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新朋友作文
回家那天,我又交了一个新朋友,它可是我从金华把它抱回家里来的哦!它是一只博美狗,要知道,博美狗可是世界十大名犬之一。
它现在只有2个月大,是从妈妈朋友家抱来的,等到它长大了,就是身上的毛都落在地上的那种。它和其它狗不一样的地方,除了长大后的毛,还有它那双有双眼皮,长着长长的睫毛的眼睛,还有它那和身上的毛混在一起,看不出来的尾巴,它的尾巴,只有仔细看才看得到。你如果不信,可以到我家来看呀。我在网上了解到:博美狗因为身材娇小,爱向主人撒娇,非常适合家中有长辈与儿童的家庭饲养,但是却不适合忙的人士饲养。
刚来我家的第一天,小狗可能是因为和人一样――害羞,所以只敢躲在凳子底下,连走一步路都不敢。因为它浑身发抖,所以我和妈妈决定带它到家附近的宠物医院去看看,可是谁知道,刚刚把它“拉”到门口,它纹丝不动了,无可奈何,只有我把它抱起来。一看,才知道是因为太冷了,没事,给你多加一层“棉被”就暖和了。
我昨天再去一看,嘿,这狗活泼多了,不用拉它去,它也可以自己跑出去了。带它去宠物医院了解一下,什么时候打针呀什么的,现在,不是我拉它去了,而是它拉我去了。医生说:“现在先不要给它洗澡,还得过一段时间,至于打针,过一个星期后再带它来打。现在,只要给它吃狗粮,一餐不要超过20颗,其它什么牛奶呀都不用给它吃了,吃狗粮反而能让它的抵抗力更好。”反正我也只不过半个月回家一次,这些事情,都是交给奶奶干的,和我说了也没有用,只不过我回家了帮点忙罢了。
它的名字暂时没有取好,你如果有兴趣,可以给它取个名字。看着这只狗,有让我想起了我家以前的小白,它是我家养了9年的狗,却在一次意外中失踪了。哎,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说起我和我的新朋友白金瑞认识的过程,那可真是巧中有巧。说出来,你可能以为我在编故事,但它却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
那是刚放暑假的时候,我参加了奥数网培训班。第一天上课,妈妈带我坐公共汽车熟悉回家路线,以后就由我自己单独上下学了。在210车站等车的时候,我们看到与我同班的白金瑞和他妈妈也在等车,妈妈正想给我找个伴儿,于是,她上前问他们在哪站下车,一问一答,越说越近,白金瑞居然就住在我家楼下!楼下不是李阿姨家吗?是不是搞错了?原来,白金瑞的爸爸从河南调到北京工作,白金瑞也从河南转学到北京,他们一家刚到北京不久,是租的李阿姨家的房子。你说有多巧!我有伴儿了!我和妈妈、白金瑞和他妈妈都为此奇遇而高兴。我开始打量白金瑞,他个子和我差不多,但比我结实多了,象练武术的,他五官很端正,挺稳重的样子。他刚到北京,人生地不熟,认识我这个同学加邻居当然高兴,我们一路就聊上了,就这么着我交上了一个新朋友DD河南来的白金瑞。我真怀疑是不是老天特意为我安排的,好让我暑假不寂寞,学习更有劲头,要不怎么会这么巧呢?
后来的日子我们俩天天在一起,一起上课,一起玩,我对他也渐渐了解了,我喜欢上了我的新朋友,我不但能跟他商讨数学难题,而且还有相同的爱好,他也喜欢打球和下棋,太巧了!这使我的暑假生活丰富了很多。
我发现他还是个好学不服输的人。有一次我俩下象棋,我一连胜了好几盘,他的脸挂不住了,不吭声回了家。一会儿,我又找他打球,他说没兴趣,只见他正在家里研究棋谱呢!他还常跟我切磋象棋,我都有些不耐烦了。几天后,他终于向我开战了,才几天功夫,他的棋艺就长进不少,最后,我被他战了个落花流水,这时我才看到他灿烂的笑容!
我有了对手,学习和棋艺都有了长进。真感谢老天给我带来这么好的新朋友!
今年春节,我来到了外婆家过年,在短短一个星期里,我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丝丝”。
哈哈,你一定猜错了,“丝丝”不是人,其实它是一只刚刚生下一个半月的小狗。它长得非常可爱,有一身乌灰的绒毛,光滑、柔顺,摸起来软软的,像摸着一团棉花。它的耳朵很小,呈小三角形,经常不停地扇动着。两颗像熟透了的紫葡萄的眼睛,骨碌骨碌地转着,东瞧瞧、西看看,好像对这个新鲜世界什么都很好奇。那条小尾巴,一见客人来了,便仰起脸,一个劲地摇尾巴,亲切地表示着热烈欢迎。它那四只短短的小腿,有些粗,跑起来,晃晃悠悠,像跚跚学步的婴儿,总是像要摔倒一样,煞是可爱。
有一次,丝丝见到一团棉花。便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抬起前爪,刨了刨,又马上缩回来,眼里有一丝恐惧和惊慌。又试探性的把前脚伸过去挨了一下,眼里又掠过一丝欢喜。这样反复来了几次,那肥肥的小短腿好像都有点麻了。便摇摇小尾巴,小跑过去,一下子抱住棉花。不料,棉花被迎面扑来的一阵风吹走了,丝丝没站稳,摔了个“倒栽葱”,一副懊恼丧气的样子,抬起前爪,挠挠小脑袋,不服气,又一下子扑上去,结果又绊了个”嘴啃泥“,我”咯咯“地笑着,它转过头来看到我笑了,好像很不好意思,害羞地把头低到胸前。
还有一次,我把丝丝抱起来,丝丝也乖乖地坐在我身上,小尾巴一摇一摇的,望着我笑。我提起丝丝的两只后脚说:“来,丝丝,我们玩杂技。”丝丝便有模有样地在我身上爬,我喊着节奏:“一二一、一二一。”丝丝踩着节奏,爬着,脸上一副严肃的表情。可一不小心,我手滑了,丝丝掉到地上,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看它那样子,在想想它刚才严肃的表情,禁不住捧腹大笑。
虽然,相处的时间是那么短,但我跟它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依依不舍中,我真想把它带回家。
“人高马大,两眼炯炯有神,(头发)乌黑发亮。”三个词语便把我新交的朋友——小蔡给具体地概括出来了。他有着与我一样的幽默,一样的爱好,就是身材差异太大,站在一起怪不好意思的。
一样的幽默
新学期的第一天认识了他,当我走近他的身旁时,觉得有一股威气,毕竟是第一次看到一个比老师还高的同学呢!于是,我依旧以幽默的话语来结交我的新朋友。我拉着他的衣服袖子说:“小蔡,你好呀!”本以为他会被我的举动弄得无言以对呢,谁知他居然转过身拿着另一只袖子招呼我:“老班,你好啊!”真是“寡人反取病焉”,他这么一说,我自己反而自讨没趣儿了。他说话的样子让我对他起初的畏惧给抹得烟消云散了,反倒觉得挺亲近的。这么幽默的同学,被我给交到了,怎么会不高兴呢?
一样的爱好体育课上,当我听到老师宣布今天要跑三百米时,我兴奋得只是鼓掌叫好。我在小学里跑步可是称霸王呢!三百米?一分钟搞定,今天终于能轮到我在新同学面前一展雄姿了!老师让我们自由组合。我和小蔡的目光不由地聚在了一起,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站在起跑线的那一刻,紧张遍布全身。“预备——GO!”我和他一同冲出来起跑线,此时我读懂了为什么把冲出起跑线比作“离弦的箭”了。什么?小蔡居然追上了我的步伐,似乎贴在了一起,我们在途中看过对方,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了自信与鼓励。在这短短的三百米中,所有人把目光聚在了我俩的身上。说实话,那天我真的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更吃惊的是,那天我只跑了五十五秒。只有跟高手比,自己才会有突破!这个朋友可交定了!
我的新朋友小蔡,尽管我和他身高不是一个级别的,但要知道友情哪有什么高矮呀?那天,我和他放学一起回家时,夕阳特金,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身后留下了一高一矮两个影子。
当我从熟悉的小学来到这个陌生的初中时,我感到有些寂寞。
以前,每次放完假后我回到学校,看到的都是我的朋友们,时常打个招呼什么的。但现在,眼前这个陌生的学校,陌生的人群,让我感到一丝丝寒冷和寂寞。我当时就想,一定要些一个很好的朋友,和一群好朋友(很好的朋友用来互相倾诉,好朋友就一块玩)我可不想在这儿没有一个好朋友。
回到宿舍(我是寄宿学校)之后,我认识了我的两个新室友:周悦和刘泊涵。我们当时还不怎么熟悉,所以没说上几句话。后来,我偶然碰见了我们班其他女生,于是我们就建议去学校逛逛,我,刘泊涵,王榛宜(我们班上的另一个同学)一组,周悦和其他女生一组。就这样,我和刘泊涵认识了。
我和她很聊得来,她的一切都很像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这让我很有亲切感,开学没到半天,我们就混熟了,这让我很高兴。
她这个人吧,性格很温和,不太生气,很文静(在我面前很疯,很热情),爱好也和我相像,我们聊得很投机,互相私底下的称谓一般都是:亲~。以后我一定要找个可以在公共场合可以叫出来的好听的称谓。她的爱好比较常见:唱歌,听音乐,画画,看书。我吧,除了画画,其他的都和她一样,她的学习和我差不多,语文比我好一些。其实我们两是一个类型的人,在人前很正常,在只有彼此的时候比较疯,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也就是我在人前,没有她那么文静。
我只能说,幸亏有她在,否则,三年的初中,我非得憋出抑郁来,我虽然很怀念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但过去的,回不来了,就算你后悔当初没有珍惜,也晚了,不如活在当下,好好珍惜现在的朋友,过去的那段回忆,就把它珍藏在心底,作为永远的回忆。
好好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吧,包括你很讨厌的人,相信我,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