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作文900字
1交通安全
上帝是公平的,他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2交通安全要牢记
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人的生命也是脆弱的。纵观人类历史的长河,我们的祖先在原始社会抵御洪水猛兽袭击,才有了今天人类的繁衍。即使今天,对抗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洪灾、旱灾、火灾……仍然不断的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也接连不断发生,让多少生命经受痛苦的煎熬,甚至鲜花般的生命过早凋谢,让无数家庭蒙上阴影。而我们的身边,也不乏曾经因为忽略交通安全而尝尽苦头的事情,带给我们不该承受的伤痛。
我的同学A是个长得标标致致的男孩,运动场上常可以见到他矫健的身姿,尤其是篮球场上,更是一员勇将。可是却因为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至今还靠拄着拐杖过日子。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暑假,那时,A因为特别向往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人骑着摩托车兜风,羡慕他们的神气和潇洒。于是就和父亲商量,也要学着骑摩托,虽然家长不愿意,可到底因为拗不过孩子,答应有空的时候指点指点。没想到,A同学接受能力特强,没多大工夫,就能够自己操纵驾驶。从此,只要摩托车一有空,他就想尽办法骑着出去溜达溜达,就在他自认为摩托车水平日臻熟练的时候,有一天他骑着摩托车回家,在离家不远的一个拐弯处,突然有一辆大货车迎面而来,由于摩托车车速太快,他无法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慌了,来不及刹车、也无法控制摩托车的方向,就面对面硬生生的撞向了货车……当他在医院里痛不欲生的时候,要面对的就是无法承受的事实,脚部骨头断了几根,必须接受完全卧床两个多月的治疗,才能够勉强拄着拐杖走路,脚部的骨头用钢钎栓住,露在外面,让人看了都胆战心惊……
因为忽略了交通安全,A同学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事情过去几个月了,每天,都还要由家长接送上学放学、在学校需要同学照顾,是多么不方便……我想此刻,留给他的,大概只有无尽的悔恨吧。如果他能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在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时候,不骑摩托车上路,那么悲剧还会发生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让我们时刻铭记交通安全,让交通安全的警钟在我们心里长鸣!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要牢记。
所以我编了句顺口溜让大家牢记:
街头标志要遵守,警察手势要看懂。
拐弯时,要打灯,街头巷尾要慢行。
酒后驾车真不好,赔了车子又蹲狱。
3小议交通安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交通。走路是交通,开车是交通;大人们上班、下班离不开交通,运输货物离不开交通,出门旅行离不开交通……
交通无处不在。因为有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很多有关于交通事故的事,其中一件给我印象最深刻。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对夫妇的儿子当了交通警察,这位交警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一次,一位司机开车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让他停车,可司机非但不听,还继续开车向前行驶。交警为了让司机停车,开着警车停在马路正中间。那位司机没来得及刹车,那位交警却倒下了。事故发生后,那位交警的母亲成了精神病患者,一到犯病时,总叫那位交警的父亲装着儿子的制服,到马路上指挥交通。年老的父亲只好穿着儿子站岗时穿的制服,到马路上,提醒每位司机:不要违反交通规则。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位交通警察为了阻止司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也会遇上交通事故吗?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万余人死于交通事故,多少无辜的生命啊!这都是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而产生的悲剧,让许多家庭破碎了。可见,遵守交通规则在日常生活中是多么地重要啊!
现在,马路宽阔、平坦了,道路顺畅了,交通规则也增多了。十字路口设置了红绿灯,可还是有人抢红灯;马路上有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可还是有司机弄错;马路口有斑马线,可还是有人过马路不走的斑马线;设置了铁轨,还是有人在新设置的铁轨上玩;建筑了高速公路,有人却攀爬高速公路。像这些危险的行为,如果一不留神,马上就会失去宝贵的生命。
那么我们怎样预防交通事故呢?在此,我提出一些建议:
u不闯红灯,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v不酒后驾车,不骑英雄车,不在车上玩耍、打闹。
w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自行车靠边行。
x靠右行,靠边行。
y听从交警的指挥,不与交警发生冲突,不违章行车。
交通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类离开了交通,就等于鱼儿离开了水。我们要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多少条宝贵的生命啊!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连刚生下的婴儿也惨死在无情的车轮下,刚刚诞生的一个新生命就这样被无情的车轮毁了,多么令人伤感啊!要是那些司机们都遵守交通规则,那该有多好啊!
让我们行动起来,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
4安全伴我行
一架飞机在蔚蓝的天空上飞行,我们总是仰起一副兴奋的脸,凝望着飞机从我们的目光里消逝。当夜幕降临,镶嵌着颗颗晶莹剔透的黄宝石的马路上,车辆总是川流不息,像股河流源源不断。当一声响亮的口哨声传来,伴着阵阵隆隆声一个火车向我们驶来时,我们总是提着包匆匆上了火车。随着经济的巨大发展,时代的快速前进,交通设施也越来越完善。家家户户基本都有了小汽车,火车提速了,道路变得繁忙。但,大家有没有想过许多交通事故频繁产生,一场场悲剧接连上演。有多少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在马路上一命呜呼,家庭由此破碎。又有多少人因一个行为的疏忽,一个不在意,便辞离人世。据统计,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人数在10万以上,日均死亡270多人。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巨大的数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悲剧?
我想这是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肤浅的一个显着标记。很多人总是抢几秒过马路,把在红灯时过马路当儿戏看待,不遵守交通规则,翻马路上的栏杆,在马路上玩滑板……这些是多么危险啊!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有辆校车上的学生爱把车窗打开,然后把手和头伸出窗外,感受车在马路上疾驰,一阵风吹过时的清爽。一次,坐靠在窗边的一名学生突然把头伸出去,向对面的公交车上的人打招呼。这是,一辆驶在后边的车猛的驶来,夹然而过,那名同学的头顿时被撞掉了。这是血的教训啊!这辆校车上的学生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没有一点对交通安全的意识,认识。假如这位学生知道把头伸出去会有多大危险,这个做法是错误的话,他的生命会就此告终么?现在的小学生总因为一个好玩,一个试试而不考虑交通上的任何危险。
同学们,遵守交通规则和懂得些交通安全知识使我们出行时的保障。我们有了这个保障才能带着好心情出门,载着满满一身收获回家。我给大家传授一些交通知识:要满12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骑自行车时不可以互相打闹或臀部离开坐板,应抓紧扶手,精神集中。乘摩托车时要带上头盔,不准在摩托车上侧坐。坐的士车时,小孩尽可能不做副驾驶位,要系好安全带。坐船时,不要把身体探出栏杆往外看,在座位上坐稳,不随便走动。
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交通知识吧!出行便得更加安全,时时刻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让它伴我出行吧!
5我与交通安全手拉手
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摩肩接踵的来往行人,构成了一幅繁荣昌盛的七彩生活画卷。可是,你察觉了吗?有一个“黑色幽灵”已经趁虚而入,悄悄地潜伏在多姿多彩的世界之中,企图打破这平静而又美满的生活。
有一天,妈妈骑车带我去书店。猛得听见身后一片惊叫。我急忙向后看去,一辆卡车已经停在一个摔倒在地的小女孩面前。同时,一群人向那边涌去。妈妈马上在路边把车停好,带我挤了过去。只见那女孩脸色惨白,胸脯急促地起伏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年轻的司机慌了,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俯下身,撩起小女孩的裤管和衣袖,那血肉模糊的手脚,真让人心疼。那妇女做了紧急处理,便赶快叫司机把女孩送到医院。女孩被抱上车后,疾驰而去。周围的群众议论纷纷:“哎,这女孩也真是的,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弄成这样,幸亏没什么大碍。”从这起车祸中,让我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性,这次是没什么事,要真出了什么意外,双方都得承受现实的压力,彼此都得受到良心的谴责。
从那以后,我走在马路上格外地小心。有一天早上,我高高兴兴地去上学,正过马路时,突然,一辆飞速行驶的卡车开了过来,我顿时吓了一跳。这时,我想起了妈妈对我说过的话:过马路时,不要慌张。要不就快走,要不就站在原地不动,避免给司机造成误会。我按照妈妈的吩咐做了,就这样,我才安全地过了马路。
我每次外出时,妈妈都会说一句:“注意安全。在过马路时,要看好车。小心点!”我一定牢记妈妈的话,注意安全,小心谨慎地过马路,避免车祸的发生。
我不仅自己遵守交通规则,看见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也忍不住要提醒他,注意行走时的交通安全。还记得吗?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过马路,马路与自行车道的交夹处是一排崭新的栅栏,一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图方便,正准备跨栏过马路。我发现了,跑过去幽默地对他说:“叔叔,请你别学刘翔了,这儿是马路,很危险,还是走斑马线吧。”小伙子听了,脸“刷”地红了,跟着我走了斑马线。我很高兴,因为我为城市交通出了点力。
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黑色幽灵”的侵犯,让我们与交通安全手拉手,时时遵守交通法规,处处注意交通安全,使我们的生活更快乐,更幸福。
6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运输日益发达,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变得多元化。但是,我们也不可忽视一个重大问题--交通安全。
我们的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几则交通安全事故:
报纸上曾报道过这样一起特大的交通事故:有许多人为了廉价购买到车票,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们坐上了一辆载客量只有八十人的承载着一百二十多人的大巴赶往厦门,他们已经走向了死亡。当汽车走上高速公路时,由于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转弯失控了,与另一辆大巴相撞,最后轮胎爆炸,两车共两百多人全部死亡。望着那血流成河的道路,看着那两百多具披着白布的尸体,这惊心动魄的一幕难道能使人忘怀吗?像这样的特大交通事故却经常发生!
为了少花一点钱,那么多人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其中有许多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呀,他们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还在享受着美好的童年,却不知道几小时后,他们便见不到自己所有的亲人了,他们还在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有的和父母失散了几年了,可能正准备和爸爸妈妈团聚,可是却再也不能了。
我们在生活中,还经常看见一些“学习”刘翔跨栏的人,他们熟练地跨过马路上的护栏,却对近在咫尺的天桥视而不见。他们这样做,不但违反了交通规则,使自身受到伤害,而且使车辆混乱,后果不堪设想。还有很多人和车辆喜欢闯红灯,这样很危险,也是一种对交通规则的不重视。
据统计2008年8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150起,造成5660人死亡、2541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0。83亿元。由此可见,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事故,对国家有着很大的损失。
平时,我们还经常听到有人在谈论:这个人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被车撞了,受了伤;那个人酒后驾车,撞到护栏和行人,罚了款。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让人听了就感到寒心,但同时也让我们吸取很多教训。
我们外出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最主要的有:不能闯红灯,不能跨越护栏,更不能酒后驾车。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因而发生了事故,可能会导致自已受伤甚至死亡,家人们也会悲痛欲绝。这样,不但会害了自已,也害了家人。
同学们让交通法规在我们心中生根吧,让我们牢牢记住:遵守交通法规就是珍爱生命!
7交通安全伴我行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03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