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1减轻农民负担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围绕贯彻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开展宣传、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四五”普法宣传和农业“两法”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市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以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三月二十日,我们与市农业局送法下乡小组一起,专程赴仙居县横溪镇设摊宣传,印发有关宣传资料xxx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x多人次。各县(市、区)相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三门县涉农价格和收费投诉举报周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减负办会同县纠风办、县物价局一起现场布摊设点x个,设立举报电话x部,电视讲话x次,分发宣传资料xxxx多份,悬挂横幅标语xx条,接受群众咨询xxx多人次,受理案件x起。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指导。
去年以来,我市x个县(市、区)全面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为了及时了解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到位情况和农民负担真实状况,我们于今年三、四月间,深入基层搞调查。调查结果表明,xxxx年全市人均税费负担xx.x元,亩均税费负担xxx.x元,比xxxx年均减少xx%。其中:农民直接承担提留统筹费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人均负担x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xx元,占上年人均收入的x.xx%,比上年又下降了x.xx个百分点;xxxx年全市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分别为xxx万工和xxx万工,比上年减少xxx万工和xxx万工,人均两工负担x.xx工,比上年减少x.xx工,比全省人均两工负担减少x.xx工;xxxx年全市农户承担的社会负担为xxxx万元,比上年减少xxxx万元,下降xx.x%,人均为xx.x元,比上年减少了x.x元,下降xx%。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民负担确实得到减轻。
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撰写了《对台州市农民负担工作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文章,分析了现状、特点与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供市有关领导参考。同时,我们起草并与市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xxx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部署和指导面上工作。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办案件。
今年三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就做好全市农业生产性费用专项整治工作,抽查了黄岩区和温岭市的水电部门和农机部门,总体情况比较正常,但对个别地方存在的超标准收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今年四月份,我们配合市计委对6个县(市、区)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共发现违法违规案件xx起,涉及各种乱收费金额xxxxxxxx元。这些案件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有效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市减负办、市计委、市纠风办根据浙价检[xxxx]xxx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联合下发《关于xxxx年农民建房等涉农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的处理意见》给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其整改。
(四)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今年上半年,我们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四起,x批次,xx多人数。查办省减负办转办案(事)件四起,其中:仙居一起,路桥二起,三门一起。这些案(事)件大多涉及农民建房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由于量大面广,发生时间较早,情况错综复杂,所以办结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但我们对农民信访案(事)件均十分慎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能按政策落实的尽量做好转办和督办工作,不能按政策落实的也尽量做好思想说服工作,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负担的“三乱”现象仍屡见不鲜。
尽管几年来我市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有的基层党委、政府和涉农收费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顾农民群众承受能力,在办学、修路、造桥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随意设立收费项目和抬高收费标准,面向农民收费、集资和摊派。如:中央明令取消的农民建房级差排基费,我市普遍地方在收取;浙价费[xxxx]xx号文件规定,从xxxx年秋季起,对高中择校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我市在贯彻此文件时专门召开听证会,并下发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明确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择校生实行“三限”办法,其中择校生收费最高不得超过x万元,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收新生总人数的xx%。可学校方面仍我行我素,不但坚持挤占计划内招生,扩大计划外招生,甚至将计划外招生扩大到xx%以上,而且明显超标准收费,加重了农民负担;台计收费[xxxx]xxx号文件规定,取消部分县(市、区)自行出台的在生猪屠宰环节的收费项目,但据屠商和农户反映,此文件非但没执行,有的更加变本加厉;等等。
(二)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
我市自去年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直接负担确实得到明显减轻。但从上半年调查情况看,各地对农民负担工作有所放松,没有象以往那么重视了,加上上半年“非典”原因,大家把注意力都集中到抗击“非典”上,很少顾及农民负担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看,农村税费改革后虽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政府和部门为了某种需要,不顾政策、法律规定,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仍然搞变相收费和抬高收费标准,加重农民负担。因此,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今年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工作检查。八月份,我们争取与市财政局一起,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尤其要对农村税费改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转移支付资金有无截留、挪用、挤占等情况,同时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平调和挪用,防止将一事一议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二)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
九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计委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重新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办发[xxxx]xx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xxxx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清理结束后,将重新核定应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
(三)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
十月份,我们争取与市纠风办、市计委物价所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活动,对农业生产性费用中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民进城务工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我们要在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
对农民信访案(事)件,我们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和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对重大恶性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把教育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农业、农民问题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从积极推进均衡教育,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让农民子女能享受城市学生同样的优质教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市教育局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十分重视,责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计财处、监察室、基教处、职成教处等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使农民减负政策、措施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二、增加投入,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过去向学生收取的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和校服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办收费,取消收费后学生的体检防疫、饮水、德育教育和教育质量监测等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据统计,全市20XX年共免收学杂费8034万元,其中市本级1853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12030万元,其中市本级3500万元;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814万元,其中市本级499万元。免收和免费所需经费均由各级财政给予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从源头上扼制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为了加快市本级校安工程的实施,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到20XX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转移支付用于市本级校安工程建设。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迫切需要新的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系统积极发挥优势,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广播电视等远程教育,为农民提供信息,通过自学考试、函授等形式提高青年农民的文化素质,使农民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民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各级财政保障。
三、加强管理,规范农村教育收费行为
1.坚持收费责任制度。市、县(市、区)教育局与所属学校(单位)层层签订新一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
2.不断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开学前,学校在校门口以开学通告的形式将开学收费的相关事项通知学生家长,各农村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还在集贸市场、村委会等人员集中场所张贴告示;开学时,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和公示栏,公示本学期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开学后,学校在宣传橱窗内保留了收费公示栏,让学生和家长随时了解收费政策和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涉农收费政策,通过新闻媒体、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学校收费政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我们及时制定下发文件,认真部署落实上级出台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能按有关规定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住宿费,取消了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学校不存在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竞赛班等情况;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三限生”政策和由代管费改为代收费政策;各校规范教辅资料征订行为,没有发在规定教科书目录外统一订购辅导资料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4.加大对学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学期开学初,市、县教育局会同物价、财政、纠风办等有关部门,深入农村学校检查收费工作,督促学校依法收费。开展了涉农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特别是农村学校向村委会收取任何费用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同时开通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发现乱收费行为立即予以纠正。
四、扶贫助学,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市教育局十分重视贫困学生的入学问题,开设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为搞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市教育局采取七大措施:
⑴建立了扶贫帮困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⑵每学期召开中小学校校长会议,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任务和责任,要求各学校把扶贫帮困助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⑶利用网络,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定期研究助学工作,时刻把贫困学生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全方位关爱贫困学生。
⑷继续实施贫困学生助学教育券制度,努力构建扶贫帮困助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⑸开通助学热线电话,了解和掌握贫困学生的情况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
(6)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这些措施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确保不让一个农村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20XX年,全市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教育券的学生有12038人次,资助金额1539万元,其中市本级有1660人次,资助金额221万元;全市享受爱心营养餐的学生有37931人次,资助金额839万元,其中市本级有1626人次,资助金额35万元;全市享受社会资助的学生有2446人次,资助金额422万元,其中市本级有379人次,资助金额61万元。资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慈善机构和社会捐款。同时,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每学期享受750元的生活补助,20XX年,全市共有75144人次享受补助,共补助金额5635万元,其中市本级有21191人次享受补助,补助金额1589万元;补助经费均由各级财政保障,纳入财政预算。
3赤水市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遵义市委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20XX年以来,中央、省委采取的一系列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加大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力度,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将我市农民负担管理列入常态化管理。按照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市政府纠风办、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遵市农通)[20XX]165)号文件要求,我市市乡两级认真开展了农民负担的自查工作,现将我市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和自查情况总如下:
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委各项惠农增收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20XX]1号文件精神,全免农业税、农特税及两税附加,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通过全免农业税,使全市减轻农民负担8878204.61元(其中农业税7398503.84元、农业税附加1479700.77元);通过全免农特税减轻农民负担124.2万元(其中农特税正税115万元、附加9.2万元)。两税全免共减轻农民负担1012万元,人均减轻负担45元。实现直接补贴79.25万元,综合性补贴20XX.95万元,粮种补贴287.30万元畜牧补贴54.42万元购农机具补贴62.37万元其它补贴1756.89万元六项补贴共4236.18万元,农民人均增加收入187.36元。全市61448户以中央、省委的惠农政策共减轻负担5248.18万元,户均减轻负担853.28元,减负就是增收,实际农民户均增加收入854.08元。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落到实处,各项补贴通过银行直接到农户的户头上,保证惠农资金安全,实现了农民休养生息,发展生产的宏伟目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活动
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村级组织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遵义市减负办、纠风办《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遵农负字【20XX】1号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赤水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赤水市人民政府纠正行列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了(赤农负字[20XX]1号文件),市农牧局组织召开了各镇、乡办事处分管农业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农经工作的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清理活动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是基层一项长效工作,事关农村稳定和农民的基本权益,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各乡镇调整充实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成立以镇长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报务中心、人力社保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村级收费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上下联系、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各单位工作任务。
2、健全制度、多渠道开展排查
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开展的制度保障,我市各乡镇认真清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一事一议”“政务分开”“财务监督”等多项工作制度,充实和完善了民主公开、资金使用监督等相关制度,专项清理工作小组采取看会计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走访村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村级账务按要求开展排查。认真填报报表。
3、认真组织力量,开展督查
于9月30日止,结合农民被征耕地调查和农村抗旱工作,赤水市纠风办和农牧局抽人组成督查组,对旺隆、葫市、丙安、复兴、元厚、宝原、大同、白云等乡镇,重点对各村的报刊征订、公路收费、群众筹资和村级服务收费进行了排查和清理,并组织镇纪检等部门对农村资产进行了核实,查看档案资料,走访群众,通过排查清理并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全市村级没有发生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配套项目转由村组织承担此类现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未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和教师职工工资奖金。
严格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未向村级收费和要求村级组织提供资助。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民负担管理是规范的,政府和部门没有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乱收费。
4、存在问题
农村报刊征订,宣传部下达指导性计划到乡镇,各乡镇按计划进行分配,如按20XX年农村税费改革时规定的每年小村订报刊不超过300元,大村不超过500元的标准,那基本上每个乡镇都超过了规定,全市各村每年订报刊都在1000元左右,最少的宝源乡已达624元。元厚镇农村报刊费用就是由镇财政统一支出,全镇村级报刊费为8127元,(其中报纸费为7614,刊物费用为513元),每村都是903元。复兴镇7个村,4个小村,3个大村。按20XX年税费改革时定的标准计算,三年超7638元,每村1091元。我们在督查时已经指出,要求整改。
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提高了各乡镇村干部服务农村、规范财务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向村组织和农民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村组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市今年是中央财政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扩大试点县(市)之一,全市15个乡镇办实施财政奖补项目,包括通村泥结石路建设、通村公路硬化,连户路建设等115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20XX万元,通过“一事一议”受益群众投工64万个。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
1、“一事一议”制度建设情况
通过对全市实施项目乡镇办检查情况看,各实施项目乡镇乡和实施项目村,均建立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一事一议”工作的领导,各实施项目村均建立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制定的制度基本符合《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贵州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黔府办发(20XX)122号文件精神。
2、“一事一议”组织实施情况
凡实施项目的村,由村支两委提出筹资筹劳方案,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案,赞成、反对和弃权票等有关重大事项都作了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项目实施村还专门制定筹资筹劳清册,各受益农户需出工投工数量等事项置于表上,农户签字认可,如农户主要劳力外出务工,需要以资代劳 ,由本人写出申请,提交村民大会认可后,可以以资代劳。检查组通过走访群众了解,没有群众反映负担过重的的问题,群众对投资投劳修路积极性很高,还有很多群众都要求实施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全市今年实施的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奖补项目工程进度在50%以上,保证在12月30日前全面完工。
3、“一事一议”方案审核监督情况
各项目村“一事一议”方案的制定,多数都有乡镇财政和农经干部参与制定,做到了事前审核监督,对通过的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审核,市减负办审批,完善相关手续。
4、“一事一议”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村的筹资及财政奖补资金由村集体账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支出资金由村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委会主任签字报销乡镇财政所和农经部门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财政奖补资金市财政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质量和进度由市交通局抽人负担检查,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监督,保证民心工程的质量。
四、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财综(20XX)79号],在我市全面取消了宣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关服务性收都能坚持先服务后收费,没有超范围收费的情况发生。
五、明年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政策精神。
2、继续落实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
3、每年开展两次农民负担的执法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认真做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审核工作,防止乱集资乱摊派。
420XX年东石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东石镇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领导机构,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了全镇农民减负工作协调会议,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行政村书记主任以及村文书参加了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任务。通过村级、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方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要求行政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设置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惠农政策制度等宣传。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对于涉及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情况,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涉农收费管理情况等农民减负政策,我镇抓住全镇召开各类动员大会的时机,经常加强机关干部和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并利用机关干部学习夜,镇主要领导以新农村建设中各类职务犯罪、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反面案例为教材,对机关干部进行专题教育,从正面引导广大机关干部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三、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一)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按照省、市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做好做实。并按照规定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没有超规定使用劳务,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此外,镇工作组进村开展惠农政策宣讲活动是我镇落实上级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包括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这有力地宣传了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二)涉农管理落实到位,真正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几年,我镇支农、惠农政策,涉农专项资金较多,为防止截留、挪用、转移、贿赂以及损失浪费涉农资金等问题,切实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落实到位,真正服务“三农”,我镇党委政府在高度重视这些政策、资金合理利用的同时,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着力防范。特别在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各项收费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在向农民、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配上,严格按政策执行。镇减负办积极履行职能,确保了这些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发放、使用不出问题,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为构建逐步走向富裕、和谐的新农村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落实“公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我镇在对种粮农民兑现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工作中,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由一位主管领导和电脑操作员专门负责,以农村信用社“一折通”方式兑现。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面积核实、公示及数字的录入,并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清册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各种手续提供给了信用社,做到了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此外,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我们在兑付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到位”和“六不准”的政策,增加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获得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基础仍不牢固,一些地方的村级组织运转成本迅 速上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公益事业费用刚性增长,转嫁为农民负担;三是个别行政村新农村建设盲目攀比,村级债务不仅未能有效控制反而急剧增加,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一要加强部分村干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通过举办减轻农民负担讲座,专题组织学习惠农政策读本等方式,了解新时期农民负担的深层含义。建立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
二要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化解村级债务,减缓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探索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经费筹措和效率评估机制。要按照“制止新债、化解旧债”的原则,建立新债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化解村级不良债务。严格按照“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既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又减轻农民负担和财政负担。
三是要加速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在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中,应把加速推进村域经济转型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农户、村组集体和工商业主等新经济体的收入、积累和投资能力。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村级公共服务、拓展农户互助服务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合理有偿服务,形成新型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生活品质。
5县司法局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XX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在正确领导和县农民负担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基本政策,认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为认真开展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具体明确由律管科牵头,负责协调各科、处、所全面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各科、处、所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明确了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为:加大对法律服务业收费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并对各科、处,所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职能发挥,广为宣传。
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要求各科、处、所,特别是宣教科、基层科、司法所要把学习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司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中层干部会议和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浙农监R22;20XXR23;2号)文件精神,并要求处、所负责人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司法所继续加大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开展“浙江法制宣传月”活动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法律咨询活动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我局还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当中,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树立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识。
三、落实措施,切实减负。
督促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继续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标准,重点加大了对法律服务业收费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各处所法律服务收费进行检查督查。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法律服务收费投诉情况,也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收费情况。继续加大对农村、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到10月底,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和农民工免费解答法律咨询近5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0多件,减轻农民负担价值10余万元。在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时,开展“结对式”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中,根据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各乡、村的农民在对应的法律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享受费用减免的优惠。同时,在指派援助律师时,尽量安排与农民(农民工)所在村结对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便于律师和受援人之间沟通,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计划不够完善,与农监办联系沟通不多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部门责任制,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