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好作文
时间: 05-06
栏目:作文大全
作文一:我的好朋友
转眼我已经上初二了,好朋友也有很多,但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同桌。记得那时刚开学的时候,已经教了我一年的老师把她安排成了我的同桌,她是个品学兼优、眉目清秀的女孩子,她的性格与我相反,她很安静,而我却很活泼,和她在一起,我也改了不少毛病。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记得那次,老师考试,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忙着发卷子,我和她还在说笑呢,当卷子发到我们这里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只错了两道题,也没太在意,可她只错了一道题,当时她就阴下了脸,坐在那里,5分钟后,桌子上就出现了几张密密麻麻的草纸,而她脸上的阴云也散了。她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
还有一次,是上体育课,她那天刚好有点不舒服,可她还是坚持上了,有好几个人都请了假,可她没有,她坚持跑完了800米,休息的时候她还吐了,可她还是坚持把体育课上完。那天晚上她还发了高烧,第二天她还拖着病体上了学,她的坚持不懈让我佩服。
还有很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为你们讲了,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那就快来找我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兼同桌,真的很不想和她分开,直至我们变成“旧”同桌!
作文二:低垂的杨柳
昔日沉醉在颓废,糜烂的空间,今时又迷惘在命运的路线。我像是遗忘抛弃了什么,致使自己心中忐忑不安。
我来到这个城市,如此兴奋和高亢,以至于我变得胆大和积极。但这个城市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心的疲倦与乏力。我开始人热烈地寻找乐趣,可这不过是一时之乐,不能恒久。不知为何,我竟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来了。也许是渴望摆脱城市的嘲笑、赞扬、议论,与学习的背负吧;也许是单纯的思恋吧。
家乡的园,有三个。据说是村名们自掏费用建起的,一个是生着密密麻麻,绿得如同翡翠的草,把草抓起来,就会看见下面包裹着似囊一样的土;偶尔的时候,才有可能看见一点点像手指甲一般宽的根。它们只不过是不经意地露出来罢了。这园的边缘栽种着杨柳,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原因是家乡中的孩子喜欢乘凉,那时我同几个伙伴一起编算着如何叫栽树人种上杨柳。哭的,闹的,做别人笨的,样样都试过,最后还是我去说服那些顽固的老爷子。玩伴知道了,便欢天喜地来庆贺我。晚上月亮拨开乌云见人时,他们还自作主张地学城里人办了烧烤会,烤的鸡、鸭、鱼,大多数是从家中偷出来的,但香味却溢满了心窝,飘到外十四里去了。我们爱上了乘凉,自然也恋上了杨柳。杨柳,总会让我们拉得低垂。
看那杨柳,挥动细柔的枝条,轻拂湖面,垂着,如同一位正在戏水的人。我常在那捉蚯蚓,时不时便把它们的环带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或在其它地方割下几片肉,挂在杨柳枝上。斜风飘来,戏水人顷刻变成贩卖肉片的叔子;枝条荡在湖水中,肉片却怎么也不会滑落。随手扼下一丝柳,它拂去了我的倦意,枝头的聒蝉,天边的红雀,怡然自得地,传唤了夏天。
那时,一排排的杨柳,伫立在湖边,绿意盎然的一道风景线。我愿与柳看潮起潮落,吟晓月寒风。
现在,家乡的杨柳一往如前。城市却早已焕然一新。想继续背负着疲惫的虚荣,自己却想着似杨柳的清恬淡丽。向前迈足,固然重之,但我希望自己在老向前看时,也应该回头望一望。
作文三:平凡的小草
有人喜爱高直挺拔的青松,有人喜爱清香淡雅的兰花,还有人喜爱高洁傲骨的梅花,我却喜爱那平平凡凡的小草。草,虽然平凡、渺小,但却具有极其旺盛的生命力。草,不论是闪电雷击,还是狂风骤雨,或者是严寒酷暑,都毫不畏惧。这一切都是信念的力量,小草渴望生命,渴望生存,于是它顽强地站了起来!
我漫步在小路上,看着路旁那一棵棵嫩绿葱郁的小草,陷入了沉思……也许,很多人都把小草当成是弱小、无能的象征,认为它们那矮小的身躯经不起一点儿风雨。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我眼里的小草,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富有生机,那样的坚韧不拔。
一到春天,小草们就睁开朦胧的双眼,争先恐后地破土而出,与人们一同分享春姑娘带来的喜悦与温暖。它们布满大地,为这块抚养它们的“土地母亲”铺上了绿地毯。这千千万万的小草组合起来,让人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
当然,小草的可敬之处不只是在这里,它们身上还闪耀着一个亮点——顽强不屈的精神。小草虽然没有大树那样的高大挺拔,也没有花朵那样的鲜艳美丽,但是,它们的精神足以盖过这一切,足以让人们重新去认识并感叹它们。
暴风雨里,高大挺拔的大树被连根拔起,鲜艳美丽的花朵已花残叶败,而小草呢,却以一种有力的力量同暴风雨作斗争。等到暴风雨过后,花、树都变了样,只有小草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沐浴着雨后的阳光。
有些人正像这小草,虽然平凡,却又伟大!
作文四:有雾的晨光
披上晨雾的幔纱,步入朦胧中。
“啁啁啾啾”,那是晨起的画眉鸟正在梳妆;低飞盘旋,燕子正在为自己寻找早餐;布谷鸟声声催促我们“春天到了,是时候播种了”,“布谷布谷”真动听!
野草翠绿尖细的叶子蓄满了露珠,一颗、两颗、三颗……绿得晶莹,在晨雾的包裹中,也能反射出一丝丝光亮。细不可察的风吹过,尖尖的的叶子一抖动,一颗、两颗、三颗……次第滑落叶尖,在红土地上绽出出一张张笑脸。
远远看见一抹紫红,上前一看,原来是羞涩的半低着头的狗尾巴草,苦涩并甜蜜的想着自己的心事,默默述说那不被了解的爱,期盼着心上人采三株编成麻花辫状的戒指,戴上他的无名指。
一阵优美动听的乐声穿破弥漫着的雾,悠扬、悠扬……我不愿打破这美妙的乐音,绕道隐入朦胧中去了。
正沉醉于那袅娜的歌声,脚下不小心碰上一片沿着地面生长的含羞草,惹得那羞花美人慌忙遮住自己的脸蛋,垂下头去,可爱且动人的美!
前方高一点的红土地上开着朵朵小白花,那是春天中不可缺少的一抹白呀!蒲公英雪白的花絮棉绒绒的,似花非花,那一抹淡淡的色彩,透露出纯洁而执着的情怀,向我低声的诉说:蒲公英的飘洒不是孤独的流浪,而是生命的延续,是对新生活的向往。多么可爱的花儿啊!
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汪汪汪”,打破了这片幽静,它蜷曲的毛发黑粽相间,虽然凌乱,却异常协调。可能是我进入了它的领域吧,它睁着黑亮的眼睛瞪着我,围着我绕了一圈,吠几声就走开了,然后折回来,再围着我绕了一圈,又走开了,如此往复了好几次,见我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继续走自己的路,可能觉得无趣了,就悻悻离开,有趣极了!
最近总是想一个人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待上一阵子,即使时光不长,也足够我好好回味一段时间!
作文五:爷爷的食指
我有一个全天下最爱我的爷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爱我,包括他的食指。
还记得那年仲夏,阳光明媚。我缠着爷爷用竹条给我做小兔子,无奈家里的竹条被爷爷编箩筐用完了,他只好大动干戈地跑到后山去砍竹。不一会儿,爷爷就扛着几根长长的竹子回来了,步伐不但没有老态龙钟,反而还健步如飞。爷爷在石墨旁落了脚。我双手撑着脑袋,看着爷爷做小兔。做小兔首先要将完好的竹子劈成条,工具便是那笨重的砍柴刀。虽然笨重,却非常锋利。爷爷抿着嘴,一言不发地劈着竹子。
阳光还是那么耀眼,晃得我不知道怎么处理眼前的场景。突然间,搭在爷爷腿上的竹子滑了一下,那笨重的到闪到了爷爷的手指,顿时,鲜血汩汩直流。迟钝了一下,我便立即惊呼起来。冲上前拽过爷爷的左手,那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爷爷的手。宽厚、粗糙。岁月的刻刀在他手上刻下了一道道密密麻麻的、深深浅浅的褶皱,手背上有几条还未完全愈合的粉红色的伤疤,还有严寒的冬天带给他的冻疮疤,以及那翻着雪白的肉,夹着殷红的血的食指。我被吓到了,恍惚间递给了他一张纸巾。他若无其事地包在食指上,右手依然挥动着砍到。
那个下午,爷爷最后怎样做成小兔递到我手上的,我已全然忘却。然而,这件事却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伤疤,也终究会愈合。可当时爷爷那血淋淋翻着白肉的食指却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时常告诉着我:爷爷在用每一个细胞来爱我,包括那僵硬、粗糙、带着伤口的食指。
转眼我已经上初二了,好朋友也有很多,但我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同桌。记得那时刚开学的时候,已经教了我一年的老师把她安排成了我的同桌,她是个品学兼优、眉目清秀的女孩子,她的性格与我相反,她很安静,而我却很活泼,和她在一起,我也改了不少毛病。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记得那次,老师考试,下课的时候,同学们都在忙着发卷子,我和她还在说笑呢,当卷子发到我们这里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只错了两道题,也没太在意,可她只错了一道题,当时她就阴下了脸,坐在那里,5分钟后,桌子上就出现了几张密密麻麻的草纸,而她脸上的阴云也散了。她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
还有一次,是上体育课,她那天刚好有点不舒服,可她还是坚持上了,有好几个人都请了假,可她没有,她坚持跑完了800米,休息的时候她还吐了,可她还是坚持把体育课上完。那天晚上她还发了高烧,第二天她还拖着病体上了学,她的坚持不懈让我佩服。
还有很多的事情,我就不一一为你们讲了,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那就快来找我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兼同桌,真的很不想和她分开,直至我们变成“旧”同桌!
作文二:低垂的杨柳
昔日沉醉在颓废,糜烂的空间,今时又迷惘在命运的路线。我像是遗忘抛弃了什么,致使自己心中忐忑不安。
我来到这个城市,如此兴奋和高亢,以至于我变得胆大和积极。但这个城市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心的疲倦与乏力。我开始人热烈地寻找乐趣,可这不过是一时之乐,不能恒久。不知为何,我竟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来了。也许是渴望摆脱城市的嘲笑、赞扬、议论,与学习的背负吧;也许是单纯的思恋吧。
家乡的园,有三个。据说是村名们自掏费用建起的,一个是生着密密麻麻,绿得如同翡翠的草,把草抓起来,就会看见下面包裹着似囊一样的土;偶尔的时候,才有可能看见一点点像手指甲一般宽的根。它们只不过是不经意地露出来罢了。这园的边缘栽种着杨柳,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原因是家乡中的孩子喜欢乘凉,那时我同几个伙伴一起编算着如何叫栽树人种上杨柳。哭的,闹的,做别人笨的,样样都试过,最后还是我去说服那些顽固的老爷子。玩伴知道了,便欢天喜地来庆贺我。晚上月亮拨开乌云见人时,他们还自作主张地学城里人办了烧烤会,烤的鸡、鸭、鱼,大多数是从家中偷出来的,但香味却溢满了心窝,飘到外十四里去了。我们爱上了乘凉,自然也恋上了杨柳。杨柳,总会让我们拉得低垂。
看那杨柳,挥动细柔的枝条,轻拂湖面,垂着,如同一位正在戏水的人。我常在那捉蚯蚓,时不时便把它们的环带用锋利的刀片割开,或在其它地方割下几片肉,挂在杨柳枝上。斜风飘来,戏水人顷刻变成贩卖肉片的叔子;枝条荡在湖水中,肉片却怎么也不会滑落。随手扼下一丝柳,它拂去了我的倦意,枝头的聒蝉,天边的红雀,怡然自得地,传唤了夏天。
那时,一排排的杨柳,伫立在湖边,绿意盎然的一道风景线。我愿与柳看潮起潮落,吟晓月寒风。
现在,家乡的杨柳一往如前。城市却早已焕然一新。想继续背负着疲惫的虚荣,自己却想着似杨柳的清恬淡丽。向前迈足,固然重之,但我希望自己在老向前看时,也应该回头望一望。
作文三:平凡的小草
有人喜爱高直挺拔的青松,有人喜爱清香淡雅的兰花,还有人喜爱高洁傲骨的梅花,我却喜爱那平平凡凡的小草。草,虽然平凡、渺小,但却具有极其旺盛的生命力。草,不论是闪电雷击,还是狂风骤雨,或者是严寒酷暑,都毫不畏惧。这一切都是信念的力量,小草渴望生命,渴望生存,于是它顽强地站了起来!
我漫步在小路上,看着路旁那一棵棵嫩绿葱郁的小草,陷入了沉思……也许,很多人都把小草当成是弱小、无能的象征,认为它们那矮小的身躯经不起一点儿风雨。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我眼里的小草,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富有生机,那样的坚韧不拔。
一到春天,小草们就睁开朦胧的双眼,争先恐后地破土而出,与人们一同分享春姑娘带来的喜悦与温暖。它们布满大地,为这块抚养它们的“土地母亲”铺上了绿地毯。这千千万万的小草组合起来,让人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
当然,小草的可敬之处不只是在这里,它们身上还闪耀着一个亮点——顽强不屈的精神。小草虽然没有大树那样的高大挺拔,也没有花朵那样的鲜艳美丽,但是,它们的精神足以盖过这一切,足以让人们重新去认识并感叹它们。
暴风雨里,高大挺拔的大树被连根拔起,鲜艳美丽的花朵已花残叶败,而小草呢,却以一种有力的力量同暴风雨作斗争。等到暴风雨过后,花、树都变了样,只有小草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沐浴着雨后的阳光。
有些人正像这小草,虽然平凡,却又伟大!
作文四:有雾的晨光
披上晨雾的幔纱,步入朦胧中。
“啁啁啾啾”,那是晨起的画眉鸟正在梳妆;低飞盘旋,燕子正在为自己寻找早餐;布谷鸟声声催促我们“春天到了,是时候播种了”,“布谷布谷”真动听!
野草翠绿尖细的叶子蓄满了露珠,一颗、两颗、三颗……绿得晶莹,在晨雾的包裹中,也能反射出一丝丝光亮。细不可察的风吹过,尖尖的的叶子一抖动,一颗、两颗、三颗……次第滑落叶尖,在红土地上绽出出一张张笑脸。
远远看见一抹紫红,上前一看,原来是羞涩的半低着头的狗尾巴草,苦涩并甜蜜的想着自己的心事,默默述说那不被了解的爱,期盼着心上人采三株编成麻花辫状的戒指,戴上他的无名指。
一阵优美动听的乐声穿破弥漫着的雾,悠扬、悠扬……我不愿打破这美妙的乐音,绕道隐入朦胧中去了。
正沉醉于那袅娜的歌声,脚下不小心碰上一片沿着地面生长的含羞草,惹得那羞花美人慌忙遮住自己的脸蛋,垂下头去,可爱且动人的美!
前方高一点的红土地上开着朵朵小白花,那是春天中不可缺少的一抹白呀!蒲公英雪白的花絮棉绒绒的,似花非花,那一抹淡淡的色彩,透露出纯洁而执着的情怀,向我低声的诉说:蒲公英的飘洒不是孤独的流浪,而是生命的延续,是对新生活的向往。多么可爱的花儿啊!
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汪汪汪”,打破了这片幽静,它蜷曲的毛发黑粽相间,虽然凌乱,却异常协调。可能是我进入了它的领域吧,它睁着黑亮的眼睛瞪着我,围着我绕了一圈,吠几声就走开了,然后折回来,再围着我绕了一圈,又走开了,如此往复了好几次,见我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继续走自己的路,可能觉得无趣了,就悻悻离开,有趣极了!
最近总是想一个人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待上一阵子,即使时光不长,也足够我好好回味一段时间!
作文五:爷爷的食指
我有一个全天下最爱我的爷爷,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爱我,包括他的食指。
还记得那年仲夏,阳光明媚。我缠着爷爷用竹条给我做小兔子,无奈家里的竹条被爷爷编箩筐用完了,他只好大动干戈地跑到后山去砍竹。不一会儿,爷爷就扛着几根长长的竹子回来了,步伐不但没有老态龙钟,反而还健步如飞。爷爷在石墨旁落了脚。我双手撑着脑袋,看着爷爷做小兔。做小兔首先要将完好的竹子劈成条,工具便是那笨重的砍柴刀。虽然笨重,却非常锋利。爷爷抿着嘴,一言不发地劈着竹子。
阳光还是那么耀眼,晃得我不知道怎么处理眼前的场景。突然间,搭在爷爷腿上的竹子滑了一下,那笨重的到闪到了爷爷的手指,顿时,鲜血汩汩直流。迟钝了一下,我便立即惊呼起来。冲上前拽过爷爷的左手,那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爷爷的手。宽厚、粗糙。岁月的刻刀在他手上刻下了一道道密密麻麻的、深深浅浅的褶皱,手背上有几条还未完全愈合的粉红色的伤疤,还有严寒的冬天带给他的冻疮疤,以及那翻着雪白的肉,夹着殷红的血的食指。我被吓到了,恍惚间递给了他一张纸巾。他若无其事地包在食指上,右手依然挥动着砍到。
那个下午,爷爷最后怎样做成小兔递到我手上的,我已全然忘却。然而,这件事却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伤疤,也终究会愈合。可当时爷爷那血淋淋翻着白肉的食指却时常浮现在我脑海,时常告诉着我:爷爷在用每一个细胞来爱我,包括那僵硬、粗糙、带着伤口的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