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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整治工作计划

时间: 07-13 栏目:计划
篇一: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计划(1293字)

根据桐委【20XX】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落实市(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陈建华局长为组长,邱永堂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法制科、督察科、机动警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动中队,由皇甫晖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

(1)在全局范围内召开“两违”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全体工作人员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科室、中队的职责任务,切实发挥作用,有针对性地研究和采取合力推进的措施,开展执法巡查,形成执法合力,配合属地共同抓好“两违”专项整治和防控工作;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两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2)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局党员干部中进行调查摸底,凡涉及“两违”的,要及时进行自我上报,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带头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为推动全市“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开突破口。全局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两违”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说不利于“两违”整治的话,不做不利于“两违”整治的事,并带头纠正违法行为,拆除“两违”建筑。

(二)目标职责

(1)市区各中队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争取在20XX年1月底前排摸完成,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市容镇貌、公共安全,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一般违建对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违建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发挥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坚决遏制新违建的产生,依法处置旧违建。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

(2)各镇中队应及时组织对本辖区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真排摸,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我局对“两违”专项整治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对违建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要积极配合属地做好“两违”防控和拆违工作;根据属地的“两违”整治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认真履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三、工作要求根据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制订的“两违”整治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参与、纵容违法的,依法依纪依规问责问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我局将建立科室中队“两违”整治工作责任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职务任免、奖励相挂钩。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是我局今明两年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全局各科室、中队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精力上高度集中,行动上高度一致,全力以赴打一场“两违”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篇二:街道社区两违整治工作计划(1357字)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街道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工作,探索、完善整治方案,积累整治工作经验,经街道“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后村等八个行政村和*社区开展“两违”整治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为全街道“两违”整治探索方法,积累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内容

*后村、*、*、*、*、*、*社区

本次整治的内容是*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行为,*年1月1日以前发生至今未依法处理的一并整治。

三、试点时间:6月底至8月底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8日—7月7日)

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组织开好四个会议:一是召开街道班子会,统一班子思想;二是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整治工作;三是召开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四是召开试点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村(居)民代表会进行宣传发动。

(二)调查核实,抓典型案件处理阶段(7月8日—7月17日)

街道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前期现状调查结果进行逐户逐宗核查。核查结果在各村进行公布。同时对前期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影响恶劣的违法(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

(三)全面查处阶段(7月18日—8月9日)

各工作组根据街道《实施细则》,对照违法事实,逐户逐宗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依法依规逐村逐户进行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0日—8月18日)

街道“两违”工作领导小组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后,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全街道下一步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提供借鉴。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两违”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组、行政村和社区务必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街道党工委的决策上来。街道党工委成立“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何忠云同志任组长,下设政策制订组、方案实施组、信访维稳组和后勤保障组,同时成立岩山、路口、社区三个整治工作试点小组。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工作组、行政村、社区是“两违”整治的主体,负责“两违”整治现状调查和核实工作,并在国土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做好“两违”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3、大胆探索,严肃纪律。各工作组、行政村和社区要根据本次“两违”整治工作实际,提出新思路,提出新方法,及时梳理“两违”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探索出一条适合*实际,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两违”整治之路。对等待观望、行动迟缓、不认真组织查处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力度不够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责令限期整改。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标语、黑板报、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违法用地、违法(章)建设整治的坚定决心,大力宣传整治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真正让“两违”整治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观念,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篇三:两违建筑整治计划(2804字)

进一步做好乡“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村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乡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乡“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建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查处“两违”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两违”建筑整治日常工作。各村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相应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和落实措施。

三、工作措施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存在的“两违”现状,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人心,达到预期效果。一是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全方位的各种会议,阐明乡党委、政府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二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宣讲活动。村“两委”负责人要深入到村组、村民家中讲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县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规定,剖析“两违”典型案件,讲清“两违”建筑在拆迁中不予补偿的事实。三是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加深他们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本次“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各村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建筑进一步上门上户排查,排查工作要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对“两违”建筑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于12月1日前报乡政府办。

3、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所侧重,有的放矢。重点围绕集镇以及105国道、大机路、沙黄路以及岷黄路两侧的“两违”建筑开展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小产权房开发、违反村镇规划建房,荒山建独楼等行为;各村要选择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加大整治力度,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4、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协调,各村要将新发生的“两违”现象及时报送有关职能部门,一经查实,及时组织实施拆除;派出所、土管、村镇规划、司法所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及时查处发现和举报的“两违”案件;派出所要负责“两违”专项整治的治安保障工作,制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依法维护拆违现场公共秩序和安全;纪委要负责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监督,对出现新“两违”案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本次“两违”专项整治活动,各村对各组及分管负责人要制定考核细则,切实落实责任主体。

5、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全乡范围内建立“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健全信息网络。完善乡、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范围内的“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要组织专门的“两违”巡查队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值班干部和各组组长负责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二是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半之前各村将当天巡查和控违情况上报乡整治办。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乡“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6771018。

6、形成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建立乡党政领导分村和重点区域包片机制,并成立乡“两违”建筑整治执法大队和各村“两违”建筑巡查大队,确保“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全天候地毯式的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彻底干净,不留尾巴,要通过对重点“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乡上下形成支持“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先经营,后自住”的原则,制定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7、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建立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违法违章建筑举报、发现、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的再次发生。各村守土有责,要做好制止问题发生和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措施。

四、督查考核

1、定期督查。乡“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整治工作及存在问题,组织、牵头、协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解决好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总结经验、通报情况、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齐力做好“两违”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考核。把“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各村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管理挂起钩来;各村也要围绕“两违”整治的工作目标,把整治的成效和干部的考核挂起钩来。“两违”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负责人,要将控制违章工作直接抓在手上,严密计划、严密部署、严格要求。分管负责人是控制违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认真落实。严格实行防违控违工作奖惩措施。各村每月向镇“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镇纪委书面报告防违工作进度,年终乡纪委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向乡政府报告全乡防治违法建设情况,并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两违”专项整治过程,实施效能监察。

3、确保稳定。“两违”管理和整治涉及到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整治工作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注意系统考虑问题,前移管理关口,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妥善处理群众的生活问题;在处理历史“两违”案件中,既要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区别情况,又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恶性、典型的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创造条件,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篇四:“两违”整治专项工作计划(3675字)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行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处理、分步实施、集中整治、重点先行、拆建并重、注重实效”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深入、持续、全面地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树立社会正气,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改善乡村面貌,加快推进“幸福张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势推进“两违”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全乡现有“两违”行为在20XX年底前基本整治到位,实现改面貌、树正气、促征迁、惠民生、凝人心的社会管理目标。

20XX年重点是基本完成“六先拆”任务,待相关工作到位后,每月排出全乡范围的“违建王”,滚动拆除推进,形成强大声势,推动面上自拆,确保拆除市下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实现“两违”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20XX年实现原有“两违”基本整治到位、新建“两违”得到全面遏制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两违”限期拆除。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在政策确定、具体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

(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两违”整治工作负总责。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控拆并重,严格考核制度。开展乡、村集体“两违”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的“两违”,各单位要负责督促整改。

(三)整体联动原则。牢固树立“两违”整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乡村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两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四)分类处理原则。根据“两违”的区域、形式、性质等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同时,积极将“两违”整治工作与农房改造、村庄整治、生猪养殖污染整规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疏堵结合,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五)公平公正原则。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两违”整治工作的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严格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做到“两违”整治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平公正。

(六)减旧控新原则。通过对部分重点“两违”先期组织集中拆除,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实现既有“两违”分期分批逐步整治到位。建立实施“两违”巡查防控长效机制,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加强合作,对新建“两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拆除。

(七)拆建并重原则。开展拆后建设处置工作,做到“即拆即清、及时利用”。在拆违前,提早谋划,提前确定方案和落实责任,拆后立即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并同步开展绿化恢复、设施建设等违建区(点)建设利用工作,将“两违”整治工作延伸为美化乡村环境、便利居民生活的民生实事工程。

四、整治重点

按照市里规定:下列六类“两违”情形作为“六先拆”,必须先行拆除:

(一)机关事业集体违建必先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村集体等占用土地的违法建设。

(二)妨碍重点项目推进违建必先拆。妨碍农房改造、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推进的违法建设。

(三)影响安全违建必先拆。影响供电、供水、供气、消防、防汛防台、公共集会活动场所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四)侵占耕地违建必先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较大面积耕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及土地卫片执法要求拆除整改的违法建设。

(五)“四边”违建必先拆。在主要道路、主要河道水域、公路桥梁、铁路、城市山体沿线以及文化体育设施、文保单位等公共活动场所侵占道路红线、侵占河道控制带、侵占绿地等,影响乡村容貌的违法建设。

(六)典型违建必先拆。控违拆违整治开始以来顶风抢搭抢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列入乡、村两级“违建典型”等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

上述六类违建中涉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人大代表、党代表等的必须带头整改、主动拆除。

按照分类处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同步推进重点整治对象以外的其他“两违”整治工作。

五、处理程序

本次“两违”集中整治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作出处理意见。各行政村根据本实施方案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由乡政府会同执法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二)公示。以自然村为单位,对“两违”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并予再次公示。

(三)送达。公示期满后,由乡政府向当事人送达处理意见告知书。当事人在处理意见告知书送达回执上签字,表明是否愿意接受处理。对不愿意接受处理的,由执法部门会同乡政府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四)执行。当事人自觉履行的,由乡村组织验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的,由乡政府牵头,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配合,予以拆除。

(五)处理结果公示。以自然村为单位,对“两违”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

(六)材料归档。每宗“两违”处理材料归档成卷,一式两份,一份乡政府归档保存,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一是全面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订并完善“两违”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两违”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乡政府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0570-4998300,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登记、快速处置群众对“两违”行为的举报。三是对“两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两违”数据库,确定先拆目标和整治推进计划。四是建立完善“两违”整治工作机制,实施“两违”房产、工商、环保、纪检、税务、电、水、气等抄告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五是开展村集体、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两违”自查整改活动,实施“零违建”报告制度。

(二)自拆整改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4月10日)。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两违”的性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确定拆除对象,根据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取证、事实认定、决定、送达等相关准备工作,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公布乡、村“违建典型”,曝光重大的“两违”对象,督促违法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控违拆违的强大声势。

(三)强制拆除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采取分期分批方式拆除“两违”典型,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对拒绝自行拆除的,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行政村应及时妥善做好“两违”整治建筑垃圾处理、土地建设绿化、社会稳定等后续工作。

(四)监督考核阶段(全程)。乡“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违”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配合市里验收,实施月计划、周进度和月考核制度,及时通报整治进度情况,实施重点案件督办和跟踪。各行政村在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控违拆违工作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强制拆除的保障力度;积极发挥村级基层管理单位作用,落实“两违”整治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两违”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两违”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乡成立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相关干部为成员的“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前,应会同乡政府拟订现场依法强制拆除工作方案和预案。拆违工作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二)明确责任。各行政村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切实负起“两违”整治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严格考核。将“两违”整治纳入对各行政村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和村主职干部专项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两违”整治工作(含拆违、控违)实行周督查、半月汇总、月通报、季考核排名并在公开栏公布。

(四)严明纪律。根据江纪发[20XX]10号文件要求对党员、干部在“两违”整治过程中隐瞒不报、报而不拆,没有自拆、阻挠强拆、说情送礼等情形,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所有参与整治工作的乡村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绝不允许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篇五:“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计划(724字)

各村村委会:

根据县“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为全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班子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手机短信群发、

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两违”整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违章建筑危害和整治意义,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氛围,真正在更大的程度上教育一片、影响一片、促进一片,全面营造整治清理“两违”的舆论氛围,让群众自觉遵守维护土地利用和村镇规划管理政策。

(二)调查摸底阶段

组织“两违”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在全村开展“两违”巡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坚持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及时掌握违建动态,对违反规划,影响村容村貌,群众反响强烈的违建对象,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营造强大的防违、控违、拆违声势,全面遏止“两违”行为高发态势,制止“两违”建筑的产生。

(三)总结提升阶段

根据集中整治和拆违清理结果,对本乡“两违”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吸取经验,根据我乡实际,制定出台“两违”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坚决杜绝新违建、有效处置旧违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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