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1中南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办理手续后入馆。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4.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持馆内安静,入馆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室外。禁止在馆内喧哗。
6.爱护图书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本馆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7.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入库(室)须知(校本部流通部、铁道流通部、医学分馆适用)
1.请读者到大厅查目中心查询并抄录所需图书的索书号和入藏地点,以便快捷选书。
2.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请将书包等物品存入书包柜,但不得隔夜占用书包柜。
3. 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库,严禁使用他人校园卡入库。
4.请到工作台读卡器上刷卡,并领取“代书板”,按照“代书板”背面的使用说明选书,切勿乱插乱放代书板和图书。
5.阅览室内,每次取书刊不超过3册,阅毕请放回原处,或放在书车上,切忌乱插乱放。
6.阅览室书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在工作台办理登记手续,限在馆内复印,请及时归还并注销登记。
7.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在书上随意涂写、污损,不得撕页或私藏书刊。
8.保持(库)室内肃静、整洁。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模式,接听电话请到库(室)外。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
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
1、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实现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对接,读者所持有的校园卡即为本人读者证(借书卡)。
2、图书馆对于不同性质的校园卡(普通卡、临时卡、记名卡等)设置有不同的权限,统一纳入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3.其它参照校园卡管理规定执行。
图书外借规则
1、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借阅图书。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如违规使用,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因校园卡外借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2、借书前在目录厅计算机终端上查询自己需要的图书,抄好索书号,以便入库有目的性地、方便、快速地选取图书。
3、持校园卡到书库工作台办理外借手续。入库者,请自觉遵守《入库须知》。每人允许借书总量如下:教职工、研究生、教改班本科生10册,本、专科生5册,其他类型读者2册。小说类图书本科生限借3册,专科生、进修生限借1册,其他类读者不限。
4、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2个月。为加快图书流通,提高书刊利用率,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若过期不还,也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当天起计算过期罚款,每册每天0.10元,累计到还书之日止。
5、借阅期满可续借1次,续借时需持本人校园卡和所借图书到书库工作台办理续借手续,或在图书馆主页登录“我的图书馆”进行网上续借,续借期限为2个月。
6、所借图书还期适逢寒暑节假日中,系统会将还书日期自动顺延至节假日结束。若还期处于节假日前,则节假日会计算罚款;
7、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酌情减免,口头说明无效。
8、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均按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一、 遗失赔偿
1、遗失本馆图书,应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新书抵赔,并缴付新书加工手续费5元。
2、如无法以新书抵赔,丢失的图书借期已超过20天仍未找到,可办理赔罚手续,,赔罚款以原书价的倍数计算。
具体规定如下:
1)读者遗失图书应按图书原价的4—20倍进行赔偿;
2)遗失多卷书刊之一,按原书刊全套价2—3倍赔偿;
3)遗失孤本图书(包括工具书)按书价的20—30倍赔偿。
二、 污损书刊的处罚
1、一般图书每污损(包括划线、批注、涂改、影描、撕破、污渍等)1—5页罚款1—5元(可以揩擦的,由污损者揩擦复原后罚款减半)
2、污损封面封底情节一般者,计入污损页数。污损较严重而必须重新装订修缮者,再加赔装订费。
3、撕割书刊内容等破坏行为,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除作检讨外,并通报有关单位。
4、污损、撕割原版图书、珍本善本图书或阅览室的书刊,按书价5--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除作检讨外,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污损或破坏条码,每条一律罚款5元。
6、被污损的书刊经罚款处理后,仍归图书馆。如污损特别严重者,限时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并交加工手续费5元,如赔偿同种书确有困难者,可按丢失图书的规定处理。
三、偷窃书刊的处罚
1、凡未办理借阅或复印手续,将书刊私自夹带出库、室,或在库、室内将书刊藏匿于身上,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书刊出库、室,或破坏书刊的各种技术措施者,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2、凡偷窃书刊者,除责令书面检讨存档备查之外,每本书处罚50—100元,并处以100元道德罚款。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将视情况停止借阅权,在图书馆张榜公布通报批评,或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也作窃书论处:
1)盗用他人校园卡借书,将图书据为已有;
2)“调包”还书,以废换好,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借书和还书的作弊行为。
存包柜使用须知
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各层书库和阅览室设有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不带锁的存包柜请读者自备锁锁好。如违反规定,发生书包等物品遗失、被盗事件,本馆不负责任。
2、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3、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离开阅览室或书库时务必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
4、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由工作人员开柜清理物品,物主找该室工作人员凭证领取。超过一天以上的按图书馆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若发生物品丢失,本馆概不负责。
自习室管理办法
1、为维护读者的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物品抢占自习座位。每位读者只能使用一个座位。
2、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在自习室内用早点或吃零食。
3、保持自习室的秩序,爱护自习室设施。室内不得大声交谈,使用手机。严禁将桌椅乱移乱放。
4、所带物品的保管自己负责。若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5、为了方便您和他人,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转学、退学、调离等原因离校,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还清所有借阅的图书,交清图书借阅逾期欠款,将校园卡连同离校单交校本部流通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在离校单上加盖公章。图书馆离校手续即算完毕。
2、办理证卡时交押金者,须带原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借出图书丢失者,新校区到借还书台、校本部到流通部办公室、铁道分馆到办证室办理赔付手续后,再办离校手续。
4、校园卡丢失,并已还清图书和交清欠款者,以补办证卡方式处理。
5、办理了第二书库(位于民主楼西头)借阅纸卡者,须带全部纸卡到校本部流通办公室办理退卡,再办离校手续。若纸卡丢失,须到第二书库由工作人员查明未借书刊,并签字证明后,再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离校手续
硕、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通过校园网上的任意一台计算机登录到图书馆主页上的博硕士论文提交系统,提交本人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用于建立我校博硕士论文数据库。并打印网上的论文提交回执,到新馆办公区二楼的资源建设部校验盖章。
2、到馆办公室请工作人员签字证明复印帐已清查完毕。
3、携带本人的校园卡和2张借阅纸卡,及已盖章的论文提交回执主校区到流通办公室、铁道分馆到办证室办理证卡注销手续。若校园卡遗失,办离校时以补办证卡对待;若纸卡遗失,须先到图书馆第二书库(位于民主楼西头)由工作人员查看是否借书,并签字证明书已还清,再到流通办公室办理证卡注销手续。
校外读者
为促进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我馆丰富的馆藏资源,为校外读者服务。我馆为校外读者提供一定范围的借阅服务,具体规定如下: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的读者可以通过“三校通用借书证”根据规定在三校内进行图书资源的借阅;高校读者可通过所在高校图书馆利用文献传递获得我馆的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源;校外读者如需临时查阅资料,可持本人身份证,在我馆前台办理当天临时阅览手续后入馆阅览,但不提供外借服务;校外人员若需来馆参观,须事先与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安排的时间内到馆参观。
2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图书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入馆。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4.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 览。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5.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嘻耍、喧哗、朗读,入馆将手持电话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室内 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6.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 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禁止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
8.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9.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0.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和制止其行为。对情节严重者,图书馆保 留处罚权。
馆藏借阅制度
读者借阅需使用本人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图书丢失,请及时到所在校区图书馆 流通部办理挂失和赔偿手续。
一、外借图书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每证本科生可借 5 册,研究生 10 册,教工 5 册,讲师 10 册,教授 15 册。
2.图书借期 60 天,可续借一次(从续借之日算起)30 天。所借图书若在假期中到期,则系 统自动延期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3.图书到期请按时归还,超期按每本书每天 0.1 元收取超期违约金。
4.注意保护书籍,损坏、遗失要赔偿。陪书按 1985 年以前(含 1985 年)出版的赔偿书价的
10—30 倍;1985 年以后出版的图书赔偿书价的 4—9 倍。
二、馆内阅览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
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阅览室规定放到指定位置。
4.读者须遵守《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入馆须知》,保持文明的阅览环境。
l 报刊借阅
本馆设科技期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文艺期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上述阅览室所藏报纸 和期刊为开架阅览借阅方式,全部报刊只限室内阅览。
l 工具书借阅
本馆设工具书阅览室,所有工具书仅限室内阅览。 l样本书阅览室 本室图书为开架阅览借阅方式,全部图书只限室内阅览。
图书须在本工作单元(每半天为一个工作单元)归还,超期按每本书每工作单元 1 元收取超期违 约金。
l 文献检索阅览室 本室检索刊物为开架阅览借阅方式,全部刊物只限室内阅览。 l 文艺图书阅览室 本室图书为开架阅览借阅方式,全部图书只限室内阅览。
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一、借书证发放范围
1.本校编制内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2.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借书证的办证方法
1.学生办证:凡本校在册学生(含在册研究生),入校时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需交学生证, 免收工本费。
2.教工办证: 教工凭工作证办理,需交一寸红底彩照一张及工本费 5 元。 3.补办借书证办法:
教工、学生借书证丢失,需及时挂失。每周三下午补办,需交一寸红底彩照一张及工本费
5 元。
三、借书证的使用
1.有效的借书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 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2.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
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3.借书证只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失效。
四、验证及离校
1.读者离开学校前(包括毕业离校、工作调动、退学、休学、离职、进修结业等)须将所借图 书全部归还,并到图书馆图书借还处盖章确认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2.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由主管单位或担保人负责追回图 书或承担赔偿。
3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一. 图书馆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各类文献的外借、内阅以及复印等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管理制度悬挂于各室墙上,读者在使用图书馆前应详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以免给您造成损失或不便,如有疑难问题,可向值班工作人员咨询,以寻求帮助。
二. 读者借阅馆藏文献,需持本人借阅证,禁止持他人借阅证借书。
三. 读者入馆必须持本人借阅证,从入口处刷卡入馆,无卡而要进馆者,须持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并主动向值班门卫说明原委,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内,禁止私自持他人卡入馆或一卡进多人。
四. 读者入馆请保持安静,禁止喧哗,进入书库、阅览室、自修室请关闭手机。
五. 读者入馆应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用物件空占座位,衣着要整齐,禁止穿拖鞋、穿背心入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馆内严禁吸烟,焚烧、用火。
六.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带食物、饮料、水果、瓜籽等入馆食用。
七. 读者应爱护馆藏文献和公共设施,不得污损、撕剪馆藏文献和乱动、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上乱刻乱画,不得未办手续,携带馆藏文献出馆。
八. 读者可以携带书包、公文包、手提袋等进入借阅室、阅览室和自修室,同时图书馆保留检查之权利,如需存放书包等物品,可免费使用存包柜,但需自备锁具,同时应遵守《存包柜使用管理规定》,所存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概由读者自己负责。
九. 禁止非法读者及其他闲杂人员入馆,校外人员来馆联系业务及来馆参观者,须事先与一楼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活动或参观,临时来访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十. 读者及来访者离馆时,如有异常情况,请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并给予积极配合。
十一. 图书馆开放时间,服务内容,借阅规则等可能会有变化,请随时留意二楼入口处公告栏内之告示。
十二.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受到停权及经济处罚。
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关于读者办理借阅证的规定(修订)
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关于图书借阅超期、污损、丢失等处理规定
金花校区阅览室规则
一. 本阅览室文献只限内阅,不外借。
二. 本校读者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或借阅证,校外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工作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领取代书板方可进入阅览室。
三. 读者不得将私人物品如书包、拉链夹、书刊等物品带入阅览室(样本图书阅览室除外),如需存包,请自备锁具,锁入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请自己妥善保管。
四. 读者在挑选文献时,请自觉使用代书板,每次只能选取一册,不得多拿多占,阅读完毕,请将文献放回原处,取下代书板,离开阅览室时,归还代书板,取回所押证件。
五. 读者如需复印有关文献,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到三楼中文期刊阅览室复印处复印,闭馆前15分钟停止办理复印业务。
六. 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东西,严禁吸烟。
七. 请爱护文献,严禁在文献上乱涂乱画及做任何标记,不得有撕页等破坏图书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 读者应遵守公共道德,争做文明读者,凡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送交图书馆安全员处理。
金花校区借阅室规则
一. 本借阅室图书既可内阅,又可外借。
二. 读者选到图书必须自觉使用代书板,维护图书架位整齐,不得乱放图书,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
三. 读者在本室阅览时,每次只能选取一册图书,不得多拿多占,阅览完毕,请将图书放回原处。
四. 若读者外借图书,请将选好的图书拿到二层借书台办理手续,未办手续,不得将图书携出馆外,否则按偷窃处理。
五. 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东西,严禁吸烟。
六. 请爱护图书,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画及做任何标记,不得有撕页破坏图书现象,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 读者应遵守公共道德,争做文明读者,凡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者,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送交安全员处理。
存包柜使用管理规定
为方便读者存包,避免丢失,自存包柜加装门鼻后,读者使用存包柜时可自备锁具并在所用存包柜上加锁,钥匙自行保管。但使用者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 存包柜是读者在入馆期间临时存放书包及个人物品的地方,严禁存放图书馆的书、刊、光盘及其它公共财物。
二. 使用存包柜者,在离馆时必须及时拿走自己的物品,取下锁具不得独自占用。我馆于每晚10:00由值班员对存包柜逐一进行检查,发现仍加锁未取者即视为无主锁具,图书馆有权打开柜门以方便其他读者使用,其所存物品将予以没收。
三. 读者自行加锁后,一旦发生物品被盗现象,责任自负。
四. 设立存包柜并加装门鼻,是为了方便读者,禁止存包柜被个别读者长期占用。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并相互监督,发现违规者及时举报。
为了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并相互监督,发现违规者及时举报。
电子阅览室用户上机守则
一.用户上机需持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借阅证),到值班老师处办理上机手续后方可上机。
二.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上机制度,服从值班教师的调度安排。
三.凡进阅览室上机者,严禁吸烟,严禁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严禁乱扔杂物。
四.保持阅览室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影响他人上机。
五.自带磁盘、光盘上机者,需经值班老师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玩游戏及浏览、下载内容反动、迷信以及不健康的资料、信息。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所以上机者必须爱护阅览室公物,不允许动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更不得随意挪动、拆卸阅览室设备。严禁改变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发给的钥匙、光盘如若丢失、损坏,必须加倍赔偿。
七.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老师。除有可能导致火灾、触电等紧急情况外,不得擅自处理。
关于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的规定
图书馆是学校的重点消防单位和文明窗口单位之一,保证图书馆的公共财产安全和广大读者的生命安全以及图书馆的公共环境卫生是每一位入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进入图书馆的所有人员,严禁在书库、借阅室、阅览室、自修室、大厅、走廊、楼梯及洗手间等公共场所吸烟。
二.凡进入图书馆的所有人员,严禁在书库、借阅室、阅览室、自修室、大厅、走廊、楼梯及洗手间乱扔纸屑、杂物等,不得随地吐痰。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均有权制止并报消防值班室进行经济处罚。馆内吸烟者,罚款100元;乱扔纸屑、杂物及随地吐痰者,罚款10元。
四.读者如发现其他人员吸烟、随地吐痰或有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者,欢迎举报并按罚款金额的30%给予奖励。
西安理工大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为发展高等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全部力量。
二.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
树立“服务为本、读者至上”的思想,经常进行调查研究,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要。
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工作要专心致志,细致耐心,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业务规范,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
五.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图书情报业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自觉严格的纪律观念
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令和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劳动纪律。
七.团结友爱的同志关系
同志间要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勇挑重担,团结协作。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
八.“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法规,认真执行图书馆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切实履行安全值班员岗位职责,做好本岗位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保障图书馆财产及读者人身安全。
九.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
遵守公民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建设良好馆风,保持良好馆容,注意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
图书馆卫生管理制度
空白图书馆的卫生状况是衡量图书馆办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为加强图书馆的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服务、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 读者卫生守则
(一)读者进馆必须注意维护图书馆的卫生,禁止乱丢杂物。
(二)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三)衣冠不整,手持食物者谢绝入馆,馆内不允许吃零食。
二. 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一)各部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堆放杂物。
(二)家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保持干净整洁。
(三)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
(四)禁止向窗外、水池和小便池中倒茶叶。
(五)各部室要定期打扫馆内外的包干区,保持环境整洁。
(六)全体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制止图书馆中的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三. 清洁工工作规范
(一)清洁工负责打扫馆内阅览室、借阅室、自修室、大厅、走廊、楼梯、厕所、水房、天井、公共设施及图书馆周围指定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二)每周工作7天,每天上班时间不少于7小时(含周六、日),负责一、二层清洁人员每天早上提前40分钟到岗,负责三~六层清洁人员,每天早上提前30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或提早离岗,上班时间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办公室批准的例外)。
(三)卫生要求及标准
1.大厅、走廊、水房、内楼梯及扶手、暖气包及窗台每天至少清洁两次,外楼梯每天至少清洁四次(如遇雨雪天气随时清理泥水),清理垃圾桶及垃圾筐每天至少一次(垃圾多时随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明亮,边角四周无积尘,楼梯及扶手,暖气包及窗台保持无灰尘、无污物,水池无污垢、无茶叶,垃圾筒内无异味、无积垢,筒体筒盖清洁明亮。
2.各阅览室、借阅室及自修室每周彻底清洁地面至少两次,每天清扫地面、桌面、窗台至少一次,清理垃圾筐至少两次。卫生标准同上。
3.一、二层平台、外楼梯及周围指定区域每周彻底清洁一次。卫生标准同上。
4.厕所每天至少清洁四次,一、二层厕所每天至少清洁六次,保持厕所无异味,大、小便池内无黄斑、无积垢、无废纸、无粪便、无痰迹,保持下水道通畅,洗手池、水池及地面保持干净无污物,无积垢。
5.天井每周至少一清理一次,保持地面无杂物,白色垃圾要及时清理。
6.每学期开学前彻底清洁所有管辖区域地面、墙面、门窗、玻璃、纱窗等。
7.经常铲除管辖区域的口香糖残留物,对楼道墙壁及厕所隔间门上的乱涂乱画要及时清理。
8.清洁工所使用的卫生工具不得随意乱放,必须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收集的垃圾、杂物必须及时运走,不得随意堆放。
四. 检查与奖罚
(一)图书馆不定期组织检查馆内外的环境卫生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
(二)卫生工作搞得好坏将作为部(室)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卫生工作搞得差的部(室)和个人,将提出批评。
(三)清洁工打扫区域抽查为优秀,将给予一定奖励。差者,将进行批评或罚款。
4山东农业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
一、馆前教育管理规定
二、入馆管理规定
三、阅览管理规定
四、借还管理规定
五、书刊丢失损坏等相关管理规定
六、数字资源使用规定
七、公共查询端使用规定
八、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九、离校(离职)管理规定
关于避免读者占位暂行规定
图书馆管理补充规定(20XX.2.28)
山东农业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
一、馆前教育管理规定
1、新生入馆前,必须接受馆前教育。
2、学院与图书馆办公室联系,落实馆前教育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馆前教育由学院组织,图书馆派人实施相关培训。
3、馆前教育完成后,图书馆开放读者借阅权限。
4、新生入校两周内,完成馆前教育培训。
二、入馆管理规定
1、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不得使用他人校园卡。
2、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洁。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
3、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安静的阅读环境,不得大声喧哗,手机等通讯工具关机或设为震动,室内严禁接拨手机。
4、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5、爱护书刊及馆内的设备设施。不得搬动、挪用等,损坏应予以相应的赔偿。
6、不得携包等物品入室,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图书馆对个人物品不承担保管和安全责任。
7、严禁携带食物、饮料等入馆(阅览室不限白水,谢绝暖瓶等大型水具)。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进馆,严禁烟火。
9、书刊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携带出馆。已出借的书刊不得带入室内。
10、严禁空占或抢占阅览座位。
11、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支持、配合保安和工作人员依章行事。
三、阅览管理规定
1、现刊、报纸、工具书等文献,仅限室内开架阅览,勿带出室外。
2、爱护书刊等公共财产,勿对书刊、报纸等文献有折页、勾画、圈点、撕割等行为。勿蹬踏书架、桌椅等。
3、凭校园卡与工作人员联系书刊、报纸等文献的复印,办理登记和押证等手续,并务必于当班归还。
4、书刊、报纸等文献阅毕,放归原位或按要求置于指定位置。
5、正确使用代书板,自觉维持书刊架位的准确与整齐。
四、借还管理规定
1、书库实现藏、借、阅合一管理,读者可自行到开架书库选书,取书后,将代书板插入取书处,一次限取一册。请自觉维持架位的准确与整齐。
2、仔细核对出借书刊的种、册数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查看有无破损、污渍和缺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声明。
3、书刊借阅数量及借期:教职工和研究生限借文学类图书2册,中文过刊5册,其他图书8册,总数为15册。本、专科生限借文学类图书2册,中文过刊2册,其他图书6册,总数为10册。借期均为60天。
4、除文学类图书外,其他书刊均最多续借一次,还期自续借当日起,延长一个借期。
5、按期归还书刊,超期缴纳资源占用费。还期如逢寒暑假,应于新学期开学30天内办理归还手续。还期如逢节日,延长与节日相同的日数。
6、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随时索回出借在外的书刊。
7、书刊借阅仅限使用本人校园卡。
五、书刊丢失损坏等相关管理规定
1、未按期归还书刊,图书管理系统将自动停止其借书权限,每日交纳0.10元/册资源占用费后恢复权限。
2、遗失书刊应予赔偿,如有超期,一并缴纳资源占用费。赔偿书刊须与遗失书刊同版本,并缴纳加工费2元/册。遗失书刊赔偿标准为:书刊原价*3+(当前年-出版年)*1元/年+资源占用费。
3、遗失书刊赔偿后,三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者,可凭赔偿票据办理退款手续,但需扣除其超期的费用。
4、如在书刊、报纸等文献上有批注、画圈、涂抹、损坏馆藏标识等现象,按文献原价的50%赔偿。情节严重者,则按照遗失书刊处理。
5、发生偷窃书刊、报纸等属严重违章行为,应加重处罚。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偿,报纸按份订价的10倍赔偿。未履行借阅手续,自行带出书刊者,参照偷窃书刊处理。
6、暂借出复印未按期归还,交纳违约费0.5元/天。
7、有偷窃、故意损毁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停止其在学期间图书馆的使用资格。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置。
8、各种赔偿等费用的支付均通过校园卡实现。
六、数字资源使用规定
为了实现电子资源的有序利用,保护合法读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读者须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读者使用数字资源或远程访问服务系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承认并尊重数据商和出版商的版权,所查阅资料与下载文献仅可用于教学、科研,不得在网络上传播和从事商业活动。
2、不连续、系统、集中、使用下载工具批量下载文献,不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各数据商对“滥用”的界定标准不一,图书馆无法制定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商认为,超出正常的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即视为滥用)
3、校内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下载电子资源。若因特殊需要,须申请并经图书馆同意,书面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外IP通过其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
4、如有违规行为,停止其图书馆的使用权限一年直至取消其资格。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置。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公共查询端使用规定
1、公共查询端可免费查询馆情、资源、书目信息、个人借阅等信息。
2、公共查询端只提供访问图书馆主页公共信息服务功能。
3、查询个人信息首先注册我的图书馆。注册用户可以网上续借。
4、使用公共查询端须注意:
(1)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更改查询端设置,不能进行上网、游戏、全文数据下载等与公共查询无关的操作。
(2)禁止在查询端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3)如有设备故障,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遇到使用问题,及时咨询工作人员。
(5)如有违规行为,参照电子阅览室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1、持本人有效校园卡入内,提供信息查询、阅览、读者培训、上机实习等服务。不得持他人校园卡上机。
2、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严禁进行有损或危害国家、集体、学校和他人的行为,严禁在计算机系统中创建、下载、安装、运行、传播病毒或黑客程序;禁止玩游戏和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色情信息等违法、违纪行为,个人对其上机信息内容负责。
3、严格实行“一人一机”座位制度,严禁多人(含2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4、禁止盗用他人帐号上机,或其他非法上机方式。
5、爱护公物,不得自行插拔、拆卸、搬移硬件设备和座椅;不得破坏、删除、更改系统文件及计算机设置。因使用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损坏等,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6、遵守公共道德规范,文明用机,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把食品带入室内,入室前自觉存包,并对个人财产负责;关闭手机或置于震动状态;谢绝穿背心、裤头、拖鞋等衣着不整者;禁止过于亲密的行为。
7、违反本规定,停止其图书馆利用权限一年。有偷窃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其在学期间图书馆的使用资格。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处置。
九、离校(离职)管理规定
1、离校前15天,对毕业生校园卡(含研究生,下同)实行待验证状态,只办理还书、结帐等手续,外借、上机等功能停用。自行办理个人还书、电子阅览室清帐等手续。
2、提交加盖有学院章的毕业生班级《花名册》(两份)。属专升本、留级、休学、调专业、当兵、延期毕业、除名等情况,务必在学籍变动栏中注明。
3、离校前7天,毕业生以班为单位(研究生以院为单位)收齐校园卡,指定专人在规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书库和电子阅览室)验证个人校园卡,验证合格后领取清书和电子阅览室清帐合格证明各一份(离校通知单盖章用)。个人办理恕不接待。
4、持清书和电子阅览室清帐等合格证明,到图书馆指定地点和时间,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章。
5、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所辖学生因出国或毕业离校,均应办理相应的清书和电子阅览室清帐手续。
6、教职工离校(离职),参照以上办法办理。开通远程访问帐号者,到系统建设部办理帐号注销手续。
关于避免读者占位暂行规定
为了解决阅览室占位问题,图书馆即日起实施占位管理,敬请同学配合。
1.座位上摆放物品,但无人使用:
(1)同学可暂使用。若原使用人20分钟内回来,则让回原座位。
(2)如超过20分钟视为占位,读者可把座位上的东西移交管理人员。
(3)若原使用人有异议,由当班管理人员处理。
(4)强行占位且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图书馆办公室或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处置。
2.有事暂离开座位:
(1)离开座位超过20分钟,请将个人物品带走,勿占用座位,个人物品应自负保管责任。
(2)离开座位超过20分钟,工作人员有权把私人物品收集到出纳台。并将座位让给他人使用。
3.离开座位吃饭,建议带走个人物品,或可暂置于阅览室窗台上。
4.晚上关门前,必须带走个人一切物品,工作人员每天清理桌椅,清理的个人物品均置于工作台上,丢失责任自负。
图书馆管理补充规定(20XX.2.28)
为了营造一个安静、整洁的学习阅览环境,维护公平、高效、正常的公共秩序,避免馆内违规现象,更好的发挥图书馆的职能,我们对《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做出以下修改或补充。
1、个人借书总量不变,图书类型不设限。
2、入阅览室限携带个人书籍2本,笔记本1本。
3、禁止占位或将个人物品堆放于窗台。离开座位超过20分钟,应带走个人物品。每日闭馆前,占位物品将予集中。
4、馆内禁止背诵、朗读。
5、禁止移动室内外桌椅、设备等各类服务设施。
图 书 馆
20XX年2月28日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