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2016民宗局上半年总结

时间: 02-24 栏目:总结

1市民宗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民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工作主题,以“凝聚人心,促进团结,发挥作用,树立形象”为目标,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有1个项目获国家民委、国家人力资源部表彰。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宗部门独特作用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抓住用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机遇,发挥民宗工作整体优势,明确方向,谋定思路,逐步推进,狠抓落实。

(一)始终围绕大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发起并牵头成立由大连、唐山、天津滨海新区、烟台、上海浦东新区、温州、宁德、珠海、北海、海口以及我市民宗部门参加的沿海11省市区11家单位“海上丝绸之路”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挂牌成立联席会议秘书处,制定会议《章程》,编发会议纪要和会刊,将区域协作机制由“丝绸之路经济带”拓展至“海上丝绸之路”,为构建“一带一路”民宗工作协作机制打好基础。

(二)注重扩大影响,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局和相关单位的汇报力度。陪同市领导赴京拜访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等单位和中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等国家级宗教团体,多次向省民委(宗教局)、省级宗教团体、市四套班子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作专题汇报,获得广泛支持。

(三)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民宗干部队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讲好专题党课,赴延安、西柏坡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开展个人自学,认真撰写笔记。利用“党员固定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入脑入心,取得实效。结合民宗工作实际,开展“三看三管住”主题教育活动,即:名利面前看定力,困难面前看能力,责任面前看魄力;管住嘴、不乱讲,管住手、不乱伸,管住腿、不乱跑,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勇担当、敢作为的民宗干部队伍。

二、热情服务,促进融合,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民族工作“3321”工程,全面启动“112”计划(即:打造10个少数民族基地、树立10名少数民族标兵、打造2大民族工作品牌),促进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各级民宗部门主动走进高校、企业、社区,设立民族政策法规咨询台,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淮海工学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法律知识。组织县区民宗部门认真学习新出台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积极参加省宗教局组织的相关培训。

(二)突出典型引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3321”工程,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打造少数民族干部、企业家、专业人才“3支队伍”;重点支持以东海县、灌云县民族村为代表的特色产业,以淮海工学院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以眼科医院为代表的便民服务“3个基地”;服务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飞雁毛毯有限公司“2家企业”;促进本地少数民族与流动少数民族之间的“1个融合”。参加苏北“5+1”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信息共享。指导淮海工学院、市眼科医院举办“民俗风情节”暨少数民族义诊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提供政策咨询、健康指导、诊断治疗等服务。眼科医院新院区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少数民族定点就医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少数民族能力水平。以“五大服务”为抓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服务企业。开展民品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实际困难,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民品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谋思路、找出路。二是服务网点。积极做好清真网点建设资金申报和服务管理工作,申报专项资金35万元。帮助海州区丝路印象(金色楼兰)餐饮店申领清真标志牌。三是服务招商。带领县区局和相关企业外出招商,推介我市的优势和资源,洽谈对接外地少数民族特色餐饮、民品企业来连投资。四是服务基层。加强少数民族项目发展资金申报争取,鼓励民族村组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兴办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服务业和加工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能力。五是服务群众。继续做好10个少数民族群众清真饮食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分审核认定工作。

(四)开展文体活动,全面丰富少数民族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创新形式。指导市民促会举办新春座谈会、春季联谊会、全市重点工程观摩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族认同感和城市自豪感,增进各族同胞之间的感情和友谊。二是加强交流。在我市召开通连盐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联席(扩大)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动清真寺规范建设。举办全市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宣传民族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三是打造品牌。建立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文艺汇演2大工作品牌。积极筹备全市少数民族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省民委和市领导多次专题调研我市高校少数民族工作,对高校丰富多彩的民族文体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三、狠抓创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对全市宗教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一)坚持思想引领,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收听收看,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会,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发挥优势,真抓实干。

(二)推进道风建设,着力营造宗教领域和谐健康氛围。积极引导宗教界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宗教事务条例》和教规教义,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整体素质。一是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市佛教道风建设动员会暨道风建设培训班。传达学习省局李国华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道风建设的责任感。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市局带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并举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测试。围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开展各类研讨、学习,引导全市宗教界在道风建设活动中做到“查一查、找一找,看一看、学一学,改一改、帮一帮,读一读、写一写”的“八个一”要求,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素养。定期举办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会,沟通信息,增进感情。三是指导专题会议。指导市道教协会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三)规范场所建设,巩固扩大星级场所创建活动成果。召开星级场所创建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第二轮创星工作动员会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会议,对全年创星工作作出部署,提高全市宗教界参与积极性。成立专项复查工作组,了解场所功能室建设情况,查阅相关台帐和档案资料,检查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复查,进一步了解全市宗教场所创建水平,为全年创星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加强对新建宗教场所监管,确保场所建设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布局合理、质量优良,资金来源公开、透明、合法。

(四)加强指导监督,推动全市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宗教团体、场所的指导监督力度,开展宗教领域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大型宗教造像、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乱建寺庙、假僧假道乱做佛事的治理工作,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开展宗教场所财务规范月活动。普遍建立财务监督小组,制定财务监督、财务公开、财务报表等制度。开展财务“三查”活动,指导团体场所自查,县区互查,市局抽查,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管理。

三是倡导文明敬香。制定下发《关于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民宗局、宗教团体和场所切实做好文明敬香工作,有效遏制烧高香大香、成把烧香行为。

四是开展专题调研。完成关于宗教工作和民间信仰问题、民宗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构建民宗部门与民宗团体新型工作关系、我市农村宗教场所情况等调研任务。

五是推动场所建设。加强与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办理新建天主教堂用地相关手续,协调市基督教中心堂选址重建工作。六是展示良好形象。在开展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发挥宗教界在公益慈善方面的积极作用。盐城阜宁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后,全市宗教界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开展祈福、赈灾活动,共计为灾区捐款70余万元。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确保民宗领域安全稳定

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我们牢牢把握“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工作主线,切实维护全市民宗领域安全有序,和谐稳定。

(一)维护民族宗教场所安全有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事故隐患排查月”、“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活动。举办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培训,邀请市消防支队专家为全市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授课。指导县、区民宗部门加强安全检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防护措施。指导宗教界有序开展佛教腊八节、浴佛节,伊斯兰教“斋月”,天主教朝圣月,天主教、基督教复活节等活动,做好秩序维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宗教活动有序开展。

(二)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宗教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防范和打击假冒宗教教职人员,保护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区民宗部门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化解复杂矛盾。发挥全市民族宗教信访调处中心的作用,完善民宗领域信访处置预案,畅通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诉求渠道。增强与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市民宗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维护稳定。

22016民宗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16年上半年,大邑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宗教,服务科学发展”的宗教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和睦稳定。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指导县佛、道协宗教场所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发放《宗教政策法规教程》等宣传学习资料100余份。召开两次宗教人士座谈学习会,学习宣传党的有关政策,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了民宗工作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和应急处突机制,年初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治维稳安全管理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寺观教堂及场所负责人职责。制定《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制度》等十项制度,在宗教场所上墙并在工作中落实。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依法行政,推进法律进场所。做好依法行政、执法项目审批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完成了依法行政审批事项12条的网上申报办理和行权平台建设工作。按“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完成了民宗事务入驻政务大厅工作。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确保在做重大决策时有法可依。坚持定期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保证了爱国爱教人士和各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提高了我县宗教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2、认真开展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创建标准,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达标。加强对全县寺观民主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小组和常住居士规范管理,规范了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聘请了一名专业人员从事宗教场所的会计工作,并对17个场所中的璧山寺、鹤鸣山等场所财务进行了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3、指导县佛协做好换届工作。5月23日,大邑县佛教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高堂寺召开。来自全县10个佛教场所的6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佛协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研究部署了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

4、齐抓共管,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中集中开展了安全工作大排查,对查出安全隐患问题较大的香炉山、鹤鸣山道观、观音寺等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文明敬香规范用香通告。配合县禁毒委员会、“扫黄打非”办、公安等部门对场所的音像、书刊、以及涉藏非法出版物及反宣品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积极做好了高堂寺、鹤鸣山道观春节祈福庙会、天师会等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工作。

(三)各项民族工作稳步推进

1.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民族成份更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民族成份更改工作,符合规定的办理事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上半年共办理民族成份更改1件1人。

2.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推动“9+3”学校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学校建设。积极维护世居少数民族、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和在大邑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在生产、生活、教育、就业、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一是配合做好了涉及少数民族同胞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的调解协调工作;二是为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三是做好清真食品企业申报和违法查处工作。

3.及时调处宗教活动场所矛盾纠纷。积极处理宗教活动场所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解决了观音寺修建场所建设资金支付不到位;鹤鸣山道观2014年施工工人伤残评级等问题,推进了宗教场所和谐发展。

(四)宗教文化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积极处理雾中山开化寺遗留问题,与乐山凌云寺进行了充分对接,加大引资力度,力促雾中山弥陀道场(开化寺)项目早签约、早启动;与雾山乡政府协同查处了雾中山蓥华顶乱搭乱建寺庙问题,明确了拆除违建,恢复原貌的具体要求。

2.积极协调了文化旅游开发与宗教界的关系,召开有关乡镇、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5次,重点对鹤鸣山道观祖庭区(道源圣城宗教区)管理机制进行了探讨,协调处理了鹤鸣山道观与道源圣城公司之间的矛盾问题。

3.积极做好牵头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项目建设需要的各项保障和服务,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超额完成半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了解还不够到位,对常住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还有待提高;二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统战、公安、民宗等部门联合综合整治力度需加强;四是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工作

以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宗教工作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领会精神贯彻落实与省、市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谋划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新思路,研究和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领域重大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新时期民族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全市各宗教场所认真排查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妥善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确保全县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

(二)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期宗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找准切入点,切实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抓管理。从“管场所、管人员、管活动”三方面入手,严格依法行政,努力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允许范围,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二是抓团体。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指导帮助爱国爱教团体增强自养能力,切实维护好、发好宗教界合法权益;三是抓引导。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作出积极贡献;四是抓综合治理。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形成合力;五是抓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宗教事务的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三)指导佛、道协开展一次以上外出考察学习活动,借鉴学习外地在场所建设、依法管理、制度规范、围绕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2016年民宗局上半年总结下半年计划

年初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第一要务”,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县委(扩大)会议、地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管一加强”的要求,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推动了我县宗教界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规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长效机制建设。近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调整和加强基层民族宗教管理干部队伍,配齐配强了得力干部,15个乡镇各有一名党委委员,另一名专职干事,共有31人,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我局按照依法规范宗教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在村的要求,召开了现场观摩会,制定完善并统一规范了乡镇、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种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1、规范培训机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局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全县重点清真寺的宗教人士和基层民宗管理干部进行政治培训。目前为止,县统一开展政治培训7期,受教育的人员2600人次以上,乡镇每半月培训一次,15个乡镇共培训150期,受教育的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人数达到了57000余人,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县赴到乡、乡赴到村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及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巡回宣讲活动,到全县15各乡镇对乡镇机关干部、站所社、学校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爱国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进行面对面宣讲,县、乡共开展165期培训班,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今年上半年县乡共培训322期,共受教育的人数达到了11万余人。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了乡镇宗教管理干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及宗教人士、布维、买则、寺管会成员和信教群众的是非鉴别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热情,有力推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依法加强“三管一加强”各项措施的落实

1)规范讲经活动和讲经内容。严格执行《**地区讲经解经管理办法》,按时下发居玛日讲经目录表。加强对讲经坛的管理,严禁野阿訇进行非法讲经解经,确保了讲经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在讲经中严格做到“五定”,今年年初为了确保讲经活动的进一步规范,提升联系清真寺的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对讲经内容的掌握发放了2800本新编的第四节奥尔兹书本。

2)切实做好有一定宗教知识但没宗教职务人员的摸底调查。除了调查摸底全县爱国宗教人士的详实情况以外,全县范围内调查摸底非宗教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从事职业、现住址等情况284名非宗教教职人员立卷备案并录入电脑。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依法规范对丧葬活动的管理。在全面贯彻《**地区婚丧迎送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乡村干部参加丧葬,为领结婚证念“尼卡”者填卡登记,每月总结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构和长效机制,从而减少了因丧葬活动引发的非法宗教活动。

4)狠抓“两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交朋友制度。及时确定全县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的地点,明确了县、乡、村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职责、任务和责任。每周五加大对落实“两项制度”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健全完善了“两项制度”县查乡,乡查村,周督查、月通报长效工作机制。

5)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年初以来,建立健全了对全县1015座清真寺由村干部,宗教人士,普通教民组成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进一步明确寺管会职责,制作有图片的监督公示栏1015个,建立了寺管会组织成员5780人的档案,实现了电子档案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为确保信教群众的人身和清真寺的财产安全,倡导清真寺参保工作,以自愿投保的原则全县900座清真寺已参加保险。为了进一步依法加强清真寺维修、重建工作,各乡镇上报的72座重建清真寺当中经研究决定了20XX年重建的39座清真寺,待报地区研究审批。另外,今年维修37座清真寺。

6)依法加强对朝觐事务的管理。切实做好朝觐事务工作和制止零散朝觐工作,与各乡镇、县直党委签订了制止零散朝觐工作责任书。年初下发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XX】5号“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府组团朝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乡镇共上报的100名申请参加政府组团朝觐人员中57名组团朝觐人员进行逐一调查,研究讨论,确定了41名参加政府组团朝觐申请人员参加地区的统一体检。今年申请参加副朝的10名人员中,经调查政审确定2人。使朝觐工作逐步纳入有组织、有计划和依法管理的轨道。自20XX年以来陆续六年确保零散朝觐“不反弹”的目标打下了基础。

7)着力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有效预防处置机制,认真制定预防措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措施,今年全县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中涉及宗教教职人员的7期,都属于内部矛盾批评教育为主被处理的宗教教职人员8人,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3、切实推动了民族工作的有序开展。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我局积极参与我县的经济建设,积极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为了今年争取更多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月中旬县财政局,民宗局,经贸局组成的督察组到罕南力克镇、塔尕其乡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的土地平整归并项目和无公害优质葡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我局根据地区的要求,制定了**县人口较少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少数民族“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县的企业办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生产”企业认定,办理了五家并挂牌。使其享受了国家对民族地区民族企业的诸多优惠政策。

二、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留有死角。虽然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坚持宣传教育工作不放松,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但宣传教育不够全面、深入,正确舆论引导不够,留有死角、盲点,尤其对青少年、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还相对薄弱,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

二是部分宗教人士法律意识淡薄,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组织素质残差不齐,依法自主管理能力较弱。但部分宗教人士文化水平低、政治觉悟差,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上有偏差。

三是部分维稳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民族干部对落实“两项制度”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不善于学习钻研,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熟悉,女干部联系妇女洗尸(布维)人员制度,但部分女干部不能坚持全过程联系,发现不了深层次的问题,提供不了有价值的线索信息。

四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宗教管理工作规律掌握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宗教活动无害论思想,不想添麻烦甚至有所惧怕,部分农村党员在异地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指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广泛深入地宣传,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爱国宗教人士巡回宣讲活动等多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宗教界的教育培训力度,使信教群众充分认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罪恶本质。大张声势的进行争取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活动,表彰奖励荣获上级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大树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意识,自觉抵御非法宗教活动,散布的种种谬论和残酷暴行。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和信教群众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县形成讲团结、求稳定、谋发展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1、规范宗教事务活动。加强对讲经活动的定期抽查、监督管理。按照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讲经、解经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讲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在讲经解经中作出符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阐释。每周五检查落实“两项制度”,形成周督察、月通报的长效机制。

2、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地、县有关规定。对重建、维修清真寺严格执行《**地区清真寺维修、重建管理办法》、《**县清真寺重建、维修具体标准》,经批准重建的清真寺,做到施工前有调查,施工中有检查,施工后有验收。积极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把创建“平安寺院”纳入依法管理、考核的内容。20XX年平安寺院创建在巩固去年创建平安寺院的基础上,力争96%以上的清真寺创建成平安清真寺。

(一)切实做好朝觐工作,加大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力度。坚持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坚决制止朝觐名额分配上的不正之风。坚持“疏堵”结合的方针,继续开展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从源头上堵住零散朝觐,坚决防止反弹,继续实现20XX年制止零散朝觐“不反弹”目标。

(二)切实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要继续加强对“基督教”活动的依法管理和清理整顿,继续严格取缔我县境内的基督教家庭聚会点,严防有境外教会背景,利用土地承包、招商企业做掩护,从事违法、非法活动的家庭聚会点,一旦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要认真制定预防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与管理,并确保其发挥作用。对地下教经、习武点、“台比力克”活动和其它非法宗教活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做到究根探源,标本兼治。

3、提高信教群众防渗透、反渗透的能力。加大对爱国宗教人士的政治培训和科技培训力度。下半年计划县举办宗教人士专题政治培训班6期,培训宗教人士2400人(次),布维人员培训6期2960人(次)。召开宗教界依靠科学勤劳致富观摩会、现场会、座谈会、交流会进一步加大宗教教职人员中的致富带头,于是增强珍惜团结和睦,防渗透,反渗透的责任感。

4、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做好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促进民族工作水平,组织各乡镇要积极上报文化、教育、医疗、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项目。以实际行动,真正用足、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政策,使我县民族团结、民族事业进步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服务。

总之,“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要按照“站在新起点、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的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以全新的理念、有力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速度”,全力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4县民宗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涉宗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我县涉宗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确保G20峰会期间涉宗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16年4月开始,在全县开展涉宗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县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消防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与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所在村签订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村负责人责任。对涉宗场所特别是佛道教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实际情况,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对涉宗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做好每次检查记录,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二)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编纂工作。根据省民宗委和市民宗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将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进行更换,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统一使用二维码,同时编纂《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由于两项工作有重合性,为避免重复做功,提高工作效率,决定将两项工作合并开展。制定发放《关于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换证暨<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旧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统一收回,对于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其中一本遗失的,由场所出具说明;正副本均遗失的由场所登报声明;在回收登记证的同时,指导和谐寺观教堂撰写场所介绍材料,做好《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编纂工作,理清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发展历程和数据信息,加强引导、管理,进一步展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成果,增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社会知晓度。截至6月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已收齐,和谐寺观教堂的场所介绍材料撰写工作已初步完成,进入初审阶段。

(三)继续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根据丽水市民宗局统一部署,4月份启动2016年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为合理分批、有序推进我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结合2015年全县登记编号的申报情况,2016年我县预计完成121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登记编号申报工作。研究制定详细方案,分配各乡镇(街道)具体任务数,要求按照甲类、乙类的具体条件,做好调查摸底和分类,按时完成申报工作。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按照任务数完成调查摸底,准备申报材料。2016年上报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均要求为一村一庙场所;“三改一拆”活动启动后新建的场所及私人场所不得列入登记编号。

(四)在宗教界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5月20日,召开全县宗教界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青田县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大宗教团体、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近百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并解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县四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分别畅谈了学习体会心得。6月7日上午,县统战系统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会,县统战系统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夏宝龙书记在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统战系统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特别是夏宝龙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结合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宗教界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即学法律法规,学教义教规,做合格宗教教职人员。全面启动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信教情况摸底工作,根据信教群众情况、宗教工作情况等因素,梳理出11个重点乡镇(街道)和19个重点村(社区)。梳理、建立相关宗教工作制度、机制,初步建立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村支部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五)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根据省公安厅、省民宗委和市公安局、市民宗局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提升对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2016年起在全县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分批次进行,三年内完成全覆盖,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33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结合青田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实施方案》,6月24日召开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推进会,部署各部门的具体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县民宗局负责政策指导和协调工作,公安局负责维稳工作,宣传部做好舆情管控,电信局负责做好视频监控安装的设计和施工,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联系和思想工作。目前第一批33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中已有18处在门口安装视频监控。

(六)积极协调宗教内部矛盾纠纷。认真排摸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对来信来访件依法及时做出答复。经过各方多次努力,城南基督教堂打架事件已成功平息;针对**内部资金引发的矛盾,指导县佛教协会筹备小组对**的账目进行核查;积极协调**乡清虚寺内部矛盾,控制事态,防止进一步扩大。研究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方案,由县里成立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协调小组,县民宗局与基督教骨干人员共同研究列出各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分配名额,各乡镇(街道)做好摸底登记,按各场所的分配名额推荐参选人员,由县民宗局组织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积极推进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

(七)加强服务,做好少数民族工作。上半年共审核少数民族考生加分59份、民族成份变更1份,出具少数民族身份证明9份。抓好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针对少数民族村初报的项目,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考察,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择优选取项目进行申报。上半年完成**乡**至**油茶基地路面硬化、**镇**文化长廊项目申报,分别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0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开展涉宗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做好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确保G20峰会期间涉宗场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换证、《和谐寺观教堂概览》编纂工作。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宗教活动场所情况介绍材料进行复审后报送市民宗局,市局发回相应数量的空白登记证,县民宗局统一打印二维码。同时,联系省民宗委,统一定点制作宗教活动场所铜牌。召开集中颁证发牌大会,统一发放新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和铜牌。

(三)继续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相关材料的准备,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场所信息录入“浙江省宗教信息管理系统”,确认无误后上报市民宗局审核。并赴实地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抽查各乡镇(街道)上报场所的实际情况,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场所,确保上报场所质量。

(四)加大力度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第一批33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在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在监控安装过程中,县民宗局负责做好政策指导和面上的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工作。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宗教活动场所视频监控安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全力抵御天主教地下渗透。按照《青田县1#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指导相关乡镇(街道)继续保持联合巡查力度,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技术防范和人员防范,严防死守,守好青田这块阵地,确保天主教场所不被地下势力接管,不发生入堂非法传教。

(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开展宗教界“两学一做”。在宗教界开展学法律法规,学教义教规,做合格宗教教职人员“两学一做”活动,做好宗教法律法规政策进宗教活动场所,使宗教界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村支部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协调宗教内部矛盾,做好信访件回复工作,密切关注和调解城南基督教堂、**内部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化;督促**乡及时向信众说明清虚寺的有关情况,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

(七)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民族成份变更审核工作,继续跟进**乡**至**油茶基地路面硬化、**镇**文化长廊项目落实情况,并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5市民宗局2016年度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讲话为指导,按照省市对综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目标,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了民族和谐、宗教和顺和睦。上半年,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无群集群访、重大事故和任何刑事案件。现将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半年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研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我局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以及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上,都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并认真组织调研,根据全市民宗领域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各区民宗部门、市各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安全隐患和重点人员摸排,做到人员清、事情明、稳控到位、处置及时,确保在重要时间、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的绝对安全稳定,确保在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我局还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各区民宗部门和市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与李兰局长签订了责任书,确保了从源头上的责任认定,也进一步引起各单位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自觉,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常过问。

二、加强宣传、及时部署,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5月份,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了“平安南京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为主题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主要是结合星级场所、星级档案室、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教风年”建设工作来展开,充分利用板报、墙报、媒体,礼拜、主麻、斋月和其他宗教活动时机进行宣传和动员,积极营造综治和平安建设浓烈氛围,展示我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了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努力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目前全市325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被认定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并且认定一星级场所61个,二星级场所119个,三星级场所28个,四星级场所18个,报经省局认定五星级场所6个,形成了梯次管理、逐步推进、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在实处。从4月份开始,一直持续到7月份,我局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项目、群体和人员,根据涉及范围、规模大小、激烈程度等,评估确定风险大小和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化解和排险工作。按照“落小、落细、落实”的要求,在认真梳理历年信访、上访和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涉稳问题的分析研判、矛盾问题化解、重点人员教育稳控、涉稳事件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同时,积极为宗教教职人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对边远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做到走到、看到、慰问到,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扎实做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完善防范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跟踪了解社情动态,密切联系公安、安全等部门,严密掌控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邪教组织破坏和非法传教等情况,切实做好抵御防范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机关各处室对分管的宗教团体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四是加强沟通、主动作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下延伸。我局综治工作联系点是高淳区古柏街道,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综治点的工作,先后为综治点配备了复印机,改善了其办公条件,同时,场所配备了消防器材,村落进行了警铃入户,为30多个行政村农村书屋配齐了图书,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近几年的综治帮扶,古柏街道吸毒人员和治安案件呈逐年减少趋势。上半年,我局分管综治工作的宗志清巡视员先后2次带领局办公室吴晓永副主任等人员到古柏街道对接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实际困难,双方共同商讨综治工作的核心点和关键点,并做出实际努力,积极开创综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力争全年综治工作稳中有提升、工作中见亮点,为南京“十三五”开好头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全年综治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好星级场所等创建和验收工作,积极研判综治工作形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6月20日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