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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验收规章制度

时间: 04-20 栏目:规章制度

1固定资产验收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前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验收。

2、固定资产及时转入所需部门。

第2条固定资产验收人员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工程部、使用部门、采购部、质检部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第3条固定资产验收范围

固定资产验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外购设备、企业自建工程。

第2章外购设备验收

第4条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5条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等,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

第6条“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工程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第7条设备试运行

1、无需试运行处理

(1)在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工程部人员填制“固定资产移交单”,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

(2)由工程部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固定资产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2、需要试运行处理

(1)在开箱验收确保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后,应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过程中,应详细填列相关的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商签字确。

2固定资产验收管理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在购入后都要进行合理有效的验收。

1、固定资产的验收由资产管理相关人员、使用部门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

2、采购物品或设备运到后,由总务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写验收单。

3、填写所收物品或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制造单位,包括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等。

4、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总务人员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归档保存。

5、在对物品或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资产管理人员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签字确认。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交给使用部门。

6、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物品或设备办完相关手续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7、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

(2)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电子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8、财务科会计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购物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

9、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会计凭证。

3企业固定资产验收规章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前都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验收。

2、固定资产及时转入所需部门。

第2条固定资产验收人员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工程部、使用部门、采购部、质检部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第3条固定资产验收范围固定资产验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外购设备、企业自建工程。

第2章外购设备验收

第4条采购设备运到后,工程部和设备使用部应对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列“设备开箱验收单”。

第5条工程部人员在“设备开箱验收单”上填列所收到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单位等,以及附属设备和技术文件。

第6条“设备开箱验收单”一式三联,在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工程部人员、设备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第7条设备试运行

1、无需试运行处理

(1)在对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后,工程部人员填制“固定资产移交单”,将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

(2)由工程部人员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在“固定资产移交单”上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保存,并以此作为设备转入的依据,一联随固定资产转交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2、需要试运行处理

(1)在开箱验收确保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一致后,应先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进行试运行。

(2)试运行过程中,应详细填列相关的试运行记录。

(3)试运行合格后,应由设备试运行部门相关人员、安装技术人员、检验员以及供货商签字确认,同时,填列固定资产移交单,与设备使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第8条验收后续工作

1、对购入设备办完移交手续后,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编号。

2、固定资产一经编号,不得改变,也不能重复编号,同一编号不能重复使用。

3、验收后应及时生成该固定资产序号并及时贴于固定资产上。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5、固定资产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出厂日期、出厂编号、使用日期、设备价值、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

6、设备价值应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7、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可按合同金额或采购订单上的金额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待取得发票后,再对设备原值进行调整。

第9条账务处理

1、在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填列“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连同“固定资产移交单”一起报给财务部进行审批和作相关账务处理。

2、“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编号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原值、残值率、折旧年限、设备出厂日期、验收日期以及开始使用日期等。“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归档备查,一联作为财务转固的依据。

3、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转交金额是否与合同或采购订单一致,选用的折旧年限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满足转交条件,同时,审阅相应的“固定资产移交单”,对该设备的开始使用时间进行核实。

4、固定资产会计在对“固定资产转固申请表”核实无误后,生成相关的转交凭证。同时,从下月起开始对当月转交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转固时间与财务入账时间出现差异,应对折旧进行适应调整。

5、固定资产审核。

(1)固定资产会计应于每月月末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从而保证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能够及时转固。

(2)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会计应与固定资产管理员对账,保证会计记录和“固定资产台账”一致。

第3章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验收

第10条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主要指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验收有逐期验收和完工验收两种。

第11条逐期验收由工程部门依据工程合同书估验无误后,填写验收单。

第12条完工验收

1、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企业提出验收申请。

2、资产管理部会同工程部、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合同书及工程设计蓝图的规定,核对进度及竣工图,汇总整理工程分段验收记录、监工记录、材料结算书、检验报告和其他有关

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验收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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