买卖、过户对渔船监管带来的难度。二是加强停港休渔渔船的监管力度,渔政、渔监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渔港、码头、收购站点,特别是对在外地停靠的大马力渔船要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渔船进出港管理,坚持每天清点船数,严防其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扰乱伏休秩序。三是加大对违规渔船的查处力度。对极易引发违规的难点和敏感区域,实施24小时巡查监管,严厉打击违规捕捞事件。
(四)建议将海域使用的滩涂护养场内的资源管理纳入伏休管理,杜绝其休渔期间滥用国有资源问题,解决护养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矛盾,稳定伏休秩序。
(五)建议上级部门对伏休举报电话实行实名追究制,对举报案件不实,查无不实的举报人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