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报损管理规章制度
1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凡是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药品报损制度。
一、各部门均应该填写三联报损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进 价、数量及报损原因,并有药房主管签名,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
二、药品采用火烧或者土埋的方式进行,要有药房主管或者医务科领 导等两人以上在场,并在报损单上签名。
三、药房主管应把报损单装订成册,两联交会计,一联留底。
四、会计当月办理报损后,财务部记帐一联,留底备查一联,年终计 算报损率。
五、原包装损坏药品,采购与进货商进行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 浪费。
六、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2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分管院长审批。
三、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四、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交仓库保管员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药房负责人与保管员要有交接签字手续。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年底组织统一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报废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审核后上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并有签字。
八、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市卫生局,并由市卫生局监督销毁。
3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安乡县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4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1、凡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破损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报损手续。
2、药品报损均应填写报损记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药品实际金额及报损原因,填写报损单。
3、报损药品必须由报损部门填写药品报损单,药剂科主任签字,报财务科审核、销账。
4、库房会计根据报损清单,进行销帐处理。
5、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保管,不得流失、随意丢弃。
6、原包装破损药品,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
7、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根据有关规定销毁。
8、药品报损单应妥善保存备查。
9、报损药品的处理,不定期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部门作集中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