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出勤规章制度
1小学教师出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出勤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立足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种类及期限
1、事假:教职工有必要事故,确实需要离职。但每学期事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不超过五天,超过规定期限以缺旷处理。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休养者,给予病假。病假在三天内(含三天),出具乡级以上卫生院疾病证明书和收款收据,并自行负责代课费。病假在三天(不含三天)以上,由上级领导批假为准。
3、婚假:由乡中学批假为准。
4、丧假: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准假一周,其余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孙女)准假3天。因故需要延长者,作事假论处。
5、产假:女教职工生育,按计生政策给假。
6、护理假:男教职工之妻生育,以中学相关政策给假。
7、路程假:教职工之事假、婚假、丧假等如果确实需要赴外地处理者,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8、公假:学校教职工因公事出差,给予公假,公假时间据实情而定。
9、调课:教师因单元检测,任课教师可以相互调课,但调课必须经得教务处同意。
10、迟到: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活动、会议安排参加的时间、工作任务突击安排参加的时间,晚到10分钟以内为迟到,10分钟以上为缺旷。
11、早退: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活动、会议安排参加的时间、工作任务突击安排参加的时间、交报各类资料、信息、数据的时间,提前3分钟(含3分钟)离开为早退,3分钟以上为缺旷。
二、扣款规定
(一)、缺课、缺旷
1、教师缺课一节,扣款20元、扣考核分2分,缺旷
一天扣日平均工资的2倍,加代课费,扣考核分5分。
2、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缺旷(课后集体活动),一次扣款50元,扣考核分3分。
(二)、迟到、早退
1、教师上课、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1分。
(三)、病假、事假
1、教师病假自行付代课费,不扣考核分。
2、事假一天扣日平均工资,加代课费,扣考核分2分。事假一节(上课、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扣款10元,扣考核分0.5分。
3、公假、特事假学校付代课费。
三、说明
1、每周考勤,下周公布,核准以后,不再更改。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按本制度执行。
2汉葭街道下塘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规章制度
《下塘小学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于20XX年4月12日教职工代表、中层干部联席会议表决通过,20XX年9月18日以同样会议再次修改表决实施。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按照彭教委发[20XX]55号《彭水彭水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职员工出勤管理强化劳动纪律的意见》和彭教人[20XX]9号及渝人发[20XX]57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签到。教职工上午、下午签到签退实行指纹考勤,停电采用手写考勤,学校其他活动实行清点人数考勤。
2.严格执行事前请假。一般情况学校不予接受电话请假。请假必须按规范填报请假审批单,获准后才能请假。教职工上课期间请临时假由行政值周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签准,校长不在校时,由在校主持工作的校领导签准,教职工无请假手续,或者假满不按时销假,按旷工、旷课规定处理。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者,接假人告知行政值周和考勤负责人,并办理代假手续。无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教职工所有出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及时在校内公示。
3.严格执行教职工在岗督查。教师在岗督查除由少先队大队督查记录外,学校行政和值周教师可以随机进行在岗情况抽查,抽查结果一并记入教师考勤记录。
4.严格落实教职工出勤考核。为教职工必要的请假给予合理安排,让教职工迟到、早退、旷会、旷课、旷工等可能发生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学校实行在岗督查制,并一周一公示,上下班签到签退一月一公示并汇总存档。考勤情况按学期记入教师考核成绩。
4.1在岗考勤督查的界定
4.1.1按设定考勤时间,未按时签到视为迟到,提前签退视为早退。
4.1.2根据学校上课时间,校内无特殊安排,教师应提前候课,上课铃响后3分钟未进教室计迟到1次。上课时间超过10分钟后不在课堂,通知本人仍不到课堂者计旷课1节。4.1.3学校活动(升旗仪式、运动会、课外活动、集会、全员学习等)、工作任务突击安排的时间,晚到5分钟起计迟到1次,请假记事假1节,未请假一直不参加记旷会1节,
4.1.4值周教师没按规定到场履行值周职责,督查到一次计迟到1次。
4.1.5调课:教师因单元检测,任课教师可以相互调课,但调课必须经教导处同意;教师请假之前先自行调课,经教导处查实无课时冲突,方可签准。调课不经教导处同意,发现1次记调课人旷课1节,记代课人事假1节。
4.1.6不请假不到校,或假满不到校销假即为旷工。
4.2公假:学校教职工因公事出差,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给予公假,公假超过审批天数不到校,又不向学校告知具有其他紧急情况,按旷工处理。
4.3婚、产假:本人婚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婚产假需遵循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在法律、条例等规定以外的婚产假按事假计算。婚产假如遇节假日和双休日时,一律不扣除。
4.4病假:教职工请病假必须附乡镇(街)或以上医院证明和缴费的有效凭据,一般病假按事假计算,住院病假凭医院入院和出院证明载明时间,提供病历复印件和医院收费凭证核实后,计住院病假。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而请假,按一般病假计算。经诊断,影响师生健康和不能从事本职工作的职业病,酌情准假。
4.5特殊事假:教职工产生的特殊事假不扣款、年度考核不扣分。
4.5.1请假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丧事期限从死亡至安葬之日;请假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丧事期限为2天。三代内旁系亲属丧假1天。
4.5.2请假人父母、配偶、子女有危急,视情况准假。
4.5.3请假人子女考入统一录取的大学,必须护送的,凭市招办录取通知书,按照路程批假。
4.5.4请假人子女婚嫁准假3天。
4.6普通事假:每月3次不签到或不签退;每月两个半天事假,一学期两天特许假,不扣款,年度考核不扣分。超过规定的普通事假与工资挂钩,并取消当月出勤奖。
4.7其他:
4.7.1教师个人学习(拿学历的函授学习等)须持学习书面正式通知,由学校批准后,安排好个人工作方可写请假条离校,不计假,请假不学习作旷课处理。
4.7.2住院病假,特殊事假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5.出勤管理结果的使用
5.1旷课、旷工
5.1.1教师旷课一节,扣款50元、扣考核分1分,一月旷工一天扣当月基础工资1/30的2倍,在绩效工资上,一月旷工一天扣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30%,旷工2天扣基础性性和奖励性绩效50%,旷工3天全扣。
5.1.2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课后集体活动)等旷会,一节扣款20元,扣考核分1分。
5.2迟到、早退教职工上下班、上课、开会、学习、教研、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不足5次一次扣款10元,扣考核分0.5分。一月迟到早退满5次按旷课1节处理,3节旷课记1天旷工。
5.3病假、事假
5.3.1教职工住院病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不扣考核分。
5.3.2事假一天扣当月实发工资的1/45,扣考核分1分。事假一节(上课、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扣款15元,扣考核分0.5分。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一个月累计事假7-10天,当月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扣50%,超过10天全扣。
5.3.3一个月上下班无缺勤奖励40元,一学期无特许假奖励100元。
6.说明
6.1半天假指在教学时间内,有教学任务时请假。
6.2本制度由教职工代表,学校中层干部、讨论表决通过生效。
6.3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执行,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3大坪小学教师出勤考核奖励规章制度
一、请假程序:
1、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请假必须经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因特殊情况(病假凭医院证明、突发事故)本人不能前来请假的,应及时用电话办理请假手续。(务必用假条)非本人办理事务不得请假和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给假半天,本人主持假期一周。
2、节假日假期不补。
二、考勤制度:
1、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10:20到校,16:30离校),并一律实行签到制,中途不准随便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离校应向领导请假并作好记录。本学期由值周教师负责记载,每周汇总到校务日志周五纪录上。
2、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一次时间满两小时者作缺勤半天处理;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全学期累计满3次者,作缺勤一天计算。学校召开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按迟到早退一次计算。每周一中午开会。
3、除正常假期(婚假等)外,每人有1天公放性假期,不计出勤,代课费用由学校支付。孩子高考中考,教师有假期1周,不计出勤,代课费用由学校支付。正常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4、如果遇到突发性事故,应该及时打电话通知学校。
三、奖惩办法:
1、学校每学期投放50元作为全勤奖。如果1天公放性假期都未请假,全勤奖为100元。
2、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早退或迟到5分钟每次扣5元,5分钟以上扣10元,旷工1天计算扣50元,。对于旷职者,将严肃处理。旷工二天扣100元,一学期累计旷职3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中途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教室)而不到招呼者或者出校园分别扣20元、50元。对于明知扣款后不上班者,通报批评并扣100元。
3、给公假或者假期而提前上班者,每天奖励20元。
4、婚丧假能按时上班者,享受月全勤奖。
5、扣款不封顶,扣完后累计到下月或者期末考评中。
四、未说明或者改动的问题,以会议纪录未准。
五、本制度从二〇〇九年二月八日起执行。
4新仁小学教师出勤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出勤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立足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出勤种类及期限
1.事假:教职工有必要事故,确实需要离职。但每学期事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不超过五天,超过规定期限以缺旷处理。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治疗休养者,给予病假。病假在三天(不含三天)以上,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批假,其期限视病况决定。
3.婚假:本人结婚,准假七天,若夫妻双方均为本校教职工,准假10天,因故需要延长者,作事假论处。
4.丧假:本人直系亲属死亡,父母准假10天,其余直系亲属准假7天。因故需要延长者,作事假论处。
5.产假:女教职工生育,按计生政策给假。
6.护理假:男教职工之妻生育,准假五天。
7.路程假:教职工之事假、婚假、丧假等如果确实需要赴外地处理者,根据路程远近、往返实际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8.公假:学校教职工因公事出差,给予公假,公假时间据实情而定。
9.调课:教师因临时有事或需单元(阶段)检测,任有同班课程的教师可以相互调课,但调课必须到教导处领取《调课通知书》,并且一学期调课不得超过8节,超过8节以缺旷论处。10.迟到: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活动、会议安排参加的时间、工作任务突击安排参加的时间、交报各类资料、信息、数据的时间,晚到10分钟(含10分钟)为迟到,10分钟以上为缺旷。
11.早退: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活动、会议安排参加的时间、工作任务突击安排参加的时间、交报各类资料、信息、数据的时间,提前10分钟(含10分钟)离开为早退,10分钟以上为缺旷。
12.以上假期,如遇节假日、双休日均包含在内。
13.在请假期间,同时兼并几种不同类别的出勤,以扣款、扣考核分最高的一种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教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假条(特殊情况除外),根据规定,按级核准,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离职。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一般不过后补批;特殊情况需补批者,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2.公假由派出部门代填假条,经相关人员签字。
3.教师调课,由教导处核准签署意见,教师请假一天由分管行政领导核准签署意见。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核准签署意见;三天以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
4.各种请假均以假条为准,带口信者不为凭,以缺勤论处。
5.未经请假擅自离职者、虽经请假但尚未批准离职者、逾期不归未经续假者、均以缺旷论处。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扣分办法,学年结束累计所扣总分。
2.教学人员的考勤,学校教职工的学习培训、开会和集体活动,由考勤人员负责。
3.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图书仪器管理员、工勤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由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填写《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签到表》,考勤人员及时统计,予以注明。一次未按规定签到算迟到或早退,连续两次未按规定签到算缺旷一天。签名必须是本人,请别人代签算缺签,并追究代签人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分:
(1)缺旷:行政人员每天扣1分,教职工每天扣0.9分;
(2)事假:行政人员每天扣0.5分,教职工每天扣0.4分
(3)教师缺课一节扣0.5分,值日缺签一次扣0.3分。
(4)病假:行政人员每天扣0.3分,教职工每天扣0.2分;
(5)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缺旷一次扣2分,事假一次扣1分,病假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签到一次扣0.5分。
(6)交报各类资料、数据、信息缺交一次扣3分,拖延一天扣1分,各类资料、数据、信息交报时间以达标资料、数据、信息为准。因各类资料、数据、信息交报不达标或拖延时间,造成重大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7)行政人员缺签一次、教师迟到、早退一次扣0。3分。
四、扣款规定
1.缺课、缺旷
(1)教师缺课一节、行政人员及其他职工缺旷半天扣款10元。
(2)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缺旷,一次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
(1)教师上课、行政人员和职工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5元。
(2)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
2.病假、事假
(1)行政领导、教职工病假一天扣3元,教师病假一节、行政领导和职工病假半天扣1元。
(2)行政领导、教职工事假一天扣10元,教师事假一节、行政导领和职工事假半天扣5元。
(3)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事假一次扣10元。
(4)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等病假一次扣5元。
(5)生病住院治疗者,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周以上、半年以内不扣款;超过半年,发给病假工资。
(6)事假、病假课时由学校安排的,每一课时分扣请假教师工资5元,作为代课教师代课费。如由请假教师自行协调的不扣代课费。(请事假、病假、调课不计入平时调课节数)。
(7)婚假、丧假、公假课时由学校安排,代课费由学校按每节5元付给。
(8)学校因公需要,派教师外出培训的,课时由任教师调剂,代课费由学校按照每课时分5元付给。
(9)因教师个人工作需要外出培训的,课时由外出培训教师本人协调的,不扣工资,不计考勤;由学校安排的,由外出培训的教师本人按每个课时分5元的工资付给。如因教师协调不当而导致的后果由外出培训的教师负责。
五、说明
1.每周考勤,下周公布,核准以后,不再更改。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前按以往制定制度执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