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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调解委员会总结

时间: 05-26 栏目:总结

1后田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今年,我们根据村内的具体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贴近社会、接近群众的法律、政策,积极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稳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各种方便,深化了我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既促进了全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又发展壮大了我村的经济。下面我们将分四部分汇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0多宗,其中9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

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我村的“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并把“平安后田”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村务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村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过程中,我们不仅保证了有一支专业、有耐心的调解队伍、法制会议室、法制宣传栏、政务公开栏、调解室,我们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监督电话,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收支、计划生育等内容,全面实行公开,并且紧密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每季度还对居民进行法制教育授课,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另外,我们还抓好村民及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并配合实施计划生育法,同时对计生工作做到透明、公开,让广大群众心服口服,调动村民自觉参与计生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难事不难。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来,队员们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内各种事物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断往的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洪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XX年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治溧水”、“平安溧水”和“和谐溧水”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作用。1—11月份,全镇共调处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91起,其中,一般性矛盾纠纷176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7。38%,解决疑难复杂矛盾、制止群体性矛盾15起。现将人民调解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抓调解员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

调委会主任采用例会培训外,还进行县、镇集中培训,培训的方式有以会代训,以授课、例会、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分析,巡回审判、经验交流、台帐资料的评比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今年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培训50多次,培训人员500多人次,确保了调解员的素质的提高。

二、抓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形象和工作技能。

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做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四规范”(组织、制度、业务、经费)和“六统一”(标牌、徽章、制度、文书、程序、统计)的目标要求。从而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形象。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今年在去年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的格次,其中,省级的有3个调委会,市级的有1个调委会,其余均达县级标准。

三、围绕重点项目,确保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

紧紧围绕县局开展的“三项活动”,认真做好各调委会管辖区域内矛盾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对本区域调处工作进行布置,镇坚持每月一次例会交流,分析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化解预案,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调处工作重点,积极化解群体性纠纷,积极化解群体性纠纷和疑难复杂矛盾15起,维护社会稳定。

四、完善运行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化解矛的合力。

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大社情报告制度,增强纠纷预警能力,在原有的队伍基础上组新建巡防员队伍,加强纠纷受理规程的建设,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如公调、诉调、劳调调处纠纷20多起,增强调解整体效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保证人民调解机制高效、规范运行。积极开展诉调对接(调处纠纷5起)、劳调对接(调处纠纷10起)、公调对接(调处纠纷10起)、访调对接的工作;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相互配合,从而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

洪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xx年十二月十二日

3曹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在区综治委、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全街道各居(村)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开展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化建设、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影响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改革发展的大局。

我们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我街道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落实措施,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充实了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力量,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

三是我们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对各居(村)领导及调解员组织了有关培训,参加培训人员26人。

四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活动,调解过程,必须符合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规则。我们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积极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素质和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且群众威信较高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聘请一批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法律知识的离、退休干部等志愿者组成了“五老义务调解员”队伍。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尽快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社会化、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六是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从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防激化这个重点,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供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

八是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并根据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

九是改善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加强了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也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有时还不定期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调委会业务上的各类问题。通过实地指导与培训帮助他们在调解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调解纠纷的技能,保证调解协议的质量,确保了我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

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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